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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演变

哦,人悲惨可怜的思想啊!哦,蒙昧失明的心灵啊!

置身重大危险之下,在晦暗不明当中,

你们度过了多少时光!

你们怎么竟不知道,这浅显的道理,

你们所有的天性,都渴望拥有,

免于痛苦、享受愉悦的身体,

不再恐惧、无须牵挂的头脑?

——卢克莱修,《物性论》第二卷,第1~5行

不久,一种更具颠覆性的思想,从卢克莱修和牛顿的追随者中演变出来。如果道德本身,并不是犹太教-基督教的上帝手把手地传下来的金科玉律呢?甚至,它不是柏拉图式理想的山寨货,而是人与人之间为寻求相处之道,通过社会互动自发自然产生的东西,那可怎么办呢?1689年,约翰·洛克主张宗教宽容(尽管并不针对无神论者和天主教徒),让那些认为政府规定正统宗教是社会免于陷入混乱唯一途径的人,对他劈头盖脸地发起了抗议。但道德自发产生的观点并没有就此消失,过了一阵子,大卫·休谟以及稍晚些时候的亚当·斯密为它扫去灰尘,向全世界展示:道德是一种自发的现象。休谟意识到,如果人们善待彼此,对社会是有益的,所以,他认为,社会凝聚力的基础是理性算计,而非道德规定。斯密更进一步,认为道德来自人类本性的一个独有特点——同理心未经计划,也无人指使。

亚当·斯密来自苏格兰柯科迪,是个害羞、拘谨的人,一辈子没结婚,跟母亲住在一起,以海关检察员身份终老。这样一个人,究竟是怎么对人性得出了这样敏锐、深刻的洞见,是历史上的一大谜团。但亚当·斯密在朋友里已经算是幸运儿了。他师从杰出的爱尔兰哲学家弗朗西斯·哈奇森(Francis Hutcheson),经常跟大卫·休谟交谈,熟读狄德罗的新《百科全书》(这套书对自下而上的解释较多),这让他一开始就有了很好的入手点。在牛津大学的巴利奥尔学院,他发现讲师“根本就放弃了教学,连假装都不肯”,但图书馆是个“了不起”的地方。在格拉斯哥执教的机会让他得以在一个欣欣向荣的贸易港口有了经商体验,“把加尔文的封建世界溶解成了资本主义商业世界”。18世纪,格拉斯哥与新大陆的贸易增加,出现爆炸式的发展,到处都充盈着创业能量。后来,斯密又出任了年轻的巴克勒公爵的导师,在法国游历,见到了“霍尔巴赫和伏尔泰”,两人都认为斯密是个“出色的人,我们跟他没什么可比的”。但这是在他第一本洞察人性和道德演变的书问世之后的事情。不管怎么说,这位腼腆的苏格兰人偶然得出的见解,探讨了两个远超时代的宏大观念。它们都着眼于自然发生的演变现象:有些事情,来自人类行为的结果,而非人类设计的结果。

亚当·斯密一生都在探索和解释这种突发现象,从语言和道德开始,接着进入市场和经济,最后以法律结束,尽管他从未发表自己计划中论述法理学的书。18世纪50年代,斯密开始在格拉斯哥大学讲授道德哲学;1759年,他将所有的讲演收集成册,即《道德情操论》。今天看来,它没什么了不起的,只是对伦理思想做了一番18世纪风格的密集而冗长的絮叨。它读起来全然没有精彩、刺激之感。但在当时,它绝对是历史上最具颠覆性的一本书。要记住,当时的人们认为,道德是必须由别人教给你的东西,没有耶稣对我们的教导,道德就根本不可能存在。抚养孩子不教他道德却指望他行为得体,就好像不教他拉丁文却指望他能背诵维吉尔的诗一样。亚当·斯密的认识却不一样。他认为,道德跟教导的关系不大,跟理性更毫无关系,而是源自人们从小到大在社会中成长,头脑里产生的互惠交换概念。故此,道德是人类本性的某个方面回应社会环境自然而然带来的结果。

研究亚当·斯密的学者詹姆斯·奥特森(James Otteson)观察到,斯密在职业生涯初期曾撰写过天文学史,他认为自己显然是顺着牛顿的脚步在前进:观察自然现象的规律,采用的是“解释要尽可能简单”这一原则。他在自己的天文学史中称赞牛顿:“他发现,通过人人熟悉的啮合原理,可以把行星的运动结合起来。”苏格兰还有一种在历史主题中寻求因果的传统,斯密也属于这套传统的一部分:他不追问按照完美的柏拉图理想,道德体系应该是什么样的,而是追索它是怎么形成的。

这正是斯密对道德哲学所采用的手法。他想弄清楚道德从什么地方来,并且简单明了地解释它。而且,亚当·斯密还巧妙地避开了后人经常掉进去的陷阱(他常有这样的本事)。他径直看穿了先天与后天、天性与教养的争论,得出了“通过教养体现天性”的解释,远远超越了自己的时代。他借助一个简单的观察现象作为《道德情操论》的开场白:我们都喜欢让别人幸福。

无论觉得一个人有多么自私,但在他的天性中显然还有些道义感会促使他去关心别人的命运,视他人的幸福如同自己的幸福一样必不可少,虽然他除了看到别人幸福自己觉得愉悦之外,从中一无所获。

我们都渴望他所说的“心心相通的愉快”,即“观察到别的人有着跟我们内心中一样的各种情绪,再也没有什么更叫我们愉快的了”。然而,没有子女的斯密还观察到,孩子是没有道德感的,他要经历种种辛苦,才能意识到自己不是宇宙的中心。通过试错,孩子逐渐发现什么样的行为能带来心心相通的愉悦,从而让自己因为他人快乐而快乐。按照斯密的看法,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愿望去适应他人的愿望,从而带来了共享的道德系统。无形之手(这个说法最初出现在斯密的天文学讲座上,接着出现在《道德情操论》里,再接着才出现在《国富论》中)指引我们走向共同的道德准则。奥特森解释说,手之所以是无形的,部分是因为人们并没有着手去创造一套共享的道德系统;他们的目的只是想在这一刻,跟自己正打交道的人一起获得心心相通的愉悦。从斯密后来对市场的解释里,也能够清晰地看出类似的地方:两者都是从个人行为中自发产生的现象,而非来自蓄意的设计。

斯密道德哲学中最著名的创新是“中立的旁观者”,当我们需要表现出道德的时候,我们会想象它正看着我们。换句话说,一如我们通过判断他人对我们行为的反应来学习道德,我们也会通过设立一个体现了我们良知的中立的旁观者来想象别人的反应。如果中立的旁观者了解所有的事实,他对我们的行为会怎么想呢?按照他的建议做,会让我们感到愉悦,没有按照他的建议做,则让我们感到愧疚。伏尔泰简洁有力地说:“最稳妥的做法是不做任何违背人良心的事情。知道了这个奥秘,我们就可以享受生活,无惧死亡。” D+OjAM8qnY0bmqIExQdp/pwsVAeti8pFkvNoo2QwS/mtB+3Ka7rFn7p7EySzV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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