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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的甘霖渗透了三月枯竭的根须,沐濯了丝丝茎络,触动了生机,使枝头涌现出花蕾;当和风 吹香,使得山林莽原遍吐着嫩条新芽,青春的太阳已转过半边白羊宫座, 小鸟唱起曲调,通宵睁开睡眼,是自然拨弄着它们的心弦:这时,人们渴想着朝拜四方名坛,游僧们也立愿跋涉异乡。尤其在英格兰地方,他们从每一州的角落,向着坎特伯雷出发,去朝谢他们的救病恩主、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

在这时节,有一天,我正停憩在伦敦南岸萨得克的泰巴客店,虔心诚意,准备去坎特伯雷朝圣,到了晚上,客店中来了二十九位形形色色的朝圣客,凑巧结成了旅伴,他们都不约而同,要赴坎特伯雷的盛会;当时客店的屋舍马厩很宽敞,我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简单说来,到了夕阳西沉的时分,我已同每人相识交谈,约定了一齐早起出发。可是,在我开讲这故事之前,我想暂抽一部分时间,先谈一下每人的个别情况,由我的角度看去,他们是何种人物,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穿着怎样。现在我将先讲一个武士。

有一位武士,是一个高贵的人物,自从他乘骑出行以来,始终酷爱武士精神,以忠实为上,推崇正义,通晓礼仪。为他的主子作战,他十分英勇,参加过许多次战役,行迹比谁都辽远,不论是在基督教国家境内或在异教区域,到处受人尊敬。亚历山大城被攻破占领之时,他就在场;在普鲁士许多次他坐过首席,位居他国武士之上;他曾在立陶宛和俄罗斯参加战事,与他同等级的基督徒都比不上他所参与的次数之多;在格拉那达围攻阿给西勒的时候,他也在那里,在柏尔马利亚他曾纵横驰骋;攻下列亚斯和阿达里亚时他也在场,在地中海岸许多次登陆的大军中也有他一个。他一生参加过十五次大战,在特利姆森竞技场上他曾为了维护基督的信仰而战过三次,且三次都战死了敌人;许久以前,他还在土耳其随从过帕拉希亚的君王征伐另一支异教军;没有一次他不争得盛名。他既勇敢,又极明达,而他的外表却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他一生从未对人说过一句恶言,他确实是一个真正完善温良的武士。讲到他的装备,他的马是俊美的,但他身上的衣着却不华丽。一件斜纹布衣全部都给他的甲胄擦脏了,原来他刚刚出征归来,随即参加了朝圣的行列。

他的儿子和他同路,是一个年轻的侍从,一个情场中人,也是一个活泼的青年战士。他满头的鬈发,似乎是压榨机里的出品。他的年龄可能是二十岁,身材不高不矮,十分灵活而富有膂力。他曾参加过法兰德斯,亚多亚,和毕伽迪各战役,为时虽短,却已颇有成就,因他很想博得意中人的芳心。他的衣服上绣着许多红白花饰,好像一片开满鲜花的园地。一天到晚他唱着歌,或吹着笛儿;他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新鲜。他所穿的短袍,张着两只袖子,又长又宽大。他很善于乘骑,能作歌曲,能比武、跳舞、绘画和写作。他热情地求爱,夜晚同夜莺一样不睡。懂礼貌,谦卑,好助人,上餐桌时他在父亲面前代切着盘中的肉。

武士还带着一个乡士; 在这旅途中他没有更多的仆从。乡士所穿的外衣和兜帽是绿色的,手中一张大弓,皮带下一束明亮尖利的箭,上插孔雀羽毛。他懂得怎样照料所带的武器,正如一个好乡士;他箭上的毛从不下垂,射出时不会倾侧。他头发剪短,脸色棕褐。他善于林中行猎。他臂上戴着华美的皮制射鞲,身旁一边挂着剑和盾;另一边一把漂亮的短刀,装备得宜,且利如矛尖;胸前一块闪亮的圣克立斯多弗银像, 绿肩带上挂着号角。他是一个道地的林猎者。

还有一位女尼,是女修道院长,她的微笑天真而腼腆;她最凶的誓咒不过是说一声“圣洛哀为证”就罢了。她的名字叫作玫瑰女士。礼拜时她唱得最好,从鼻中哼出音调来,十分悦耳,她讲得一口文雅的法语,不过是斯特拉福修道院里的法语,巴黎的法语她并不会讲。她学了一套道地的餐桌礼节,不容许小块食物由唇边漏下,她手捏食物蘸汁的时候,不让指头浸入汤汁;然后她又把食物轻送口中,不让碎屑落在胸前。她最爱讲礼貌。她的上唇擦得干净,不使杯边留下任何薄层的油渍;她进食时一举一动都极细腻。的确,她是一个饶有志趣,温雅,举止柔和的人物。她竭力学着宫闱礼节,行为庄重,令人起敬。讲到她的心肠,温柔娇嫩,只消见到一只小鼠夹上了捕机,流着血或是死去,她就禁不住要哭起来。她养育着几只小狗,喂的是烩肉,牛乳和最佳美的面包。如果死了一只,或有人用棍子打了一下,她就要伤心流泪。她富于情感,一副柔肠。她的头巾上迭起整洁的折痕。细匀的鼻儿,玻璃似的灰色眼珠,红软的小口。前额丰满,足足有一手的宽度;确实,她的身材不能算矮小的了。我还注意到她的外衣十分雅洁。臂膀上套着一串珊瑚念珠,夹着绿色的大颗珠子,串珠上挂有一只金质的饰针;针上刻的是第一个字母,后面接着一句拉丁成语,意思是“爱情战胜一切”。

另有一个女尼是她修道院中的副手,还有三个教士,都是和她一起的。

此外有一个修道僧,身材魁梧,是乡间一个善骑的人,最爱打猎,煞有丈夫气概,当得起一个僧院院长。马厩中有的是血一般红的马匹,他乘骑时人们可以听见他马缰上的铃在呼啸的风中叮当作响,那清晰嘹亮的声响像他所当着住持的教堂钟声一样。为了圣摩尔或圣本纳脱的教条已经陈腐而且有些太严,这位修道僧宁可让这类旧式老套消逝,他要追逐新异的事物。他对于书本上所说猎人是不圣洁的这句话,觉得丝毫不值得考虑,简直就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鸡;或者说什么出了僧院的修道者好似一条出水之鱼;这句话他也认为不值得一个牡蛎。我说他这意见是有道理的;何必在僧院里关紧着读书,或是像圣奥司丁所教导的那样要亲手劳动呢?圣奥司丁尽可自己做他的工。他却只顾骑马奔驰,紧跟着猎犬像飞鸟般迅速。他一切的娱乐都寄托在骑、猎两件大事上,也不怕为此挥霍。我看他那衣袖口所镶的细软黑皮是国内最讲究的货色,一颗金铸的饰针扣住兜颈;宽的一端还有一个情人结。他的秃头光亮如镜;脸上也是一样,似乎擦了油一般。他是一位肥胖而漂亮的人物。两只眼睛在额上打转,射出火光,像锅炉一样。鞋靴是细软的,他的马也有十足的傲态。他的确是一位不平凡的僧侣。他绝不是一个苍白的瘦鬼;一切肉食中他最爱的是红烧肥天鹅。他身下所骑的马显出干果的棕褐色。

有一个游乞僧,在他的限区以内游乞,是一个放荡无羁而自负的人。在四个教团中只有他最能讲得一套中听的话。他曾自己花费了钱为好几个女子结配成婚;他是他所属的教团中的一根台柱!在他的一乡里他是小地主们面前最受喜爱、最熟悉的人,在城里有地位的妇女们中间他也是如此,因为照他自己所说,他当一个忏悔师比任何牧师都有资格,原来他是得有罗马主教特许的。他听忏悔时十分和蔼,赦罪时也能使人愉悦;只消可能吃到一顿好饭,他就容易让人悔改。他认为谁能捐助一个穷困的教团就表示他已安然得赦了;谁出了钱,谁就悔了罪。因为多少人心肠奇硬,虽吃尽了苦也哭不出来;所以人们不必哭泣祷告,只送银子给穷僧就够了。他的披肩夹袋里盛满了刀针之类,可以做淑女贤妻的赠品。他唱起来嗓子悦耳,并且是个提琴能手;竞唱歌曲时他一向取得头奖。他的颈项雪白,像鸢尾花一样,可是身体坚强,比得上一个拳击冠军。城里每家客店他都认得,每一个客店老板,和酒吧姑娘都是他的熟人,可是癞疯子和女乞丐一类人却不在他的照顾之下。他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岂能同癞病患者来往;去同这般下贱的穷汉周旋,未免太不像话,太不值得了,只有富人和粮商才是有道理的。有利可图的场合他才必恭必敬,奉承奔走。再找不出这样能干的人了;在他的修道院中他是个头号游乞僧,他每年付出一笔钱,以免旁人侵犯他在各路所独占的权益。即使有个寡妇穷得拿不出一双旧鞋,但他能引用《约翰福音》,使她听得非常合胃口,结果在他离开之前还是拿到了他所要的钱币。我相信,他行乞所得,还多于他产业上的收入!他跳来跳去,同一只小狗一般。在调停案件的裁判日,他是很能起作用的,因为他并不像守院僧或穷书生那样披着褴褛的法衣,却像一个大学生或红衣主教。他的半边法衣是用双料毛丝布所制,从鼓起像一座钟的衣柜内取出。他讲话时咬着嘴唇,发音含混,以为可以使他的英语说得好听,他有时一面弹琴或唱歌,一面两只眼睛在头里闪耀,像霜夜的星儿一般。这位游乞僧名叫胡伯脱。

还有一个商人,留的是八字胡须,穿的是花色衣服。高高骑在马背上,头戴一顶法兰德斯的獭皮帽,一双整洁的鞋子用华贵的扣子扣起。他夸大着自己的见解,为的是谋取利润;他认为世上最重要的事就是维持密得尔堡和奥威尔 之间海上的安全,不使受海盗骚扰。他知道如何在交易场上卖金币。他是一位精打细算的人;能讲价,善借贷,谁也不知道他有债务在身。他确是一个人才,可惜,说句老实话,我不知道他的尊姓大名。

有一个是牛津的学者,读过很久的逻辑学。他的一匹马瘦得像一把铁耙,我看他自己也不算胖,两颊下凹,面容沉默稳重。他的一件小外衣已破绽脱线,原来他不懂世务,一直没有领得俸禄。他宁可在床头堆起二十卷亚里斯多德的哲理书,红的、黑的装订,却不讲究穿着,不拉提琴,也不好弹弦乐。他虽是一个哲学家,但钱匣里找不出金子来!他的朋友所给他的钱都用到书本和学问上去了,为了那些帮他求学的人们灵魂得救,他不断地祈祷。读书是他唯一的念头。不需要讲的话他一字也不讲,要讲的时候他也是循规蹈矩的,话语短促,而含意渊深。他的一言一语,离不了道德文章。在一切之上,他所喜爱的就是学与教。

有一位律师,是一个杰出的人物,审慎、聪明,常常参加法学的讨论。他很贤明,能取得人人的推崇;——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他是这样一个人,因为他的谈吐煞是精辟。他当过巡回法庭的审判官,受到皇家的委任,特准裁判所有性质不同的案件;由于他的学识和名望,他领受过许多酬金和赠予的衣物。他的才能高超,一项产业任凭它附有何种条件,他总能使它取得绝对权益,他的契据上谁也找不出任何差错。再也没有比他还忙碌的人,而近来他越发忙了。自从威廉一世以来,每一件法案判例他都记得清楚,每一条法令,他也能逐字背得出,他所写下的字据,谁也无法提出责难。他乘骑出行,装束平凡,衣服的布料是杂色的,腰围一根丝带,上有金质小扣。至于他的外表我就不加细述了。

同他一起旅行的是一个自由农,胡子泛白,像雏菊一样,脸色是红的,为人是热情的。他早餐时最爱吃酒泡面包。他一生寻乐,因为他是伊壁鸠鲁 的信徒,认为只有快乐中才有幸福。他的家总是公开的,在乡间他简直是个款待宾客的圣徒,像圣求列恩 一样。他的面包和酒都是最上等的;谁也没有他藏酒丰富。家中进餐时总有大盘的鱼面糊;酒肴在他家里像雪一样纷飞,凡是人所能想到的美味他都吃尽了。他的饮食跟着时季变换。他在笼里喂了许多肥鹧鸪,鱼塘里养了很多鲷鲈之类。他的厨师如果烧出的汤不够辛辣,不够浓烈,或是器皿不整齐,这个厨师就倒了霉!他厅堂里的大餐桌是整天铺陈好的。裁判官员们在审案会齐的时候,就是他主持着会议,十分威仪,他多次代表他的一州当过议员。他腰带边挂下一把短刀,一个绸囊,白得像清晨的牛奶一样。他当过州官和辩护律师;哪里也找不出这样一个漂亮的小地主。

另外有帽商,木匠,织工,染工和家具商,都同我们一起,穿的是同样的服装,属于同一个声名赫赫的互助协会。 他们的佩饰都很鲜明。他们所带的刀并非铜制,而是细刻的银质,腰带、挂袋莫不整洁精巧。每一个人看来都配做个好市民,可以在议事厅上坐居高位。每一个都是能干的人,不愧当个互助协会会长。财物收入既然丰裕,我想他们的妻子们也一定会赞同的!除非他们有所差缺;否则,那应是一桩称心的事,被人称为夫人,斋戒祈祷的日子好走在旁人前面,还有一件外套显耀地被人抬着做前导。

他们带着一个厨师同路,为他们烧鸡和髓骨,酸粉馒头,和莎草根。他对于伦敦酒最内行!他能煨、煎、焙、炖,能做精美的羹,又善于烤饼。可惜的是,我想,他小腿上生了一颗大疮;——不过,他的碎烧阉鸡实在是数一数二的。

还有一个船手,远自西方而来;据我所知,他是达得茂斯 的人。勉强骑着一匹小马,一件粗毛衣袍罩过膝部。他的一把刀挂在围颈的线带上,拖到腋下。炎夏把他的皮肤晒成棕色,老实说,他倒是一个“好手” :在法国波尔多,趁着商人们睡着的时候,他很喝到过几口酒。他顾不着什么好心眼儿;在大海中航行,如果同旁人打架而占了上风,他就让他们掩目走跳板,落海不偿命。但讲起他的本领,譬如计算月亮的盈亏、潮水的涨落、水流,以及临头的危机、海港和驾驶,从赫尔到喀他基那 之间,找不出一个和他同样的能手。他凡做一事都是勇而有谋。他的胡子已经过了不少风浪。所有从瑞典的哥得兰到西班牙的非尼斯特角的每一海港他都熟悉,西班牙和布列塔尼的任何一条溪流他也知道。他的船名叫摩德伦。

同我们一起的有一个医生;全世界没有人敌得过他在医药外科上的才能。他看好了时辰,在吉星高照的当儿为病人诊治,原来他的星象学是很有根底的。他懂得每一种病的来源,不论是由于冷、热、干、湿的气质,或是因何而起,属何种类。他是一个完善无疵的医士。找出了病的根源,就准备下药。他叫药剂师都预备好药品送来,因为他们彼此是互利的;他们的友谊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了。古来著名的医学家,如埃斯库拉庇乌斯、狄俄斯考利得斯和鲁弗斯、希波克拉底 、海莱和盖仑 、色拉庇翁、拉式斯和阿维森纳 、阿威罗伊 、达马西恩和康士坦丁、贝尔纳 、盖惕斯登和吉尔伯丁,他哪一个都知道。他自己的饮食是有节制的,决不过度,但有营养,且易于消化。他的《圣经》读得不算多。穿的衣裳是红色和淡蓝色,绫绸做里子。可是他并不挥霍,大瘟疫中他所赚的钱至今还积蓄着。在医药上黄金是一种兴奋剂,难怪他爱黄金比爱什么都厉害。

从巴斯附近来了一位好妇人,可惜她有些耳聋。她善织布,简直超过了伊普勒和根特的技能。在她的教区中,任何人都不让走在她前面去捐献,否则她就不顾情面,大发脾气。她的巾帕是细料的;我敢发誓,她在礼拜天所戴的头帕称起来倒有十磅重呢。她脚上的袜子是鲜红色,绑得很紧,鞋子又软又新。她一脸傲态,皮肤洁净红润。她一生煞有作为;在教堂门口嫁过五个丈夫,年轻时其他有交往的人不计在内,但关于这一点可以暂且不提。耶路撒冷她去过三次;渡过的大川巨流也不在少数;朝拜过部罗涅和罗马的教堂,还到了加里西亚的散地牙哥和科隆。她足迹遍各地,扩大了见闻。不瞒读者说,她却是缺牙露齿的;她骑着马,走得很稳,头上缠好围巾,戴着一顶帽儿,倒有盾牌那样大。穿着一条短的骑裙,臀部很宽,脚上一双尖头马刺。在人群中她很能谈笑。相思病应如何治理,想必她很懂,因为她是个过来人了。

有一位好教徒,是一个穷牧师,但富于圣洁的思念和功德。他还是一个有学识的人,身居教职,他一心宣传着基督的福音,虔诚地教导着他的教区居民。仁慈、异常勤勉、在困苦中能忍耐,这是他的常态。不付什一税的人他不愿轻易逐出教会,却从教堂捐献中或自己的产业里拿出来接济穷困的教民;他自己的要求有限,很容易满足。他的教区辽阔,每家住户相隔很远,但不论是雷是雨,他必然访问最远的一户,大户或小户,有病或有任何不幸的事,他总是手里撑着一根拐杖,步行而去。在他的牧群中他以身作则,先自做出好榜样,然后再教导他们;这句话他摘自《圣经》,自己又加上一个譬喻说,如果让金子生了锈,铁还有什么办法呢?一个牧师是应该得到大家的信任的,假如他自己腐败了,一般无知的人当然更要溃烂了;最可耻的是,愿每个牧师注意,牧羊人污浊,而群羊反干净。牧师必须自己纯洁,给群羊做着为人的模范。他决不像有些牧师那样出租职守,让他们的群羊去陷入泥潭,同时自己却去伦敦圣保罗教堂,领一个小教堂神父的悠闲职位,或受聘于工商协会;他却始终留守羊群,唯恐野狼来乘隙为害。他并非唯利是图的商人,他是一个牧师。他一面圣洁善良,一面对于犯下罪恶的人也不冷酷,也不恶言相对,却仍是耐心说服,循循善诱;用自己的正直言行来潜移默化,引入天国,这才是他所关心的事。但遇到怙恶不悛的人,不管他是贵族还是平民,他责骂起来确实很严峻。比他还好的牧师我相信是没有的了。他不爱浮华,不爱奉承,也不矫揉造作;他只是传播基督及其使徒的道理,而一切从他自己做起。

他有一个同伴是他的兄弟,一个自耕农,曾拖过许多车的粪料。他是个忠实的劳动者,与人无争,乐善好施。他无时不全心全意敬爱上帝,忧乐不改他的虔心,他对旁人和对自己一样。他能为一个穷人打麦、挖沟、耕地,却不要钱,只消他有气力,他为的是基督。他按照农作物和田产而付他的什一税。穿的是一件农民的斗篷,骑的是一匹牝马。

此外还有一个管家,一个磨坊主,一个教会法庭差役,一个赦罪僧,一个伙食经理,和我自己。再没有其他的人了。

磨坊主是一个健壮的人,肌肉和骨骼都很粗大,他也善于卖弄他的膂力,在任何地方参加角力比赛他总夺得冠军,取去奖羊。他是一个短肩、厚实、矮胖的人。没有一扇门他不能举起,或脱下枢轴,甚至急奔过去用头撞开。他的胡须同牝豚或狐狸的一样红,像铁耙那般宽。他鼻尖有个疣,疣上长着一丛红毛,像牝豚耳上的鬃毛一样。两只鼻孔又黑又大。腿边挂着一把刀和小盾,他的嘴倒有炉子那样大。他是个饶舌不休,满口淫猥,脱不开粗俚罪孽的家伙。他懂得怎样偷麦,磨坊里磨下的麦粉,他从中搜刮到三倍于他所应得的数量;他有的是一只“金拇指”,天知道。他穿一件白色上衣和一件蓝色兜颈。他善于吹奏袋笛,就是他的笛声伴着我们送出城来。

一个伙食经理,在伦敦法学院采办伙食,其余的管事人都可学一学他的采购手段。不论是付现或记账,他购买起来十分精明,必然占得便宜。这样一个粗俗的人反而比大堆的学者聪明,岂非天赋的好本领?他有三十多位主人,都是好学的法律专家,其中倒有一打当得起英国任何地主贵族的房田产家宰,能让他维持体面,或俭朴度日,让他依靠租粮,永不负债,除非他自己行为荒唐;也许在多事之秋还可以拨资周济州郡。可是这位伙食经理的才干还在这一伙人之上。

管家是一个瘦小而有脾气的人。他的胡子剃得很光,头发剪短到耳朵边,额顶剪齐像教士头上一般。他的长腿瘦成两根棍,我看不见他小腿上有什么肌肉。他却善于处理谷仓,任何查账能手也对他无可奈何。是旱是雨,他能预计农作物的收获。主人的牛、羊、猪、马、家禽、酪坊,都由他一手掌管,从他的主人二十岁时起,他就缴账清楚;谁也不见他拖延。没有一个执事或牧人能在他的面前玩得出什么新鲜花样。他们见到他就害怕,像碰到了瘟疫一样。他的住宅是很称意的,在一片空地上,四围树木成荫。他致富有术,比他的主子来得高明,私下积累得不少;他能巧妙地赠送、借贷,使他的主子高兴,而其实所送、所借的都是主子的原物,他却因而领受了谢忱,还加上了一两件衣袍。他年轻时曾学得好手艺,是一个能干的木匠。这位管家骑的是一匹灰色有斑的矮马,名叫司各脱。他穿一件蓝色长袍,身旁一把锈刀。他是诺福克州来的,靠近一座名叫包兹韦尔的市镇。他的上衣拦腰迭起,像一个游乞僧,他老是骑马走在我们最后面。

和我们一起的还有一个教会法庭差役,火一样红的天使般的脸,长满了白头脓疱,眼睛只剩下两条线,黑眉上生了很多痂,稀朗朗几根胡须,他热情,好色,好似一只麻雀。小孩们看到他的脸就害怕。他那白点的疹,颊上的瘤,无论用水银、铅粉、硫黄、硼砂、白铅、酒石 ,或任何油膏,都无法洗清烧净。他最爱吃大蒜、青葱,他喝的烈酒像血一样红,喝了之后就说笑叫闹,像发疯似的。酒后他专说拉丁话,他能用两三个句子,是由法院判词中搬出来的。并不稀奇,他整天在听,你知道一只饶舌鸟听久了之后,也会叫一声“喔得”,可以同教皇说得一样。不过谁若多查问他一下的话,就发现他的学识仅止于此了。他老是学着用法庭上的律师所讲的拉丁字眼,高声喧嚷。他是一个好心眼的痞子,我从未见过一个更温良的人;只要有了一大杯酒,他就可以装聋作哑让这位朋友蓄娼一年,满不在意,而同时他自己也好照样去偷鸟儿,如果他在哪里找到一个伙伴,他就会教他不必怕主教的诅咒,除非他把灵魂藏进了钱包,原来唯有钱包才会受到惩罚。“你的钱包就是主教的地狱”,他说。但我很知道他是当场撒谎;每一个犯罪的人都应该害怕教会的诅咒,因为那就是斩断了永生之路,正如赦罪才能得救是同一道理,——并且人人都要当心一张逮捕状。在他所管辖的地区以内,他有一套处理女子的方法,他明了她们的心事,因此就当她们的顾问。他头上戴的花环很大,可以做一个酒店的招牌,手里带的大块圆面包当盾牌一样用。

同他在一起骑行的有一个赦罪僧,是伦敦龙斯服修道所的一员,这次才从罗马教廷回来。 [1] 他和法役两人本是至好朋友。赦罪僧高唱,“这里来,心爱,到我这里来”,而法庭差役以坚强的低音伴唱着,喇叭也吹不到他俩一半的响声。这赦罪僧披着蜡黄的头发,像一缕光滑的黄麻,丝丝散垂两肩。他是出来游逛的,没有戴上兜颈,却把它束成一捆收在佩囊里;他骑在马背上,头发蓬松,除了一顶小便帽外,头上没有东西,他认为这才是最新的装束。他的眼睛像野兔那样闪烁。一块圣弗龙尼加的手帕 缀在便帽上,佩囊放在身前马鞍上,里面装满了才从罗马带回的赦罪符。他的嗓子像小羊般细。他没有胡子,也长不出一根来,脸上光光的像是才修刮过的;我想他该是一只牝马或阉马。但说起他的职业来,从柏立克到威尔 找不出第二个同样的赦罪僧。他的口袋里有一个枕套,他说是圣母的面巾,还有一小块船帆,他说是圣彼得在海面行走,被耶稣基督擒住并救助的时候所用。他有一个黄铜十字架,上面嵌着许多假宝石;在一只玻璃杯里他装了许多猪骨头。他带着这些宝贝,往往在乡间碰到穷牧师,就施展起他的伎俩,一日之间,他所搜集的钱币,可以超过那穷牧师两个月的所得。他甜言蜜语,欺诈诡谲,牧师乡民,哪个不上当。不过,说句公平的话,他总算是教会里一个可贵的教士;他读起教文或史传时,相当出色,尤其在献金之际,他唱得最好。因为他知道唱完之后,他还要传教,他必须把舌尖磨光,才好尽量搜罗银两。他因此高声欢唱。

现在我已简略地阐述了这一群人的职位、服装和人数,以及为什么他们会聚集在萨得克的柏尔饭店隔壁的泰巴客店。此刻应讲到我们在那天晚上,下店之后,所做何事;然后再叙述我们在途中的情况,以及朝圣等等。但首先我要请求各位,不要认为我据实而言,就是不懂礼貌,我讲出他们所用的一字一句,所表现的姿态神情,你们同我一样懂得一个道理,任何人复述旁人所讲的话,他不得不把每个字照样说来,尽量不走样,顾不到原来是如何粗鲁猥亵。否则他就得撒谎,或假造一套,或另用些新字眼。他不应放松一个字,即使所讲的是他的亲生兄弟;他必须一字一字挨次说出来。基督自己在《圣经》里也说得十分真切,你们很明白这不是下流。谁能读柏拉图的书,都晓得,他也讲过,说话是行为的兄弟。我还要请大家饶恕,如果我在这里未能给予每个人物以应有的地位。我的能力有限,你们是很了解的。

我们的客店老板欢迎众人,马上送了晚餐来,都是最好的菜蔬。酒是浓烈的,我们很爱喝。老板是一个漂亮人物,当得起一个宴会上的司仪,身材魁梧,眼光明亮,谈吐豪爽,聪明温雅,确有丈夫气概:在奇白赛街市上再也没有比他更好的市民了。他饶有生趣,晚餐已毕,我们都付过了账,他就开始谈笑起来。“呵,各位宾客,”他道,“我真心欢迎你们,因为,讲老实话,这年头我还没见过这么多的朋友们同时驾临我这小店呢。我很想找些取乐的事。适才我想起一个办法,可以博得大家高兴,而不用花一个钱。你们去坎特伯雷;上帝照顾你们,那幸福的殉难者适当地酬报你们!我很知道,你们在路上一定会谈笑,讲故事,因为一路骑着马不做一声,像石头般,那是很无聊的。因此,我说,我将为你们取点乐。如果你们大家愿意听我的话,照我的意思去做,有我的父亲在天之灵为证,明天你们乘骑而去,一定个个高兴,否则我宁愿牺牲我的头颅。不用开口,举起手来就是!”

我们不用多加思索;也不必讨论,大家立即赞同,请他讲出他的道理来。

“各位,”他道,“大家请听,同时请你们不要存心小看了。简单说来,就是这样,你们每位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要讲两个故事,作为长程中的消遣,回来时再讲两个,凡是有关过去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哪一位讲得最好,就是说,讲出一个最有意义、最有兴趣的故事,就在从坎特伯雷回来时,由大家合请晚餐,就在这间屋里,就在这同一地点。为了增加大家的兴致,我很乐意和你们同行,由我自己负担旅费,做你们的向导。谁若违反我的决定,就赔偿途中一切费用。如果你们都同意我这个办法,就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好让我立刻准备同行。”

我们一齐赞成,很高兴地立誓保证,请他照办,并且做我们的领导,为我们判断故事的好坏,最后决定我们晚餐的价格。大小事情都交给他调度,我们异口同声,就此听他指挥。于是取出酒来,大家喝了,然后都去休息。

次晨破晓时分,我们的老板就起身,做了我们大家司晨的雄鸡,把我们都会集在一起。我们乘骑出动,步伐轻快,来到了圣托马斯饮马处 。这里,老板勒住了马,说道:“请听,各位先生。你们记得大家同意的诺言;现在我再提醒你们一下。如果早晚适时,且看哪一位该讲第一个故事。且不管我的酒是浓是淡,反正谁违反了我的话,就得赔偿大家的旅费。现在来抽签,趁大家还没有走远;谁抽到最短的一根签就第一个讲故事。武士先生,我的主子,”他道,“请你抽一根,照我的话办。走近一些,女修道士,还有你,学者先生,不要害羞,不要只顾钻研了;来抽吧,大家来。”

每人都抽了签,结果,是巧合,还是命定,不必多管了,反正那根签落在武士手里,大家见了都很高兴;他必须讲一个故事,这才是道理,大家已同意了的,何必多讲呢?这位武士看了,既是自动答应了的,也唯有服从,他说道:“我既开了这个头,为大家取乐,上帝在天,我欢迎这根签子!请大家向前进,且听我讲来。”

我们听他讲,一面骑着马向前去。他很乐意地这样讲着他的故事。


[1] 西方在中古时期认为教皇、主教等可以有权准许以“行善事”或“捐资行善”来代替对犯罪者的惩罚;后来逐渐变为以金钱赎罪,因此发生了两种罪恶:赦罪证的捏造和赦罪僧的贪污。赦罪僧受到社会人士的攻击乃是很自然的事。

从一三七八年到一四一七年之间,西欧由于政治纷争,各国所承认的教皇不单是一个罗马教皇,在法国亚威农另有一个教皇,是受法国、西班牙、苏格兰等国所推崇的。英国和其他大部分地方仍旧承认罗马教皇,因此赦罪僧在这些地区活动仍须由罗马特许。 TgpLTW7NlZiL9yIJA9+nryqc/ETIz4KveY8jQ89QXBfT2wUO4LuixnTyy8MKer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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