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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寡妇

那是在狩猎的季节,地点在巴尼维尔堡。那个秋季阴雨连绵,萧瑟凄凉。红叶不像往年那样在脚下咔嚓作响,而是在倾盆大雨下的车辙里腐烂。

树叶几乎已经落光的森林,像澡堂一样潮湿。走进去,在暴雨鞭打着的树下,发霉的气味,落下的雨水、泡在水中的草、浸湿的泥土散发出的水汽,顿时会把你包围。猎人们在持续不断的大雨中佝偻着身子;猎犬都无精打采,耷拉着尾巴,毛粘在两肋;年轻女猎手们的呢套装被雨水湿透,紧贴着皮肉。每天晚上,人们回家时都身心俱疲。

吃过晚饭,大家在大客厅里无情无绪地玩罗多 。风冲击着百叶窗发出轰隆的响声,吹得古老的风标像陀螺般旋转。这时候人们更愿意讲故事,就像书里常说的那样;可是谁也编不出有趣的故事来。猎人们讲的无非是猎枪走火的意外事故以及如何屠杀野兔,女士们挖空了脑袋也找不到山鲁佐德 那样的想象力。

就在人们要放弃这种消遣的时候,一个正在漫不经心的玩弄着未婚老姑姑的手的年轻女士,发现那只手上戴着一个用金黄色头发做成的小戒指,这戒指她以前也经常看到,但是从未引起过她的思索。

于是,她轻轻转动着老姑姑手指上的这枚戒指,问道:“哎,姑姑,这枚戒指是怎么回事?像是孩子的头发……”老姑娘的脸一下子红了,继而又变得煞白;然后,她激动得声音颤抖地说:“这件事是那么悲惨,那么悲惨,所以我从来也不愿意谈起。我一生的不幸都由此而来。我那时还很年轻;这件往事对我来说是那么痛苦,每次想起来我都禁不住要哭。”

大家都想马上听听这个故事;但是姑姑不愿意讲;经不住大家一再恳求,她终于答应了。

你们经常听我谈起桑泰兹这个家族,这个家族今天已经湮灭了。我认识这个家族的最后三个男人。他们三个人死的方式都一样;这是最年轻的一个的头发。他为了我而自杀的时候才十三岁。这在你们看来很怪诞,是不是?

啊!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疯子的家族,如果你们爱这么说就这么说吧,不过这是些可爱的疯子,由于爱情而变得疯狂的疯子。他们家所有的男人,从父亲到儿子,都充满强烈的激情,全身心的巨大冲动驱使他们做出最异乎寻常的事,表现出狂热献身的精神,甚至于干下犯罪的事。这是他们身上固有的,正如热烈的信仰是某些人的灵魂里固有的一样。苦修会修士和经常出入沙龙的人的本性就不一样。亲属中的人们常说:“多情得像个桑泰兹。”只要看看他们,就能猜出这一点。他们都是一头鬈发,低垂在前额,胡子卷曲,眼睛很大很大,目光能深入你的心房,搅得你莫名其妙地心慌意乱。

关于他的祖父,唯一的记忆是,此人经历过很多的冒险、决斗和诱拐妇女以后,在六十五岁那年,热恋上他的一个佃农的女儿。这两个人我都见过。那女孩子金黄色头发,脸儿白皙,气质文雅,说话慢条斯理,声音和婉,目光温柔,温柔得像是一个圣母。老领主把她弄到家里,很快就被她迷住了,一分钟也离不开她。女儿和儿媳都住在这座古堡里,她们认为这十分自然,因为爱情在这个家族里已经成为传统。只要是有关情欲,没有任何事能让她们大惊小怪;如果有人在她们面前谈到受挫折的爱情、反目的情人,甚至是遭到背叛后的报复,她们俩都会用难过的语调说:“啊!他(或者她)一定受过很多苦才会这样!”不再说别的。她们对爱情悲剧深表同情,即便是对制造悲剧的罪人,也绝不会义愤填膺。

有一年秋季,德·格拉奈尔先生,一个应邀来打猎的年轻人,拐走了那个年轻姑娘。

德·桑泰兹先生不动声色,就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可是,一天早上,人们发现他吊死在狗窝里,在他的猎狗中间。

他的儿子和他死的方式一样:他在一八四一年的一次旅行期间,受了歌剧院一个女歌手的欺骗,因而在巴黎一家旅馆里自缢身亡。

他留下一个十二岁的儿子和一个寡妇,就是我母亲的妹妹。她带着小男孩到我父亲在贝尔蒂雍的庄园来住。我那时十七岁。

你们想象不到这个小桑泰兹是个多么令人惊讶和早熟的孩子。仿佛他那个家族多情的禀赋和冲动的天性全部都传到他这个末代子孙身上了。他总爱沉思冥想,独自一人一连几小时在古堡到树林的一条榆树夹道的小路上散步。我从自己的窗口看着这个多愁善感的小男孩,两手抄在背后,低着脑袋,迈着沉重的步子;有时他停下来,抬起眼睛,就好像看见了、明白了、甚至感受到了一些绝非他这个年龄的孩子该懂的事。

晚饭以后,如果夜色明亮,他经常会对我说:“咱们去做做梦,表姐……”我们就一块儿前往花园。他突然在林中的一片开阔地前面停下来。地上浮动着一层白色的雾气,那是月亮给林中空地披上的棉絮。他紧握着我的手,说:“瞧这个呀,瞧这个呀。不过你不理解我,我感觉得到。如果你理解我,我们一定会非常幸福。可是必须爱才能了解。”我哈哈大笑,拥吻了他一下。这个小家伙,居然爱我爱得要死。

晚饭以后,他也经常走过去坐在我母亲的腿上,对她说:“哎,姨妈,给我们讲几个爱情故事吧。”我母亲就说笑似的把他的家庭的各种传说、他的父辈们的各种热烈的爱情故事讲给他听;因为人们提到的这些传说和故事,真真假假,数以千计。这些男人,是他们的声誉毁了他们;他们容易冲动,还以维持家族的这种声誉、让它名不虚传而为荣。

小家伙听了这些情意绵绵或者残忍可怕的故事非常兴奋,有时还拍着手连声说:“我也是,我也是,我比他们所有的人都更懂得爱情!”

从此他就追求起我来。那是一种既腼腆又深情的追求,好玩极了,让人忍俊不禁。每天早上,我都能收到他采摘的鲜花;每天晚上,上楼回他的房间以前,他会吻着我的手,说:“我爱你!”

我有罪,罪孽深重;我现在还经常为这件事哭泣,并且一生都在为此惩罚自己;我始终是个老姑娘——不,更准确地说,我始终是个未婚的寡妇,他的寡妇。我曾经拿这种稚气的感情取乐,我甚至助长了这种感情;我那时娇艳妩媚,很迷人,像跟一个成年男子那样,温存而又轻浮。我让这个孩子神魂颠倒了。对我来说这是一种游戏,对他的母亲和我的母亲来说这是一种愉快的消遣。他才十二岁!你们想想看!谁也不会把这种小孩子的感情当真!他要我拥吻他,我就拥吻他;我甚至还给他写过一些情书,两个人的母亲都是可以读到的;他给我回了一些信,火一般热情沸腾的信,我保存至今。他自以为已经是个大人,认为我们之间的亲密感情应该是秘密的。我们当时都忘了,他是桑泰兹家的一员!

这样过了差不多一年。一天晚上,在花园里,他突然跪在我的膝前,冲动得发狂地吻着我的连衣裙的下摆,连声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死你了。听着,如果有一天你欺骗了我,如果有一天你抛弃了我,跟了别人,我就会像我父亲那样做……”他又用深沉的令人不寒而栗的声音说:“你知道他是怎么做的!”

我还在发愣,他站了起来,因为我比他高,他踮起脚尖对着我的耳朵,节奏婉转地呼着我的名字,我的小名:“热纳维埃芙!”声音是那么温柔,那么悦耳,那么甜美,我从头到脚打了一个寒战。

我结结巴巴地说:“咱们回去吧,回去吧!”他不再说话,跟着我往回走;不过,当我们登上台阶时,他让我停下:“你要知道,如果你抛弃我,我就自杀。”

这一次我明白了,我已经走得太远,我变得谨慎了。有一天,他责怪我的时候,我回答:“你已经是大孩子了,不能再闹着玩;而你又太年轻,还不到认真恋爱的时候。我等着。”

我认为事情就这样了结了。

这年秋天,他被送进寄宿学校。当他第二年夏天再来的时候,我已经订婚。他立刻就知道了;八天的时间里,他眉头紧锁,心事重重。我十分不安。

第九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发现从门下面塞进的一个小纸条。我赶快捡起来,打开,只见上面写着:“你抛弃了我,而你知道我对你是怎么说的。你这就是命令我死。除了你,我不愿意让别人找到我。请你到花园里来,就在去年我对你说我爱你的地方;往空中看。”

我感到自己快要疯了。我匆匆忙忙地穿上衣服,跑呀,跑得精疲力竭,几乎跌倒,终于到了他指定的地方。他的寄宿生的小鸭舌帽掉在地上的泥泞中。那天夜里下了一整夜雨。我抬起头,看到有什么东西在树叶丛中摇晃,那时正刮着风,而且风很大。

这以后我做了什么,我已经不知道了。我想必先大声嚎叫,也许晕厥了过去,倒在地上,然后跑回古堡。我清醒过来时躺在自己的床上,母亲守候在我的床头。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我神志不清时的幻觉。我结结巴巴地问:“他,他,贡特朗呢?……”人们没有回答我。这是真的。

我不敢再去看他;但是我要了一长缕他的金黄色的头发。这……这……就是……

老姑娘伸出她颤抖的手,万分歉疚地指着那缕头发。

她擤了好几次鼻涕,擦了擦眼泪,接着说:“我中止了婚事,也没说为什么……只是从此我……我就永远……是这个十三岁男孩的寡妇。”说完,她把头垂在胸前,思绪万千地啜泣了很久。

大伙儿要回房睡觉的时候,一个被她的故事弄得不能平静的胖猎人,凑近旁边一个人的耳边小声说:

“痴情到这种地步,不是太可悲了吗?” q/nmLS2jf0UenPtMl1xmV/VeJT5aXnDp9gwSAf8xlXGEpauvAEmBPH5g+yDlXt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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