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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回
把悲伤留给“小芳”

剧情回顾

第61—62集《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志国下乡时认识的村里姑娘带个私生子大壮找来了,闹得志国差点妻离子散之后,小芳终于承认这是她和其他知青的孩子。

先说点零碎吧。

你别看小芳方青卓乐呵呵演了一辈子粗犷女人,拍片之余还是很有知识分子架子的,她可是辽宁省已故作协主席的养女,写了二十多万字的散文诗歌。而大壮吕小品,在喜剧《候车大厅》《中国餐馆》《网虫日记》《闲人马大姐》《东北一家人》等都有出演,加上执导,参与了近千集情景喜剧。

小芳说的“还问俺农校办没办”,是革命时期的流行词汇,在歌曲《毛主席来到咱农庄》等多处出现。

方青卓,2013年《花非花雾非雾》

片头,是一派光辉雄伟的气象。但光照不到每个角落。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总在暗处。他们没存在感是好事,没有人喜欢负罪感。

本集的名字是当年李春波演唱的一首歌曲,流行程度相当之高。客观地说,这首歌流行是因为好听,并不完全是因为引起了志国这些知青们的共鸣,否则无法解释我们这帮小孩也喜欢。我们回忆一下歌里的故事吧。

某上山下乡过程中的知青,比如私生子大壮的那个真爹,姑且叫作“假”志国吧,在前途无望、荷尔蒙旺盛的年纪,认识了村里姑娘小芳,擦出了火花,得到了爱情的滋润。然而快乐的日子是短暂的,很快,世道正常了,“假”志国要回去继续远大前程。于是在回城前的那个晚上,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两个年轻人在村头小河边话别。小芳哭成了泪人,“假”志国也不免伤感。在这样一个愁绪飞扬难舍难分的夜晚,几乎可以肯定,“假”志国和小芳当晚肯定是夜不归宿,发生了一些不被婚姻法保护的事情。

然后呢,“假”志国就回城了。上班,娶妻,生子,踏踏实实过着未必快乐的小日子,偶然回想起激情燃烧的岁月,唱起来“谢谢你给我的爱,伴我度过那个年代”。

知识青年们很可怜。

“上山下乡”并非始自“文化大革命”,它从20世纪50年代便被倡导,至60年代而展开,70年代末结束。这个政策是从苏联在1954年的大规模垦荒运动学来的。想想真是神奇,一句“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就决定了几千万人(无可采信数据)一辈子顶着“知青”“老三届”的名头。

这个政策有什么好处呢?“就业”,这两个笔画简单的字,可蕴含着足以翻天覆地的分量。上山下乡是要给一些补贴的,但是比起在城市就业的成本可省大发了,因为大多数知青是不拿工资的。另外,1968年中苏关系紧张,除“插队知青”以外,还有一部分人虽然也务农,过得却是“生产建设兵团”的准军事化生活,比如志国就是“兵团知青”——和小芳练摔跤干吗?备战。“兵团”是好差事,比插队条件好得多。最后,无所事事的红卫兵已经成了社会隐患,把他们分散到农村的“广阔天地”之中,对安定团结很有必要嘛!

但是知青们并不知道这些。不算高峰期被强制去的,先行者大都是带着压抑不住的青春热血,准备在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一番。提着铺盖卷,抱着红宝书,把父母的哭泣忧虑像一阵风儿似的抛在火车后头。但是什么热血也抵不住“漫长”两字,看了好几年,才发现生活这棵老树慢慢咧开的嘴角上,居然是嘲笑。除了给自己和农民制造麻烦,实在没有什么太大作为,而自己的大好青春,就全部花在锻炼身体上了。回想来时的火车缓缓启动的声音,好像是“回——不——去——啦,回——不——去——啦——”

想辙撒丫子跑吧!相爱没有那么容易,分手也是一样。社会学家周雪光认为,1972—1976年,70%通过推荐上大学的学生是干部子女或者有政治背景或者出卖人格。什么叫出卖人格?为了表示自己可怜,当然要提陪大队书记上床之类的悲惨境遇。这是事实,但被忽略掉的,还有揭发朋友获得名额之类,因为提这个,自己就不纯是受害者了。

然后就是大败退。就像电视剧《孽债》的片头曲里那些真实历史镜头。来时,锣鼓喧天大红花,像一群充满理想的志士;走时,回想起当年的欢迎,原来是欢迎我来地狱,再瘦弱的人也能把每一件行李扔进车里,好像留下东西,就是自己没有完全离开这个鬼地方。

承认自己的青春被耽误了,确实很难。日后他们回忆,那是一段美好的岁月……怎么不留下啊?

他们来了

他们走了

他们留下

但还是有些人,是不是极少数不好说,不小心丢了点东西,什么小芳啊、大壮啊、翠花啊、狗剩啊……。

《孽债》当年引起了很多争议。比如,原著小说的作者叶辛在一本书里记录了这样一段话:“一位女士很不理解地说:‘看完《孽债》之后,简直让人目瞪口呆。我本人就曾是黑龙江兵团的下乡知青,我们老三届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为人朴实、正直、正统,有事业心、责任感。下乡时正值16到22岁,别说弃子,就是处对象也不多见,哪有这么多弃子铺天盖地而来。如果说在什么地方确有其事,也绝属偶然。这些人不计苦累,不计个人得失,看在他们几经波折、坎坷的伤痕上,请不要再抹盐了吧。’”

这话骗鬼去吧。

“老三届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红卫兵是什么人啊?“罢课闹革命”的是谁啊?

一群正值骚动年龄的青年,处对象也不多见,绝大多数都乐呵呵地当了好几年和尚尼姑?请不要挑战人类的常识。

“确有其事也绝属偶然”,1977年,全国已婚知青达到86万人,占全部在乡知青10%;根据1978年河北保定、1980年吉林省的统计,与当地农民结婚的知青都在75%左右,而绝大多数人后来都回乡了。我们假定这能代表普遍情况,那么只要这六十多万人里,有个位数比例的抛妻弃子情况,就至少有几万配偶和孩子——你不会还和我算不孕不育的账吧?更重要的是,如果数字更少,就是可以忽略的“偶然”了吗?

不过,这位女士又很肯说实话:“看在他们几经波折、坎坷的伤痕上,请不要再抹盐了吧。”——还是认了,那是“伤口”。

可你的伤口,是人家一辈子的残疾。所谓“争议”,无非是脸被打得有点疼,或者不愿意承认自己所在群体的卑劣,以免牵连自己。

比起《孽债》里到上海找爸爸妈妈的可怜楚楚,彪悍的小芳很欢乐,因为她栽赃陷害无辜的志国,也不太容易开启我们比金子还宝贝的同情心。可惜,不高尚甚至卑劣,都还不足以抹杀他们的可怜,以便作孽的人心安理得。关于这次来的目的,小芳真真假假的话其实说得明明白白:“只要你把孩子认下,让俺干啥都行!”——我的孩子要做城里人,逃离那个让我一生受苦的地方。

知青们的悲剧,日后有无数翻身者在文章、影视里哭诉。小芳们的悲剧哪儿去了?小芳只比和平大五岁,又是当初村里最漂亮的姑娘,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一直喊叫和平大姐的小桂为什么喊她大妈?

被识破后,小芳说出了心里话:“还有什么要求?俺啥要求都没有,二十多年都熬过来了,俺这辈子算毁了,毁你们知青手里边了。”二十多年,一个农村女人带着一个没爹的孩子,谁都能多少想象到此中滋味。但你可曾意识到,连这句“俺这辈子算毁了”,如果不是她来闹事,都没有人能想起。而被人听到,已经二十多年过去了,他们漫长而无望的生命,早已埋葬在困顿的乡村中。

志国是无辜的,可是那个“假”志国,恐怕也未必有负罪感,该忘就忘了。岁月的大河啊,流着流着就成浑汤儿了,不记得自己糟蹋过的姑娘,遗弃的孩子,很正常,很正常,要多正常,有多正常。

事情不是志国干的,但志国的话可代表了他们的想法:“你得放到特定历史时期去看问题”“当时号召我们与工农相结合”“……也是情有可原的嘛!”一切都是历史造成的,没我们什么责任。

连青春被耽误都不承认的人,你指望他们承认对别人作了孽?

本集实在是编剧梁欢、梁左的良心之作:“在秀芳母子面前,你就是没有社会主义的爱心,也总该有一点人道主义的良心嘛,你就是没有,也总该有一点那个什么嘛!”至于“那个什么”是什么,我想是编剧在借傅老之口,拷问那些作孽者:“你们真的连禽兽爱子的天性都没有吗?”

而更有意思的,是接着突兀而来的虚伪剧情。

“可不咋的,想当初我和你们知青在一块儿的时候,真是我一生当中,最幸福,最快乐,最美好的时刻啊!所以,俺不后悔!”

“小芳……”两人双手相抱。

放到特定历史时期,志国们确实给一些小芳们带来了些许文明,经他们传播,一些极落后地区的人民才知道了内裤、飞机、电话、足球等现代事物,新疆建设兵团就是那时起留下的成果。小芳自己也有权力认为那段年轻单纯的时光幸福、快乐、美好,她看到志国那一刹那的激动是真心的,仿佛那段好时光重现。

可是,不后悔?不后悔?!

这个情节,是不是尺度限制下,梁左有意让我们感觉到虚伪,然后进一步深思呢?

二十年过去了,“知青”的话题,已经没什么人提起。 rotxoqwGepq5h8DsvTuMBHIjyuVicWUfWE+2HMTIdP7JyTkeNG74z8pkjRuRaq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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