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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杰弗雷·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是中世纪英国的一位最杰出的诗人。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则相当于但丁在意大利文学史上的地位。自从一〇六六年诺曼人征服英国以后,英国存在着用三种语言创作的文学:僧院文学使用拉丁文;骑士诗歌多用法语;民间歌谣则用英语。乔叟是第一个奠定英国新的文学语言的始祖,所以通常被称为“英国诗歌之父”。他是后来十五世纪末叶直到十七世纪四十年代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英国文艺复兴的奠基人,也是英国诗歌从民间歌谣进一步发展的创始者。

在他所生活的十四世纪后半期,正是英国封建制度开始解体,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上升之际。货币地租已起而代替实物地租,大部分羊毛和一部分谷物已进入世界市场。新兴的城市市民阶级在欧洲大陆的贸易方面和国内的政治生活中逐渐形成一股力量。英法两国为了要在西欧市场上保持和扩展各自的势力与地盘,同时为了争夺富饶的佛兰德斯和英国在法国境内的封建领地,发生了长期战争,史称“百年战争”(1337—1453)。乔叟在他的一生中亲眼看到英国皇家军队在法国战场上由早期的胜利和骄横转而为失败和退却,从爱德华三世的末年(1377),经过理查二世,到亨利四世登位(1399),英国军队终于被驱逐到了海边。战争的失利,使政府开支日增,遂即颁布人头税,引起广大农民不满;同时由于一三四八年的黑死病大瘟疫,英国人口骤然减少三分之一。一三四九年之后,黑死病又连续发生过两次(1361—1362和1368—1369)。人口大量缩减的社会后果是人力缺乏,田园荒芜,统治者因而颁行了《劳动者法规》(1349年公布,以后一再修订),禁止劳动人民提高工资,或擅自离开雇主,进一步压榨贫苦的农民,这样就使得阶级对抗日益尖锐化和普遍化,终于导致了一三八一年瓦特·泰勒(Wat Tyler)领导的农民起义。

这一切都足以说明乔叟所生长的那个时代是很不平凡的。他正生活在一个事物演变的交替时期,过去的已一去不复返了,而未来的还没有成形,在这样一个青黄不接、变化无常的时期里,诗人以人文主义的观点,抓住了时代的特征,写出了许多反映新兴资产阶级风貌的、新鲜活泼的、富于生命力的作品。

随着英国民族的形成,出现了中世纪英语为当时的民族语言。乔叟运用了这种语言进行创作,为英国的诗体奠定了基础,丰富和发展了英语。乔叟可能在年轻时读过当时一位有才学的史学家黑格登(Ranulf Higden,?—1364)的拉丁文著作《史综》(Polychronicon),这部著作是在一三六三年之前问世的。黑格登曾在书中感叹当时英国南北方言悬殊,彼此不能通话,认为学校里不教英文,单教法文,是造成国内语言不统一的原因。可是到了乔叟的中年,不过二十多年的间隔,情形就大不相同了。一三五六年伦敦市区的法院里已改用英文,到了一三六二年,皇家法院以及议会也都正式采用英文了。尽管这种语言深为当时的达官贵人所不齿,认为是一种粗俗的语言,可是乔叟看准了这个全民的语言充满着青春般的活力,因此,他无论是翻译和创作,都始终以这种语言为唯一的表现工具。他在促使这种语言发展为丰富灵活的文学语言这方面,有很大的贡献。可以说,他是整个英国文学开创时期的一个巨人。

乔叟出身于伦敦的市民阶层;祖先原是法国人,祖父与父亲都是酒类进口和批发商,并且为朝廷供应食品,家庭比较富裕。他们与皇家素有来往。在国王爱德华三世的次子莱渥纳尔(克拉伦斯公爵)的夫人伊丽莎白的家庭记事册上可以找到有关乔叟的可靠记录。他第一次认识他未来的护主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冈特的约翰(兰开斯特公爵)大概就在一三五七年圣诞节皇家家宴的时候。一三五九年到一三六〇年,他参加了英国远征军,不料在法国理姆斯附近被俘,后来便由他父亲募集资金,其中包括国王的十六英镑十三先令四便士,于一三六〇年赎回。五月,返回英国。这一年的下半年英法议和,乔叟奉派赴法,为政府由卡雷携取外交文件。此后六年,乔叟的事迹湮没无闻,成为后世研究者一直感到困惑的问题。不过,美国学者田纳西大学教授费希尔(John H.Fisher)在一九七七年出版的他编辑的《乔叟全集》一书的附录《乔叟和他的时代》一文中认为:“最妥善的推测是,在这六年期间,他是在伦敦法学院和四法学协会继续受教育,这为他后来的行政生涯作了准备。”四法学协会是英国具有授予律师资格的“内殿”、“中殿”、“林肯”和“格雷”四个法学协会的总称。费希尔认为乔叟先在伦敦法学院学习,然后升入一所法学协会深造。根据是,曾经有人看到“内殿”的记录,记载乔叟因在街上殴打一名修道士而被罚款二先令。

一三六六年,乔叟到过西班牙。此行可能与爱德华三世的长子黑王子(Black Prince,1330—1376)支持西班牙国王卡斯蒂尔的唐·彼得罗(Don Pedro of Castile,1350—1369)恢复王位的战事有关。一三六七年,黑王子亲率英军进入西班牙。

大约也在一三六六年,乔叟与一位名叫菲丽芭·德·罗埃特(Philippa de Roet)的女士结婚。菲丽芭与喀瑟琳·司温福(Katherine Swynford)是姊妹关系,而喀瑟琳后来却成了冈特的约翰的第三个妻子,因此乔叟与他原来的护主成为连襟。同年,菲丽芭当了服侍王后的宫女,得到十马克(当时的英国货币)的终身年金。第二年,乔叟也得到第一次的终身年金二十马克。

一三六七年,乔叟被授予“仪仗卫士”(“vallectus”)的头衔,直到一三七四年。一三六八年时,擢升为王室的“候补骑士”(“armiger”),但都没有具体的任命。据王室的文件记载,候补骑士们经常在下午和傍晚到内廷的宫室里去,或说古道今,或弹琴唱歌,以娱贵胄和嘉宾。看来乔叟的创作活动和他这一经历是有密切关系的。

从此,乔叟多次被指派携带信件到海外去,并且担任外交使节。一三六八年,他又到了法国;次年,第二次参加法国战役。一三七二年十二月到一三七三年五月,乔叟首次在意大利旅行,到过热那亚和佛罗伦萨,协议通商事宜。这样,他和意大利语言文学有了接触。也很可能他是早已对意大利文有所了解,才具备奉派前往的条件。

当时,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已在其发源地意大利兴起。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在文学上的代表人物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ch,1304—1374)正在威尼斯附近度过晚年。另一位代表人物卜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1375)则正在佛罗伦萨讲述但丁(Dante Alighieri,1265—1321)的生平和作品。乔叟是否利用在意大利的机会和彼特拉克或者卜伽丘见过面,迄无资料可证,然而乔叟的一些作品显然受到过但丁和卜伽丘的影响。

一三七四年四月,国王爱德华三世加赐给他“每天一壶酒”的待遇。五月,又让他得到免付租金居住阿尔德门的一所房屋的权利。阿尔德门是古伦敦城的东大门,城门之上或旁边建有供守门人居住的房屋。六月,乔叟被指派为有十英镑收入的港务监督,同时冈特的约翰又赐给他和菲丽芭另一笔每人十英镑的终身年金。乔叟的生活开始富裕起来。

一三七七年,爱德华三世之孙十岁的理查二世(1367—1400)即位,由冈特的约翰摄政,继续命乔叟担任港务监督等职务。一三七六年和一三七七年两年内,乔叟三次奉派去法国议和。一三八一年三月,王室派使节前往法国商谈理查二世与法国公主玛丽缔结良缘之事,乔叟也是其中一员。

一三七八年,乔叟再次去意大利,和米兰的统治者巴那波·维斯康蒂(Bernabo Visconti,?—1385)谈判。临行前,他把工作交给朋友诗人约翰·高厄(John Gower,1330?—1408)等人代理。一三八五年二月,乔叟得到许可,替自己的工作指定了一位长期代理。十月,他被指派为肯特郡的治安法官。一三八六年八月,他从肯特郡被选为下议院议员。十月,他在阿尔德门的住所换了主人。十二月,乔叟又被任为港务监督。一三八八年,下议院审查爱德华三世和理查二世的全部恩许的时候,乔叟把他的王家年金转给了别人。这时他经济拮据,还因欠债而被控告。

这一时期,乔叟生活上的变动和英国政局的变动有关。当时,乌德斯托克的托马斯(Thomas of Woodstock,1355—1397)取代他的哥哥冈特的约翰而掌握了王室的实权。随着理查二世和冈特的失势,乔叟也遭受了挫折。

祸不单行,一三八七年,乔叟的妻子菲丽芭逝世。

很可能乔叟是在这时看到仕途无望,可以清闲度日,而计划写作他的规模宏大的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政局又发生了变化。一三八九年,理查二世发动政变,解除了乌德斯托克的职务,夺回了统治权。乔叟立刻被委任为国王产业管理员一职,工作是照料威斯敏斯特宫、伦敦塔,以及其他城堡和庄园等产业。这是乔叟一生中最重大的官职,他掌握着大批人员、资材和金钱。可是,正因为他必须带着大笔金钱来往的关系,在一三九〇年九月份的四天之内,接连三次遭到抢劫。可能是这一原因,促使他于次年六月辞去了这一职务。当时,他已经被指派为萨默西特郡(Somersetshire)的泊泽顿公园的林务次官。此后,他似乎没有再担任过其他职务。一三九四年,理查二世赐给他一笔新的二十英镑的年金。一三九九年十月,亨利四世登上王位,把乔叟的年金加了一倍。十二月,乔叟租用了威斯敏斯特地界之内的一所住宅。一四〇〇年九月,王室赐给他最后一大桶葡萄酒。当年十月二十五日,这位享年约六十岁的诗人乔叟与世长辞。当时,他以教区成员的身份、而不是以一位伟大作家的身份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内的墓地中。不过,从此以后,在他墓地的周围形成了一个著名的“诗人区”(poets’ corner)。莎士比亚、本·琼生、弥尔顿、斯宾塞、哈代、狄更斯等英国诗人、戏剧家、小说家,以及神学家和其他著名人物死后很多被葬在这里,或者在这里竖立塑像和纪念碑。

上面所述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乔叟生平的轮廓。从这些记载里,我们可以看到,乔叟的生活经验是很丰富的;除掉宫廷贵族之外,他同伦敦各方面的市民商贾,以及欧洲大陆上的外交界和文艺界的人物也都有过频繁的接触。在文坛上他与英国诗人约翰·高厄,法国的德向姆(Eustache Deschamps,1346—1406)、马休(Guillaume de Machaut,1300—1377)等作家也有过或多或少的关系。他在青年时代,可能见到过法国文史界泰斗费洛易萨(Jean Froissart,1337?—1410)。如前所叙,意大利的卜伽丘、彼特拉克等也有可能与乔叟见过面。

由于年代久远,资料欠缺,有关诗人一生的事迹,直到今天仍然有待于继续发现。不过,我们若要知道乔叟究竟是如何体验人生,如何掌握和表现他那个时代的生活现实,还是可以从他遗留下来的丰富而珍贵的创作中去探寻。

乔叟的创作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外国学者把它分为法国时期(1355—1370),意大利时期(1370—1385)和英国时期(1385—1400)。译者认为,这样的划分方法虽然便于记忆,但是并不能使我们明了作家的各个时期的创作特点,我们必须将时代的演变与作家的生平结合起来,适当地划分阶段,才能更了解作者写作的发展过程。这里,译者试图将乔叟的创作阶段分为初期(1372年以前),中期(1372—1386)和后期(1387—1400),并在下文分别做出分析和介绍。

乔叟在三十多岁以前是他创作的初期阶段,也可以说是预备阶段。在他一三七二年到一三七三年赴意大利之前,他的写作似乎还没有定向,有法文、拉丁文的翻译,有抒情短诗,也有较长的一首悼亡诗《公爵夫人之书》。当时风行一时的法国寓意长诗《玫瑰传奇》影响很大,乔叟通过对它的翻译,无疑为自己开辟了诗的境界,建立了他那特有的风格,但是《玫瑰传奇》也使诗人多年陷于中世纪的寓意梦幻的云雾之中,一时难以摆脱。《公爵夫人之书》是他初期阶段的主要创作,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中世纪的“爱情幻景”与悼亡诗歌的结合。这首诗的创作手法虽不免矫揉造作,但是挽歌中也充满着深刻的抒情和细致的刻画。他在这里所运用的寓意手段成了故事本身的组成部分,推动着情节的开展。

乔叟的中期阶段的特点,则是力求从中世纪浪漫主义的云雾中走向现实主义的坚实的道路上来。乔叟在意大利之行以后,接受了各种官职,并且连续几次出国。一三八一年,英国农民因为不堪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以反抗“人头税”为契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起义运动。武装的农民涌入并占领了伦敦城,焚毁了冈特的约翰的萨伏依宫。国王理查二世和大臣们逃到伦敦塔避难。这一农民起义运动的浪潮,使乔叟更深入地了解生活实际,与各阶层人民更广泛地接触,因而他在这一时期的作品,无论在形式上或在内容上,都很多样化,题材也比较丰富。

《声誉之堂》(1379—1384)在文学类型与诗歌格式方面,比较接近《公爵夫人之书》,不过方法的运用更加熟练,意大利文学的影响也已开始显露出来。“爱情幻景”的方式还是沿用着,但中世纪的寓意传统已变了质。诗人声明他自己“度着隐士孤僧的生活”,“钻进……书卷,直至……两目昏眩”,应该“另辟新径”,以广见闻。所谓“爱徒们的消息”和“世上的事”,其实都是指实际人生而言。作者借“爱情幻景”起一个桥梁作用,以达到“世间声誉无常”这个主题。这里我们有的是:幻想、幽默、生动的对话,以及早期文艺复兴的求知精神。从诗中所写的天使般的喜剧性角色老鹰身上,我们体验到后期《坎特伯雷故事》中现实主义人物的雏形。

中期两篇完整的诗作是《众鸟之会》(1377—1382)与《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1372—1384)。虽然两个诗篇的写作方法与艺术形式各有天地,然而当时的社会实际在作品中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反映。《众鸟之会》的中心内容是写情圣发楞泰因节日众鸟如何在自然女神面前择偶,当时如何引起了各阶层鸟类的不同观点的争辩。诗中虽然仍旧运用着一套中世纪的手法,如读一本书,读后入睡成梦,神异的引导,幻景,树木禽鸟的罗列,以及抽象概念的寓意化等等,可是乔叟的写作手法已十分灵活,尤其是他那特具的风格,如幽默与伤感的自然配合,创造性地处理原有的文学形式与材料,引喻的丰富与适当应用,对话的高度戏剧性等,都足以与他后期的艺术水平相比拟。同时,我们不可忽视,这时期中各社会阶层的婚姻观点都在禽鸟寓言中得到反映,例如鹰的言论表现了贵族骑士的婚姻观点,鹅表现了讲求实际的市民的婚姻观点。乔叟在对照了骑士和市民对待爱情的两种不同态度之后,并没有表明他自己的看法。

中期第二篇完整的爱情叙事诗是《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从表面上看去,《众鸟之会》似乎是一首中世纪传统以内的产物,而这篇“哀情故事”却具有有个性的描写,曲折的情节,以及完善的结构与布局。因此有人就认为这是乔叟首次成功地写出的一部“现代诗体小说”。这个看法似嫌简单化了一些。实际上,《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恰恰显示了作者如何把中世纪诗歌的“情爱律”发展到了一个顶点,而同时也正说明他是如何一方面摆脱寓意法、采取直接叙述法,而另一方面又运用了中世纪意识中一些能为后代读者所接受、所喜爱的东西。意大利文艺复兴文豪卜伽丘的一部长诗为乔叟提供了写作《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的原料,然而他并未抄袭模仿,不仅如此,诗人创造的结果成了英国十四世纪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一篇精心杰作。

故事中生动地描绘了三个主角——特罗勒斯、彭大瑞与克丽西德。三人都是中世纪英国的人物,虽然故事的背景则属于“遥远的英雄时代”。特罗勒斯以一个“高贵的骑士”的身份出现在读者面前,但他在故事中的作用却很特殊——他是各方面惊涛骇浪的集中点,而他自己所经受的苦难却多于积极的行动。同时,中世纪的宿命观念也随着他的恋爱转变而灌注在整个故事的发展之中。原来,就在这同时期内,诗人还翻译了波伊悉阿斯的《哲理定心论》。这是一部第六世纪的拉丁文著作,对上下数百年间英、德、法各国的哲人作家起过相当作用,而在乔叟时代的精神仓库里,波伊悉阿斯的思想也占了很大的成分。

特罗勒斯虽为主角之一,但引起后人的注意与兴趣的却是克丽西德与彭大瑞两人的性格。究竟克丽西德是不是一个全没心肝的淫荡女子呢?显然不是。是不是宿命论也在支配着她呢?可能。有人说她无非是个诡诈自私的人。不尽然。也有人说她生性懦弱,缺乏坚定的意志。但她也往往是有她的坚强主张的。总之,因为她终于背弃了特罗勒斯,造成了他的悲剧,人们就很难饶恕她了。她的行动前后不一致,她的心意转变得太快,客观事物的演化容易在她身上产生喜怒哀乐各种情绪,她是一个有血有肉而性格并不单纯的中世纪贵族妇女。

正如克丽西德一样,彭大瑞这个形象也可能是根据当时皇家宫廷中的实际人物描画出来的。他最讲实际,能说能笑,而同时又是追寻中世纪的爱情、友谊和理想的一个“有心人”。他很幽默,而不带冷嘲热讽。他是克丽西德的舅父,是她的庇护人,比她长了一辈,因而对事物的看法比较成熟。简言之,这部作品的意义在于:既否定了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又否定了把爱情过分理想化的骑士式的态度;乔叟在这里把爱情的描写纳入了生活现实的描写,创造了他的第一部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品。

中期最后一部未完成的著作是《善良女子殉情记》。在这里,乔叟塑造了一系列善良的妇女形象,并通过她们各自不同的遭遇,提出了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出现在这部作品中的妇女,不再是历来僧侣文学中那种带有“罪孽”的人,也不是骑士传奇中的半人半神。她们都是些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乔叟以人文主义的观点写出了她们的痛苦、快乐和希望。我们在这里看不到《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诗篇中那样高度的戏剧现实性,也没有后期《坎特伯雷故事》那样丰富多彩。不过今天我们来朗读一下那五六百行的“前引”,却不由得不叹赏乔叟的丰富的想象力和他的淳朴而新颖的诗才。诗人把中世纪的诗坛传统,希腊神话的再创造,以及春光明媚的自然景色都融化成为一体。他还在这个诗篇里首创了十音节偶体诗格,为后来《坎特伯雷故事》的“总引”的体制准备了条件。这以后,乔叟便过渡到他的成熟的后期。

《坎特伯雷故事》是乔叟一生最后十余年间对英国文学的巨大贡献,也标志着他自己毕生创作的顶峰。同《善良女子殉情记》一样,这部故事集也没有按原定计划完成。但是已经完成的部分也足以构成一部规模宏大的著作:包括“总引”八百五十八行,各故事前后的小引、开场语和收场语共二千三百五十余行,此外便是各种类型的故事二十四篇。在这些故事中,论写作年月,至少有四篇不属于后期,这里暂不置论。

从一三八六年到一三九四年之间,乔叟从事公职之余,恐怕无时不在动笔动脑,兼顾着《善良女子殉情记》与《坎特伯雷故事》两部作品。很可能,当两者都在他脑海中争夺着阵地的时候,后者这部充满现实主义的人生喜剧逐渐壮大,自然而然地把那部保存着旧风格的单调故事集推出了诗人的创作园地,而作为“新时代最初一位诗人”的乔叟终于站了起来。

乔叟的妻子菲丽芭约于一三八七年夏季去世,也许就在那年春季四月菲丽芭卧病不起,诗人怀着沉重的心情去坎特伯雷朝拜“救病恩主”,那位“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如果是这样,那么,他所描画的三十几个朝圣客中就应该有他亲自在路上遇见过的某些人物的真实写照。这是一种推测,即使事实不完全是如此,也可以从这部作品的艺术手法中看出,他这时已是面对着实际人生而进行创作了。《坎特伯雷故事》里的朝圣客是在旅途中结伴同行的,他们是从社会的各个阶层来的人物,每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爱来讲故事,这种创作手法的确是创造性地利用了自古以来各民族的“框架故事”的传统。那三天的朝圣路程并未走完,三十几位朝圣客也还有少数人并未开口讲故事,也有些故事根本没有写完,甚至还留下了一些前后不符、彼此不相衔接、故事与讲故事人不能配合等混乱现象。现有的《坎特伯雷故事》虽然不免会使人因为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有所缺损而感到遗憾,但是,它的珍贵的文学价值却仍然是不可磨灭的。乔叟的艺术光芒也仍然能够通过这部尚未最后成形的著作而放射出来。

在人物的现实描写方面,乔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创始人。来自各个社会阶层的三十几个朝圣客,他们的各自不同的个性和风貌,都在“总引”中有了生动细致的刻画。武士“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游乞僧胡伯脱唯利是图;赦罪僧欺诈成性;年轻侍从是宫廷式爱情的具体化身;女修道士“竭力学着宫闱礼节”。其他如教会、法律界、医界、商人、手工业者、庄院管事、船手和农民的形象,都各有特色;连牛津的学者和诗人自己也不例外。客店老板哈利·裴莱虽然不像其他朝圣客那样专门有整段的描绘,但他的一言一动仍旧给了我们深刻的印象。他也是这朝圣行列中引人注目的人物,在次晨破晓时分为大家做“司晨雄鸡”,并且自告奋勇,情愿做他们的向导、指挥和故事的最后评判者。然而有人却不肯听他的调度,磨坊主喝醉了酒“在马背上简直坐不稳”,还要抢着讲他的故事。这类插曲很自然地增强了全部作品的戏剧性,是一般“框架故事”所未曾有过的文艺手法。

讲到各篇故事本身的艺术性,我们特别注意到故事内容与讲故事的人物是有意识地联系起来的,因此人物类型的多样化也就带动了故事类型的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人物所讲故事的类型也就各有不同。比如:武士所讲的是“骑士传奇”(Chivalric romance)一类的故事;女修道士所讲的是“圣母奇迹传说”(Miracle-legend)的故事;侍从所讲的是“浪漫传奇的故事”(Romance);赦罪僧所讲的是“说教示例故事”(Exemplum);巴斯妇所讲的是“示例童话故事”(Fairy Tale-Exemplum in a Lay Sermon);磨坊主、管家、厨师和船手所讲的是“短篇俚俗故事”(Fabliaux);自由农所讲的是“布列顿式短篇叙事诗”(Breton Lay);女尼的教士所讲的是“鸟兽寓言”(Beast Fable);第二个女尼所讲的是“圣徒传”(Saint’s Legend);学者、律师和商人所讲的是“民间传说”(Mrchen);寺僧的乡士所讲的是“实际生活的讽刺故事”(Narrative from Life)。

下面我们再从中选择重点,略作介绍。

首先,巴斯妇的开场语凡八百二十余行,是全部作品中最长的故事前引,比她所讲的故事长出一倍以上。事实上这长段的现身说法应可视为主体,而故事本身只是为她对婚姻问题的主张提出具体例证而已。在《坎特伯雷故事》中,最富于战斗性与现实性的部分就是这位巴斯妇的开场语与故事。她在此提出了男婚女嫁不应该受人干涉和妻权应该高于夫权的主张。以她这样一个人物,来向大家提出中世纪社会中婚姻和妇女问题,是值得注意的。乔叟从初期和中期的“爱情幻景”,通过克丽西德与殉情的“善良女子”,到后期的巴斯妇这个具体形象,为我们展开了他那愈来愈深入的现实主义道路。

巴斯妇在《坎特伯雷故事》中的作用还不限于她本人的出色表现,她还引起了游乞僧与法庭差役的争吵,于是各自讲了一篇俚俗的故事,讽刺教会法庭的黑暗和游乞僧徒的欺人伎俩。他们的故事直接取材于民间的实际生活,讲得栩栩如生,更见得乔叟的叙述艺术此时已达到了精美熟练的地步。

其次,从巴斯妇的慷慨陈词到赦罪僧的无耻自白,是乔叟的艺术手法在幽默与讽刺的繁复琴弦上无比灵活的表演。赦罪僧可以说是朝圣客中唯一的“灵魂无救”的人。按他的宗教职守而言,他正该劝勉人们“坦白认罪”,以重蒙神恩;可是乔叟笔下的这个赦罪僧竟然假此为名,公开进行讹诈,并且在叙述自己的罪恶时丝毫不感到羞惭。不但如此,他在讲完一则以追求金钱而遭遇死亡为题的短篇故事之后,竟然开着玩笑,似真非假地喊道:“我劝我们的客店老板第一个来,因为他最是周身有罪。来吧,老板,先来献礼,你可以吻我所有的圣物,只要一块金币!快些,打开你的钱囊吧!”老板又岂是好惹的,若不是武士及时调停,一场口角难免不可收拾。这种对教会阴暗面的深刻嘲讽,可谓中世纪一篇不可多得的有战斗意味的文学作品。

最后,这里还该提到女尼的教士所讲的公鸡与狐狸的故事。这篇故事的类型属于“鸟兽寓言式的英雄戏诗”(Mock-heroic Beast Fable),用拟人的手法讲述一只叫作腔得克立的公鸡受到狐狸阿谀奉承的欺骗,闭起眼睛引吭高歌,被狐狸咬住脖子背走了。半路上公鸡急中生智,骗得狐狸开口说话,便乘机飞上了树。这个故事本身与讲故事的教士的职业和性格是互相吻合的。“总引”里只说女修道士的副手女尼带了三个教士,并没有个别的写照。但是在这里,通过讲故事的过程,把教士的宣教式的语言和举动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他是“一位很温良的教士”,讲到公鸡腔得克立不幸听信了母鸡坡德洛特的劝告,因而险些遇难,这时候,他不禁埋怨起妇女来,说:“妇女的话是害人的。”然而,一想到自己虽然是女修道院的神父,却还是从属身份,便马上表示歉意,说道:“这些都是这只公鸡所讲的话,不是我说的;我决不会凭空侮蔑女性的。”不错,前文的确讲到对女性是如何敬佩。比如腔得克立就恭维坡德洛特说:“夫人,你的学识好丰富呀。”而这位“夫人”对于她的“丈夫”迷信梦中的不祥之兆还严加斥责,说他简直是白长着满口胡须。她被描摹成同巴斯妇一样,是一位敢于正视人生的有胆量、有才干的女性,与作者创造的另一传奇性悲剧角色克丽西德形成鲜明的对照。从创作艺术方面来看,作者的描绘手法是恰如其分的,对话是生动活泼的,构思是新颖巧妙的,寓言是深刻隽永的。因此,可以说这篇故事是早期西欧文学中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坎特伯雷故事》确是一座文学宝库。乔叟概括生活素材的能力和把它表现出来的艺术天才在这里有了高度的发展,尤其在戏剧性的叙述部分,他能刻画性格,为后来的现实主义小说开拓蹊径。他珍惜旧有的形式,灌输新鲜的内容,绘制出一幅又一幅能表现当时时代风貌的现实主义画图。所以我们有理由借用恩格斯评价意大利的但丁的名言,把他称为英国的“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波兰华沙大学希劳奇(Margaret Schlauch)教授在她的《英国中世纪文学及其社会基础》一书第十二章里对乔叟的估价是适当的:“诗人代表了中世纪文化中积极方面的最优秀的传统,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峰。”的确,乔叟笔下的生活画图表现了中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生气勃勃的乐观气象,他能大胆揭露僧侣的腐朽,严肃地考虑妇女的命运问题,以积极肯定生活的态度去对待爱情问题。这些,在中世纪那样一个资本主义尚处在摇篮时期的社会里,无疑是先进的,和当时人民的思想和愿望是一致的。尤其是,乔叟由于生活经历丰富,接触过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士,因此对于一般人的生活和意愿也有所了解,有所反映,这种种条件,使乔叟担当起了英国中世纪与英国文艺复兴运动之间的承上启下的历史任务。

在充分肯定《坎特伯雷故事》的杰出的艺术成就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乔叟未能摆脱当时的宗教思想的束缚,往往以宗教家的眼光来看待生活中的善与恶,并且宣扬了消极容忍的人生哲学。此外,乔叟和卜伽丘一样,在某些地方,是用对于市民阶层的纵欲抱着欣赏的态度来讴歌爱情,反对禁欲主义。这些是我们所不能赞赏的地方。

这篇序言介绍了一些有关乔叟生平及其创作的基本情况,不免有不少遗漏和错误,竭诚希望读者指正。

译者所根据的版本,主要是鲁宾逊(F.N.Robinson)所编、牛津大学出版社在美国刊行的一九五七年《乔叟全集》第二版。译者参考过的版本,有牛津大学一九一二年初版、一九四六年重印的史基脱(W.W.Skeat)编订的《乔叟全集》本,一九四三年美国纽约出版的塔脱洛克与玛凯(Tatlock & Mackaye)的英文今译散文体本,一九四〇年孟莱(J.M.Manly)编、美国出版的注释本,并参考了美国一九三四年出版的尼哥尔生(J.U.Nicolson)和一九三五年与一九四六年出版的希尔(Frank Ernest Hill)两人的英文今译诗体本。

乔叟用古代英文写作。这本《坎特伯雷故事》中共包括二十四个故事。其中除《梅利比的故事》和《牧师的故事》是散文体以外,其余各篇都是叙事诗体。译者基本上采用散文翻译,侧重表达作品的叙事内容。至于原作的风格和韵律,唯有依靠注释略作说明;但也有很少一部分抒情诗勉强照原有格律译出。

本书的翻译开始于三十年代。其时译者任教于武汉大学,结合教学写了一本《英国诗文研究集》出版,有感于当时尚未有人把乔叟这位英国文学史上为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为文艺复兴运动铺路的承前启后的伟大作家的作品介绍到中国来,遂发愿翻译。作者的译名取音译加意译,“叟”字象征为英国文学始祖之意。三十年代正值国难频仍之际,生活很不安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我国,直逼武汉时,译者随学校迁至四川乐山。当时曾在重庆出版了土纸本的《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和《坎特伯雷故事》两个单行本,但印数有限,现在恐已不易见到了。解放后,译者在上海任教,方始有机会参阅各种版本仔细审订译稿,于一九五五年由新文艺出版社初版《坎特伯雷故事集》,于一九六二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初版《乔叟文集》,后者并于一九八〇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重印。

近年来,国外对乔叟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新的成就。一九七七年美国田纳西大学费希尔(John H.Fisher)教授重新审订编辑了一部《乔叟全集》。译者本想根据这本新版本对全书作一次全面的修订,可是因为年迈体衰,又患眼疾,难能如愿。这次重印,收入《外国文学名著丛书》时,仅将这篇序言和正文某些地方略加修改。修改过程中承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编辑同志帮忙整理。

本书书名原译为《坎特伯雷故事集》,现在觉得这样容易和短篇小说集混同起来,而这本书虽然可分为二十几个短篇,但是整个作品又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和一般的短篇小说集是不同的。因此,这次删去了“集”字。

方重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于上海 4IQMpozvovOcSmb8R/tULHudqKffrPgkj/Jg1WbeSyTTRg4Tu/bCKjG1K5aifC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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