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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炫耀性休闲

关于金钱攀比,上文已作了概括叙述,如果没有受到其他经济力量或攀比过程其他特征的干扰,那么这种金钱斗争的直接影响只是使人们勤劳和节俭。金钱攀比所以取得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到目前为止在下层阶级获取货物的通常手段是进行生产性劳动。这对一个以农为本的定居型社会的劳动阶级而言尤其真实,该社会财产的划分已相当细致,且其法律和习俗能够保障这些阶级或多或少拥有它们所生产成果的一定份额。在任何情况下,这些下层阶级都不能避免劳动,所以劳动这个污名并不会大大贬低它们,至少对它们阶级内部来说,并不有失身份。相反,由于劳动是它们认可和接受的生活方式,它们会为在工作上的高效率而竞相自豪,这通常是它们唯一可以参与的竞赛方式。对于那些只能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节俭方面而获得财物并进而攀比的人们而言,以财力博取声誉的竞争多多少少会提高勤奋和节俭的程度。但正如下文中将会提到的,竞赛过程中的某些次级属性,对于不论在金钱上处于劣势还是处于优势的阶级在这些方面的攀比,都会发挥很大的限制与调整作用。

不过,对接下来我们要讨论的金钱上处于优势的阶级来说,情形有所不同。虽然这个阶级也拥有勤奋与节俭这两种动机,但其行为受到金钱攀比中某些派生要求的限制竟这么大,以致任何勤劳的企图实际上都受到了抑制,且任何导向勤奋的刺激都无济于事。这些攀比的派生要求中最有力、也是实施范围最广的一个,是不得从事生产性工作的要求。该项要求在文化处于野蛮阶段时显得特别真实。在掠夺性文化时期人们的思维习惯中,劳动是软弱无能或服从主子的表现。因此,劳动是卑微低下的标志,有身份、有地位的男性不屑为之。这种传统观念将劳动视为是自轻自贱的举措,这种观念相沿至今,永不消失。不仅如此,随着社会文化的演进,这种观念已经固化为古已有之且不容置疑的成规,从而获得了公理般的力量。

想要获得并维持人们的尊重,仅仅拥有财富或权力是不够的。财富或权力必须提供证据,因为尊荣是在授予这些证据基础之上的。财富的证据不仅仅是让别人对自己的权势产生深刻的印象,及让自己对权势的意识保持活力和警觉,并且在营造和维系本身的自我满足方面作用也是不小的。除了最低文化阶段外,在所有文化阶段,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如果能够有一个“体面的环境”并豁免于“卑贱的职责”就会感到安慰,感到活得有尊严。如果这个人被迫脱离了他惯常的习惯标准,不论在他的生活的物质环境方面,或其日常生活的内容方面,即使不在乎同辈们的毁誉,他也总会感到这是有损体面的。

人类生活态度中那种古老的理论上的尊卑之别,时至今日依然保持着强大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之大,使得阶级较高的人对世俗形式的劳动,很少不抱有本能的反感。对于在我们思维习惯中与卑贱服务有关的业务,我们特别抱有强烈的感觉,认为这类工作在外观上是不雅的。所有的高尚风雅人士都认为,传统上由仆人们来做的工作,在精神上也是污秽的。粗俗的环境、简陋的(即廉价的)住所以及一般的生产性工作势必受到毫不犹豫的谴责和躲避。这些都跟追求精神层面上满足的生活——“高尚的思想”——不相容。从希腊哲学家时代起直到今天,那些有思想的人一直认为,要享受一个有价值的、优美的甚至是无可挑剔的人类生活,首先必须享有某种程度的休闲,避免涉足类似为供应人类日常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劳役性职务。在所有文明人的眼中,休闲的生活不论就其本身还是其所产生的后果来说,都是美妙的、高贵的。

其他有关休闲及财富的证据的直接价值和主观价值,毫无疑问很大一部分是从属性的、派生的。这种价值,一部分是以休闲作为赢得别人尊崇的手段时的功用的反映,一部分是心理调剂的结果。从事劳动,既已在习惯上被认为是处于劣势地位的证明,因此出于心理上的武断,劳动也就被视为本质上是卑贱的。

在掠夺性文化阶段,以及特别是紧接其后的准和平(quasi-peaceable)的最初阶段,休闲生活是金钱力量的最简捷、最确凿的证明,也是占主导地位的证据。当然,这里始终存在着这样的假定,即这些休闲者除了“有闲”以外,日子也显然过得很从容、很舒适。在这个阶段,财富的主要内容是奴隶,以及由于拥有财富和权力而得来的利益,其形态主要是个人的劳务和个人劳务的直接成果。因此,炫耀性地不参加劳动就成为金钱上的优越成就的公认标志,就成为博取声望的公认指标。而反过来说,因为从事生产性劳动是贫穷和屈服的标志,所以这类人就无缘在社会上取得崇高地位。于是在盛行金钱攀比的情况下,勤劳与节俭的习惯并没有获得普遍接受;恰恰相反,这种攀比方式对生产性劳动的参与间接地起到消极作用。从文化很早阶段流传下来的古老传统,一向轻视劳动,然而即使没有这样的传统,劳动由于已成为贫穷的证明,也不可避免地被赋予了不光荣的色彩。掠夺性文化的古老传统,认为生产上的努力对于体格健壮者来说是不值得的、应当避开的;而这一传统在由掠夺性的生活方式向准和平的生活方式转变以后,不但没有被丢弃,反而有所强化。

即使有闲阶级的制度没有跟个体所有制的初次出现同时兴起,但由于生产性工作已与低人一等的观念联结在一起,有闲阶级制度无论如何都将成为所有制产生的早期后果之一。值得注意的是,有闲阶级虽然在掠夺性文化开始时已经在理论上存在,但随着文化从掠夺性阶段转变到下一个金钱阶段,这个制度有了一种全新的、更加充实的内涵。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一个“有闲阶级”不但在理论上存在,而且在事实上已形成。有闲阶级制度,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以完整的形态出现的。

在掠夺性文化阶段,有闲阶级和劳动阶级的真正区别,在某种程度上只是形式上的区别。这个时候体格健壮者,对于在他们看来属于卑贱类型的劳役,小心翼翼地置身事外;但他们的活动实际上对团体的生计有很大的贡献。在紧接其后的准和平的生活阶段,其主要特点通常是出现了动产奴隶(chattel slavery)、牧群和放牧仆役;这时生产事业已经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社会的生计已经无须再依赖打猎或其他可归类为功勋的任何活动。从这个时候起,有闲阶级生活的主要特质是明显地不参加一切实用性的工作。

当该阶段处于其存活史上的这一成熟阶段时,它正常的、特有的职务,同它早期阶段的职务在形式上非常相像,仍然是政治、战争、体育竞赛及宗教信仰。有些过度拘泥于复杂理论细节的人可能要说,这类职务未尝不附带地、间接地具有“生产性”(productive);但应当要注意的是,在这里的问题上有决定意义的一点是,有闲阶级从事这类业务,其通常的、表面的动机,绝不是在于通过生产性的活动来增加财富。在这个文化阶段,也像在其他文化阶段一样,所以要从事政治活动或战争活动,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活动者可以从中谋求到金钱利益;但这种利益是在劫夺和侵占的光荣方式下获得的。这类业务属于掠夺性而非生产性工作。类似说法或可以适用于打猎这一活动,但也有些不同之处。当社会完全脱离狩猎时代以后,狩猎逐渐分化为两种不同的业务。一方面,这是一种贸易,是为了利益而进行的,从这一点来看,侵占成分几乎是不存在的,或者至少不是充分存在的,因此不足以消除其作为一种营利事业的性质。另一方面,狩猎也是一种娱乐——只是为了满足掠夺性冲动的一种活动,因此它并不能带来任何可观的金钱激励,却多少含有些明显的侵占成分。唯独当打猎演进到上述后一类发展形态——完全清洗掉手工劳动的气息——才是值得称道的,是应当列入成熟的有闲阶级的生活方式之内的。

摒弃劳动不仅是体面的、值得称赞的,而且是保持身份地位、礼仪的一个必要条件。在累积财富的早期阶段,以财产作为博取荣誉的基础这一主张显得非常直接而迫切。这时摒弃劳动是拥有财富的习惯证明,也因此是社会地位的公认标志;于是由财富带来价值这一牢不可破的观念,带来了对休闲更强烈的要求。事件引起注意的特点,正是事件本身的特点。结果是,依照人类天性中既定的法则,旧习惯立刻牢牢抓住了这项公认的财富的证据,把它看作其本身就是立下极大功劳而可贵的,从而把这种观念安置在人们的思维习惯中。而与此同时,生产性劳动在同样的演变过程中则成为在双重意义上都是内在无价值的事物。这种习惯势力最终使得劳动在社会大众的眼光中不仅是有坏名声的,而且对于那些高贵的、生而自由的人来说,在道德上是不可行的,更是与有价值的生活不相符。

这类有关劳动的禁忌,对各阶级在产业上的分化产生了进一步的后果。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以及以掠夺为目的的族群逐渐成长为一个安定的工业社会,支配着所有制的管理机构及社会习惯,也因此扩大了其范围,增进了其巩固程度。这时要用简单的劫夺方式来累积财富已不切实际,并且从逻辑的一致性而言,要通过勤劳来取得财富,对自命不凡却又身无分文的人来说也同样是不可能办到的。他们面临的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沦为乞丐,要么贫困潦倒。因此,炫耀性休闲准则在任何地方如果能不受干扰地按照它自己的趋势前进,就一定会出现一个从属性的、在某种意义上是冒牌的有闲阶级——它们过着穷困潦倒、朝不保夕的生活,但在道义上又不能为了追逐利益而卑躬屈膝。今天,我们不难看到一些曾经享过荣华、而今却一败涂地的绅士淑女。这种普遍对极其轻微的体力劳动所表达的深恶痛绝,在所有文明以及金钱文化比较落后的民族中都是比较常见的。在那些习于举止文雅而又情感细腻的人当中,对体力劳动的羞耻感如此强烈,以至在紧要时刻,甚至连自我存活的本能都会完全丧失。例如,我们听说波利尼西亚地区的某些酋长,为了保持优美的姿态,宁愿挨饿也不愿用自己的双手把食物送进嘴里。这种行为或许是因为——至少有一部分是因为——酋长身上被附加了过度的圣洁和禁忌。这种禁忌有可能通过酋长双手的触摸传递到其他东西身上,因此他所接触过的任何东西都不适合人类食用。但是,这种禁忌本身就是从认为劳动无价值或者把劳动看作与道义不相容的这类观念衍生而来的;因此,即使从宗教的意义上来解释,也可以认为,波利尼西亚酋长的举措比表面上所看到的,更加符合“有闲即光荣”的准则。有一个更好的例子,或者至少不那么会引起误解的例子,法国有位国王据说由于道德上过分恪守保持优美姿态的礼节而丧失了性命。这位国王在烤火,火势越来越旺,而专为其移动座椅的侍从官刚好不在场,他竟然毫无怨言地忍受烈火的烘烤,这让他尊贵的身体被熏烤得无以挽救。他虽然牺牲,但这样做却终究让国王保全了其最神圣之躯免受卑贱的玷污。

为苟全性命而丧失人生的意义,

诚乃人生之大不幸。

前面已经说过,“休闲”一词在这里使用,并不意味着懒惰或无所作为,而意味着非生产性地消耗时间。时间消耗在非生产性活动的原因是:(1)生产性的工作被认为无价值感;(2)以此证明有经济能力负担起闲散的生活。但休闲绅士的整个生活并非都在旁观者的目睹下度过,这些旁观者会对尊崇的休闲美景留下深刻印象,并以这个理想方案构成其生活方式。休闲绅士的生活中必然有些时间退出了公众视野,为了有个好名声,花在这部分的私人休闲时光也要有令人信服的例证。他们应该找到一些方法证明退出了公众视野也依然过着休闲日子。这一点只能间接地做到,那就是把在休闲时间得来的有形且持久的成果展示出来;这在某种程度上同他所雇用的工匠和仆役们的情形相似,他们也是把为取悦主人而制作的有形且持久的产品展示出来。

生产性劳动的持久证据就是其生产的物质产品——通常是一些消费品。至于侵占的持久证据,获得它们并展示出来的一般做法是,展示它的有形结果,像纪念品或战利品。发展到后来阶段,证明侵占的通常办法就是用一些荣誉的徽章或勋章作为侵占行为的习惯的和公认的标志,同时以此来表明所体现的侵占成就的大小或级别。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以及人际关系的日趋繁复,所有生活细节都得经历一个精心安排和选择的过程。而在这一演进过程中,战利品或纪念品的使用就发展成为一套级别、职称、学位及勋章的制度,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如纹章、奖牌及荣誉勋章。

从经济的观点来看,休闲被认为是一种工作,这种工作在性质上同侵占生活是紧密结合的。这种休闲生活所特有的作为其高雅标准的成就,跟出于侵占的战利品有许多相同之处。但狭义的休闲,和侵占以及表面上是生产性活动但无实际用途的工作有所不同,它通常不会留下物质产品。因此,休闲在过往表现的标准通常采取“非物质”的商品形式。这类过往休闲的非物质证据是,准学术或准艺术的成就,以及对人类生活没有直接提升作用的一些有关做事方法和琐细事物的知识。举例来说,我们这个时代就有弃而不用的语言及玄学知识、有关正确拼写的知识、有关造句与韵律学的知识、各类家庭音乐与其他家庭艺术的知识,还有有关时尚服装、家具及设备的知识及有关游戏、运动、饲养动物诸如家犬、赛马秘诀的知识等。所有这些品类众多的知识的最初产生并由此蔚为时尚自有其合理的动机,这一动机也许完全不同于以此表明人们的时间没有花费在生产性的工作上的想法;但除非这些成就可以证实为非生产性消遣时间的证据,否则它们就无法流传下来,并保有作为有闲阶级的惯有成就的地位。

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些成就或许可以归类为学术的分支。但除了这种学术研究以外,还有一系列的社会事例表明,这类成就已渐渐脱离学术领域,转而融入了肢体习惯与灵巧的领域。这就是一般所谓仪态及教养、礼貌谈吐、礼节和正式仪式的礼数。这类事情更方便强制性地供人观察,也因此,这些成就更广泛和硬性地被认定是达到可敬的休闲程度所需的证据。值得一提的是,所有被归类为仪态这个大项目下的礼仪活动,在以炫耀性休闲作为荣誉标志的那种风气最盛行的文化阶段,在人们心目中占有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其重视程度超过了后面的发展阶段。在准和平的生产阶段,作为一位出生高贵的未开化者,是出了名地考究礼仪,在这一点上,仅只有稍后时期那些极端讲究礼仪的人才勉强比得上。的确,这是众所周知的,或至少目前看法是这样的:社会自脱离父权阶段以来,仪态日趋败坏了。许多老一辈的绅士,看到现代社会处于较佳阶段中,人们的仪态和举止都缺乏教养,而不免感慨万千。而在那些多愁善感的人士眼里,纯工业阶级中仪式性规范的败坏,或生活的庸俗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中的主要祸根之一。这些规范败坏在事物繁杂的现代人手中——他们对那些反对意见不屑一顾——足证礼节是有闲阶级的产物和象征,且只有在讲究身份的制度下才得以蓬勃滋长的事实。

仪态(manners)的起源,或更恰当地称仪态的出处,毫无疑问,没有比从那群举止优雅而孜孜不倦地履行以显示其仪态是花时间学来的人身上看得更明白。对仪态举止的创新和精致的要求,其直接目的在于要使关于美观或关于表情方面的新方式达到进一步的有效程度。礼貌谈吐的仪式规范之所以萌芽及成长,大部分是由于想要博得好感或展现善意,一如人类学家及社会学家所假定的那样。而这一原始动机在后期发展的任何阶段,几乎都出现在那些彬彬有礼之人的行为中。我们得知,仪态有一部分是属精心策划的姿势,而有一部分是象征性及习惯化以后的遗风,代表着过去主导地位、个人经历或个人阅历的举止。在很大程度上,它是身份地位关系的表达,它用动作来表示的关系,一方面是统治,另一方面是屈从。在现代所推崇的生活方式中,凡是持有掠夺性思维习惯而因此抱有主宰和屈从的处世态度的,必然极端重视繁文缛节,并且在戮力遵守等级和称号的仪式性礼数方面,同准和平游牧文化下的野蛮人所持的理想相近。某些欧洲大陆国家正是为这类精神遗风提供了很好的例证。在这些社会里,人们关于对仪态具有内在价值的重视程度,就如对远古理想的类似态度。

礼仪(decorum)最初是一种象征性和辅助性的肢体动作,并且仅仅在代表作为表彰的事实及内涵时才有作用。而今礼仪已经在慢慢变质,只因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普遍地忽视其所象征的事情。在此时此刻的大众思维里,仪态与生俱来就有实质性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仪态所取得的神圣独特性,与其当初预想的事实毫无关联。不遵守礼仪准则已然让人心生厌恶,而在日积月累的熏陶下所形成的良好教养不仅是人性优越的外在表现,还是人类有灵魂价值的内在风貌。能够激起我们本能反感的因素,没有什么可以跟冒犯礼仪相比。只要我们努力遵守好成规仪式性礼数,并且赋予其丰富的内在效用,那么几乎没有人能够区分因为不守成规而引发的反感与由于冒犯者人品低劣而引发的反感之间的差异。不守诚信尚可原谅,不守规则绝不可宽恕。“仪态塑造个人。”(Manners maketh man.)

更有甚者,在当局者和旁观者皆能感知仪态拥有此内在功效的情况下,这种想法仅仅只是礼仪及教养所以约定俗成的近因。另一种显而不露的经济基础在于,礼仪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用于休闲或非生产性的这种高贵特质。缺失了时间和精力就无法培养出良好的仪态。渊博的知识和良好的习惯是在日积月累的不断实践中所获得的。精致的生活品味、典雅的仪态及良好的生活习惯是有涵养的充分体现,因为优秀的教养需要足够的时间、实践及费用来保障,显然这是那些将精力和时间耗费在劳作上的人所望尘莫及的。渊博的知识是让人眼见为实的有力佐证,足以证明那些有良好教养的人,在其不被关注的那段时间,可敬地专注于获取这种无利可图的修养。一言以概之,仪态的价值就在于其为休闲生活提供足够的证明。正因休闲是凭借财力换取名誉的众人皆知的方式,所以,反过来说,修习礼仪也是那些追求财力上地位较高的人所应该履行的义务。

在旁观者看来,安享的休闲生活能够留下多少有形的人皆可睹的成果,就有多少可用来提升名誉。它们是有力的证据,可以用来衡量与同为追逐名誉的竞争者进行对比的标准。但如果仅仅是摒弃劳役,并且不把邀荣取宠当作一回事,这仍然能够造就一种彰显高贵的仪态及典雅的风度。尤其是在这种休闲生活经过世代更替的传承后,会给人类的发展形态留下绵延不断又见微知著的影响,在个人的气质内涵及行为举止方面影响更为显著。但一切来源于休闲生活潜移默化所形成的习惯,及所有耳濡目染而获取的礼仪熟练度,只要有提升的空间,就应时刻不忘尊崇的休闲标志,如饥似渴地去汲取,再通过专业性及系统性的实践将这些无须劳动的外在标志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简而言之,如果此时此刻有人能够竭尽全力不惜代价地去争取,就会在有闲阶级的礼数熟悉度的应对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从另一方面来说,花在这上面的物质和精力越多,熟练度越高,其有关产生不了利益或无直接使用价值的礼数的证据越充分,从而其所获取的名誉越佳。因此,要想使得自身的良好仪态愈发彰显,忍受修养礼仪所耗之心力是不可避免的。于是乎,礼仪的细枝末节都进化为一种全方位的修炼,所有意图取得名誉之人都必须严格遵从。进而言之,炫耀性休闲在另一方面已然发展为德行上的勤劳操习,以及致力提高辨识能力的品味培养,比如辨析何为符合礼节的消费物品,何为高雅地消费它们的方法。

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刻意的模仿和精心的训练会使得个体及其仪态等方面形成一些病态的或其他特异的变化,而人们则利用这种变化造就了一种文化阶级——往往会收到非常满意的效果。在这种情况下,经由通常所说的趋炎附势的手段,许多家族和宗族都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名门望族。这类迅速演变成为名门望族所带来的结果是,它们在担当富有名望的休闲阶级的适用性上并不弱于另一类人,后者在财力礼节上接受了较长时间的训练,但是训练的强度却较差。

此外,就合乎礼节的消费手段和方法而言,还需要衡量其与当下受到尊崇的繁文缛节规定的符合程度。在这些规定的理想程度方面,人与人之间是存在差异的,并且这些差异也是可以进行比较的。根据人们在礼仪和教养方面的累进程度,可以有效地对他们进行等级划分。人们对该项声誉的授予方面通常保持公正的信念,这是以对有关公认事物的偏爱准则的符合程度为依据的,一般并不会有意考虑到候选人的财力地位和所拥有的休闲程度;但是声誉的授予一直是以炫耀性休闲准则为依据的,实际上,声誉标准也一直处于不断变化和修正的过程中,从而更加符合该准则的需要。因此,区分等级的最切近的依据有可能是另一种,但是通行的原则以及持久良好教养的测验所需要的则是真真正正的时间。在这一原则的范围之内,在细节方面可能具有许多相当大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都是一些形式和表达方式上的变化,其实质依然如故。

许多在日常生活中的礼貌是关心和好意的一种直接表达,我们在解释这些行为存在和受到赞许的原因时,大都没有必要追溯到任何获得声誉的潜在背景;但是在谈到礼仪守则时,情形却又大不相同。后者是地位的表现。任何一个稍稍留意的人都不难明白,我们对待仆人和经济上仰赖于人的弱者的态度,就是身份上居于优势地位者的态度,尽管与原始粗暴统治时期相比,这种情况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缓和许多。同样,我们对待上级,或在很大程度上对待同辈的态度,都或多或少表达了一种卑微谄媚的态度。看看那些心性傲慢的绅士和贵妇蛮横的表情,就证明了其所拥有的经济独立和优越性,并且传达出“这才是正确和优雅”的说服力。在这种既没有比它们更高的、也很少能够与之并肩的最高的休闲阶级中,礼节获得了最全面也最成熟的表现;也正是这一最高阶级赋予了礼仪一种明确的形式,使其成为下等阶级的行为规范。也正是在这里,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出,礼仪是身份地位的一种规范,是与粗俗的生产性的工作不相容的。他们具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和居高临下的谦虚,他们习惯于需要他人的谄媚,不需要考虑未来的态度,这些都是一位绅士与生俱来的权利以及准绳;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他们对此的理解还远远超过这些,认为这些都是身价不凡之人所具有的内在属性,出身寒微的平凡大众在其面前都甘愿退让,低首下气。

正如之前章节所说,我们有理由相信,所有权制度是由具有人身的所有权开始的,尤其是拥有对妇女的人身所有权。取得这种财产的动机显然有以下几个方面:(1)统治和强迫的倾向;(2)所有者利用这些人来作为其拥有权威的证明;(3)利用他们的劳役。

私人服务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独特的地位。在准和平的生产时代,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工业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利用劳役的效用似乎通常是获得人身财产的主要动机。奴仆的价值就在于其能够提供服务。但是这种动机的主导地位并不是由于奴仆所具有的其他两个效用的绝对下降所导致的,而是由于生活情形的改变使得奴仆所具有的最后一种效用变得尤为重要。妇女和其他奴隶受到高度重视,他们不仅能够成为财富的证据,也是积累财富的一种手段。在一个以畜牧方式为主的部落中,他们就与牲畜一样,是部落获取利益的一种普遍的投资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女性奴隶已经成为准和平文化阶段下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特征。有时,对于生活在此文化阶段下的民族而言,她们甚至已经成为一种价值单位——例如在荷马时期就是如此。凡是有这种情况的,毫无疑问,动产奴隶以及一般都是奴隶的妇女则成为了生产系统的基础。在这个系统之下,人与人之间最重要且最普遍的关系就是主仆关系。此时,被公认的财富证据就是拥有大量的妇女,现在还需加上负责服侍主人并为主人创造商品的其他奴隶。

此后,就出现了劳动分工。为主人提供私人服务和服侍主人已经成为一部分奴隶的专职任务,因此,那些全职投入在劳役性工作中的奴隶,与其主人之间的直接关系则变得越来越远。同时,那些专职为主人提供私人服务的奴隶则逐渐脱离了为获利而从事的生产性劳役。

这种脱离一般劳役性工作的渐进过程,通常是从主人的妻子或者正妻(the chief wife)开始的。当社会发展到以居于定所为生活习惯之后,从敌对部落掠取妇女作为妻妾的方法已经不能够作为惯常供给的来源。处在这一文化发展阶段的社会中,正妻通常需要具有高贵的血统,而这项事实则正好加快了正妻脱离粗俗工作的进程。至于高贵血统这一概念的起源及其在婚姻制度中所处的地位问题,我们在这里无法深入探讨。就当前的目的而言,只需说明是由于其家族长期累积了巨额财富并拥有某些世代传承的特权,才使得其被尊称为拥有高贵的血统。具备这种条件的女性是受到众人欢迎的结婚对象,这样不仅可以同她有权势的亲属结盟,而且其与丰厚的物品和巨大的权势连接在一起的高贵血统,能够带来无与伦比的优越感。然而她仍然是其丈夫的动产,正如她在成交之前是其父亲的动产一样,只是那时她同时还拥有其父亲的高贵血统。因此,若是让她从事与其奴仆相同的劳役,这在道义上与其高贵的血统难以相容。虽然她是完全隶属于其主人的,并且在其所处的社会阶层中,她占据的社会地位低于男性成员,但是,由于高贵的血统可以沿袭的这一特点,她的地位仍然高于一般奴隶;并且,一旦这种原则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权威之后,就会使得她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休闲特权,而休闲特权也是高贵血统的主要标志。由于受到系出名门的世袭原则的推动作用,只要其主人的财力能够支持的话,正妻免于劳动的范围也就会逐渐扩大,直至包括一切卑贱的劳役以及手工劳动在内。随着生产事业的发展,财富也就越来越集中到少数人手里,而上层阶级传统的财富标准也就有所提高。如同随着时间的推移,由脱离手工制作逐渐到脱离卑贱的家居劳役的趋势一样,这种趋势也势必会延伸到其他妻妾(如果有的话),也将会扩展到那些直接服侍主人的奴仆身上。如果一个奴仆与主人的关系越远,那么其免于劳役的希望也就更加渺茫。

如果主人的财力负担得起的话,其对私人服务也会越来越重视,这样的话,就会促使侍从或贴身奴仆这一阶级产生。作为财富和荣誉化身的主人,其举手投足都非同小可。为了他在社会中的声誉,也是为了其尊严,他需要拥有一些专职的奴仆,能做到随传随到,并且不能因为其他的闲差而耽误这些奴仆的专职工作这样一件大事。实际上,这些专职奴仆用于炫耀的效果要远高于其实际的服务功能。当然,这些奴仆并不仅仅是具有简单的炫耀效果,他们需要讨好主人,尤其还需要满足主人的“支配欲”。事实上,家庭器具的不断增加也确实需要更多的劳动力;但是,增添的这些器具通常是为了博取更好的声誉,而不是为了更好地享乐,因此用在这方面的奴仆所占的比重不会很大。这类劳役的效用可以由大量更为专业的奴仆来提供。因此,就会导致家务奴仆和贴身奴仆之间的区别和分化越来越大,这类奴仆也就会日益脱离生产性劳动。他们存在的本质是为了证明其主人具有支付能力,因此,这类家务奴仆所需承担的职责也就越来越少,到最后,他们的服务也就变成了徒有虚名而已。对于那些与主人关系最近,随时听从主人调遣的奴仆而言,情形更是如此。因此,这些奴仆的效用很大一部分是在于他们脱离生产性劳动的炫耀上,并且这种脱离能够证明其主人的财富和权势。

这种为了表现其炫耀性休闲而雇用一批负责特殊职责的奴仆的风俗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人们发现,男性从事这种需要亮相的任务比女性更受欢迎。男性,尤其是体格健壮、外貌俊俏的男性,比如作为跟班和其他贱役,显然要比女性更为威严,花费也更高。在展现出浪费更多的时间和耗费更多的人力方面,男性显然比女性更适合这种工作。因此在休闲阶级的经济体制中就发生了这样的变化:那些早期在父权体制下辛苦劳作的家庭主妇以及女佣,现在则变成了贵妇和随从。

在所有的等级和生活方式以及经济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贵妇和随从的休闲不同于有自有权利的绅士所享有的休闲,她们的休闲是一种在表面上看起来很辛苦的职务。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职务是以辛勤服侍主人或是不辞辛劳地维护和制作家居器具的方式呈现的;因此,这项休闲职责,仅仅只是指这一阶层很少或从不参与生产性劳动,并不是指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劳务。贵妇或家务奴仆的职责往往足够繁重,他们所要承担的事务通常对于家族安乐很有必要。只要这些劳务有助于主人和其他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都可以被看作是生产性劳动。只有扣除有效工作之外的剩余部分,才是休闲的表现。

但是在现代的日常生活中,许多被归为家居管理的劳务,以及文明人在生活享受中所需要的“有用事务”,实际上都是属于仪式性质的。因此,把它们归为本章所说的“休闲”是十分恰当的。为了生活得体面,甚至舒适,这类劳务都是迫切需要的,尽管如此,这类劳务仍然主要或全部都是属于仪式性的。由于这类劳务具有仪式性的意思,它们就尤其不可或缺,因为我们已经养成需要这类劳务的习惯,一旦缺少,在仪式方面我们就会被认为是没有规矩、有失分寸。当缺少这类劳务时,我们会感到不舒服,但并不是因为直接造成身体上的不舒服;在没有经过训练去区分习俗的好与坏的品味时,这类劳务的缺失也不会引起人们心里的怨愤。既然如此,那么耗费在这些劳务上的劳力就应该被归为休闲,并且,如果这类休闲是由经济独立、具有自主权的家长之外的其他人表现出来的话,则这种休闲就被称为“代理休闲”(vicarious leisure)。

由家庭主妇和家仆进行的代理休闲,在家庭总管的监督下,可能会经常发展成苦役,尤其是在名誉竞争处于紧张激烈的时候,愈发是这样的。在现代生活中,这不足为奇。这种情况一旦发生,这些由家事劳务组成的奴仆阶级职责,或许将其称之为虚掷的勤奋要比代理休闲更为确切。但是代理休闲这个词的作用在于不仅说明了此类家事职务的缘由,而且直截了当地彰显了诸如此类事务的实质经济基础。因为这些职务的核心功效在于将财力名誉归结于主人或其家庭,而之所以如此,是需要有足够多的精力和时间,并且要炫耀性地虚掷财富才能做到这一点。

这样一来,一个附属性或衍生性的休闲阶级则应运而生,它的功能是为了对原发性或合法的休闲阶级的利益进行规范而开展代理休闲,这种代理休闲阶级与休闲阶级本身的不同之处在于其生活形态的独特性。从表面上看,主人阶级的休闲不单单是摆脱劳役,而且将休闲视为改善主人自身美满的生活和提升福祉的一种途径。相反,一般来说,奴仆阶级免于生产性劳动的休闲并非为了让它们自身真正到达身心放松的目的,而是一种被迫强加的行为罢了。也就是说奴仆的休闲并非自身的休闲,只要他的身份是名副其实的奴仆且又同时不处于休闲阶级本身的最底层位置时,其休闲通常被美其名曰“专业服务”,借以促进主人生活变得更加美满。这种从属关系在该奴仆的生活态度上得到了明证。在经济发展的漫漫长河中,诸如此类的情形在妻妾者身上也屡见不鲜。也就是说,只要家庭由男性当权的情况不变,他们在这期间作为奴仆的主要身份就始终不会改变。为了顺应休闲阶级生活方式的需要,奴仆不仅要保持臣服的态度,而且还得将臣服的特殊训练在实践中发挥出应有的效果。奴仆或妻妾不仅要履行既定的职责,同时保持卑躬的姿态,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所作所为应当表明,他们对服从的技术非常熟悉,能够圆熟自如地遵守那些有用且明确的服从准则。这种在服从关系上展现的专业性和技巧性,时至今日仍然是雇主高薪聘用奴仆的主要参考依据,也是调教有方的家庭主妇的主要优点之一。

作为一个好的仆人,他首先必须知道的就是他的地位。仅仅知道如何达成某些既定的结果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是他要知道以什么适当的形式去达成这些结果。家务劳动与其说是一种机械性功能,毋宁说是一种精神上的功能。它逐渐形成一个仪态举止方面的精细系统,尤其规定了奴仆在执行代理休闲时的种种规矩。任何违反这些规矩的做法都要被弃用。摒弃这些做法不是因为它们缺乏效率,甚至也不是因为它们缺乏谦卑屈从的态度和气质,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们显示了奴仆欠缺费时的特殊培训。私人服务的特殊培训所耗费的成本不仅有时间还有精力,如果奴仆经过了这种培训,它足以表明,该仆人从未干过生产性劳动,从而令人一望而知其代理休闲的效用。这样训练有素的服务,不仅能满足主人对熟练手法和优良服务的本能性喜爱,而且本身也构成一个证据,表明它比一个未经训练的人的单纯的炫耀性休闲要耗费更多的精力和费用。如果绅士的管家或仆人执行职务时,其应对主人的桌子或马车的方法不合规矩,这表明该人的旧有职业可能是耕作或放牧,那样的话可太糟了。这样笨手笨脚的做法表明,主人没有为其奴仆提供专门的训练。仆人需要在一个严格的培训形式下训练有素,否则花费了时间和努力,也无法完成需要的特殊服务。这意味着,如果仆人的表现很差,表明主人缺乏这方面的支付能力,因为仆人的主要用途就在于证明主人的支付能力。

刚刚说的话可能会让人觉得,缺乏训练的仆人的坏处在于直接表明主人的生活不够奢华或贪图实惠。当然,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这两者之间的联系没有那么直接。到处都会发生这样的情况:从一开始,无论事情本身是以什么形式存在的,一旦我们认为它很好,就很容易引起共鸣,然后就形成一种思维习惯,认为它本质上就是正确的。但为了使该行为准则维持不坠,就必须获得与该准则相容的习惯或性格倾向的支持,或者至少不与它相抵触。代理休闲或炫耀性消费服务,是畜养奴仆的主导动机。只要准则存在一天,可以毫无疑问地断定,任何减少奴仆训练的建议都是无法接受的。我们对昂贵的代理休闲的需要,其间接性的后果是,通过淘汰机制而引导我们品味的形成,并产生相应的是非观念,对那些不同的做法抱有反感,并把它清除掉。

随着公认的财富标准不断提高,畜养奴仆以及利用仆人作为展示奢华的手段也经历了一番改进。拥有及蓄养奴仆用于生产财物,固然证明了财富和实力,但蓄养奴仆却不让他们从事任何生产性的工作,能充分证明其拥有更多的财富和更高的地位。这种原则催生了一个奴役阶级,奴仆的人数越多越好,他们唯一的职责就是等着主人的使唤,从而证明主人有能力消费大量非生产性劳务。于是分工就在这些奴仆或随从人员之间产生了,这些人的一生都消耗在维护有闲绅士的荣誉上。结果是,有一部分人为主人生产物品,另一部分人通常由主人的妻子或正妻带领着,替主人进行炫耀式休闲,从而证明主人可以承受财力的巨大耗费,而不影响其优越富裕的地位。

有关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和性质这个带有理想化和描绘性的概述,在某个文化阶段最接近其本质,本书将其命名为产业的“准和平”阶段。在此阶段,私人服务第一次上升到经济机构的位置,并且在这一阶段,私人服务也在社会生活方式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文化序列中,准和平阶段出现于掠夺性阶段之后,这两个阶段是野蛮时期中相衔接的阶段。其特点是在形式上遵守和平与秩序,但是在这个阶段,生活仍然有太多的强制和阶级对立,所以,此阶段还不能被称为完全和平阶段。从经济以外的观念来看,此阶段可以被称为身份制阶段(the stage of status)。身份制可以很好地概括在这个阶段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处理方法,以及该文化水平下的精神状态。但是作为描述性词句来表现行业的普遍状态,以及指出经济进化至此的发展趋势,“准和平”似乎更加妥切。就拿同属西方文化的各国来说,经济发展的这个阶段可能已变为过去时;只有人数极少但地位显赫的部分人例外,他们仍深陷于野蛮文化特有的思维模式而无法自拔。

私人服务依旧是具有重大经济意义的一个因素,尤其在关于商品的分配和消费方面;但即使在分配与消费问题上,它与以往相比,其重要程度仍然要略逊一筹。代理休闲的黄金发展时期已经消逝,而不是现在的情况;目前这方面最好的表现仅仅遗留在上层休闲阶级的生活方式中。现代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更古老阶段的传统、惯例和思维模式的保存,这才使其具有广泛的认可度和持续的发展性。

在现代工业社会里,为日常生活提供便捷舒适之用的机械器具已高度发达。正因如此,贴身奴仆,或者更确切地说,任何形式的家庭佣人(除了依早期的习惯传统遗留下来的按荣誉准则行事的人之外),现在已经很少见,唯一的例外可能是用来服侍体弱多病者和精神衰弱者的仆人。但这样的仆人应当列入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一类,而非家庭佣人一类,因此雇用他们是一个表面的例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例外。

举例来说,当今中等富裕家庭之所以雇用仆人,其原因(表面上)是,该家庭成员不能在方便的情况下从事这样一个现代家庭所需完成的工作。其理由是:(1)他们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太多;(2)他们所负荷的工作任务繁重且工作量太大。这两个原因可以申述如下:(1)在强制性的礼法准则下,这样的家庭成员具有表面上把时间和精力付诸炫耀式休闲实践的必要性,其方式是出访、旅行、参加俱乐部、义务缝纫、进行文体活动、进入慈善机构等诸如此类的社会功能。那些将时间和精力耗费在这类事务上的人士认为,参加种种这些活动,以及偶尔出席一些需要服饰装扮和其他炫耀性消费的场合,并非心甘情愿却又不可回避的。(2)在商品的炫耀性消费的需求下,生活中的各种器具,如住房、家具、古玩、衣柜、餐饮等,已经逐渐变得这般精致却又烦琐,因此如没有别人帮助,就不能做到合乎礼节。对雇主来说,与那些协助其满足礼仪上常规工作的受雇者亲身接触,并不是一种欢愉的事,但还是得忍受他们的存在并支付薪酬,以此来支使他们分担此类繁重的工作(这同时还伴随着家庭物资的耗费)。家庭奴仆及侍从这个令人侧目的特殊阶级的存在,可以视为主人为金钱礼节这一精神上的需要而作出的身体舒适方面的让步。

在现代生活中,代理休闲的最大表现是所谓的家务职责。这些职责的意义正迅速发生改变,它的存在更多是为了家庭名誉的展示,而非仅仅只顾及一家之主的个人名誉。如果将一个家庭视为一个全体单位,那么它的立足点就是一个表面上拥有平等地位且是基础成员的家庭主妇。当如此运作的家庭与古典传统的婚姻所有制的基础出现背离的情况时,家庭职责自然而然就会与原始意义上代理休闲的范畴相背离,除非这些职责是由被雇佣者来履行。换句话说,代理休闲只可能建立在讲究身份或雇用劳务的基础之上。如果讲究身份地位关系在任何时候的人类交际活动中销声匿迹的话,那么代理休闲也将不会出现在随之而来的大部分生活中了。但还需补充说明的是,虽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稍有些变化,但是只要家庭制度存在,即使一家之主的地位已经不再集权于一身,这种家庭为取得名声考虑而进行的非生产性劳动仍然必须被归类为代理休闲。此时的休闲是为了“准个人”(quasi-personal)的整个家庭服务,而不是像从前那样,为拥有家庭经济主导权的家长服务。 t3jEvK+xfQVTc2fabGssAmc+WhgRtvlj/PF1zagpofLULS8GWd75HSSn/smtCF9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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