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里克特·阿里斯在那天下午跑过院长院 时,极其意外地撞上了理查德·达洛维。说得准确一点,应该是两人正要彼此错过时,却相互偷偷扭头从帽檐底下瞄了对方一眼,然后十分意外地认出了对方。他们以前是同学,已经有二十年没有见面了。阿里斯现在做什么行当?是律师吗?当然是啦,当然是啦,因为他总是对报纸上的案件特别感兴趣。这里显然不是说话的地方,他为什么不来参加晚上的聚会呢(他们就住在街角,还是老地方)?有些人会参加,十有八九乔恩森会来。“现在可是家喻户晓的人物了。”理查德说。
“好啦!——晚上再见啦。”理查德说,并继续向前走,“特别开心”(这话倒不假)碰上那个怪里怪气的家伙,一点都没变,跟他上学那会儿一模一样,还是过去那样胖墩墩的,圆乎乎的,浑身都长着刺儿。不过真不是一般的聪明,还获得过纽卡斯尔奖。瞧——他走了。
布里克特·阿里斯转过身来,注视着达洛维的背影渐渐消失时,心里宁愿自己没有遇见他,至少,不该答应参加今晚的聚会,因为他一直喜欢着他。达洛维已经结婚了,他经常举办晚会;他们根本就是没有交集的两个人。他还得穿上礼服。但,等到夜幕降临,他暗自琢磨,如他所言,他不想显得太没礼貌,他必须前去赴约。
可是这种娱乐活动实在叫人不安!连向来话不投机的乔恩森也在那儿,这个家伙本来就特别自负,到后来就更是越来越狂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可是除了他,整个屋子里再不会有布里克特·阿里斯所认识的人了,一个也没有。他总不能够不跟达洛维打声招呼就立马走人吧。可是穿着一身白马甲的达洛维为了尽地主之谊正忙得不可开交,心思根本不会放到别的地方上来。他只能一个人干巴巴地站在那里。这类事真令他反胃。仔细想一想,那些已经步入成年人行列,富有责任感的男男女女,几乎每天都在做这类事情!他靠墙站着,一句话也不说。剃须时他把脸刮得红一块紫一块,显得皱纹更深了。尽管他干活儿的时候,像头牛一样卖力,可是他还是特别注重锻炼,对身体健康特别上心。他看上去坚毅而凶猛,他的小胡子上像是沾了霜一样,头发直直地竖起来,一副气冲冲的样子。他穿的那身看上去邋里邋遢的礼服是廉价货,衬得他更加呆板生硬,毫无地位。
这些高雅的女士们和先生们,穿着极其华丽的衣着,头脑简单,没完没了地说说笑笑,简直无聊极了。布里克特·阿里斯观察着这些人,将他们跟布鲁纳夫妇做比较。当初,布鲁纳夫妇与芬纳啤酒厂打了一场官司,赢得官司后对方赔付了他们两百英镑(连应得的赔偿金的一半都不到),他们就买了一只五英镑的钟送给他。那件事做得相当得体,令他感动不已。他变得更加苛刻,死死地盯着这些人,穿着过分讲究,待人尽显刻薄,享受荣华富贵。他拿现在的这种感受同那天上午十一点时的感受相对比,那天,正直而可敬的布鲁纳夫妇穿着他们最漂亮的衣服前来拜访他,并送了他老布鲁纳口中的小纪念品,老人直挺挺地站着,像发表演说似的向他表示感谢和敬佩。他说,您替我们把官司打得这么漂亮,然后布鲁纳夫人脱口而出,他是他们的大功臣。他们非常感谢他的慷慨无私——当然,这是因为他没有向他们收取律师费。
他放下手里的钟,把它摆放在壁炉架的中央。他觉得,自己不愿意让别人看见自己的脸的。这是自己应得的酬劳——是通过工作得来的。看着眼前的这群人,他又想起了发生在律师事务所里的那一幕,而它现在成了这群人的舞台,并将他们暴露出来。当这一场景消失时——布鲁纳夫妇也消失了——仿佛那一场景只剩下了他自己,面对着这群满怀敌意的人。他不过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他挺直了腰板),没见过世面,普普通通,穿着劣质的衣服,瞪着一双充满怒火的眼睛,毫无绅士风度。他只是一个十分平庸的人,一个很普通的人,一个连真实感情都不懂得如何隐藏的人,他愤世嫉俗,看不惯社会上的堕落和冷酷。他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多待了。现在他戴上眼镜,将目光转向那些画作。他念着那排书的书名,多半都是些诗集。莎士比亚,狄更斯——他非常愿意再回味一遍以前就特别喜欢的那些作品,他一直希望能抽时间去趟国家美术馆,可是从来也没办法践行——没办法,真的没办法,他办不到——这种情况是这个世界的普遍现象。当成天都有人需要你的帮助,吵吵嚷嚷来找你帮忙时,真的办不到的。目前还不是追求奢华的时候。他望了望扶手椅、精致的书册和裁纸刀,摇了摇头,他明白自己恐怕这一生都不会有时间并且有那份心情、有那么多钱去享受那种奢华。要是这里的人们知道他抽着多少钱的烟丝,了解到他怎么去借用别人的衣服,铁定会一惊一乍的。不过,他也有一件奢侈品,唯一的一件,就是那艘漂浮在诺福克宽阔河段上的小快艇。他允许自己拥有一件享乐品。确实,每年,他都喜欢享受一段离开所有人,独自仰躺在田野上的时光。他想,这些高雅人士该会多惊讶地发现,他是如何自得其乐,老派到去热爱大自然,热爱那些从孩童时代就已经熟识的树木和原野。
这些高雅人士绝对会震惊到无以复加的。实际上,当他站在那里,摘掉眼镜,把它装进衣兜里时,他感觉自己每一刻都在变得越来越令人震惊。这种感觉真的让人很不舒服。他感觉不到自己喜欢人类,他只抽五便士一盎司的烟草,他热爱的是大自然——毫不矫揉造作,默默地爱着。所有的喜悦都化成了不满。他想,他之所以需要站出来为自己辩护,正是因为这些他所轻视的人。他一次次地说:“我是个普通人。”可是接下来的话让他不好意思说出口,但他还是说了出来:“但我每天为与我一样的人们所做的事,比你们一辈子做的事加起来还要多。”他实在控制不住自己;他不停地回忆着从前的那些经历,诸如布鲁纳夫妇送钟给他的那件事——他不断地用那些美好的事提醒自己,那些人们所称赞的他的善良、慷慨,以及他如何帮助别人。一直以来,他都把自己看成是人类的仆人,脱离愚昧,脱离狭隘。他多么想大声地将人们对他的赞誉背出来。他感觉自己是那么的善良,这种感觉在他的心里不停地翻涌,让他感觉越来越不舒服。更可恶的是,他没有办法将人们对他的评价讲给任何一个人听。感谢上帝!他不停地念叨着——明天我就能回去继续工作。然而,他已经不再甘心于现在就从那扇门偷偷地溜出去,逃回家。他必须待下去,必须待到为自己申辩后才能走。可是他能等到这样一个机会吗?这个房间里的人,他并不知道该对何人说。
终于,理查德·达洛维走了过来。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奥吉弗小姐。”他说。奥吉弗小姐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她盯着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这个女人傲慢无礼,莽撞轻浮。
奥吉弗小姐想要点冰淇淋或者饮料,叫布里克特·阿里斯替她去取。阿里斯觉得她这种傲慢的行为太过失礼了。而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她曾在某个热浪炎炎的午后,看见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孩趴在广场的栏杆上往里边看,贫穷和困顿正折磨着他们。她看见他们后,心中的怜悯像潮水一般汹涌澎湃,心想,能让他们进来吗?不,她立马又愤慨起来,把自己狠狠地责备了一顿,恨不得扇自己一耳光。整个世界都救不了他们。所以她捡起一只网球,大力丢了回去。她极为愤慨,说,整个世界都救不了他们。所以,她才会向一个陌生男人发号施令:“给我拿些冰淇淋过来。”
布里克特·阿里斯在她旁边站着,等她吃完冰淇淋还早着呢。他什么都没吃,他跟她说,他已经十五年没有参加过晚宴了,这身礼服是从他妹夫那里借来的,他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假如她允许他继续说下去,让他证明自己是个普通人,就喜欢与普通人相处,那他一定会感到非常畅快,那么接下来他就会为她讲(后来又感觉讲这件事有点难为情)布鲁纳夫妇与那只钟的故事。可是她却说——
“你有没有看过《暴风雨》 ?”
然后(他没有看过《暴风雨》)就问他有没有读过什么书?还是没有。于是,她把手里的冰淇淋放下来,他从来没有读过诗吗?
布里克特·阿里斯从心里头冒出一个东西来,这个东西将把这个年轻女人的头砍下来,让她成为受害者,杀掉她。他让她坐在那儿,一个无人打扰他们的地方,空空如也的花园里的两把椅子上。树叶摇摆,一两只猫偷偷从草坪溜达过去,红色的、黄色的果子像灯笼一样摇曳着,人们都聚在楼上,各种嘈杂的声音都钻进你的耳朵里。仿佛一个幽灵管弦乐队正在为园中的这些东西进行疯狂的伴奏。这场谈话就像一段狂乱的基干舞曲,为某种异乎寻常的真实和煎熬所伴奏。
“太漂亮了!”奥吉弗小姐说。
实在是太美了。在客厅里待了一段时间,忍耐够那样的喧嚣后,再来到这块小小的绿草坪里,看着耸立在高空的黑黢黢的威斯敏斯特的塔楼将它包围在中央,这里显得那么寂静。毕竟,他们还有这一切——那个困顿不堪的女人和那两个孩子。
布里克特·阿里斯把烟斗点上。烟斗里装进去的自然是廉价烟丝——五便士就能买一盎司,这会使得她感到无比震惊。他抽着烟丝,想象着自己独自一人躺在那条小船里抽烟,他能够看到自己,在黑夜的星光下抽着烟斗。假如这些人来看他,他会是一副什么模样?一整个晚上他在想这个问题。他拿着一根火柴,随手在鞋底上划了一下。这里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漂亮的东西,他跟奥吉弗小姐说。
“或许,”奥吉弗小姐说,“你根本不在乎美。”(因为他说过他没有看过《暴风雨》,他甚至没有读过什么书。他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胡须、下巴和银表链,整个人看上去邋里邋遢。)在她看来,这是免费的。博物馆和国家美术馆都可以免费参观,当然,还有乡村。她也清楚各种反驳的借口,比如做饭、洗衣服、看孩子,可是一切的根源不外乎是快乐根本不值钱,只不过人们不愿说出来而已。“美”这种东西,你可以不花一分钱就能享受到。
布里克特·阿里斯让她尽管享受——这个面无血色,傲慢无礼,冒冒失失的女人。他一边向她诉说着自己在那天做了些什么,一边抽着他的廉价烟丝。六点钟便从床上爬起来,然后是接连不断的会面,在一个肮脏不堪的贫民窟忍受着臭水沟里散发出来的恶臭,之后就去了法庭。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犹豫了片刻,本来想讲一些自己的成就给她听,不过最后这种冲动被他强压了下去,他变得更加尖酸刻薄。他说他无法忍受那些成天只知道饱食终日、服饰奢华的女人们谈论美。(她的嘴唇动了动。她很瘦,她的衣服算不上华贵。)
“美!”他说,他怕是永远也理解不了脱离了人的美。
他们的目光出神地望着这个空无一人的花园。灯光恍恍惚惚,有一只猫抬起一只前爪,看起来像是在犹豫什么。
什么叫脱离人的美?他是什么意思?她忽然发问。
这个:他把布鲁纳夫妇与那只钟的故事讲了出来,越说越亢奋,心里面的自豪感再也掩饰不住了。那就是美,他说。
她无法用言语来描述他的故事给她带来的惊骇。首先他是那么自以为是;其次讲到人类情感时,他以粗俗野蛮的言辞来亵渎它;他用一个故事来证明他热爱同类,世界上又有哪一个人会这样做?然而,他讲述着那个故事,讲到那位老人如何站着向他致辞时,她眼眶里流出了热泪,要是曾有人告诉过她这个故事该多好啊!然而,又一次,她感觉,正是这一点致使人类备受谴责。诸如送钟这一类感人的场景,人们永远也无法超越。布鲁纳夫妇向布里克特·阿里斯这一类人致感谢辞,布里克特·阿里斯这一类人每每就会说他们多么热爱自己的同类。他们自始至终都会不思进取,相互妥协下去,对美有种畏惧感。然后自此时起,由畏惧、懒惰以及对这类感人场景的热爱为源泉,就会产生一场变革。这个男人一如既往需要从布鲁纳夫妇这类人身上获得满足感,而她一如既往要从那些被禁止进入广场的可怜的穷女人身上获得痛苦。他们谁都不说话,只是坐在那里。他们都不快乐。布里克特·阿里斯并没有从自己所说的话里得到任何快慰。至于她身上的尖刺,他非但没有把它们拔出来,反而还又摁进去了一些。他早晨时的快乐已荡然无存。奥吉弗小姐也极为懊恼,她被搞得头昏脑涨,她更糊涂了,更加搞不明白了。
“我只是所有热爱自己的同类的最普通的人当中的一个。”他站起身,说道。
听到这句话奥吉弗小姐几乎就要脱口嚷道:“我也是。”
这两个热爱自己同类的人站起来。他们憎恨对方,也憎恨那个屋子里的所有人,因为是他们营造了这个让人煎熬、让人幻想破灭的夜晚。他们不多说一句话,永远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