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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著名的命名之争

刚好就在彭伯顿的演讲稿在佐治亚药物协会的年度大会上被宣读的那天,彭伯顿对外宣布,他的新产品研制成功了!但他仍然把这个新饮料叫作“符合禁酒法令的饮料”。他的新产品需要配上一个好听的名字。彭伯顿化学公司的四个合伙人都绞尽了脑汁。他们提出了几个候选名字,现在想来,那些名字都十分有趣,但最后敲定的却是弗兰克·鲁滨逊提出的“Coca-Cola”。四个合伙人都一致认为这是最好的名字,不只因为这个名字包含了饮料的两种主要成分(达米阿那最后被排除在了配方之外),更因为它有十分押韵的发音。

当时流行的命名方式是三个或者四个字母押头韵,尤其是在亚特兰大,这就不免要饶舌。鲁滨逊后来在他的书中写道,他之所以会想出这个名字,是因为这个名字不仅是可口可乐的两种主要成分,还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太顺耳了,并且我对像斯威夫特可靠特效药和植物汁液香油这样的名字很熟悉”。这也使鲁滨逊和可口可乐公司后来有充分的理由来突出强调“可口可乐”名字的诗情画意,而不是仅限于普通的商品名称而已。70多年来,可口可乐名称明显源自其所含有的成分,这一事实使受尽煎熬的可口可乐公司律师多次痛苦地撰写法律诉状进行抗辩。一直到了1959年,时任可口可乐公司总裁才声明说,“可口可乐”这个名称是“凭空想出来的、没有意义但很押韵的名字”。 T00/yGGRDA1sS72vg444HM6kCyje0yqy//yLS6glyJRYvP+BRpW3x6OVh+Fpzo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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