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人的心目当中,烟草作为一种舶来品,传入国内的时间应该比较晚,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早在万历初年,烟草就由海路最先传入到东南一代,距今已有三四十年的历史,当时主要在烟瘴之地的南方流行,数年之后才开始在湖广四川一代大行其道,后来却又被朝廷给禁绝了。
烟草这种东西若是大量种植的话,必然占用耕地会减少粮食的产量,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下禁绝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朝廷禁绝的理由却十分奇葩:口鼻中烟雾缭绕,状若妖魔,定非善物。
吸烟的人吞云吐雾,看起来好像是妖魔鬼怪,十分吓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东西,所以就给禁了。
禁烟令虽然早就有了,不过却没有谁拿这个当一回事。大明朝就是这个样子,上下两个阶层各行其是,底层民众并不把朝廷的禁令看的太重。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针对南方的禁令还没有发挥多大作用,烟草这种东西就又从朝鲜传入到了北方,很快就形成南北两个流派,烟民数量日渐增多。
北方的烟民大多集中在宣、大、两辽一代,而且吃肉果者大部分都是边关的士兵。边关的日子很苦,士兵们好不容易有点无伤大雅的乐趣,当官的也就只当看不见了。甚至连三边总督、蓟辽督师这些大人物都站出来给吃肉果的士兵背书,朝廷也就干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张宁吃的这种肉果,明显的北派的工艺。李家寨在秦地,吸烟的人非常少,不可能为了凤毛麟角一般稀少的消费者专门制造一种商品,肉果最主要的客户应该是北方各地的官军。也就是说,作为晋商之一的隆丰号早已经把他们的触角延伸到了北方、东北的军队当中。
一边和售卖肉果的伙计攀谈,一边继续吞云吐雾,正惬意之时,感觉腰眼被人轻轻的捅了一下。
回头一看,竟然是李鸿基。
李鸿基显然被他吞云吐雾的样子给惊到了:“你的鼻子里在冒烟哩,这是在做甚?”
“吃肉果(吸烟)啊。”
“原来这就是吃肉果啊,”满是好奇的看着张宁,李鸿基也是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早就听说鱼河堡子那边当兵的在吃肉果,一直都没有见过,却原来是这般模样。好吃吧?”
“好吃的很呢。”
“我也吃两口尝尝味道。”
“你个半大的孩子,吃的哪门子肉果?一边待着去。”
李鸿基的好奇心实在是太重了,不由分手就抢过张宁手中的烟锅子,狠狠的嘬了一口,马上呛的咳嗽连连,鼻涕眼泪齐出。
赶紧把烟锅子还给张宁,一边咳嗽一边埋怨:“这是啥怪味道啊?生生呛死个人哩。也只有你这样的怪人才吃这么怪味道的肉果。”
半大的野小子李鸿基素来没大没小,平时见到月娘还会乖乖的喊一声“月姊姊”,若是遇到其他乡邻,便是长辈也往往会直呼其名。以前见到张宁,还会尊称他为“怪人先生”,后来越发的熟悉,干脆也就把“先生”这两个字给省略掉,直接喊他怪人。
“怪人,怪人,你过来下,我和你商量个事情。”
“你能有啥事情?”
把张宁拽到僻静处,做出一副神神秘秘的样子,解开身上那件已经露出败棉絮的破袄,露出藏在贴身处的一物:赫然是一只小狗。
那确实是一只小狗崽儿,从头至尾也不过两巴掌长短,看似刚断奶的样子。睁着一双圆溜溜的黑亮眼睛,惊恐的望着抽烟的张宁,肉滚滚的身子还在微微的哆嗦着。
“这是短虎下的崽儿。”
短虎,就是李鸿基家里那条狗的名字。
他的那条狗,也不知道是甚么品种,体态甚伟样貌威猛,实实的是一条好狗。李鸿基又喜好猎杀,经常带着那条狗进山打猎。也不知道是那个缺德的家伙,告诉李鸿基说那条狗是猎犬和山中猛虎杂交生下来的,这小子竟然真的信了。
他家的那条狗不仅体态巨大,身上还有黑色的明暗条纹,再加上精心饲养,确实有几分雄伟的架势。可要是说狗能和老虎杂交,那就纯粹是胡扯了,哪怕李鸿基说的天花乱坠,张宁也绝对不会相信。奈何李鸿基本人却信以为真,而且信的实实的,并且经常为这事和乡民们争的面红耳赤。
“这一窝,短虎拢共就诞下三个崽儿,还夭了一只,就剩下两只了。”李鸿基的目光之中满满盈盈全都是不舍的神态,犹豫了一下才很小声的对张宁说道:“怪人,我送你一只,咋样?”
李鸿基十分珍爱短虎,便是睡觉的时候也要抱着,这是整个寨子都知道的事情。他家的短虎诞下狗崽儿之后,很多人上门索要,他却舍不得给。前几日月娘也说要一只狗崽养大了看守门户之用,却被李鸿基毫不客气的一口拒绝了。今日却主动相送,实在有些反常。
“鸿基,你是不是有甚么要我帮忙啊?”
“嘿嘿,嘿嘿……”接连干笑了几声,半大的野小子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果然是个怪人,竟然看到我心眼儿里去了,我实话和你讲吧,我想要你劝劝俺爹,别让他买毛驴了,买一匹马吧!”
庄户人家有很多繁重的体力劳动,离不开牲畜,奈何家中贫穷,根本就买不起牛马驴骡,所以李鸿基会隔三差五的找张宁来借毛驴。如今卖了芝宝,家中有钱了,也想买一头牲畜。
按照老爹的意思,买一头毛驴就行,价格实惠还不耽误拉车推磨。但李鸿基这小子却执意要买一匹马,甚至为这事和老爹吵了一架。
奈何当家做主之人终究是老爹,他买马的算盘当然会毫无悬念的落空。
想到老爹最佩服怪人张宁,所以他就活动了心思,希望张宁帮着他劝劝老爹,别买毛驴买一匹马。
李鸿基买马的心思无比热切,甚至拿出心爱的小狗来贿赂张宁,让他去做说客帮着说服老爹,这点小心思张宁早就看透了。
“鸿基啊,按说庄户人家买毛驴比较划算……”
“马也一样可以干活啊。”
“你拉到吧,马吃的多价钱也贵,你一门心思的要买,根本就不是为了干活,是为了你自己骑吧?”
“不……好吧,我承认,我确实非常……非常非常的想骑马,这才是买马的根本原因,骑着毛驴算怎么回事啊?还不被人笑话死?”
在李鸿基的心目当中,骑在高头大马之上,那才威风,那才体面。若是骑着大马带着短虎进山打猎,同龄的孩子们肯定能羡慕的流口水。
张宁完全可以理解他对马匹的那种热爱,但这是挽马啊!
历朝历代,战马都是朝廷严格管制的军用物资,普通人基本不可能买得到。就算买得到,那高到天上去的价格和十分苛刻的饲养条件,也不是普通老百姓能承受起的。
这一次,隆丰商队确实带来了些牛马,但都是质量非常一般的挽马,平时拉车推磨什么的还可以凑合,想骑着去耍威风,那根本就是想也不要想的事情。
战马和挽马,虽然都是马,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物种,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你个甭管是不是战马了,哪怕是买挽马也比毛驴强吧?”李鸿基很有信心的说道:“哪怕是根本就跑不动的挽马,我也能驯成风驰电掣的宝贝。”
把挽马驯成战马,理论上也是有可能的,但那需要漫长的时间和非常专业的手段,没有三五十年的水磨功夫想也不要想。如果随随便便一个孩子就能把挽马改造成为战马,大明朝早就拉起一支纵横驰骋的精锐骑兵队伍了。
“行,看在这支狗崽的面子上,我就去劝劝你爹,不过我先把丑话说在前头,挽马不是战马……”
“那你就别管了,只要能让俺爹买马就行。”
本来已经说好了,就应该把怀里的狗崽送给张宁,真到了送出的时候,这小子却又舍不得了。
抱着狗崽不肯撒手的神态让张宁哑然失笑:“算了,算了,我知道你喜欢狗崽儿,就不夺人所爱了,我这就去找你爹……”
狠狠的一跺脚,咬着牙把狗崽塞到张宁手中:“我说过送你那便铁定是要送你的,男子汉大丈夫说出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你可要好好的养着它哦,千万莫饿着了。”
“我知道了,知道了,”张宁笑道:“前些日子,我听你爹说,下个月你就要成亲了,家里准备的怎么样了?”
古人早婚,十三四岁成亲的比比皆是。李鸿基的未婚妻是隔壁碎金镇上的女子,已经定了亲,下个月就要办喜事了。
想不到的是,李鸿基一点都不关心即将到来的婚事,只是一个劲是嘱咐着:“还有啊,狗崽小,经不得冷,晚上一定要睡在屋里。你得好好的给它弄个暖和点的窝,别给冻坏了。”
“你这小子,我明明在和你说成亲的事情,你却总是说狗崽和马匹,这东西再怎么金贵,难道还能比你老婆更重要?”
“一个婆娘罢了,有啥重要不重要的?”好似个小大人一般瞪了张宁一眼:“犬马是给我效力的,才是最重要的。你不懂,不和你说了!记得一定要说服俺爹买马啊!”
恋恋不舍的抚摸着狗崽柔顺光滑的皮毛,终于一狠心扭头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