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接触到孩子的心理活动就会发现,这绝对是件奇妙的事,在方方面面,在各个点上,都足具吸引力。当孩子做一件事的时候,我们往往很难摸清楚怎么回事,除非把他的全部生活经历都了解到位,这也许就是最为其妙的地方了。因此,孩子的整个生活状态及其人格特点,都会在所做的事情里有所表现,要是对此隐含的背景知之甚少,便难以明白他为什么如此行事。我们把这样的现象称之为“人格的统一”。
早在人们处于年幼阶段的时候,人格的统一性就开始发展起来了,也就是说,人们渐渐地把自己的行为和表现方式融合在了一起,并形成了一套独立化的模式。每个孩子都需按照生活的要求来做出回应,因而必须得将自身协调统一好,并以这样的方式对其所处境遇做出反应,因此,他协调统一的方式就形成了性格,不仅如此,还会促成他形成个性化的行动,这样,每个孩子的行为就都与其他孩子不同了。
对于人格的统一性,往往被很多心理学派忽略,即便不是如此,也从未受到过应有的重视。结果,病患的某个手势或神情总是在心理学理论研究及病理学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被另眼相待,特别拿出来进行研究,就好像它本身可算作一个完整的独立体似的。有时候在研究的过程中,会假设一个人的某个神情和动作与其别的行动无关,而能单独看待,把它们唤作“情结”。然而,这么做无异于是把单个音符从整个曲子里抽离出来,在不考虑其他音节的基础上只思考这个单音符有什么含义。不幸的是,这种做法尽管不妥却已被广泛使用了。
对于这种被广泛使用的错误理解,个体心理学认为有责任予以纠正。倘若将这样的谬误作用在儿童教育上,必将带来很大的危害。其中,对孩子的惩罚是这方面体现得较为普遍的。要是他们做了什么得接受惩罚的事,结果通常会怎样呢?人们往往会在某种意义上先把孩子给人的整体印象放在首位,可这显然是一种先入为主的想法,对孩子来说可谓是弊多利少,原因是,老师或是双亲会带着这种想法来对待屡屡犯错的孩子,认为他们就是执迷不悟,不知悔改。相反地,要是孩子一直做得很好,那么人们基于对他的整体印象不错,就不会太严格地去深究其错误了。不过,不论是第一种情况还是第二种情况,我们都没有按照自己应做的那样去正视孩子们的人格统一性,将其犯错的真实原因给找出来,就好像只抽调出几个音符就想解读整个曲谱一样。
当孩子懒惰时,我们会问其原因,可他是不可能给出我们想要知道的答案的,亦不可能说出撒谎的原因。两千年过去了,时至今日,苏格拉底那深解人性的话语仿佛仍回荡在耳际,他说:“想要了解自己,谈何容易!”如此,这种综合性的复杂问题又怎么能让孩子答上来呢?就是心理学家也给不出满意的答案。因此,不想方设法地知道此人的整体人格,并以此为前提去考察的话,就无法理解其单个行动的含义。之所以要用这个办法并非是叫人把孩子的某个行为给表述出来,而是切实地去了解孩子,明白他对于所面临的任务是秉持着怎样的态度来行动的。
了解孩子的生活背景甚为重要,以下案例能够清楚地表明这一点:
有一个男孩,如今已经十三岁了,在他未满八岁的时候,还是家里的独子,被身边的人呵护有加,任何愿望他们都会帮他实现。在那段时光里,他过得十分愉快,母亲对他可谓是宠着惯着,而父亲尽管作为一名军官,常常不在家,是个喜欢安静的善良的人,却也喜欢被儿子赖着。当然,孩子都会跟母亲更亲一些,这个孩子也不例外。他的母亲既聪慧又善良,总是尽可能地顺从儿子,尽管他的要求常常是一时兴起的任性之举。但同时,她也会感到不安,因为他频频任意妄为又不懂礼貌,还有不少带有威胁性质的举动,于是,他们之间就产生了一种紧张关系,这种紧张主要源自儿子老是命令自己的母亲,不但蛮横无理,还老是捉弄她,总而言之,就是常做出一些引起母亲关注的事,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故意捣乱,招人讨厌。不过,尽管他总是惹麻烦,本质却并不坏,因此母亲便也就由着他了,继续替他整理衣物、辅导功课,而对孩子来说,这意味着妈妈一定会替他处理好所有的问题。当然,他和其他孩子一样,聪明伶俐且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然而,到了八岁,他的妹妹出生了,此前一直在学业上没有问题的他,一下子全变了,父母也再难以忍受与他相处的模式了。他开始不求上进,整日懒懒散散,对什么都无所谓,一副随随便便的样子。于是,母亲就被他这样折磨着。只要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他就会去揪妈妈的头发。在一起相处时,要么就拽妈妈的耳朵,要么就拉着手不放,总之,不让她得享片刻安宁。对于这种行为模式,小男孩并不打算加以改正,并且,妹妹越是长大,他越是固执己见,坚持将自己设计好的行为模式进行到底。很快,他就把捉弄妹妹当成主要目标了。当然,他还没发展到会去有意对妹妹造成什么身体上的伤害,可对她抱有嫉妒心理这一点却已经很明显了。男孩开始行为恶劣,源自家里多出了一个妹妹,因为,她的出生就意味着整个家庭所关注的焦点不会再是他一个人了。
处于这种境遇,就需要切为注意一点:孩子一旦出现了坏的行为趋势,又或者,出现了一些招人厌恶的迹象,就不能把原因想得太简单,不单单得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还要对其初因加以调查。除非迫不得已,我不大想使用“原因”一词,普通人怎么能领会哥哥成了问题儿童,原因却出在妹妹的降生上呢?可这类原因其实很普遍,就这两件事的关联来看,实际上仅仅是小男孩没有用正确的态度来看待妹妹的降生。就物理学所理解的因果而言,这两件事之间在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互为因果的,我们怎么能说大孩子会因为小孩子的出生就变坏了呢?不过,要说石头落下来时,必定会在方向上和速度上沿着一定的轨迹下落,还是完全可以的。我们通过个体心理学进行调查后,便有理由这么说:就严格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言,是不会产生心理上的“降沉”的,如果出现这种变化,则是因为其他人为的种种错误,不论错误是大是小,一经发生就会对其往后的发展造成影响。
随着心理成长的发展变化,人们或多或少都会犯错,这不足为奇。不过,所有的错误和由其导致的结果,都最终会以某种失败体现出来,又或者,会造成某种人生导向上的错误。在人的心理上,都需要为自己设定一个目标,它关乎人的判断,而一切问题都能在这里找到初因,为了追求自己心中的目标而进行判断,就很有可能犯错。一般而言,孩子在两至三岁时就开始为自己设立目标了,并确定了自己所要追求的是什么,此后,他将会被这个目标所牵引,努力地用自己的方法去落实。然而,他们会在生成目标期间判断有失,可这一目标只要设定好了,就再难扭转,还可能反过来制约并操控住设计者本身。对孩子来说,会在具体的行动中践行自己的目标,也会依照其目的调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好能全身心地投入和实现该自己所追求的目标。
因此,有一点必须牢记,每个孩子的发展都是由他如何理解事物而决定的,这十分重要。相应地,当孩子迎来某个新的境遇或是困难时,就肯定会受已经定型了的错误思维所控。在孩子的脑海中,已经形成了对客观事物的印象,不过,从这印象的深刻度及本质出发,并不取决于客观事实和情况本身,就像妹妹降生的这个事实案例一样,孩子会产生什么样的印象,只与其怎样看待事实有关。这足以驳斥物理学意义上讲的那种因果理论,即:在客观事实和它所含的意义之间是必然相互关联的,可事实上,在客观事实及由此而引发的谬误之间,却并不一定形成必然关系。
在心理层面,真正令人感到其妙的地方就在于,基于客观现实所产生的看法并非事实本身,是我们的看法决定了我们的路径。在行动上,我们始终受到限制,因为不同的看法,会调配出不同的行为,同时,这些看法也是形成我们人格的基础。有一个经典的案例能够很好地证明是主观想法在左右着人们的行为,那就是恺撒登抵埃及时发生的事情。恺撒在跳上埃及海岸的时候,摔了一跤,整个人就扑倒在地了,于是,罗马士兵便觉得这一定不是什么好兆头,尽管他们个个都是不畏惧沙场的人。随后,恺撒振臂一挥,高喊着:“非洲,你是属于我的了!”若非有此举,恐怕士兵们很快就想扭头走人了。
通过这一案例,我们自然就会知晓形成现实情况的因果关系并不一定总是相应的,而现实所带来的效果,大多都是经由人自身的整体人格对现实进行重整之后,才得出来的。同样地,在大众无理性和理性的常识之间,也存在这一问题。倘若理性占了大众无理性的上风,也并非就是由当下的因果关系所决定的,实际上,不论是理性还是大众无理性,都不过是人们在当时所生成的一种自主性看法。就一般意义而言,理性只有在错误看法起不到多大作用时才会显露出来。
现在,让我们再来说说之前的那个小男孩的事。我们大可这么说,不久后,他就会发现自己身临困境,人们不再对他报以喜爱之情,而在学校里,他的进步也不会太大,可他仍然会继续我行我素,还会采取行动给他人制造困扰,但这就是他表达完整人格的途径。如此说来,这个孩子在学校里会遇到什么情况呢?老师会在他给其他人造成困扰的时候予以惩戒,然后,他可能会收到报告书,里面写满了他的劣迹,又或者,他的双亲会收到来自校方的投诉信。一直以来情况都很糟糕,最终,这个孩子及其家长就会被校方劝退,因为他已经不适合再待在学校了。
兴许这正是男孩梦寐以求的解决之道,他会不满意于其他的处理方式,而秉持着这种态度,恰恰是源自其行为模式中所一贯奉行的逻辑。显然,他的态度并不正确,然而只要他抱有这种态度,就势必会引发由此带来的一连串行动。倘若令大家都关注自己就是他的目标,那就是一个根本性错误了,而要是他因为做了错事就被惩戒,那这惩戒就应该是针对根本性错误的。由这一错误会引发其他一系列效果,他必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希望妈妈只关注他一个人,也势必会以王者自居,然而,就在他在手握王权八年之后,却被一下子被赶下了宝座。在丧失王位前,他一直都是母亲的至宝,而在他的眼中,除了母亲也再无他人。可随后,家里多了一个妹妹,这怎能不让他想要拼尽全力抢回宝座呢?然而,他又错了。不过,这倒不是什么不可原谅的错误,毕竟他在人品上并不坏,还算不上卑鄙歹毒。对孩子来说,并没有做好身心的准备来应对这突然的变化,而在他内心充满矛盾时,也没能得到来自外界的指导,所以,才有了怨怼心理。比方说,某个孩子一直受人关注,他也早已习以为常,可他到了上学的年纪,一下子所处的境遇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因为在学校的生活中,老师对待每个学生都是一样的,而当这孩子想要老师在关注他的同学和关注自己之间,选择把焦点多放在自己身上一些的时候,便很可能会叫老师很生气。因此,孩子若是被宠溺惯了,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就会感到危机重重。不过,这类孩子最初都不存在人品问题,没有天生的坏孩子,也不是拿他们就没有办法了。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就能明白,那个孩子是在自己的生活目标和校方安排的生活规划间产生了心理冲突。他的人格目标并不是按照校方规定的目标路径而走的,它们在方向上是不同的,可尽管如此,他的目标已然确立,注定会影响其生活的各个方面。也就是说,他一心要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可校方针对孩子却有着其他的目的,他们希望所有孩子都能过上正常的生活,因此,必然会与孩子所想的不一致,也势必会产生矛盾。校方在此忽略了学生在这种境遇下所生发的心理状态,因而在处理时并未予以包容,也没有试着去寻根溯源,解决根本问题。
对于孩子平日里的主要渴求我们都十分了解,那就是,让母亲只围着自己一个人转,什么事都为他着想。因此,在孩子的心里,只有一个念想,所有的企图也都是因它而起——妈妈得受我控制,她只能是我一个人的。然而在学校,老师却给出了另一套规划,让他必须自己对自己的学习负责、看管好自己的书本、独立完成课业,还得独自整理好自己的物品。所有这一切对孩子而言,无疑是将马车的缰绳拴在了一匹烈马的脖颈上。
孩子自然无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做出什么令人满意的表现,可假使我们弄清楚了真相,就会知道,对他施以惩罚是毫无意义的,只能叫他更固执地相信,他讨厌待在学校里,同时,我们既然清楚了真相,也就会更加同情这个孩子。相反地,学校要是决定开除这个男孩,或是叫他的亲人带他离开,那对孩子来说,无疑是离目标更近了一步。因为他又可以操控妈妈了,他的权力又回到了他的手中,妈妈只能再次选择一心一意地对待他了,这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结果。然而,尽管他觉得自己终于取得了胜利,可事实上,他只是被自己那已经出了问题的感知系统给蒙蔽了。
当事实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搞清楚了,我们就得接受一点,对孩子被揪出来的那些错误加以处罚是毫无意义的。比如:孩子上学没带书很正常,要是他自己能记得并做好,反倒不符合孩子的正常心理了,因为只有他忘了做,才会令妈妈劳心帮他处理,因此,不能简单地把这个行动看成是某种孤立的行为,而应将之视为其个体人格规划中的一环加以处理。人的人格会以各种方式表达出来,彼此间都是协调一致的,并合力组成一个完整的统一体,这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基于此,我们就知道这个孩子其实正是在按照自己的方式活跃在生活中的,他平素的行事风格与其人格在逻辑上完全一致,而这个事实本身也正好可以反驳下面的这个假设:因为孩子在智力方面反应不敏锐,所以无法努力做完自己的课业。试想,人要是在智力上愚钝,又怎么可能把自己的生活方式贯彻始终呢?
这例子看似复杂却让我们明白了一点,那就是,男孩的境遇其实很普遍,我们几乎都是如此。对于生活,我们在理解的时候,一直都不可能做到很好地融于传统意义上对于既定社会的解读。人们过去会把传统奉为神旨,不敢有丝毫冒犯,可如今已经都不这么想了,人们已然认识到,所有的制度都在变化中发展着,既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东西,也不可能永远都是老样子,而促成发展变化的助力,就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不断抗争及努力。社会制度之所以存在,并不是设计好来约束人的,而是为其服务的,人并非是为了这个制度而存在。尽管要想实现个体解放,就得在培养社会意识方面采取行动,可这并不等同于要迫使所有人都按照一个不变的社会模式去生活。
在以上的论述中,思考了有关个体和社会的关系问题,这是建立个体心理学理论的基础,且对于学校制度方面的进一步完善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亦可有效地帮助校方改善那些初入校门却一时无法适应的学生,使他们在态度上有所转变。每一个学生都如同一块尚待塑形的蕴玉之石,是具有完整独立人格的人,因此,校方当正视这一点,并懂得如何以心理学的理论为助力来判断学生们的一些特殊的行为举动,而不是像先前说过的那样,将学生的特殊行为像被抽离出来的单音符那样,在脱离全曲的情况下被解读,要知道,每个学生的特殊行为都与其人格统一性相关联着,而只有在全谱中解读单音符才能找到答案。完整的乐章,就是人的人格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