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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屋檐下,也向小吏把头低

曾国藩生活俭朴,为官清廉,每到一任,他都严肃法纪,将整肃官风当作自己必要的职责。他为官几十年,都是这么来要求自己的,也是这么做的。那么,是不是因此就可以说曾国藩是一个大清官呢?另外,曾国藩整顿吏治都是针对自己管辖范围内比自己权势小的官员。那么在整顿吏治时,他是不是像包公那样雷厉风行、不向权贵低头甚至敢拿权贵开刀呢?下面,还是以事实来作答。

现代青年学者张宏杰通过研究后得出结论,曾国藩仅在京城为官时就存在“灰色收入”,并且这种收入在他的总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相当高。所谓“灰色收入”,指的是介于不法收入和合法收入之间的收入。例如,一个人在工作时间从事兼职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就可称为灰色收入,也可指收入虽不合法,但大家都会默许的收入。那么,曾国藩的灰色收入是从哪里来的呢?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曾国藩在翰林院任职,官居七品。当时,他全年的合法收入一共有一百三十两。不过,这一年他取得了“九十八两五钱七厘”的灰色收入,来自六位地方官员的馈赠。按照清朝制度,官员之间禁止互送钱财,但当时的风俗准许,所以这些收入应当归入灰色收入。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曾国藩职位和薪资不变。这一年,他去四川担任乡试主考,有了可观的意外收入:“四川制台送银一百两,四川藩台送银一百两,四川将军送银五十两,十二名考官送银五百一十三两,录取的考生送银五百两,另外四川全省官员又以公家名义送银两一千四百两……”曾国藩此趟四川之行,收入“当在六千两左右”。当时按制度,京官出差都有足够支使的费用,而且行程中的住宿全都免费。当时,朝廷禁止京官收受地方官员和百姓赠予的钱财。在当时,曾国藩此行的灰色收入是很大一笔钱。在我们现代人来看,曾国藩是个十足的贪官。但是,曾国藩去四川主考时,并没有自行索拿,完全是别人主动奉上的。这在当时是合乎官场潜规则的——只要不盘剥老百姓、不私吞公款、不替人走后门,收他人赠予的钱就算不上贪污。由此,门生给老师送钱,地方官给京官送钱,同乡、同僚间互相送钱,都与行贿无关。

在中国古代,这种悖论现象一直都存在着。如果将这种现象也看作一种贪污,可以说在曾国藩的那个时期,清朝已无清官。在当时的大背景下,没有这些收入,官员维持一家的生计很困难。从曾国藩的俭朴、严格要求自己和清廉的作风以及对老百姓相对宽厚和有心改变官场陋习这些方面来看,他在那一时期可算得上是难得的清官了。

有很多学者研究指出,曾国藩在官场上的成功并非取决于他勤于职守、严于执法,主要取决于他会做人。他每到一任都会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整顿吏治。但是,在遇到权势比自己高的官员时,他会做人的一面就会充分展示出来。他会非常圆通地与这些权贵打交道,必要的话,哪怕对方是个不名一文的小吏,他也会选择低头。

同治七年(1868年),随着江淮一带的捻军和陕甘地区的回民起义被消灭,清朝终于迎来了一个相对平稳的时期。这时,曾国藩将镇压太平天国的军费报销之事提上议事日程。

当时的报销程序是:先由曾国藩将军费开支统计好并编成册,然后送户部审查,审查合格后才呈报皇帝核准。在这个程序中,户部的职责是审查报销者有无“以少作多、以贱作贵、数目不符、核估不实”等“虚开浮估”的情况,如果户部这一环节没通过,报销之事就会泡汤。那么,怎样才能顺利通过户部审查呢?在当时官场普遍贪腐的情况下曾国藩也知道,自己报销的事项哪怕是严格做到有一报一、没有一点虚报内容也会被户部官吏们刁难一番。而一旦他们高抬贵手,那么即使是虚报的事项,也会顺利通过。怎样才能顺利通过呢?当然是发挥钱的功能。当时,朝廷上下已经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则:要想顺利通过户部审查,得先奉送上“部费”。

所谓“部费”,就是现代人所说的活动经费,用来疏通户部负责审查报销事宜的大小官吏。当时,这笔费用主要用在具体经办审查的书吏身上,这些书吏们没有工资,就靠部费这类灰色收入来维持生计。曾国藩是个把清廉时时挂在嘴边并躬身践行的人。按理说,对这种公然的贪腐行为,身为朝中重臣,他应该挺身而出,大加挞伐并严加整治才是。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选择了随俗从流。不仅如此,他还极力周全此事,为自己的行进之路排除障碍。

为了使报销事项能顺利通过,曾国藩非常主动地奉送了“部费”。他托李鸿章向户部打听这次报销需要向户部奉送“部费”的数额。李鸿章派人打听后,马上回信告诉他,户部的官吏们贪心太重了,需要一厘三毫的回扣,少一分也不行。当时,曾国藩要报销的饷银大约为三千万两。所谓“一厘三毫回扣”,就是每报销一百两银子,要给书吏们一两三钱银子。按现代的算法,回扣率是1.3%。也就是说,要想让这次军费顺利报销,先要向户部的书吏们奉送上高达40万两银子的部费。

曾国藩得知后,吓了一大跳。40万两银子,怎么能拿得出?即使能拿出,又如何能答应?以曾国藩做人的理念和为官的原则,到此,他完全可以将户部官吏索拿好处之事如实上报皇帝,以实现他整顿吏治的愿望。但是,他并没有这么做,他选择了委曲求全。他让江宁布政使李宗羲托人与户部书吏们进行讨价还价,李宗羲随即托了一个叫许缘仲的人出面,在做了大量的工作后,户部书吏最终做了极大让步,将部费降为8万元。

就在这时,朝廷关于报销事宜的批复到了。批复中回道,朝廷念曾国藩他们在平定太平天国和捻军过程中建立了巨大功勋,决定将以前朝廷所拔的所有饷银一笔勾销,不用报销了。曾国藩见到批复后,感激涕零。针对此事,他在写给儿子的信中这样说道:“感激次骨,较之得高爵穹官,其感百倍过之。”按理说,朝廷已经发话了,以前的军费开支不用报销了,曾国藩也可将用于报销打点的8万两银子的“部费”省下了。然而,曾国藩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照例将这些银子奉送给了户部的那些官吏们。他这样做,当时身边的人都理解。因为自古阎王好过,小鬼难缠,以后求户部的地方多着呢。在没办正事之前“孝敬”他们,以后说话办事就方便多了。

从坚持向书吏们送“部费”的事情中可以看出,曾国藩所做的整顿吏治的行为基本上属于他职责范围内的事,而对职责范围外的事,他同样是随俗从流。这说明,曾国藩是个实干型、忠于职守的官员,而不是一位或者说无法成为兼济天下的雄才。 pLmlEGEuOkRUp57QIUvl3g3BjZzhz96g/kbKUpRhQhOZEXTiY4yxEfFts7H+v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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