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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们英国大使馆就要努力保持手脚干净。”

“也许这就是你们永远也不会了解南美洲的原因。”

——摘自《名誉领事》

我刚二十岁出头的时候,曾应“手枪玛丽”之邀同格雷厄姆·格林一起喝茶。玛丽是一位性格泼辣的老天主教教徒,她是在茅茅起义 期间在肯尼亚认识格林的。她住在里斯本郊外的一座小山顶上。格林和他的朋友利奥波德·杜兰神父每年都要开车穿过西班牙边界,去她那优雅的客厅里做弥撒。

我已无法回忆起第一次会面的细节,只记得和我握手的那个人是个瘦高个子,面部扁平,一双蓝眼睛水汪汪的,好像刚从大风中走出来。当时他住在法国的昂蒂布。他说他很怀念英国香肠和草莓。饮料托盘一送来,他赶紧冲过去拿威士忌瓶。他开玩笑说,在法国,他们管这种品牌叫“梵蒂冈六十九”。

不过,我还清晰地记得谈话中的一个小细节。我问他,他认为他的哪一本书最好。“《问题的核心》,”他说,“但我讨厌那个主人公。”他最喜欢哪一本?他不假思索地说:“《名誉领事》。”

他的回答令我非常高兴,因为《名誉领事》是我读过的格林的第一本书。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个人原因:该书出版那年(1973年),我的家人来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小说中所涉及到的许多境况我们都曾身临其境。那是后来被称之为“肮脏战争”时代的开始,天天都有人被绑架。自从人们断定我的父亲——他是总领事,后来又改任代办——是绑架目标后,便由六名前特种航空警卫队队员对他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这部小说之所以引起我的共鸣,还因为我曾经在事发地——阿根廷科连特斯省的一个大庄园里当过几个月牧牛工。那个大庄园很像查利·福特纳姆的庄园。后来,我想在维多利亚·奥坎波的木屋里完成一部小说。那座木屋在马德普拉塔。当时,格林已开始在那里写他的小说了。从十六岁第一次读到《名誉领事》,它对我的影响直到现在——格林诞辰一百周年的今天——我才开始认识到,并明白了格林为什么认为这部小说“也许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1969年(格林首次造访阿根廷也是在这一年),在汉堡大学发表演讲时,他描述了“不忠的德行”如何激励了他的创作热情。格林从很早的时候就了解了不忠行为的特征与表现。

《名誉领事》可能发生在南美洲中部,但同他的所有小说一样,故事的发生地却让人想到一个临近伦敦市郊,有林荫道的郊区。他的父亲曾在伦敦市郊的那个地方当过当地一所学校的校长。“那是第一个模子,”格林写道,“它就在伯克姆斯特德镇。通过那个模子,一模一样的人物会被源源不断地复制出来。”

尽管中产阶级家庭的生活保证他无衣食之忧,但格林的童年并不幸福。每当他不得不回忆起学校生活和父亲遥远的身影时,他都畏惧得要命。“我对他毫无感情。他太像当权者了。”格林对此做出的回应——在他的小说中把父亲重新塑造成当权者压迫人民的鹰犬——正好反映了《名誉领事》中那个游击队员兼诗人阿基诺的态度:“在我的诗里,父亲一生都在模仿孩子变脸——他先是教师,然后是牧师、警官、监狱看守,最后成了斯特罗斯纳将军本人。”

格林很羞怯。同学们讥笑他是校长的儿子。他形象地把自己上学的经历比作乔伊斯 在其小说《青年艺术家的自画像》中所描绘的地狱。那时候,他所谓的魔鬼是一个名叫卡特的男孩子。有一次,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一个名叫沃森的男孩子向卡特出卖了他。这一经历使格林受到了极大伤害。他暗示,是沃森的抛弃和卡特的戏弄激发了他要写出复仇的欲望,以证明自己不是一无是处。在《名誉领事》一书中,他再次把抛弃与出卖搭配而成的模式挖掘了出来。

和许多不幸福的孩子一样,书籍为格林提供了最初的逃避之门。格林的祖父于圣基茨去世。十几岁的时候,他酷爱维多利亚时代的英雄。那些英雄希望看到一个强健有力、四海皈依的基督教——“在公正的共和国里,”格林在《上校与敌人》一书中写道,“一个人能够随时发迹,没有人大惊小怪,也没有人无事生非。”

在其涉及拉丁美洲的八部小说之一的《名誉领事》一书中,格林主要通过对一个孤独的英国人普拉尔这一人物的描写,显露了自己的文学情趣。普拉尔也就成了我们认知格林文学情趣的主要向导。“小时候,他的父亲经常给他读英雄故事,战火中抢救伤员的故事以及奥茨上尉走进暴风雪中的故事。”格林的父亲不仅给他读这些故事,还把他对柯南·道尔 、切斯特顿 、斯蒂文森 的偏爱传给了他——格林能够靠这些作家为他提供“缺失的心搏和衰退的欢乐”。被强烈性欲痛苦折磨的通奸者、受手下人威胁的探险者、昏暗的马路上的阴影投下的图案——这些全都是在青少年时代的格林头脑里闪烁的幻影。

《名誉领事》中里瓦斯神父阅读的那部侦探小说对于揭示作品的意图就像《圣经》一样不容忽视。十二岁那年,格林最喜欢的小说中的人物是狄克逊·布雷特侦探,最喜欢的作家是约翰·巴肯、马乔里·鲍恩和赖德·哈格德。就像《人性的因素》里的双料间谍莫里斯·卡瑟尔一样,他也梦想过效仿“他孩提时代心目中的英雄阿伦·夸特梅因……走向这个黑暗大陆的腹地,希望能在一个无须发誓效忠就能被接受为市民的城市里找到一个永久的家。这个城市不是上帝之城的天堂,也不是马克思之城的动乱之都,而是一个名叫‘心境平静’的城市”。

于是,他动身去了哈格德 和亨蒂 笔下描写的地区。他想象着,在那些“正义共和国”之间的差别中他能够找到他自认为的另一番景观,而且确实找到了。他把这种景观通俗地戏称为“格林兰” 。“我只能够说,我在这块土地上度过了一生中的许多岁月。”

何为格林兰?作者宣称他不喜欢这块领土。对待他的话你无论如何认真都不为过分。那通常是一个穷乡僻壤的边远地区,到处弥漫着警察局的气息。白天,人们在阳台上喝着粉红色的杜松子酒,唯一不知忧虑的只有那些小孩子们。上帝与魔鬼兀鹫似的在界桩上方盘旋。松动的篱笆将好人与坏人隔开。

在其余生中,格林像一只绿头苍蝇一样为这一不死不活的地区所吸引。刺激他的小说家天赋的是存在于人与职务、信念与行动、不妥协的教义与妥协的对立面——怜悯、爱情、“人性的因素”之间的豁口。他相信:“一位小说家的位置是在正义与非正义、疑惑与清晰之间的边界上。”他向那个敏感的空间发出了嗡嗡声。

在格林的世界里,最容易拯救的人是那些破坏规则,因失足而出格的人。在格林兰,你可以不轻蔑权贵,但通过对权贵的怠慢你更接近了体面的状态。原因何在?在《问题的核心》结尾,一位牧师解释说:“教会知道所有教规,但它不知道一个人的心里想的什么。”格雷厄姆·格林笔下的主人公也不知道这些。他笔下的那些男男女女可能会背叛他们对天主教或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可能会背叛他们护照上的国家,但他们按照良心的要求行事,仍不失为一类较好的爱国者。“你、我和萨姆,我们都有自己的国家,”在《人性的因素》(即格林为写绑架英国外交官的故事而半道停下来的那部小说)一书中,萨拉对卡瑟尔说,“你们从没有背叛过那个国家。”

在格林兰的所有边远地区里,最具有象征性,或者说最能引起读者感情共鸣的,莫过于《名誉领事》的背景地。

“普拉尔医生很欣赏边境地区的危险。”

科连特斯内河码头坐落于四国交界处:阿根廷、巴西、乌拉圭以及“被世界抛弃的”共和国巴拉圭。四个国家都曾经处在军事独裁的统治之下。1969年,正在创作《与姨母同行》的格林接受《星期日电讯报》的委任,乘船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去亚松森。晚上,船到科连特斯只停泊半个小时,但有这半个小时也就足够了。“这个城市的气氛中有某种东西激发了我的想像力——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据法国记者玛丽-弗朗索瓦·阿兰在《另一个人:与格雷厄姆·格林交谈》(1981)一书中透露,格林当时告诉她,“什么也看不到,只有一个小小的码头和几所房子,但却具有一种鬼鬼祟祟的魅力。”细看他本人在《逃亡之路》(1980)一书中的描述,你就能够看出格林兰与众不同的特点:“沿码头有几盏路灯,货栈外孤零零地站着一个哨兵,小公园里矗立着一座古典庙宇似的建筑,一条大河水波不兴……”眼前的景象刺入了我的想象,他写道,犹如注射了第一针麻醉药。

诚如格林所说,这部小说源于一个与本书毫不相干的梦:“我梦见了一位美国大使——女人心目中的男神,网球高手。我曾在一家酒吧里遇到过他——但我的梦中没有绑架,没有游击队,没有错认身份。没有任何东西能表明它与《名誉领事》有关联。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那个梦莫名其妙地在我的脑海里盘踞数月而挥之不去。就在那几个月里,查利·福特纳姆和普拉尔医生这两个人物悄悄地在我梦中微不足道的大使周围走动,最后又不声不响地清除了他。”

余下的就是格林寻找故事的背景地了。他回忆了在科连特斯度过的那半个小时,便决定返回那里。巴拉那大河旁边的那座小城吸引着他,就像那个瘦小的妓女吸引着普拉尔医生。普拉尔医生第一次见到她,是她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弯腰铺床的时候。“当地有一句老话:你一旦发现了科连特斯,就一定会返回那里。”

酝酿创作《名誉领事》的时候,格林接受了一位朋友的建议:所有小说家都应当在写字台上方的墙上用图钉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原封不动地照搬进去,这样的小说千万别写。”格林对他在科连特斯的经历所做的变通,显示了他作为小说家的写作方法——那就是,他承认,他对那些对所写的主题没有直接知识而胡编乱造的人嗤之以鼻。

据他在《逃亡之路》中所述,他在科连特斯度过了愉快的两个星期。“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朋友们无法理解,为什么我会对一个只在船上匆匆瞥过一眼的城市感兴趣……什么也没有,他们向我保证说,科连特斯真的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然而,科连特斯并非死水一潭。第一天早上他躺在床上的时候,翻阅了当地的《海岸报》。“在重要新闻一版,我看到了和我要写的故事极其相似的内容——从科连特斯附近的一个镇子来的巴拉圭领事被误认为是巴拉圭大使而遭到绑架。绑架者要求释放的政治犯已被移交给正在阿根廷南部钓鱼度假的斯特罗斯纳将军。”

第二天,奥斯卡·马图列特神父被当地的大主教开除教籍;警方在第七步兵旅的支持下关闭了四座教堂;牧师在空无一人的教堂里做弥撒,教徒们聚集在教堂外面,打着横幅“还我们的牧师”。

第四天,格林和机场主管散步,看到两个警察守护着一具尸体。尸体上覆盖着一大张褐色的纸。先前,那位主管曾碰见过那个凶手,还对他说:“他是你的朋友。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凶手说:“他比我壮实,但我有刀子。”几天之后,天主教教堂里发现了一枚小型炸弹;一名男子开车载着妻子儿女冲出防波堤,一头扎进巴拉那河里。

这些事件中有些后来被写进了《名誉领事》里——尽管格林并没有下功夫做过调查。“我需要福特纳姆,也就是那个‘名誉领事’,去科连特斯的一家妓院里会见他未来的妻子克拉拉,但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听说,最近的妓院也有大约六公里远。现在妓院不合法,只有一些为富人服务的私人妓院还存在。幸运的是,到达科连特斯后,我遇见了一位见多识广的英国人,福特汽车公司的代表。他告诉我说:‘那都是胡扯,这可是一个军队驻防的城市。’他领我去了那个叫作‘鲨鱼’的地方。在那里,我们看见妓院的老鸨就在外面马路上,躺在一张帆布折叠椅上打盹。”

这就是《名誉领事》的背景地。然而,他为什么非要跑到科连特斯来写,这其中又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绑架的想法源于格林儿时对斯蒂文森(他的远房亲戚)的崇拜,而且自他离开牛津大学以来一直在心里酝酿着。1924年,格林去法国占领下的德国领土特里尔旅行。在那里,他遭遇了一个绑架居民并把他们偷运过边界索要赎金的组织。四十五年后该组织如何又卷土重来,格林语焉不详。这正是格林的特点。他有可能掌握了这一时期(1969—1971)科连特斯邻近地区发生的好几起绑架事件的资料。

在他搬到阿根廷之前,我父亲在里约热内卢担任新闻专员。他经常邀请和蔼可亲的《巴西日报》记者费尔南多·加贝拉外出吃午餐。哪成想,那人竟是革命组织MR-8 的秘密成员。1969年,该组织绑架了美国大使查尔斯·埃尔布里克。

两年后,1971年1月8日,英国驻乌拉圭大使杰弗里·杰克逊爵士被图帕马罗城市游击队 队员绑架。格林在写给《每日电讯报》的信中否认自己在写作《名誉领事》时使用了杰弗里·杰克逊爵士的经历。“早在杰克逊爵士被绑架的大约十五个月前,我已经动笔了。”然而,格林也注意到了杰克逊爵士被绑架事件与自己小说的一些有趣的相似之处,其中包括杰克逊的天主教信仰、他对侦探小说的喜爱,以及他写给妻子的那封信。“他相信,绑架他的人中间甚至还有一位牧师。”

与查利·福特纳姆的情况比较接近的是英国驻罗萨里奥名誉领事斯坦利·西尔维斯特。他是一位满头银丝,极富魅力的板球爱好者。在《名誉领事》一书中,罗萨里奥是阿根廷的一座小城。福特纳姆的绑架者的影子头头“老虎”就藏身在那里。这岂不是有点意味深长?

西尔维斯特是斯威夫特制冷工厂的总经理,眼看不到一年就要退休了,1971年5月却在自己家门口被ERP 行动小组抓住。该小组的领导人曾经在斯威夫特工厂上班(在格林的小说中,有两个绑架者是一家橘子罐头厂的雇员)。在斯威夫特工厂答应ERP的要求,向棚户区贫民免费分发食品和学生教材,并改善工人的工作条件后,西尔维斯特获得了释放。

西尔维斯特的消遣活动之一就是跟抓捕他的人下象棋——这跟格林笔下的绑架者完全一样。很显然,西尔维斯特也对抓捕者的艰难处境感到刺痛与同情,就像埃尔布里克和杰克逊对MR-8与图帕马罗城市游击队队员感到同情,以及福特纳姆对“费布雷斯塔青年” 感到同情一样。西尔维斯特获释之后,警方试图脱掉他身上的套衫,他用福特纳姆式的语言断然拒绝道:“不,那是孩子们给我的。”

不管“查利·Q.福特纳姆”这一名字的来源是什么,它都注定要发展成为格林最受珍爱的艺术特点之一。就在格林即将动笔创作《名誉领事》之前,他对他的同伴伊冯娜·克洛埃塔说:“我今后得跟一个名叫查利·福特纳姆的人共同生活三年,想起来真是可怕。”但后来格林自己纠正说:“我对当时的那种想法感到惊讶——但也许是我想起了写作《一个焚毁的案件》时的情况。那时,我得强忍着与奎尔里为伴,心情很是郁闷。事实上,后来我渐渐喜欢上查利·福特纳姆了。”至于那个大写字母Q代表什么——“我得保密。”福特纳姆说——可能暗示着作者原先的某种担心。

福特纳姆的体貌特征是格林按照福特·马多克斯·福特的形象摹写的;福特纳姆的职位则是按照格林本人很久以前的志向安排的。早在牛津大学上学的时候,格林就曾想申请到“黎凡特” 的某个地方当领事。他的这一志向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差一点实现。那时候,他曾被委派出国从事情报活动。“要不是利比里亚人不肯接受我……我的身份就是驻蒙罗维亚领事了。”

从查利·福特纳姆身上看格林差点当上的那个饱受争议、令人烦恼的破下等官职也挺逗人的:一个老人,一个酒鬼,坐在裂缝的女王画像下面,外面挂着上下颠倒的英国国旗。没有人需要“可怜的查利”。他在伦敦、布宜诺斯艾利斯和科连特斯分文不值。“他为我们和阿根廷之间的关系所做的唯一贡献,就是娶了个当地妓女。”

福特纳姆的先驱者是《我们在哈瓦那的人》(1958)里的沃莫尔德和《喜剧演员》(1966)里的琼斯。这些人物被推进了不属于他们的环境里。从表面上看,他们的活动能力不是太强。在格林的小说中,情绪上最接近《名誉领事》的是《喜剧演员》。它暴露了外交官的不可信任,因为他们的职业就是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感受。该书中的故事讲述者布朗——海地的一位英国旅馆老板——有一个情妇嫁给了南美一个小国的大使。究竟是哪个国家布朗忘记了。“我不太喜欢大使。”他对出纳员说。对此,那位出纳员回答道:“他们是一种必要的邪恶。”

“你相信邪恶是必要的?那你跟我一样,也是善恶二元论者。”

包括二元论思想在内,《名誉领事》从早先的小说中吸取了许多东西。布朗与爱吹牛的探险家琼斯之间无法忍受的关系暗示着普拉尔与福特纳姆的关系;普拉尔和布朗这两个海外游子都发现,自己正扮演着“英国人的角色,关心本国同胞的命运”。正如在《名誉领事》的大部分篇幅里普拉尔是一个感情冷漠的人一样,布朗也无法为荒唐可笑的琼斯的命运倾注多大的热情。直到他感到妒忌如火中烧的时候,布朗才发现,要让自己对许多事物都感到激动是不可能的。“几年前的什么时候,我已经忘记了如何介入什么事件。”按照格林的准则,布朗的不介入态度——没有能力感受关爱,甚至没有能力感受内疚——乃是最重要的罪恶。在《喜剧演员》的结尾,一位年轻的海地牧师宣布了小说的要旨:“教会有时候谴责暴力,但它对冷漠的谴责更严厉。暴力能表达爱,但冷漠绝对不能。”换句话说,你手上的血比彼拉多 的水好。只要你踏着心灵的鼓点走,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原谅的。

面对一个绑架他的人,查利·福特纳姆若有所思地说:“一个牧师居然会变成杀人凶手,这可真是咄咄怪事。”

就在《喜剧演员》出版的同一年,一位前牧师,卡米利奥·托雷斯,在与一个哥伦比亚军事巡逻队的公开对抗中被枪杀。卡米利奥·托雷斯曾经是杀害他的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克斯大学时的朋友,还为他的第一个孩子做过洗礼。他死的时候已是一个三十七岁的ELN 游击队员。该组织2003年绑架过两位英国旅游者。

托雷斯的行为鼓舞了第三世界的牧师们,比如奥斯卡·马图列特——格林曾在科连特斯读到过有关他的文章——更重要的是,他的行动鼓舞了福特纳姆的绑架者(也是普拉尔上学时的老朋友)莱昂·里瓦斯神父。“有一次我在布道时谈到了托雷斯神父,”里瓦斯说,“警方把我告到了主教那里。主教禁止我再布道。”

直到里瓦斯之前,格林把他笔下的大部分牧师都限制在龙套角色。在《喜剧演员》《布莱顿棒糖》和《问题的核心》中,牧师都是在最后一页出场,提醒我们行为已经在天主教的舞台上发生,并让我们确信上帝的怜悯是何等奇怪和令人震惊。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都把格林小说中的上帝当成绊脚石,当成他塑造得不太成功的人物之一,与无家可归的女人等同。

格林笔下的天主教神职人员大多专横跋扈,但也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权力与荣耀》(1940)中的“威士忌牧师”。该小说的背景地是军队迫害教会时期的墨西哥。但格林笔下的这位墨西哥牧师不希望参与政治斗争。他甚至祈祷自己能被抓住。那些人当时正在追踪一个危险的职业杀手。警察在墙上钉两幅画像,一幅是那位逃亡的牧师,一幅是那个被通缉的职业枪手。两幅画像在小说中具有不同的冲击力——三十三年后,这两股冲击力汇合到了无法再忍受“牧师只是见证人”理念的莱昂·里瓦斯这一人物身上。里瓦斯跟他之前的卡米利奥·托雷斯一样,拒绝再置身于局外。他不得不参与其中。

于是,在一次被搞得乱糟糟的行动中,他绑架了微不足道的酒鬼查利·福特纳姆,误把那位人人都认为其头衔“有点假”的福特纳姆当成了滴酒不沾、酷爱可口可乐、真诚守信的美国大使。

在其后期的著作《为什么是卷首语》(1989)一书的序言里,格林对那些希望了解他的作品内容的读者写了这样的话:“只需要读卷首语,”他建议道,“因为卷首语就是小说的内容。”

格林用托马斯·哈代 作品中的名言作为《名誉领事》的卷首语:

世间万事万物皆彼此交融——

善融于恶,豪爽融于

正义,宗教融于政治……

哈代的话的含意就是:格林作品中任何称职的人物,最终都不得不走向他们的反面或者叫“另一面”。在像科连特斯这样典型的边境小镇里,边界线是不严密的——无论是地理边界还是道德边界——穿过边界到外国或敌对国去的冲动是不可抗拒的。正如《权利与荣耀》中的共产主义者中尉走路时“步态像牧师”一样,里瓦斯神父拿起武器来也“有点像将军(斯特罗斯纳)”。同样,桑切斯太太的妓院会渐渐化作修道院;妓女克拉拉会渐渐化作她的小房间上方供奉的圣特雷萨还愿的形象;福特纳姆会渐渐化作梅森,两者成为“不可分割的双胞胎”;《圣经》会渐渐化作侦探小说;上帝会渐渐化作魔鬼。

“我相信上帝的邪恶。”里瓦斯神父说。

他接下来说的话再清楚不过地申明了小说中格林的信条:“我所信仰的上帝肯定既造就了所有圣徒,又造就了所有恶人。他不得不当一个按我们的形象塑造的上帝,既有像白天一样的光明面,又有像黑夜一样的黑暗面。当你们说那个偶像令人恐惧时,爱德华多,其实说的就是上帝的黑暗面。我相信,总有一天那个黑暗面会消失,阿基诺。我们所看到的将只是那个好上帝的简单的光明面。你相信进化论,爱德华多。尽管如此,有时候,整整几代人会向野兽退化。进化是一个痛苦的漫长斗争过程。我相信,上帝也和我们一样,需要经过同样的进化过程,但可能会更痛苦些。”

世间万事万物皆彼此交融。里瓦斯在狭窄的小屋里主持的最后一次弥撒的最重要部分,就是基督变成了与圣父在一起的榜样。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名誉领事》中,其他儿子们则接二连三地化作了他们的父亲。像受难耶稣一样吊在秘密计划上方的是爱德华多·普拉尔医生的父亲,一个关心穷人的“十足的英国”理想主义者。因为他已准备好为自己的事业献身,便挥手送别十四岁的儿子普拉尔,让他去河下游安全的地方。普拉尔——“一个没有父亲的人”——相信科连特斯“离父亲最近”,于是便返回到那里。“难道我们决不打算同父亲断绝关系吗?”他问自己。后来,他对里瓦斯说:“我们大家似乎都没了父亲,对吧?”在学校的时候,普拉尔所敬重的不是别人,而是里瓦斯,认为他是一个接受了父亲遗传的人物。然而,福特纳姆被绑架之后,普拉尔一想到父亲,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名誉领事的那张脸。到了小说的最后一页,当福特纳姆决定给他的儿子——普拉尔的孩子——取名为爱德华多时,这一轮回终于完成。“你知道,从某一方面说,我是爱爱德华多的,”福特纳姆对克拉拉说起那个背叛他的人时说。“他那么年轻,足可以做我的儿子。”

格林一向认为,爱情是最重要的东西,而普拉尔与福特纳姆则是受爱情的影响最大的两个人物。面庞像律师一样消瘦的普拉尔简直就是《问题的核心》中所引用的那首叙利亚诗里面的活原型:“冷酷的心比钻石还要珍贵。”在普拉尔看来,“在乎是唯一一件危险的事”——这就是他怒斥里瓦斯的原因:“你们答应不把我牵扯进去的。”他选择在边境地区生活,但同时又像走钢丝一样不愿多走一步,生怕掉进“被牵连进去或直接犯罪的黑暗之中”。当然,他也不想坠入爱河——“我拿不准‘爱情’一词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怎样搞女人——但我不知道怎样爱女人。”但这一切在他遇见福特纳姆太太的时候全都变了。他认出那个身材瘦小、相貌平平的姑娘是从妓院出来的。他在她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冷酷无情。“他为她的冷漠,甚至敌意所吸引。”他试图无情地踩灭她在他胸中燃起的爱火。但每踩一脚,他都会更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对于查利·福特纳姆,“我是妒忌,”最后他不得不承认,“我妒忌他爱她。”

福特纳姆的爱十分奇特。在小说中,他对克拉拉和她未出生的孩子意想不到的关心乃是真正的绑架,也使得福特纳姆平生第一次生活在“真实地区”。爱把他从一个健忘、忧郁、多愁善感、惧马如虎、自怜自哀,代表着一个他本人一无所知的国家的“威士忌领事”,变成了一个目光锐利、对人礼貌、待人宽厚的圣徒般的人物,绝无羞怯哀怜之态,而是一个清白、善良、比牧师更熟悉圣约书的堂堂男子汉。“名誉领事也是人。”普拉尔对那位将福特纳姆视为“可怜的一小份啤酒”的英国大使说。正因为有高尚的人格,福特纳姆才赢得了那场游戏。

格林对福特纳姆的喜欢程度在他对玛丽·弗朗索瓦·阿兰说过的一番话中表露得非常清楚。当时他正谈论自己作为小说家的工作,突然间化作他小说中的人物。“作家是在自己缺点的基础上搞建筑的:一个缺点常常就是一种福分。名誉领事虽然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他在爱的方面是成功的。他的成功归功于他的失败。”

小说的结尾就是他最乐观的结局。

格林说,《名誉领事》是“我写得最辛苦的小说之一”。据他三十二年的伙伴伊冯娜·克洛埃塔回忆,有一段时间,他的思路突然中断了。“当时他已经写了三分之二。他真想过要放弃。他被弄得十分绝望。他说:‘我能理解海明威怎么会朝自己的太阳穴开了一枪。那是唯一的出路。’”她看着他坐在绝望的边缘,瘫在扶手椅里。“突然,他站起身来,说出了一句神秘的话:‘孤注一掷,格林。’”写那本书他花了三年多的时间,遵循着他给自负的小说家萨韦德拉博士提出的原则工作:“我早餐后每天只写五百词。不多也不少。”小说的结构复杂,雄心勃勃,像格林的散文一样容易让人信以为真。安东尼·伯吉斯认为,格林在写作时追求“一种言语透明”,不允许语言凭自身的权利变成一个人物。他的句子简洁易懂,没有令人讨厌的副词修饰,也没有作者的评论和道德评判。小说中的主人公的想法全都体现在对话里;更可取的是,有些还体现在行动中。他用一个简单的动作就能抓住他们的特点:普拉尔头发花白的父亲夜间在自己家里锁房门;克拉拉每逢激动的时候总要跳一下;里瓦斯神父打鸡蛋的时候就会暴露出自己的牧师身份。很少有小说家会对笔下的人物接触自然环境的方式如此敏感。格林相信:“世上万物几乎都是淫荡的。有时候,一个人端茶杯的方式比他做爱的方式更具有暴露欲。”

格林从哈格德和斯蒂文森那里了解到了冒险的价值和讲故事的重要性。他从头开始叙述——从现时开始——一个原因也许是这能使他显得很现代——然后以最少的倒叙继续写下去,一直到故事结尾。他对任何令人讨厌的哲学都不感兴趣,但是——正如他在为《旁观者》写的一篇电影述评中所说——他“相信如实报道的人类活动的重要性”。

然而,没有一部电影能使他感到神秘,也没有一部电影能使他的感官觉得乏味。格林兰可能存在于本身虚幻的细节里——“我不能胡编乱造”——但艺术氛围是他自己创造的。他承认,他从康拉德 那里捕捉到了拿抽象事物对比具体事物的技巧(“像细雨一样的沉寂”;妓院老鸨的仁慈就像一副眼镜放错了地方)。如果我们记得他的散文,很可能就能从中发现类似的形象。看看他是如何利用这种惯用手法描写那些并不存在的事物的吧,比如阿基诺缺失的手指:“缺了指头的手看起来就像是用渔网从鳗鱼出没的河里捞上来的什么东西。”

《名誉领事》是在格林六十九岁那年出版的。他从一开始就对他的这一成果抱有信心。“我本人确实认为这本书相当好……”他在信中对朋友说。评论家保罗·奥普雷认为这是他“最精妙,最复杂,最出色的一部小说”。格林本人也有同感。他去世的十年前曾对玛丽-弗朗索瓦·阿兰说过:“我最喜欢,最不担心的书就是《名誉领事》,其次无疑是《权力与荣耀》。”

“为什么?”

“因为我成功地描述了书中的人物是如何演变,如何进化的。而《权力与荣耀》则更像一出十七世纪的戏剧,其中的演员们象征着美德或邪恶、傲慢、怜悯,等等。牧师与中尉始终没有什么变化……”

“但在《名誉领事》中,医生进化了,牧师也进化了,一直进化到某一个点。到小说结尾的时候,他们都变成了与以往不同的人。作家能做到这一点挺不容易,但我认为在这本书里我成功了。”


尼古拉斯·莎士比亚,2004年 nBzAmItb5KSqKFzfLdFBQ4tSrF0cyZNmFFixGoo4LDS6r+nS/cp0FbvZ3B24m6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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