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前面的叙述我们已经知道,资本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这两个阶段的运动,是按照时间的顺序进行的。资本在生产领域停留的时间是它的生产时间,而它在流通领域停留的时间就是它的流通时间。从而,资本完成它的循环的全部时间,也就等于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之和。
但是流通时间和生产时间是互相排斥的。资本在流通时间内没有执行生产资本的职能,因此它既不生产商品,也不生产剩余价值。如果我们考察循环的最简单形式,也就是总资本价值每次都是直接由一个阶段进入到另一个阶段,那么我们就会很清楚,在资本流通时间持续的时候,生产过程就会中断,从而资本的自行增殖也就会中断;并且生产过程的更新根据资本流通时间的长短从而变得或快或慢。相反,如果资本的不同部分是相继通过循环的,那就很清楚,资本的各组成部分在流通领域不断停留的时间越长,资本在生产领域不断执行职能的部分就必定越小。也就是总资本价值的循环是在资本的不同部分的循环过程中依次完成的。因此,流通时间的延长和缩短,对于生产时间的缩短或延长,或者说,对于一定量资本作为生产资本去执行职能的规模的缩小或扩大,起了一种消极限制的作用。资本在流通中的形态变化就更加变为仅仅是观念上的现象,也就是说,流通时间越是等于零或近于零,资本的职能就越大,资本的生产效率也就越高,从而它的自行增殖就越大。例如,假定有一个资本家按订货来生产,因此他在提供产品时就会得到支付,又假定支付给他的同时是他自己需要的生产资料,那么,流通时间就接近于零了。
一般说来,资本的流通时间,会限制资本的生产时间,从而也就会限制它的价值增殖过程。其限制程度与流通时间所持续的长短成比例。就是说,这种流通时间持续增加或减少的程度可以极不相同,从而对资本的生产时间限制的程度也可以极不相同。
资本在流通领域内,不论是按照哪个序列进行,总是要通过W—G和G—W这两个对立的阶段。因此,资本的流通时间也分成两个部分,分别为:商品转化为货币所需要的时间和货币转化为商品所需要的时间。我们在分析简单商品流通时已经知道,W—G即卖的过程,是资本形态变化过程中最困难的部分,因此,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一过程也占流通时间较大的部分。W—G和G—W之间存在一种区别,这种区别与商品和货币之间的形式区别没有关系,它是由生产的资本主义性质产生的。不论是W—G,还是G—W,就它们本身看,都只是一定价值由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转化,W'—G'同时是W'所包含的剩余价值的实现,但G—W却不是这样。因此,卖比买显得更为重要。G—W,在正常条件下,对于表现为G的价值的增殖来说,是必要的行为,但它并不是剩余价值的实现;它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导论,而不是它的补充。
商品交易大厅
资本流通时间的长短,对于资本增殖程度,起着一定的消极限制作用。
商品本身的存在形式即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使W'—G'这一商品资本的流通过程受到一定的限制。商品会自然消灭,因为,如果商品没有按照它们的用途,在一定时期内,进入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换句话说,如果它们没有在一定时间内卖出,它们就会变坏,并且当它们丧失其使用价值时,同时也就丧失了作为交换价值承担者的属性。商品中包含的资本价值,以及资本价值中增长了的剩余价值,都将丧失。只有当使用价值不断更新,不断再生产,也就是由新的使用价值来补偿的时候,它才会成为恒久而自行增殖的资本价值的承担者。而使用价值以完整的商品形式出售,从而由此进入生产消费或个人消费,这是它们的再生产不断更新的条件。交换价值只有通过它的物体的这种使用形式上的不断更新才能够保持。它们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变换它们的旧的使用形式,只有这样它们才能以一种新的使用形式继续存在。交换价值也只有通过它的物体的这种不断更新才能够保持。不同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变坏的快慢程度也就不同;由于在使用价值的生产和消费之间经过的时间,可以长短不等,所以,它们才能够以长短不等的时间,作为商品资本停留在W—G流通阶段,经受长短不等的流通时间,而不至于消灭。由商品本身的易坏程度所决定的商品资本流通时间的界限,就是这一部分的流通时间或作为商品资本所能够经过的流通时间的绝对界限。一种商品越容易变坏,在它生产出来之后就越要赶快消费掉,赶快卖掉,它能够离开产地的距离就越小,它的空间流通领域就越狭窄,它的销售市场也就越带有地方性质。因此,一种商品越容易变坏,它本身的这种物理性能对于它作为商品的流通时间的绝对限制越大,它就越不适于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对象。这种商品只有在人口稠密的地方,或者当产销地点的距离由于运输工具的发展而相对缩短时,它才会成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对象。而当一种物品的生产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和人口稠密的地点时,甚至能够为这样一类产品,如大啤酒厂、牛奶厂生产的产品,造成较大的市场。
贩卖腌鱼
商品本身寿命的长短,决定了它作为商品流通时间的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