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开工人劳动特定的内容、目的和技术性质来看,加到劳动对象上的定量劳动就是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而被消耗的生产资料也成为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在劳动过程中发生转移,并在产品上保存下来。
土地即为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
作为不变资本,土地虽然不像普通的劳动资料那样。
虽然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和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都是工人同一时间内达到的不同结果,但是目的却很明显,这种结果的二重性只能用劳动本身的二重性来解释。纺纱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织布,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增加价值,而棉花、纱锭、棉纱、织机、铁和铁砧就成为产品使用价值新的形成要素。随着生产资料使用价值的消失,新的使用价值在价值形成过程中出现,并使被用掉的生产资料转移到新产品上去。由此可见,工人劳动的有用性质,使得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在同生产资料接触后,就可以赋予劳动复活和活力,使它们成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把被用掉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价值的组成部分转移到产品上去,并且同它们结合为产品。如果工人不纺纱,就不能使棉花变成棉纱,那么这个工人也不能把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棉纱上;如果这个工人改行当木匠,他还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把价值加到他的材料上。由于劳动量的追加,生产资料的价值在产品中得以保存,而追加的劳动也清楚地表现在种种不同的现象上,使得新价值得以加进。换而言之,劳动是抽象的社会劳动,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就一种属性来说必然创造价值,而就另一种属性来说必然保存或转移价值。
虽然生产资料转给产品的价值绝不会大于它本身的使用价值,但是生产资料本身就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没有价值可以丧失,也不会把任何价值转给产品。
就生产资料来说,它们的使用价值被消耗,劳动制成产品,但是生产资料的价值没有被消费,反而被保存下来。实际上,一切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矿脉中的铁、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等,它们的作用只是形成使用价值,而不是形成交换价值。正是由于生产资源原先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已经消失,生产资料的价值得以再现于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当然,所生产出来的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
生产工具影响生产力
20世纪初,拖拉机的发明,改变了传统意义上的依靠畜力和人力进行耕种的方式。
蒸汽机的诞生
机器文明的开始。
作为劳动的主观因素,劳动通过一定的形式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的时候,它的运动每时每刻都会形成新价值。假设工人在生产出自己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以后就停下来,产品价值超过其中生产资料价值的余额就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新价值,是产品本身的价值部分。当然,工人自身在生活资料上花费的货币只是表现为再生产,而真正的再生产却不像生产资料表面上的再生产,是通过一个价值用另一个价值来补偿实现的。
实际上,生产出劳动力价值的等价物并把它加到劳动对象上,只需一定的工作时间,远远低于劳动力发挥作用的时间。因此,产出的超额价值就是产品价值超过消耗掉的剩余价值,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形成的价值余额。
事实上,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形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也说明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资本价值增殖过程中所执行的不同职能。当产品总价值超过产品形成要素价值总额的时候,形成的余额就是增殖的资本超过原预付资本价值而形成的余额,不过是原有资本在抛弃货币形式转化为劳动因素时所采取的不同存在形式而已。因此,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不仅可以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生产自身的等价物,而且可以生成一个超过等价物的余额,就是剩余价值。当然,这个剩余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这两个资本的组成部分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他们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
在生产过程中,已用的劳动资料同原料的价值一样,也可以发生变化,但是它们转移到产品上去的那部分价值却不会发生变化。假设出现一种可以由较少劳动操作某种机器的新发明,旧机器就要或多或少地发生贬值,而转移到产品上的价值也要相应地减少。在这种情况下,价值变动会在生产过程以外发生。虽然生产资料的价值变动可以使已经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受到影响,但不会改变生产资料作为不变资本的性质。同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之间比例的变化也不会影响它们在职能上的区别。随着劳动过程技术条件的革新,过去需要10个工人用10件工具加工的原料,现在则需要1个工人用1台机器就能加工一百倍的原料。此时,不变资本的增加和可变部分的减少,只能改变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量的关系,不能影响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别。
价值增殖过程是生产商品一定的使用价值,并把生产资料的原有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上去;作为价值增殖过程,雇佣工人的劳动作为抽象劳动形成新的价值,其中包括剩余价值。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过程,必然不是单纯的价值形成过程,而必须是价值增殖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