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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争水

这个时代当然不会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枪支,所谓的枪声根本就是鸟嘴火铳弄出来的。

大明朝的火铳种类很多,早已经装备了军队用在军事上了,民间也有大量的火铳存在。只不过质量和杀伤力实在有限的很。

因为材料的落后和原始的制作工艺,这种由村民自治的火铳毫无精确度可言,至于射程……还是别说什么射程了吧。这种前装性质的东西击发之时后年的火门会喷出一大团火焰,弄不好就会伤到自己,实在算不上是趁手的武器。军用的制式火铳效果还好一点,村民自己鼓捣出来的这种除了覆盖范围很大之外,未必比一条扁担更有威力。

李鸿基的个头不大,力气也很小,反应却是异乎寻常的机敏,看到对手抬起了火铳,火铳口朝着自己,不仅不退反而猛然前扑。好似一头发狂的山猪,猛烈撞了上去。

大力的撞击,让火铳的铳口抬高了很多,一团火焰包裹着密密麻麻的弹丸,擦着李鸿基的头顶一掠而过。不管火铳的威力有多么不堪,在这么近的距离之上,相当于抵着脸射击了,要不是李鸿基反应快动作快,就算没有当场把他的脑袋轰成烂西瓜,也肯定早已半死不活了。

尽管如此,火铳喷出的火焰还是燎了一大蓬头发,半张脸也被火药的烟雾熏成了黑色。

生死攸关之际,激发出了这个孩子的凶悍之气,猛然从怀里抽出一把短刃,不顾头不顾脸的朝着那个端火铳的家伙砍了过去!

庄稼汉们虽然不懂什么技击搏杀之术,最基本的反应还是有的。眼看着对面这个半大的孩子亮出了寒光闪闪的刀子,心中甚是恐慌。奈何火铳已经击发过了,现在已经成了烧火棍,仓皇之际,只能横过火铳来遮挡。

“当”

让人牙酸的金铁交鸣声中,凌厉斩下的断刃在火铳的铁管上砍出一蓬火星。

村民之间的械斗,实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反正就是拳打脚踢手边有是武器就用什么,根本就谈不上技巧和招数。但是李鸿基却好似有打斗……准确的来说应该是战斗,他好像有某种战斗的天赋一般,完全是凭借最本能的反应,一刀砍在对方的枪管上之后,并没有急急忙忙的挥刀再砍,而是将刀子顺着枪管一拖,直接将对方左手的手指斩了三根下来。

顺势抬起右脚,猛力一踹,就把掉了好几根手指头的敌人踹了出去,然后毫不犹豫的来了一个后跳动作。

在打斗中占了便宜之后,迅速脱离接触,免得敌人反扑。这种比自己个头大力气也大的敌人,受伤之后犹若笼中困兽,反扑也是非常厉害的,所以要尽快的后退,不给对方还击的机会,这是非常实用的战术。

既然都已经开打了,再说什么也没有用,被夹在正中的张宁也只得抡起拳头奋力踢打。

张宁这个会讲故事会种芝宝的IT人士虽然也有把子力气,却没有李鸿基那种几乎本能的战斗天赋,偏偏又是赤手空拳,着实吃不很大的亏。

正式开战之前,脑袋上就吃了一记重击,拳打脚踢之时,又被“下游联军”在肩膀上打了一棒子。还不等人看清楚是谁呢,一草叉就戳在他的胸口了。

幸亏这种农用的草叉多是纯粹的木质结构——所谓的草叉,其实就一根带着桠杈的木棒而已,能挑起干草、秫秸就行了,没有必要花钱买铁质的叉子。

尽管如此,这一叉子依旧戳的张宁痛苦的弯下腰去。

“小子们,留神张先生。”作为这场战斗的“总指挥”,老保长一直都在跳着脚的大声叫骂了:“保护张先生啊,把张先生给我护住了。咱们和这些王八蛋没完!”

大家打的热闹,都是凭着一时的血勇而已,听到老保长的叫喊声,才猛然回过神儿来:张先生是读书人,身娇肉嫩的,肯定不经打。这位张大能人是李家寨的“镇山之宝”,要是被打坏了,就是整个寨子最大的损失。十座水坝都换不回来张先生的平安,自然需要小心在意的保护着。

几个手持长柄“武器”的汉子奋力的把身边的“敌人”拍的后退了几步,乱糟糟的涌上来,把张宁护在正中。

手持短刃的李鸿基不仅没有后退,反而不要命的大叫着往前冲,虽然接连吃了好几扁担,却也让对方一刀见红,算起来也不是很吃亏。

“田娃,二丑,靠过来。”

“三伯,进财哥,你们俩在后面给我垫住了,看我怎么冲散他们。”

混战当中,众人其实已经进入了莫名的癫狂状态,只是举着乱七八糟的“武器”机械的胡乱拍打,听到有人喊出自己的名字,也顾不得是谁在喊了,就自发的按照命令去做。

李鸿基确实很有战斗天赋,不仅他本人灵活狠辣,更晓得配合协同之道。喊过来几个相熟的同伴,猛然发一声喊,挥舞着短小的刀子就冲了上去。

“上游联军”的人数众多,只是分散在坝上坝下等各处,显得有些松散。后面被前面的同伴堵着,虽然喊叫之声甚大,却无法真正的参与到械斗当中,不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李鸿基的身上溅了不少血迹,虎吼声中如同出笼的猛兽,拼着挨了几下,挥舞着短刀冲到了人群当中。

俄顷之间,血花飞溅而起,惨叫之声此起彼伏,几个呼吸的时间之内就接连砍伤了数人。他背后的那个同伴也跟着冲了上来,噼里啪啦一通乱打,居然冲到了“下游联军”的队伍当中。

李鸿基的刀子虽然短小,却最的凶险。“敌人”手持扁担、草叉之类的长柄武器,近身之后根本就施展不开,登时就被这个悍勇无匹下手狠辣的半大小子也震住了,纷纷尖叫着往后跑。

打群架的时候,前面的人调头逃跑,后面的虽然还不大明白状况,也会自然而然的跟着乱跑。

如此一来,胜负之局就在一瞬间奠定了。

李家寨的汉子们吼叫着呐喊着,如同赶羊一般,追着对方的“战士”们使劲拍打,一直将他们赶出了村寨,又追击出去好几里地,才终于“凯旋归来”。

“好汉子,生生的都是好汉子。”族中子弟能够击退“来犯的敌军”,早已让老保长笑逐颜开,不住口的夸赞着这些战士们。

作为李家寨内部并不怎么和气的两股力量,在经历了“并肩携手”的战斗之后,多少也有了点“战友”般的情感。李、艾两姓的当家人都很客套的问候着对方的伤者,夸赞着对方的血性和勇气:

“艾老爷家的丁壮个个生龙活虎,这一次多亏了艾老爷帮了大忙,才能顺顺当当的把抢水贼给打跑了。”

“老保长客气了,抢水贼来犯,艾某责无旁贷定然要和他们争个高下见个输赢,这水坝也有我的一份嘛。”

“哈哈,艾老爷说的在理,这水坝和水坝里的水,都属于咱们寨子,谁要是敢抢,就打到他们不敢再抢为止。”

“对,你我两家就应该团结如一人,抢水贼若是再来,便打的再狠一些。出了人命也不怕,就算打官司到了县衙、府衙也不惧他们。”

正是因为下游的这些“抢水贼”,让李家寨的两股势力团结到了一起,看样子合作的还很愉快。

客套话说完之后,各自救治伤者。

这种村民之间的械斗,总是会发展成为流血冲突,被打了受伤的不在少数,只不过绝大部分都是红伤。看起来血里呼啦的好像挺吓人,其实都是皮外伤,对于经常磕磕碰碰的乡民而言,也算不了什么。

能够为集体的利益而战,为宗族的利益打群架,而且还打胜了,这本身就是一种荣耀。就算是受了伤也故意不擦拭脸上的血迹,好像是炫耀一般的大声讲述着刚才的战斗。

“张先生,你怎么样了?”

“我没事,”张宁的战斗实在不怎么样,刚一上场就被打的稀里哗啦,要不是乡亲们保护着,肯定要吃大亏了:“大家不必担心我,我就是被砸了几下而已。”

“张先生没事就好。”老保长看着身上溅满了星星点点殷红血迹的李鸿基,捻着山羊胡子笑眯眯的夸赞起来:“都说鸿基这孩子星子野不懂事,我看他就挺好的,这一回咱们能打跑抢睡的贼,鸿基的功劳不小。”

在械斗当中,李鸿基的表现确实非常抢眼,虽然平时他不办正事而且总是给大家添乱,这一次却实打实的露了一回脸。

被族人夸赞之后,李鸿基愈发觉得有了面子,努力挺直了胸膛,如同真正的英雄一般:“只要不怕死,别人就会怕咱们,便是有再多的抢水贼,我也能打的他们回姥姥家……”

刚刚开夸了几句就开始翘尾巴的李鸿基虽然得意洋洋,却绝对没有得意忘形,而是很严肃的对老保长说道:“这一次他们只是吃了点亏,却没有伤了太大的元气。这些人和咱们打架根本就是为了抢水,他们急着浇地播种,如今水没有抢到,必然不会善罢甘休,我估摸他们还会再来。若是光明正大的来抢,咱们也不怕,只是需要提防这些抢水的贼和咱们耍心眼儿使诈……” 9Mlj2G/H4AFT6NsWXqSnQeC7lqMolANiEDUasbCIN7OPPoK0++mKpWeNUoy8Va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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