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心理治疗权威都认为,人对自身价值的估计是极其重要的,如果他们过于贬低自己或者自我评价不高,他们的正常表现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将使他们在许多重要方面陷入困境。因此,人们通常认为,心理治疗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提升个人的自我承认度(或者“自我力量”“自信”“自尊”“个人价值感”或“认同感”),从而使他们解决自我评价的问题(阿德勒,1926;埃利斯,1962;埃利斯和哈珀,1961;凯利,1955;莱基,1943;罗杰斯,1961)。
当人们对自身评价不高时,会出现许多问题。他们将频繁地过度沉浸于对个人糟糕状况的悔恨中,无法专心解决问题,变得越来越低效。他们可能会错误地认为像他们这样的废物基本上什么事情都做不好,因此可能会不再努力完成他们希望完成的事情;他们可能会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们已经被证明的优点,认为他们实际上名不副实,只是人们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已;或者,为了“证明”自身价值,他们可能处处迎合他人的喜好,以期望获得他人的承认,从而放弃按照自身意愿行动的机会,不管这种意愿是否正确(埃利斯,1962;霍弗,1955;莱基,1943);当他们拼命想要取得成绩或者讨好别人时,他们可能倾向于在物质层面或精神层面毁灭自己(瓦兹拉威克,1978);他们可能逃避责任,不再努力,变得“像死人一样”(梅,1969);他们可能会毁掉他们对于创造性生活的大多数或绝大多数潜力;他们可能沉迷于自身和他人的比较之中,包括成就上的比较,而且倾向于追逐名利,而不是追求快乐;他们可能常常感到焦虑、惊慌、恐惧(埃利斯,1962);他们可能倾向于追求短期享乐,缺乏自律(霍弗,1955);他们可能经常采取自卫策略,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架势(洛,1967);作为补偿,他们可能会表现出极其粗野或者“阳刚”的态度(阿德勒,1926);他们可能会对他人充满敌意;他们可能会变得异常消沉;他们可能会逃避现实世界,躲进自身的幻想之中;他们可能会产生巨大的负罪感;他们可能向世界展示虚伪的假面;他们可能毁掉他们所拥有的许多特殊才能;他们也许很容易意识到自己缺乏自我肯定,因为缺少自信而责备自己,从而做出比以前更低的自我评价(埃利斯和哈珀,1961a,1961b);他们可能会受到许多身心反应的困扰,而这又会鼓励他们进一步贬低自己。
这份清单仍然很不完整,因为过去50年的几乎所有心理治疗文献或多或少都会谈到这个问题:当个体责备自己,对于自己的行为或无所作为感到内疚或惭愧,或者降低自我评价时,他们可能会对自身造成很大的伤害,影响或毁掉他们与别人的关系。这些文献还提出了几乎无穷无尽的推论,即当人们通过某种途径成功接受、尊重和承认自己时,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行为都会出现极大的好转:他们的效率将得到很大的提高;他们的焦虑、内疚、沮丧和愤怒将会减少;他们将出现更少的情绪困扰。
于是,一个问题浮出水面:既然个体对自身价值的感受对于他的思想、情绪和行为具有如此重要的影响,那么我们如何帮助他,让他不断表扬自己,使他在不管取得何种表现的情况下,在不管与他人相处时是否受欢迎的情况下,几乎总是能够接受或尊重自己呢?奇怪的是,现代心理治疗界并没有经常提出这个问题,至少没有经常以上面这种形式提出这个问题。相反,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一个几乎完全相反的问题:既然一个人的自我接纳似乎取决于他在社会上取得一定程度的成功或成就,以及他与别人建立良好的关系,那么我们如何帮助他实现这两个目标,从而获得自尊呢?
乍一看,自我接纳和自我尊重似乎非常相似;实际上,如果做出明确的定义,你就会发现,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根据布兰登(1969)、兰德(1956)以及艾茵·兰德客观主义哲学其他信徒较为一致的用法,自我尊重指的是个体由于聪明、正确或有能力的表现而重视自己。从极端逻辑来看,它是“由于头脑完全致力于理智而产生的结果、表现和回报”(布兰登,1969);“坚定不移的理性(即坚定不移地决定将自己的心理能力发挥到极限,并且使自己的知识和行为永远与之相符)是美德的唯一有效标准,也是真正的自我尊重唯一可能的基础”(布兰登,1969)。
另一方面,自我接纳意味着个体完全无条件地接纳自己,不管他是否做出了聪明、正确或有能力的表现,不管其他人是否认可、尊重或喜爱他(博恩,1968;埃利斯,1962,1966;罗杰斯,1961)。因此,只有表现良好(包括表现完美)的个体才有资格感受到自我尊重,但几乎所有人都可以感受到自我接纳。由于永远表现良好的个体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只占很小的一部分,而极易犯错误、经常表现不佳的人似乎又非常多,因此我们大多数人持续获得自我尊重的可能性非常渺茫,而不断获得自我接纳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实现的目标。
因此,希望当事人获得程度较高的自我尊重或程度较高的有条件积极自我关怀,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实践的那些心理治疗师显然受到了误导。对他们来说,更加现实的目标是帮助当事人实现自我接纳或无条件积极关怀。“无条件积极关怀”最初是由卡尔·罗杰斯和斯坦利·斯丹达尔提出的(罗杰斯,1951),这种说法似乎具有误导性暗示,因为在我们的文化中,我们之所以正面评价一个人,通常是因为他做了一件好事,或者拥有某种美好或强大的性格,或者拥有某种才华,取得了某种成就。不过,罗杰斯似乎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在不考虑评价或成就的情况下,个体就可以接受自己并获得别人的接受。或者像我在其他地方提到的那样,一个人可以仅仅因为他是他自己、因为他活着、因为他存在而接纳自己(埃利斯,1962;埃利斯和古洛,1971)。
以哲学家尤其是存在主义哲学家为主的一批学者老老实实地解决了人的价值问题,并且试图弄清一个人怎样做才能将自己看作一个有价值的人,即使他的表现明显不合格、不成功或者不足以证明自身价值。在这些哲学家中,罗伯特S.哈特曼最为出类拔萃。没有人像他那样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思考一般性的价值问题,据我所知,没有人曾像哈特曼那样对内在价值(即一个人对自身的价值)进行过如此清晰的阐释。
根据哈特曼的理论,“价值是一件事物满足其概念的程度。概念分三种类型——抽象概念、建构概念和单独概念。相应地,价值也分三种类型:(1)系统价值,对应于建构概念的满足;(2)外在价值,对应于抽象概念的满足;(3)内在价值,对应于单独概念的满足。这三种概念的区别在于,建构概念是有限的,抽象概念是可数无限的,单独概念则是不可数无限的”(哈特曼,1959,p.18)。
以这些得到清晰描述的、具有高度原创性的价值概念为基础,哈特曼将他的关注点放在了极其重要的内在价值概念上,并以我所见过的最有条理的方式用这种概念证明,人类个体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人,可以无条件得到完全的接纳;只要一个人还活着,他对于自身就是有价值的;他的内在价值(即自我形象)不需要以任何形式取决于他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的价值)。关于为什么个体不管是否拥有才能、取得成就,都可以接纳自己或者认为自己是优秀或有价值的,哈特曼给出了一些理由。
1.如果一件事物满足其概念定义,它就是好的。因此,“好人”指的是符合人类定义的人,即拥有生命、胳膊、腿、眼睛、嘴、声音等属性的人。从这种意义上说,火星人可能不算是“好人”,但几乎所有有生命的地球人都是“好人”(哈特曼,1967,p.103)。
2.“成为一个拥有良好道德的人比成为优秀的社会成员(比如优秀的售票员、面包师或教授)更有价值,而且前者的价值是后者远远无法比拟的。不管做什么,真诚、诚实或真实的品行要比一个人所做的事情重要得多”(哈特曼,1967;p.115)。因此,只要一个女人真诚、诚实且真实——只要她去做真正的自己,她就拥有巨大的内在价值,不管其他人如何看待她。
3.一个人可以思考宇宙中的无数事物,他也可以思考他正在思考的其中的每一件事物。他还可以思考他对自身思考的思考正在被思考,这个循环可以无限进行下去。因此,他实际上是无限的——“一个基数属于连续统的精神格式塔。这个势就是整个时空宇宙本身的势。这种关于人类价值的价值论证明的结果是,每个个体的无穷性与整个时空宇宙的无穷性是相等的”(哈特曼,1967,pp.117-118)。因此,在所有价值论系统中,人的内在价值超越了其他所有价值,他必须被视为有价值的个体或好的个体。
4.“从外延来看,存在是所有存在的总体。从内涵来看,存在是所有可以一致思考的属性的总体,它是可以思考的属性最为丰富的事物。不过,如果存在是这个总体,那么根据公理给出的‘好’的定义,存在就是好的。这是因为,如果存在是所有可以一致思考的属性的总体,那么它的好坏性就是由这种总体定义的二级属性——‘好’是定义存在的那组属性的一个属性”(哈特曼,1967)。
5.如果一个人不承认人的内在价值比他对别人的外在价值更重要,如果他不知道“内在价值与一个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只与他本身有关”,他就不会看到他对自己和他人的不公正态度,他就会输掉人生和爱情,制造出一个死亡和荒凉的世界。因此,从实用角度看,为了他个人的生存和幸福,他最好完全接受这个前提:他是好的,因为他是存在的(哈特曼,1960,p.22)。
6.“我具有道德价值,因为我满足我对自己的定义。这个定义是:‘我是我。’因此,从‘我是我’这个角度看,我是一个道德上的好人。道德好坏性是一个人属于自己的程度,这是世界上最大的好坏性”(哈特曼,1962;p.20)。
7.“我对自己的定义是谁给的?当然,除了我自己,没有人会给出这种定义。所以,我把女人定义为在其内部拥有自己对于自身定义的存在……这样一来,我就知道,如果我在自身内部拥有自己对于自身的定义,我就是一个人。那么,要想成为优秀的自己,我需要满足什么属性呢?准确地说,这个属性是:意识到自己,定义自己——为了定义自己,需要意识到自己,这就是我自己的定义。因此,我越是意识到自己,我就越是能够更加清晰地定义自己——我就越是一个好人。因此,要想成为好人,一个人只需要意识到自己”(哈特曼,1967;p.11)。
8.“除非你获得完整的内在性,成为完整的自己,否则你无法获得完整的系统性或外在性,这一点很重要。换句话说,有道德的人也将成为更好的会计师、飞行员或外科医生。这些价值维度是相互嵌套的,系统维度、社交维度和人性维度是相互包含的。人性维度包含社交维度,社交维度包含系统维度。低级价值位于高级价值之内,系统价值位于外在价值之内,外在价值位于内在价值之内。你越是成为完整的自己,你在工作、社会角色和思考上的表现就越好。正是由于你的内在价值,你才能聚集资源,成为你想成为的任何角色。因此,你的内在价值和内在自我的发展并不是奢侈品,它是你自己在所有三个维度成为你自己的必要条件”(哈特曼,1967)。
9.“一个人所处的个性或内在价值维度,使他同整个外在世界即物理宇宙相比不是更有价值(因为内在价值不具有可比性),而是无与伦比地有价值。同一个人的内在价值相比,这个世界一文不值”(哈特曼,1967)。
10.一个个体的外在价值取决于他对人类应当符合的抽象概念的满足,而内在价值取决于他对单独概念的满足。因此,他的内在价值或个人价值无法用外在尺度衡量;他的好仅仅体现在她的内部,体现为她是一个单独的人(哈特曼,1967)。
11.“在这个世界上,一个人的诞生是一起宇宙事件,因为这个人具有无限的可能性”(哈特曼,1967,p.2)。因此,如果这个世界是有价值的,那么一个人和他的存在应当具有同样大或者更大的价值。
12.“如果从‘价值是属性的丰富程度’这一价值公理进行推演,由于一个女人具有无限的属性,因此你无法得出这个人是坏人的结论。所以,一切完全取决于‘好’的定义。对此,你要么设计出一套新的价值理论,要么接受这个现有价值理论的定义”(哈特曼,1967)。
哈特曼的这段论述也许不是完美无缺的,但它显然是一份极为有用的材料。如果当事人面临着极大的恐惧,认为他们的品质和特点远非理想,而且他们遇到的许多人都在某种程度上不认可他们,因此他们的内在价值即自我价值(他们错误地将这种价值与他们的外在价值即对他人的价值联系在一起)处于极低的水平,那么具有哲学倾向的心理治疗师就可以利用哈特曼的论述解决当事人的恐惧。多年来,我一直在使用哈特曼这段具有存在主义特点的论述帮助那些喜欢自我贬低的当事人,我发现,这种方法通常十分奏效。这是因为,如果存在情绪困扰的个体坚持认为自己是没有价值、没有希望的,那么我很快就可以向他们证明,这种“事实”实际上是一种假设,他们也许认为自己可以根据某种证据证明这种假设,但他们实际上是证明不了的。而且,由于他们对这种假设的固执坚持几乎总是为他们带来悲惨的结果,所以他们最好放弃这种该死的假设——这些当事人通常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我的建议。
不过,哈特曼也承认,一个人是否相信自己是一个人好人“完全……取决于‘好’的定义”。他指出,“人类具有内在价值,因此永远不会毫无价值”这一理论所依据的基本论述实际上存在重复论证和人为定义的问题。我们并没有经验性的证据来支持(或反驳)这一理论,而且这种证据似乎永远也不会出现。这种理论的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优势,因为如果采取相反的观点,认为女人或某个女人是坏人,或者不值得自己或他人尊重,我们就会得到可怕的结果。所以,要想长寿,要想快乐地生活,一个人最好相信自己是“好”人,而不是“坏”人。
我几乎不反对这种实用观点,而且我认为任何有效的心理治疗师都不会反对这种观点。不过,这种理论的哲学前提并不优雅。这种前提假设包括两点:认为自己是没有价值的人或坏人的想法通常是有害的,认为自己是有价值的人或好人的想法更加有利。不过,我觉得这两个假设并不能阻止人们做出其他有用的选择。我相信存在第三种在哲学上更加优雅、不太依赖定义、更容易符合现实经验的选择。这是一个很少被人提起的假设:对于一个人的存在来说,价值是一个没有意义的词语;将一个人称为“好人”或“坏人”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教育工作者和心理治疗师可以教会人们放弃所有“自我”概念,不再考虑任何“自我形象”,他们可能会给那些陷入困境的人提供极大的帮助,大大降低人们目前所遭受的情绪困扰。
一个女人必须在现实中评价自己吗?答案既是肯定的,也是否定的。一方面,人类这种动物显然一出生就带有强烈的自我评价倾向。因为据我所知,世界上没有哪个地方的文明女人仅仅满足于承认她还活着,整天去研究如何让自己变得更加快乐,如何减少自身的痛苦,以一种比较缺乏自我意识、既不去责备什么也不去崇拜什么的方式过完自己在世的百年。相反,她似乎总是在确定和评价自己以及自己的表现,在完成一件事情、回避另一件事情上投入大量的自我意识,相信并能强烈感受到,如果自己去做“正确”的事情、回避“错误”的事情,那么自己最终一定会进入某种天堂或地狱。
以波利尼西亚人尤其是塔希提人为例。波利尼西亚人也有许多禁忌,违反禁忌的人将会感到极其羞愧甚至憎恨自己。例如,直到今天,他们仍然严格遵守男性进入青春期时的割礼仪式;他们的餐厅和卧室是分开的;他们坚持严格的男女分工。而且,在过去,他们还根据血统和辈分区分性权利,强制要求寡妇结婚,实行例行禁欲,禁止妇女参与宗教事务,将月经期妇女隔离。他们曾在宗教和政治上非常严格:“如果没有有效的宗教支持,波利尼西亚酋长和贵族一定无法长期维持令人愤怒的特权。根据波利尼西亚教义,他们是天神的后裔,因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在塔希提,最强大的统治者出门时总要带上一名仆从,因为如果他们接触到土地,这块土地的主人以后就无法在上面走路了……一些夏威夷统治者极其神圣,当他们出现时,他们的臣民需要立即停止工作,躺在地上,并在统治者消失之前维持这个姿势,为了不影响食物供应,统治者只好在夜间巡视农田。大多数波利尼西亚酋长不能与家人一起就餐,在一些岛上,由于威望过高,他们甚至不能自己进餐,只能由别人喂食”(丹尼尔森,1956,p.52-53)。
而且,从过去到现在,波利尼西亚的整体纪律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极度提升自我意识的和贬低自我意识的规则:“波利尼西亚道德显然远远没有基督教道德那样慈善。酋长能做的事情,臣民往往是不能做的。另一方面,波利尼西亚人对现有规则的遵守显然比我们要好得多。当然,这种严格‘遵纪守法’的原因在于,波利尼西亚小型社区或部落的舆论具有极大的力量和重要性,即使是刚刚来到偏远乡村的女教师和助理牧师也很难想象到这种状态。在波利尼西亚,公众的反对让人完全无法忍受,而这里的规则又不允许人们转移到另一个地区或岛屿,因为不同部落之间处于敌对状态。因此,良好的行为极其重要,是一件必须做到的事情……人们有时也会提出反对意见,但总体来看,波利尼西亚人并不是道德上的无政府主义者,而是习俗的奴隶”(丹尼尔森,1956,p.55)。
我在这里使用了大量引文,以说明即使对我们所知道的在两性方面最放纵、最宽容的一个群体来说,关于“恰当”行为的规则和仪式也是一种常态,而不是个别现象,而且人们在遵守这些规则时投入了大量自我意识;一旦违反规则,他们会感到极其羞愧甚至会自残或自杀;当他们轻视这些得到公众认可的规则时,他们很容易受到严厉惩罚甚至被献祭。实际上,我从未听说过存在这样一种文化:在这种文化中,一些成员在做出“错误”或“恶劣”行为时不会诋毁自己,不会给自己带来情绪上或身体上的惩罚。如果你知道这样一种文化,请你告诉我。
我认为,人类贬低自己、对自己的一些无效表现做出负面评价这一趋势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于,他们存在一种生物倾向,我们称为自我意识。当然,许多“低等”动物(尤其是哺乳动物和灵长类)似乎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意识到“自己”,“知道”或“了解”一种行为(比如去一个可能有食物的地方)比另一种行为(比如随机探索周围的环境)更加“有益”或“值得”。不过,这些动物行为的本能属性比人类要强得多,这意味着它们并不会像人类那样经常“思考”自己的行为,它们似乎很少(如果有的话)想到对自己的想法进行思考。因此,按照正常的字面意义来说,它们没有“自我”,而且并没有特别意识到“它们”需要对自身的“良好”或“恶劣”行为负责,并由此意识到“它们”是“良好”或“恶劣”的个体。换句话说,它们仅仅在自身表现中投入了有限的(如果有的话)自我意识。
人类则不同,他们不仅拥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而且具有将这种自我意识与其行为联系在一起的极强的趋势(我仍然认为这种趋势是内在的)。由于人类是一种极易受到伤害的敏感动物(同人类相比,犀牛就不太在意自己的行为,而且不太可能遭受不良影响),由于人类的生存严重依赖于认知而不是本能,因此人类对自身行为的观察和评价是大有裨益的,他们可以知道自己给别人带来了满足还是痛苦,并且沿着某个方向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遗憾的是,当人们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存和幸福而评价自己的表现时,他们也会错误地对自身进行评价,而这总是会给他们带来伤害。
现在我用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一个典型案例来形象地说明人类的这种趋势。理性情绪行为疗法是一种治疗体系,它所依据的假设是,当人们愚蠢地评价或总结自身以及自身行为时,他们的情绪会受到影响。理查德·罗先生来找我,他在工作上极其压抑,而且经常由于妻子在礼仪上的小错误而对她发火,以粗暴的方式对待她。我首先在一两节心理治疗中向他展示了他使自己感到抑郁的方式和原因。在A点,存在一个逆境——他工作不顺,老板经常因他的糟糕表现而提醒他。在C点(情绪后果),他变得抑郁。他错误地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A点的逆境导致了他在C点的异常情绪反应,或者说“后果”——“因为我缺乏工作效率,因为老板对我不满意,可能解雇我,所以我感到抑郁。”不过,我很快向他证明,如果A真的导致了C,那么世界上一定存在魔法或巫术:外部事件(他的低效或老板的指责)怎么可能导致他产生某种想法或感受呢?
显然,罗对这些外部逆境做了某些事情,才使他产生了抑郁的后果。他很可能首先观察到了逆境(他的表现缺乏效果,老板不满意),然后对其进行了思考(考虑它们可能的影响,评价自己对这些影响的讨厌程度)。而且,他以极其负面的方式对这些可能的结果做出了评价。如果他没有注意到自己糟糕的工作,或者将其评价为一件好事(这可能使他摆脱自己不喜欢做的事情),那么他很难产生抑郁的感觉。他可能连高兴都来不及呢!
所以,罗很可能在B点(他的信念体系)对自己发出了某种信号,进行了某种想象,或者对自己说了某件事情,导致他在C点出现了抑郁反应。他很可能对自己陈述了一个理性信念在RB点:“我知道我现在的工作效率不高,老板可能解雇我;如果他真的解雇我,那我就太惨了。我当然不希望被解雇。”这种RB信念之所以合理,是因为如果他被解雇,他很可能会遭受不幸,他将:(1)失去收入;(2)不得不寻找下一份工作;(3)可能需要忍受妻子的不满;(4)也许下一份职位收入更低。他有一些来自经验的良好理由,可以证明被解雇不是一件好事。因此,“继续低效工作对他是一种不幸”这一RB假设是一个可以通过经验证明的命题。
进一步说,如果罗严格坚持自己的RB结论,那么他很可能不会感到抑郁;相反,他会感到不快乐、不满意、悲伤、悔恨、烦恼或沮丧等理性后果(RC)。这些都是负面情绪,但还远远没有达到抑郁的程度。为了让他感受到抑郁这一非理性后果(IC),他需要在理性信念中添加一个不健康、自我挫败、自我贬低的非理性信念(IB):“如果我持续低效工作,遭到开除,那就太可怕了;如果我的老板不认同我,将我解雇,这将是我无法承受的。这不仅说明我在工作上表现很差,而且将决定性地证明我毫无价值,永远也无法把这类工作做好,像我这样的废物,余生只能在贫穷中度过,不会有人爱我,只会有人惩罚我。”
罗的非理性信念是不健康的,原因如下:(1)这种信念是人为定义的,无法得到验证。他的工作的确缺乏效率,而且可能被开除。不过,不管这件事多么不幸,它的“可怕”“糟糕”或“灾难性”都仅仅是罗的想法而已。实际上,这件事仅仅是一种不幸或不便。(2)这是一种过度泛化。他的确不喜欢被解雇,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无法承受这种变故;他的工作效率的确不高,但这并不能证明他不是一个“好”人;他现在工作表现不佳,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以后也无法有良好的表现。(3)这是一种不合逻辑的推理。如果他真的是一个没有价值的个体,永远无法胜任任何工作,为什么他就不值得被人关爱,只值得被人惩罚呢?如果他存在这样大的缺陷,那么我们完全可以认为他更加值得我们这些没有太大缺陷的人去关爱和帮助。不管是人还是神,谁会理直气壮地因为他被生养成了一个有缺陷的人而谴责他呢?(4)这种信念导致的结果几乎总是比缺乏工作效率的表现所导致的自然结果更加可怕,更加不幸。这是因为,如果罗认为不被认可是一件可怕的事,而且认为自己无法承受被解雇的结局,那么他很可能会变得格外焦虑不安,使工作效率进一步恶化,而不是好转,他保住这份工作的可能性也会变得更低。而且,如果老板将他开除,从而使他相信自己是没有价值的,那么他可能会在未来的工作中表现出不胜任的倾向,从而实现自己的预言——他不会取得良好的表现,而且会被再次开除(从而错误地“证明”他最初的假设)。
因此,作为理性情绪行为治疗师,我会清晰地向罗展示他的理性信念和非理性信念;我会努力帮助他分辨明智的RB假设和愚蠢的IB假设;我会告诉他怎样才能坚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RB评价,感受到健康的后果(悲伤、悔恨、不快乐、更加努力地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除IB评价及其不健康的后果(恐慌感、抑郁感、更加缺乏效率等)。
类似地,我会解释罗对妻子的愤怒感,并帮助他改变这种想法。我会向罗展示,当他的妻子在A点的行为欠考虑、不礼貌或不公平时,他很可能首先向自己提出了这样一个理性信念:“我不喜欢她的行为;我希望她能改变这一点;真是讨厌!”因此,他在RC点体验到了健康的后果——不满、失望、沮丧、烦恼的情绪。在IB点,他产生了不合理的信念:“因为她表现糟糕,所以我无法忍受。她是个讨厌的人,我永远无法原谅她做出这种行为。她这样对待我,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因此,他在IC点感到了愤怒和自哀这种不健康的后果。如果我能说服罗坚持理智的RB假设,放弃谴责性的IB假设,他就会倾向于感到不愉快,而不是愤怒,而且很可能会更好地帮助妻子改变令人讨厌的行为。
这里的要点是,在罗(或者任何人)生命中出现在A点的逆境并不会使他在C点感到抑郁或愤怒。他在B点的信念(包括想法、评价和评估)才会导致这些感觉。在A点,他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他在C点时对于生命中一些行为或动因的感觉做出选择——只要他对自己的想法进行思考,敢于怀疑他的一些IB观念和结论,返回基于经验的RB假设。不过,由于人类的出生和成长环境,他很容易自然而然地倾向于像变魔术一样从RB结论跳到IB结论上;在更多的情况下,他会把自己整个人与自己的表现混淆,自动地同时对二者进行评价和评估。因此,他最终常常会责备自己和他人(即贬低自己和他人的内在价值),而不是仅仅对自己和他人的表现进行功效和合意性方面的评价。因此,他在自身以及与他人的关系上陷入了各种不必要的麻烦或情绪中。
我还要再次提出这个问题:女人必须评价自己吗?而且我还要再次回答:是的,在某种程度上的确如此,因为从生物学和社会学的角度看,她几乎不可能不这么做。从自我保护的角度看,如果她不经常评价自己的表现,那么她很快就会死去:在安全地驾驶汽车、爬山或耕种某种食物之前,她最好知道她在这些方面的能力如何,否则她可能会受伤甚至丧命。所以,为了生存,她的确需要评估自己的行为和潜力。
而且,自我评价既有明显的劣势,又有明显的优势。当你在爱情上取得成功、工作进展顺利或者画了一幅精美的油画时,如果你(既不是出于经验也不是出于科学地)给自己贴上“优秀”“伟大”或“高贵”的标签,那么你至少在一段时间里倾向于比仅仅以同样方式评价自己表现的做法更加快乐。如果当你的女朋友或妻子拥有一些非常理想、令人愉快的特点时,你(不切实际地)将她评价为“光荣的”“非凡的”或“女神般的”人,那么你会倾向于为你和她的关系感到庆幸。正像梅(1969)强烈指出的那样,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和鬼神生活在一起的,如果你认为他们没有因此而获得很大的利益,那你就想错了。
不过,这样做真的值得吗?人们真的必须将自己和他人作为人来评价吗?过去60年,我曾做过心理治疗师、作家、教师和讲师,经过这些年的繁忙工作,我可以试探性地给出一个答案:不。人类具有极强的评价自己和评价他人的倾向,这种倾向是天生的,而且受到了社会环境的强化;不过,经过非常冷静的思考以及积极的工作和实践,他们可以持续抵抗并且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倾向;这样一来,他们很可能会变得比正常情况更加健康快乐。他们可以严格限制自己只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表现,而不是对自己和他人本身进行有力评价;他们可以实事求是,真正抛弃鬼神,而不是诅咒或神化任何人或任何事情;他们可以安于愿望和偏好,而不是创造需要和要求。我的假设是,如果他们能够做到这些,他们不会实现乌托邦(乌托邦本身是一成不变的、过于绝对的、不切实际的),但他们很可能会取得过去从未取得过的、超乎想象的自发性、创造性和满足感。下面是我支持人们对自身采取不评价态度(同时仍然评价他们的许多品质和表现)的一些主要原因。
1.正面和负面的自我评价都是缺乏效率的,常常会严重干扰问题的解决。如果你由于自己的表现而抬高或贬低自己,那么你会倾向于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是以问题为中心,因此你的表现往往会受到影响。而且,自我评价通常需要人们反复思考,占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你可能会耕耘你的“灵魂”,但却无法耕耘你的菜园!
2.只有当你拥有许多才能并且没有什么缺点时,自我评价才能发挥出良好的效果;不过,从统计学的角度看,属于这个类别的人少之又少。自我评价往往还需要人们拥有全面的竞争力,而能够满足这个要求的人同样凤毛麟角。
3.自我评价几乎总是得到高人一等或者低人一等的结果。如果你将自己评价为“好”,那么你通常会将他人评价为“差”或“不太好”;如果你将自己评价为“差”,那么你就会认为其他人“不太差”或“好”。所以,你实际上强迫自己在“好坏”上与他人竞争,而且不断产生嫉妒、猜忌或者高人一等的感觉。这种思想和感觉很容易不断导致个体冲突、群体冲突和国际冲突;关爱、合作以及其他形式的同情被挤到了一边。认为你的某一项品质比别人更好或更差的想法也许并不重要,甚至是有益的(因为你可以根据你对别人优秀品质的认识,帮助你获得这种品质)。不过,认为你这个人比别人更好或更差的想法可能会给你们两个人同时带来麻烦。
4.自我评估会提高自我意识,因此往往会将你的内心封闭起来,缩小你的兴趣和快乐范围。伯特兰·罗素说过:“我们应当努力避免以自我为中心的感情,并且努力获得那种阻止我们的思想永远停留在自己身上的情感和兴趣。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待在监狱里,而将我们的内心封闭起来的感情是一种最恶劣的监狱。在这种感情中,最常见的例子有恐惧、嫉妒、罪恶感、自哀以及自负”(罗素,1965)。
5.因为你的少数行为而责备或表扬你的整个个体的做法是一种不科学的过度泛化。朱尔斯·亨利说过:“我曾将那种将一个孩子在心理上转变成怪物或废物之类其他事物的做法,称为致病变态。波特曼太太将(她的儿子)皮特称为‘人形垃圾桶’;她对皮特说,‘你身上的异味真难闻’;当皮特不坐在自己的高脚椅上时,波特曼太太就会把垃圾袋和旧报纸放在椅子上;她将皮特称为脱线先生,而且从不使用他的本名。于是,他成了一个有异味的怪物、一个废物、一个小丑”(亨利,1963)。不过,亨利并没有指出,如果波特曼太太将她的儿子皮特称为“天使”,并对他说,“你有天堂的味道”,那么她也会通过致病变态将皮特看成他所不属于的事物,即神圣的存在。皮特是一个人,他只是偶尔散发异味(或者说天堂味道)而已,他并不是难闻的(或者说拥有天堂味道的)人。
6.当人类自身受到赞美或谴责时,这种评价带有一种强烈的暗示,那就是人们应当因为自身的“好”或“坏”得到奖励或惩罚。不过,正如上面所说,如果他们是“坏”人,那么他们已经因为自己的“腐坏性”而陷入了极度不利的境地,如果我们进一步因为他们的“腐坏”而惩罚他们,那就太不公平了。如果他们是“好”人,那么他们已经因为自己的“优秀”而得到了很大的好处,再去因为这件事情而奖励他们就显得多余或者不公平了。因此,自我评价极大地违反了人类的公平。
7.由于一个人的优秀品质而对其做出很高的评价,往往相当于神化这个人;反过来,由于一个人的恶劣品质而对其做出很低的评价,相当于妖魔化这个人。不过,由于我们似乎没有办法证明鬼神的存在,而且由于人类完全可以在没有这些冗余假设的情况下生活,所以这只会给人类的思想和行为带来混乱,很可能弊大于利。此外,不同的人和不同的群体对于神仙和魔鬼的理解显然存在巨大差异;这种理解不会增进人类的知识,而且通常会影响精确的自我沟通和人际沟通。愚蠢而软弱的人也许可以通过创造超自然的存在而受益,但没有证据表明,理智而强大的人拥有这种需要。
8.偏执和对个体本身缺乏尊重是评价自己和他人的结果。如果你因为A是白人和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而接纳他,因为B是黑人和中学辍学生而排斥他,那么你显然没有把B当作一个人来尊重——同时你当然也在偏执地轻视数百万和他一样的人。偏执是武断的、不公平的,可能带来冲突,它不利于社会生活。正如乔治·阿克斯特尔所说,“人是一种充分社会化的动物。只有当他们相互尊重对方本身的目的时,他们才能更加充分地意识到自己的目的。相互尊重是个人有效性和社会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条件。它的对立面(包括仇恨、蔑视、隔离、剥削)将使所有相关人员无法意识到他们的价值,因此它们对所有有效性具有深刻的毁性”(阿克斯特尔,1956)。当你谴责一个个体(包括你自己)拥有或者缺乏任何一种品质时,你就会变得更加接近于一个专制主义者或法西斯主义者,因为评价人的本质就是法西斯主义(埃利斯,1965a,1965b)。
9.当你评价一个个体时(即使只是以恭维的方式评价),你往往想要改变他、控制他或者操纵他;你所设想的这种改变可能对他有好处,也可能没有好处。理查德·法森指出:“通常,赞扬的话语要求一个人做出的改变不一定对被赞扬的人有好处,但它会增加赞扬者的便利、快乐或利益”(法森,1966)。评价可能会使个体感到他对评价者负有责任,认为自己有义务或不得不改变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可能远远没有做到自己想要做的那个自己。因此,对一个人的积极或消极评价完全可能鼓励他成为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个体、一个缺乏自主的个体,而不是自己想要成为的个体。
10.对个体的评价往往会支持现有制度,阻碍社会变革。这是因为,当一个人对自己进行总结时,他不仅习惯于告诉自己“我的行为是错误的,我觉得未来自己最好努力做出改进”,而且喜欢对自己说,“我是错误的,我做出了这些糟糕的行为,是个‘没用的人’。”由于“错误”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标准衡量的,而且大多数社会都是由数量有限的“上层”人士操纵的,这些既得利益者强烈希望保持现状,因此自我评价常常鼓励个体遵守社会规则(不管这些规则多么武断和愚蠢),尤其是鼓励他们追求当权者的认可。盲从是自我评价最糟糕的产物之一,通常意味着遵守现有制度的规则,这些规则虽然历史悠久,但是不一定符合正义。
11.自我评价和他人的衡量往往会破坏同理倾听。正如理查德·法森所说,两个人之间密切真诚的关系常常是通过仔细聆听实现的:“这不仅仅意味着等一个人把话说完,而且意味着努力看清世界在这个人的眼里是什么样的,并将这种理解传达给他。这种不带评价的同理心倾听,既能让你听到对方的话语,也能让你体会到对方的感受;也就是说,它能让你理解对方想要表达的完整含义。它意味着没有评价,没有判断,没有同意(或反对)。它仅仅让你理解对方的感受以及他想要传达的意思;它能让倾听者接纳对方的感受和想法,虽然你可能不认同它们,但你至少知道对方是认同的”(法森,1966)。不过,如果一个人倾听另一个人时对他(以及自己)进行评价,那么这个人通常会产生偏见,无法完全理解和接近对方。
12.对人的评价往往会贬低人的欲望、愿望和偏好,并将它们替换成要求、冲动和需要。如果你不去衡量你的自私,你就会倾向于不断问自己:“在我相对很短的存在时间里,为了获得最大限度的满足感,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我真正想要做的是什么呢?”如果你衡量自我,你就会倾向于不断自己:“为了证明我是一个有价值的人,我需要做什么呢?”正如理查德·罗伯特耶罗所说,“人们不断否定他们,仅仅由于想要一件事物而获得这件事物的权利,以及仅仅由于喜欢一件事物而享受这件事物的权利。他们几乎无法让自己仅仅由于快乐而获得某件事情,必须证明这是他们赚来的;或者是他们承受了足够多的痛苦换来的;或者证明虽然他们喜欢这件事情,但他们这么做完全是一种利他行为,是为了其他某个人的利益……似乎最大的罪恶就仅仅是由于喜欢而去做一件事情,不去考虑为其他人带来好处,或者这件事情不是为了延续我们的生存而绝对必须要做的事情”(罗伯特耶罗,1964)。愚蠢的自我正当性就是这样诞生的!
13.明确一个人的价值往往会破坏他的自由意志。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很少拥有足够的自我指导,因为即使是他最“自愿”的活动,也会受到遗传和环境的显著影响;当他认为他的某个想法、感觉或行动真的“属于他”时,他实际上忽略了最重要的一些生物社会性因素。一旦一个人给自己贴上“好人”“坏人”“天才”或“白痴”的标签,他就会将自己完全装进这些套子里,因此几乎一定会使随后的许多行为受到影响,出现偏差。比如说,一个“坏人”或“白痴”怎么能以任何程度确定自己未来的行为呢?他怎么能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进一步说,一个“好人”怎么能做出不好的行为?一个“天才”怎么能在杰出作品之外创作出平庸的作品?当一个人根据这些对于自我的一般性指定进行思考时,他几乎会自动为自己添加抑制创造性的愚蠢的限制条件。
14.对一个人给出准确完整的评价很可能是无法实现的,原因如下。
a.评价一个人所具有的品质很可能每年都在变化,甚至每时每刻都在变化。人不是一件事物或物体,而是一个过程。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怎么能得到准确衡量和评价呢?
b.评价一个人所具有的特点没有绝对的评判尺度。一个社会群体极为重视的品质可能会受到另一个群体的严厉谴责。杀人犯可能会被法官视为可怕的罪犯,但被将军看作优秀的战士。一个人的素质(如作曲能力)在这个世纪可能极为精湛,在下个世纪可能又会沦为平庸。
c.为了全面评价一个人,需要对他的每一种正面和负面行为给出特定的权重。比如说,如果一个人帮了朋友一个小忙,并且极其努力地救下了100个溺水的人,那么他的后一种行为得到的分数通常会比前一种行为高得多;如果他对妻子撒了一个谎,并且打了孩子一顿,人们就会认为他的第二种行为比第一种行为可恨得多。不过,谁能为他的各种行为给出准确的权重,以便最终确定他的总体“好坏”程度呢?如果地球上存在一个圣彼得,能够记录一个人的每一个行为(以及思想),并能迅速评价出他将来能够上天堂还是下地狱,这件事情就方便多了。不过,这种圣彼得以任何形式(包括永远正确的计算机)存在的可能性又有多大呢?
d.我们用什么样的数学方法能够得到一个人的总体价值得分?假设一个个体做了1000件好事,然后邪恶地将某个人拷打至死。为了得到他的总体评价,我们是否应当将他的所有善行以算术方式加起来,然后将这个和值与他的恶行加权和进行比较?或者,我们是否应当使用某种几何平均方法来评估他的“善良度”和“邪恶度”?我们用哪种系统来“准确”测量他的“价值”?是否真的存在可以对他进行评分的有效数学评估方法?
e.不管我们知道一个个体的多少品质并将其用到他的整体评价中,由于这个人或者其他人不太可能发现他的所有特点并用它们得到一个整体评分,在最终分析中,他的整体将由他的某些部分来评估。不过,用一个个体的某些(甚至许多)部分来评价他的整体是否正当?即使是一个未知(因而未被评估)的部分也可能显著改变最终评分并使其失去有效性。例如,假设一个个体(或其他人)对他给出了91%的总分(即他被认为拥有91%的“善良度”)。如果他在生命中的大部分时间里无意识地憎恨哥哥,并导致了哥哥的夭折,但他在清醒时只记得他爱自己的哥哥,而且这很可能对哥哥的快乐生活起到了帮助作用,那么他(以及无所不知的圣彼得以外的任何人)就会为自己给出相当高的评分;但假如他有意识地承认他对哥哥的憎恨以及这种憎恨给哥哥带来的没有必要的伤害,那么他给出的“真实”评分就会比91%低得多。不过,人们怎样才能知道这个“真实”评分呢?
f.如果一个个体或者其他人对他给出了很低的总体评分,比如说,他的最终成绩单上的总分是13%,这很可能说明:(1)他生来就是一个缺乏价值的人;(2)他永远也不可能成为有价值的人;(3)由于已经无可救药,他应该受到惩罚(最终将在某种地狱中遭受炙烤)。所有这些都是没有经过经验验证的假设,很难被证明或推翻,而且如上所述,它们所带来的坏处往往会远远超过它们所带来的好处。
g.对一个人的测量实际上是一种环形思维。如果一个人拥有“好”的品质,因而被评价为“好”人,那么这两种“好”都是基于某种人为定义的价值体系;因为,除了某些神祇,谁能判断到底什么才是真正的“好”品质呢?一旦一个人的品质被定义为“好”品质,人们就会根据这个人的特定“优越性”推导出他的整体“优越性”,而他整体上是一个“好”人的观念又几乎不可避免地使人们对其具体品质的看法发生扭曲——这些品质将会显得比真实情况“更好”。一旦一个人的品质被定义为“坏”品质,这个人整体上是“坏”人的观念就几乎不可避免地使人们对其具体品质的看法发生扭曲——这些品质将会显得比真实情况“更坏”。如果一个整体上被评价为“好人”的“好”品质被偏颇地视作比真实情况“更好”,人们就会带着扭曲的目光不断将他视为“好人”,即使他实际上并不“好”。换句话说,对一个的人整体评价意味着预言他的具体“优秀”品质,而将他的具体品质评价为“优秀”意味着预言他的整体“优越性”。不管这个人事实上的具体“好坏度”和整体“好坏度”究竟如何,这两种预言最终很可能会得到“应验”,因为“好坏度”本身永远无法准确确定,正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整个“好坏度”大厦所依据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定义的。
h.也许,整体评价一个个体的唯一合理方法就是基于他的活力;也就是说,如果他是人类,而且是有生气的,那么我们就认为他本质上是好的(当他去世以后,他就不好或不存在了)。类似地,如果我们接受冗余而又没有必要的宗教假设,我们可以假设一个个体之所以是好的,是因为他是人类,而且因为耶和华、耶稣或者他所相信的其他某位神祇接受所有人类,爱所有人类,或者为他们提供恩典。这是一个毫无依据的假设,因为我们非常清楚,虽然相信这种所谓神祇的个体的确存在,但我们无法证明他所相信的神祇存在(或者不存在)。不过,这种假设仍然是有效的,因为它重新提到了这个更为基本的假设:一个人之所以在整体上是“好”的,仅仅是因为他是人类,而且是有生气的。这种关于人类整体“优越性”的基本观念的问题在于,它显然将所有人类放在了同一条船上——使他们具有同等“优越性”,没有给任何人留下任何变“坏”的空间。因此,这种整体评价并不是真正的评价,它完全是人为定义的,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i.为任何人提供全面或整体评价的概念,可能是几乎所有人以不准确的方式对自己和别人进行思考,与自己和别人进行沟通的一种人造概念。科日布斯基(1933)和他的一些主要追随者[比如早川(1965)和布兰(1991)]多年前就指出,个体1和个体2是不同的,正如铅笔1和铅笔2是不同的。因此,对铅笔和个体的一概而论永远无法做到完全准确。特别地,布兰多年来一直反对我们在谈论一个人的行为或对其分类时使用任何形式的动词“是”;也就是说,“琼斯有(或拥有)某种出色的数学才能”与“琼斯是一位出色的数学家”这两种说法是不同的。同后一个句子相比,前一个句子更为精确,而且很可能更为“真实”。此外,后一个句子隐含着对琼斯的整体评价,这种评价很难根据“琼斯拥有某种数学才能”的事实得到保证(如果这个事实本身能够得到证明的话)。如果科日布斯基及其追随者的观点是正确的(这种观点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很可能是正确的),那么人们很容易对他们进行整体性描述和评价(实际上,不让我们做出这种描述和评价是一件极难的事情),但是我们最好反对这种做法,并将其转换成对于其表现、才能和品质更为具体的评价。这种一概而论(或过度一概而论)的评级是存在的(因为我们显然在不断使用它们),但如果我们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这种评级,最终结果将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j.人的各种品质是不同的——正如苹果和梨是不同的。一个人不能对苹果和梨进行合理的加减乘除,得到对整筐水果的单一准确的整体评分;类似地,他实际上也不能对人的不同品质进行加减乘除,得到对一个人类个体有意义的单一整体评分。
根据上述对心理治疗与人的价值的观察和推演,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首先,自我参考和自我评价是人类的一个正常而自然的组成部分。看起来,同仅仅评价其行为而不评价其自身存在相比,同时对二者做出评价要容易得多。
当人们对自身进行整体评价时,他们几乎一定会遇到麻烦。当他们为自己贴上“不好”“低劣”或“不足”的标签时,他们往往会产生焦虑、内疚和抑郁的感觉,无法发挥出他们本应具有的效率,并且错误地证明他们对自己的过低评估;当他们为自己贴上“良好”“优秀”或“胜任”的标签时,他们往往会感觉自己无法永远保持这种“优越性”,而且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证明”他们的价值,同时破坏他们同自己和他人的关系。
看起来,对人们来说,在理想情况下,明智的做法是严格思考和对抗来自他们自身并且得到环境支持的一些最强烈的倾向,从而训练自己拒绝对自身进行任何评价。他们最好继续尽可能客观地评价他们的品质、才能和表现,从而回避痛苦,使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过上令自己满意的生活。另外,由于本书详细考虑的众多理由,他们最好接受他们所谓的“自我”,而不是对其进行评价,并且努力为自己争取幸福,而不是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根据弗洛伊德(1963)的观点,当个体遵守“我应当被自我所取代”规则时,他将获得心理上的健康。不过,弗洛伊德的自我指的是人的自我指导倾向,而不是自我评价倾向。根据我的观点(埃利斯,1962,2001a,2001b,2002,2003)以及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原则,当人们遵守“自我应当被人所取代”规则时,他们将对自己和他人获得最大限度的理解,并且最大限度地减少焦虑和敌意。当然,这里的“自我”指的是人们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证明倾向。
这是因为,作为个体与其他个体生活在地球上并且相互作用的人类是极其复杂的,很难评价或评分。为了正当衡量他们的“价值”,我们可以接受并遵守下列通过经验确定的事实:(1)他们是存在的;(2)他们可以在存在时感到满足和痛苦;(3)他们通常有能力继续存在,并且感到更多满足,而不是更多痛苦,(4)因此,他们很可能“有理由”(即最好)继续存在和享受。换一种更简洁的说法,人们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他们决定继续生活,继续重视他们的存在。那些不基于这些基本假设做出的观察和得出的结论完全有可能陷入愚蠢而虚幻的利己主义泥潭,并在最终分析中体现出人的特点,这种特点可能非常鲜明,但它本质上仍然是缺乏人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