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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知识与先验智慧

3.13 知性(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的增长是通过对构成事物(现象界的万物)的法则、过程、条件这三大要素和原理进行不断深入地了解而获得的。

梵文Dharma的含义十分丰富,有“现象”“法度”“规则”“修行方法”“圣贤的教导”“(事物运行的)轨道”等义,此处译为“法则”。

感官成就的是感性知识,知性成就逻辑知识和理性知识。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的是:西方视理性为合理性,即合乎逻辑和经验推理的认知主体为“理性”,这与东方文化里的“理性”一词之含义相差巨大。在东方,我们视宇宙和生命的本体为“道理”——万物和生命存在的终极之理体,此理体或道理,简称为“理”或“理性”。理性即自性之别名,取自性诸特性之一的“自律性”之义。

因自律即是万物和生命的终极存在之“理”,也即宇宙和生命的最高法则和原理,是一切存在的终极之“理”,故此“理”即是本性,故名为“理性”。此“理”即是本体,故名为“理体”。合乎此理体和理由的认识,就叫“理性认识”。相应此理性的思维,名之曰“理性思维”。此理性认识和理性思维,是可以带来直接的开悟和解脱的。

由此可知,在东西方不同的文化语境下,“理”或“理性”一词含义,差异是巨大的。在西方,“理性”一词只不过是“知性”和“逻辑性”之别名。故在西方文化语境下的理性,是不能为人们带来开悟和解脱的,它只能为人们提供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及使思维更加逻辑化和合目的性。

西方重感性和知性知识,所以西方重感性和逻辑推理,如此可成就感官经验和科技知识,可简称为“知性”。东方重先天本性和超越式的直觉,如此可成就生命的解脱和般若的直觉,可简称为“本性”。

知性为西方所长,本性为东方所重。如此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文化样态。

知性所认知的对象是现象世界,认知方式是逻辑、推证、数学、观察、实验和对感官的依赖,认知结果是形成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也即对事物产生结构性的认识。“对事物的结构性认识”是一种真理,这种真理名之为“结构型真理”“经验型真理”“客体型真理”或“外延型真理”。这种真理可有效地向人们指陈出事物的真相,这种真相名之为“事物的结构性真相”,即事物的形态、数量、颜色、质地、功用,以及事物与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属于现象界的真相。知性认知是一种客体化趋向的认知,客体化就是去生命化和越来越物化的认知途径。

自性所认知的是本体世界,认识方式是超越式的直觉(即超越式的直接的视、听、感、觉等)和反省式的觉知,认知结果是形成先验(超验)知识和生命解脱,也即对事物产生存在性的认识。“对事物产生存在性的认识”也是一种真理,这种真理名之为“存在型真理”“先验型真理”“主体型真理”和“内容型真理”。这种真理同样可有效地向人们指陈出事物的真相,这种真相名之为“事物的存在性真相”,即事物的存在属性、存在关系等属于本体界的真相。自性认知是一种主体化趋向的认知,主体化就是生命化和越来越心灵化的认知途径。

知性认知能很好地获得经验知识和科技知识,也就是说,可以很好地形成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所以知性认知可以为人类带来生活上极大的方便和富足,极大地促进社会和历史的进步。自性认知能很好地获得超验知识和存在知识,也就是说,可以很好地产生生命科学和生命哲学。所以自性认知可以为人类带来生存上的极大深化和觉知,极大地促进人文文化的丰富和文明的提升,以及带来生命内在的全面解放。

但是人类的认知发展并不平衡,东方文化因长期缺失知性开发,而始终在自然科学和部分社会科学方面滞后于西方,难以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结构水平。而西方文化因长期缺失本性开发,而始终不易产生生命科学,不知身心能通过修行而完善与解放,难以造就明心见性、彻悟生命的大德至人。甚至在很多时候,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在意识形态方面产生难以调和的冲突:西方文化仗技欺人,全盘否定东方智慧的价值;东方文化恃才自傲,瞧不起西方的“奇技淫巧”,责其蔽于物而不知心,学思浅薄,我执深重,沉于物欲,不识生命。

印度的印度教、佛教和耆那教,中国的儒家与道家,在历史上统统没有开发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也没有开发出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等。相对而言,唯有圣哲帕坦伽利在本经中突出且重视“知性”,给予知性以很高的地位,不惜花费时间和精力教导弟子们关于知性的知识。

“知性的增长是通过对构成事物的法则、过程、条件这三大要素和原理进行不断深入的了解而获得的。”这句话相当有见解。在两千年前,圣哲即可达到如此清晰明白之见地,实属难得。惜乎,印度自圣哲之后并没有遵循圣哲的教导。尽管圣哲在此将知性之要领和特色阐述无遗,但一种文化传统和思维习惯形成不易,可一旦形成而改进之,同样不易。在圣哲出世之前的数千年里,印度已形成了以生命为中心的“自性文化”或曰解脱文化,俗称“瑜伽文化”。虽然圣哲于此大声疾呼重视知性,发展科技,提倡逻辑和经验之知,但积习已成,故圣哲出世并没能很好地扭转印度文化的这一弊端。一直到近两个世纪以来,像近代中国一样,印度也是被西方用大炮强行打开国门,输送来建立于知性基础上的逻辑知识和经验知识。自此,印度和中国一样,才逐步地有了现代意义上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

3.14 贯穿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背后存在着不易的法则。

这个不易的法则站在东方文化立场来看,就是“种子  现行”的业的法则,站在西方文化立场来看,就是因果相续的逻辑法则。

“过去、现在和未来”是对事物之“过程”的描述。这个“过程”就是人们平时所说的“时间”。其实时间这个东西是不存在的,换言之,这个世上就没有一个叫作“时间”的东西。当事物在因果律的支配下从因向果迁移和过渡而形成一个现象——过程,这个过程就被人们误以为是“时间”。“贯穿事物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正确表述应该是:贯穿事物整个过程的“背后存在着不易的法则”——因果律法则。

3.15 作为变动不居的万物背后的这个不易的法则,正是(我们内在的)意识模式(业种)。

这是东方式表述法,具体讲,是典型的印度哲学式的表述法。但在西方人看来,“变动不居的万物背后的这个不易的法则”,是事物内在的逻辑法则和因果法则。西方人认为事物的背后有一个不易的法则,这个或这些法则就是这个事物的主宰和本质。

在东方人看来,这个事物的主宰或本质就是我们所谓的“自我”或“主宰”(在人曰自我,在物曰主宰)。而“自我”或“主宰”正是不好的东西,是执着,是缠束,是必须要化掉的,是必须要超越的。瑜伽之洞见是要见到所有事物空性的一面。不见空不算见道,不见空不算见性。见空就是见性,见性就是见空性。见空性就是见人与物之无自我、无主宰下的自由、自律、自生、自觉、自在、自然之本性。不见空性就是不见有性。知“空”性才能知“有”性——有性就是生发万有之本性,也即万有背后最直接最初始的创造性。

瑜伽乃至整个印度哲学的一个基本观念是:外界的一切事物(包括身体在内)和内在的全部精神都是业种的现行。外界事物是业种的客体化显现(印度传统哲学名之曰“外境”,简称“境”),内在的全部精神活动是业种的主体化显现(印度传统哲学名之曰“业识”或“意识”,简称“识”)。外境和意识之间在认识上和关系上是互动的:不同的意识所见之外境也是不同的,不同的外境所激起的意识也是不同的。换言之,外境和意识是互动互生的,是互依互在的,亦即一方的存在是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的。这是真正的、彻底的唯心主义哲学。

西方自有哲学以来,从来就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唯心主义,只有“单子论”(莱布尼兹),“唯意志论”(叔本华,尼采等),“超越的观念论”(康德)等,这些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唯心主义。在这些哲学没有将生命主体提升到宇宙和存在的基础和核心这一高度上来之前,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唯心主义。从这个标准来看,正宗的唯心主义哲学在东方。说其“正宗”,是因为东方的唯心主义不仅将“心”看待成认知之主体,感觉之主体,它更是创造之主体,生发之主体和超越之主体。唯心不唯心,不是从认知和感觉上来决定,是从有没有将心当作创造、生发和超越之主体这个标准上来决定。因西方哲学全部是将心看待成认知之心、感觉之心,故判定西方没有真正的唯心主义,真正的唯心主义哲学在东方。

东方唯心主义哲学又分为“妄心派唯心主义”和“真心派唯心主义”。妄心派唯心主义以印度瑜伽的“业(业识、业种、业报、业力、业感)论”和佛教的“唯识论”为代表。真心派唯心主义是以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流派(如印度教、佛教、儒家、道家、瑜伽)为代表。从比重和分量上看,东方哲学是真心派唯心主义占绝对压倒性地位,而妄心派唯心主义仅仅是真心派的一个从属与枝叶。 tENOphZGsP1NUuLPzuWfaMJTvyto34m/JR05XmtDrPjQ0l6gsIv/OE167t5HZw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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