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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擒贼先擒王

鲜血飞溅碎肉横飞的场面真的把温珠吓住了。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是腾格里长生天的天命勇士,是命中注定的征服者和主宰者,是无所畏惧的勇士,直到这个时候,温珠才真正体会到害怕和恐惧的滋味儿。

鲜血刚一喷涌出来,就被无数双大脚踩踏进烂泥当中,戛然而止的惨叫代表着又一个生命的逝去。在这样的战斗中,蒙古人的性命和那些汉人一样脆弱一样廉价。

每时每刻都有人倒下,栽倒在黑乎乎的泥水当中,剧烈的抽搐着痉挛着,很快就一动不动了。

温珠亲眼看到一个又一个村民被砍死,但却没有人退缩,这是一个让他无法理解的现实:根据他所受到的教育和很多长辈传授的经验,只要随便砍死几个人,把带着鲜血的刀子亮出来,就会吓住那些软弱的汉人,吓得他们魂不附体,象待宰的老绵羊一样温顺。随便喊一嗓子,他们就会主动现出自己的粮食和财富,然后自己把自己绑起来心甘情愿的成为奴隶。

但事实证明,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

至少眼前的事实和温珠原本的想象恰恰相反。

已经有那么多的百姓被砍死了,他们还是战斗,甚至越战越勇,一点崩溃的迹象都没有。

在整个冷兵器时代,从来就不存在“战至最后一兵一卒”的说法,那仅仅只是一句鼓舞士气的豪言壮语罢了。

在面对面的搏杀中,血腥的场面和随时都要死去的威胁,会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通常情况下,出现一成的伤亡就足以动摇士气,甚至会引起整个战线的崩溃。若是能够承受三成伤亡还能维持最基本的组织度,命令还可以执行下去的话,那么这支军队就是一等一的虎贲铁军了。

温珠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大明朝有这样的一支铁军。(事实上也确实没有。)他甚至无法理解,究竟是什么样的心理在支撑着这些不顾生死的老百姓们,他们为什么要不顾一切死拼,哪怕是被砍到砍成上下两截也在所不惜。

这当然不是因为温珠很蠢,事实上他很聪明,之所以无法理解完全就是一位两种文化造成的巨大差异。

在草原上,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法则,强者拥有一切,弱者天然就应该服从。当年那位拥有四海的成吉思汗,也曾经做过别人的奴隶。在他拥有了足够的实力之后,就可以征服别人,而被征服者则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道理。

在汉地,则是另外一种文明:以家庭而不是个人组织起来的社会关系中,家庭起到绝对性的作用。

在普通的家庭中,粗手大脚的汉子们或许经常拿老婆出气,甚至还会隔三差五的打老婆和孩子,甚至流传下“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俗语。但事实上,没一个男人都在为了家庭而辛苦奔劳。

为了让老婆在过年的时候能有件新的衣裙,他们可以在寒冬腊月的季节出去扛活赚钱。为了能让孩子们的碗里有一点点荤腥,他们可以整天整天的钻进深山老林去打猎。

这些汉子们或许粗鄙,或许鲁莽,但他们知道孝敬父母,知道养活子女,知道不离不弃自己的黄脸婆,并且将此溶入血脉世代传承,当做是自己最天然的使命和责任。

就好像他们在为了家里的人而不顾一切的拼命那样,家里的人也没有忘记他们。

就在这些汉子们和私兵拼的你死我活之际,那些曾经惊慌失措的婆娘和娃娃们也纷纷冲了过来:因为他们深深的知道,若是这些男人们全都战死了,他们也一定会死去。

对于绝大多数普通家庭而言,当作为顶梁柱的男丁死去之后,这个家就已经不复存在了,所以女人和孩子们也红了眼珠子,随手捡起从来都没有摸过的武器,尖叫着呐喊着冲杀过来。

如果不能和家里的汉子一起活下来,那就一起死去,这是最原始也最质朴的家庭伦理当中最基本的概念。

只有亲人才能最贴近亲人,亲人的加入让本已经疯狂拼杀的汉子们彻底进入到了一种癫狂的亡命状态,瞬间化身成为一群可怕的野兽。

当家里的女人带着孩子冲上来的时候,男人们就只能用命去拼了,因为这是最后的时刻。

“那就全都死绝了吧!”

不知是哪个吼了这么一句,就好像是口号一般顿时感染了所有人,战斗进行的更加惨烈,血腥程度空前。

这不是战斗,而是野兽的疯狂撕咬,最亡命的拼搏。

都已经打成这个样子了,若是还想战胜这些村民,那只能说明他的脑袋有问题。

面对这样一群比野兽还要野兽的村民,温珠真的怕了,而且怕的要死。就好像在深更半夜看到恶鬼的小女孩那样,吓的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甚至连腿都软了。

不顾一切的拼杀和嗜血悍勇之气,让骄傲的蒙古战兵心生畏惧,在明白了根本不可能战胜对方之后,进攻的势头为之一窒。

收获财富和奴隶,轻而易举的胜利,等等这些念头早已消散的无影无踪,温珠只想逃走,尽可能的远离这片血腥而又可怕的战场,因为他不想死在这里,真的不想。

他是大贝勒的儿子,有着非常尊贵的身份和高贵的血统,怎能象落水狗一样死在这烂泥当中?

被几个私兵夹着双臂,脚不离地的在淤泥中艰难前行,试图逃离,但他很快就发现,更多的村民正追击过来。

激烈的战斗就在身边,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爆发了。

虽然那几个私兵拼死砍杀,而且确实砍翻了好几个村民,但自身在承受折损。

那十来个私兵已经倒下了四个,其他的也大多有伤,眼看着更多村民发出可怕的呐喊从右侧斜着冲过来,温珠就很清楚的知道了自己的最终结局:若是死战到底,结果必然是战死。

他不想死,也不能死,所以在最关键的时刻做出了最恰当的选择:跪下,投降。

当温珠放下武器做出一副投降的姿态之时,那几个私兵无比震惊,甚至试图继续架着他突围,但温珠却很明智的拒绝了。

这几个私兵可以不顾生死的突围,但他却不能不顾自己的生死:因为他不是身份轻贱的小兵,而是地位尊崇的大贝勒之子,他不能在九死一生的情况下冒险,保住自己的小命才是最重要的。

跪倒在烂泥中的温珠高声大喊着:“不要杀我,我是温珠,我是温珠。”

那些粗鄙的村民根本就听不懂他的蒙古话,但却看懂了他的动作:跪下代表不再抵抗,这是很明显的投降的动作。

投降?都已经杀的尸山血海了,这个时候谁还理会投降不投降?

当村民们毫不理会温珠的投降动作继续要打要杀之时,一个声音及时响起:“留下他的性命!”

是张宁张先生。

张宁阻住众人,将马刀架在温珠的脖子上,大声的呼喊着:“让他们放下武器,投降,要不然我就砍死你。”

马刀又往前递了递,压的温珠一缩脖子。

温珠赶紧高声叫喊起来,呼喊着让那些私兵的放下武器。

如果这些私兵是纳颜部的蒙古人,看到温珠被擒一定会放下武器,但这是特尔喀的士兵,他们并不听从温珠的命令,至少不是完全彻底的无条件服从与他。

虽然其他各处的战斗还在继续,但很多蒙古私兵的目光已经转向了脱不花,他们真正的首领。

马刀已经架在温珠的脖子上了,脱不花又能怎样?

虽然有些无奈,但这并非是一个不可接受的结果,至少比温珠直接死在这里要好的多。

蒙古私兵们并没有按照温珠的命令放下武器,这让张宁异常恼火,甚至开始怀疑这个战斧是不是真的有那么大的价值和影响力。

“舅舅,不要打了,救我啊救我……”

温珠那带着哭腔的喊声再次响起,脱不花终于下定决心,当然不是直接投降,而是命令手下的私兵脱离战斗。

残余的私兵依旧保持着战斗队形,缓缓撤出战场,但却不肯离去,依旧在一个很近的距离上保持着威胁的姿态,随时都有可能卷土重来。

那些蒙古兵真的退了,这让张宁意识到了战俘的价值:看来这确实是一个很有身份的蒙古人。

评判一个人能力的标准虽然有很多,但临危不乱绝对是硬性标准之一,在这一点上,老奸巨猾的脱不花显然远远胜过年轻的温珠,至少他还保持着最基本的理智。

“咄,那个汉人,你捉住了我的孩子,”这时候硬要把温珠说成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角色,那显然是自欺欺人的说法,连三岁的娃娃都骗不过去,但老谋深算的脱不花并没有直接点明温珠的身份,而是笼统含糊的说成是自己的孩子,“按照草原上的规矩,你可以提出条件,我会考虑尽可能接受你的条件,只要你能不伤害我的孩子并且把他放回来交给我。”

草原上确实有赎回战俘的说法,甚至可以作为是一种交战规则,只要不是深仇大恨的敌人,就可以付出一定的代价换回某个重要人物。

提条件?

提什么条件?

“你们先退兵。”

“这不可能,如果我们退走的话,你们一定会食言而肥,我没有那么傻。”

“你们不退,我当然不会放他。”

激烈的战斗已经结束,张宁和脱不花开始隔空喊话:

“我是特尔喀部的头领,我说出的话绝对算数。只要你放过我的孩子,我可以许诺你们绝对不会进入你们的村庄,而且不会因为刚才的战斗对你们有任何报复行为。”脱不花指天画地的诅咒发誓:“我还可以给你们整车的金银,甚至可以把刚刚捉到的奴隶还给你们,我可以对着长生天发誓……”

发誓?这种事情又岂是随便发个毒誓就可以相信的?

张宁当然不信:别说是整车的金银,就算是在面对堆一座金山,也没有一毛钱的作用。因为对方随时可以再次掩杀过来,到时候就会失去一切了

脱不花也没有指望张宁会天真到相信自己誓言的那种程度,之所以还在说着这些没有用的废话,就是在拖延时间。

他在等着后续的那几百个战兵和数量更多的奴兵赶上来。虽然这不能解决任何实质性的问题,但自己这边多积蓄一点力量,总是不会有错的。

至于言之凿凿的退兵一说,更是信口开河,如果真的退兵了,只能说脱不花的脑袋里装的全都是屎,一把年纪全活到狗身上了。

只要有大量的军队始终保持着近在咫尺的威胁,对方就不敢真的杀了温珠,这是最起码的常识,脱不花不会不明白。

局面就这么僵持住了。 1PEpVffXvwFvhblyd9EloHPCxpco2F0iR5GbwKLnLwZFAzkweiOdn4yp+247uy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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