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人心弦的两个礼拜过去了。7月21日,彭伯顿写了一份出让给维纳布尔和朗兹的物料清单,接受了一张150美元的现金支票,还有一张在30日内支付133.29美元余额的银行本票。然后,彭伯顿镇静地告诉鲁滨逊,他已经以唯一所有者的身份获得了可口可乐的商标专利权,并且已经转让了他的大部分股权。
这让鲁滨逊震惊不已,他曾经为可口可乐取了名字、书写了斯宾塞体的可口可乐标志、制造了可口可乐产品、策划了可口可乐的广告宣传,并为可口可乐的推销不遗余力地工作。因为可口可乐是在彭伯顿入伙彭伯顿化学公司期间发明的,鲁滨逊一直认为,每个合伙人都拥有1/4的可口可乐配方产权。毕竟,公司信笺的抬头处清楚地写着彭伯顿化学公司是经营法国古柯酒的“独资企业”,而法国古柯酒是彭伯顿在合伙公司成立之前就已经发明出来了。现在,亚历山大退伙了,他的资金撤出了,可口可乐也被出卖了,彭伯顿化学公司只剩下一个空壳。
第二天,也就是1887年7月22日,鲁滨逊小心谨慎地凭着自己的记忆重新编制了一份可口可乐公司的财务报表,因为亚历山大把以前的账簿带走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鲁滨逊使用的还是以前彭伯顿化学公司的信笺纸,上面清楚写着亚历山大是公司的总裁,还列示了彭伯顿发明的所有药物,其中包括可口可乐。根据鲁滨逊的账簿记载,从1887年3月1日到7月14日,一共销售了990加仑可口可乐糖浆,营业收入为1500美元。他估计原料成本为每加仑1美元,则销售利润为510美元。但是,他又列出了同期的薪水和费用支出共计1459.78美元,所以,最终资产负债表明显是赤字。不过,鲁滨逊仍然相信,总有一天这个饮料会慷慨地回报它的投资者。
鲁滨逊说服了另一个合伙人埃德·霍兰与他一起去咨询代理全体合伙人起诉亚历山大的约翰·坎德勒律师,“看看他是否认为我们不能够主张自己的权利”。26岁的约翰·坎德勒是一名雄心勃勃的律师,他答应调查此事。随后,约翰造访了彭伯顿。据坎德勒后来描述,彭伯顿仍然在“一个又小又破的房间里面”卧床不起。彭伯顿否认他做过任何坏事。“他们弄错了,”他说,“无论怎样,他们与可口可乐都没有利害关系。我做了他们所说的那些事,但我从来没有授予过他们可口可乐的产权,也没有给公司这样的权利。”他叹息道:“即使他们拥有所有权,那也没有什么两样。我弄不明白,他们怎么能够拿走我的东西。”坎德勒决定不接这个案子,因为无论是鲁滨逊、霍兰还是彭伯顿,都一文不名。“我笑着告诉鲁滨逊,我认为这个案子胜算的把握不大,”坎德勒说,“我是不会为了一笔成功后才给的报酬而对这个案子大费周章的……事情也就这样结束了。”
就独立而富有的埃德·霍兰来说,也许这个律师是对的。但是,弗兰克·鲁滨逊曾为可口可乐公司卖过命,也对可口可乐的未来充满了信心;他不想让这件事情不了了之,也不觉得有什么可笑之处。鲁滨逊想出了另外一个计划。就算彭伯顿真的把可口可乐的配方卖了,鲁滨逊还有一份副本,他坚信自己拥有对可口可乐配方的合法权利。鲁滨逊需要找一个资金雄厚、眼光远大的买家,把可口可乐的事业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