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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哪间屋子的地位在历史上落得比门厅更靠后。它现在是擦鞋底、挂帽子的地方,而曾经却是住宅里最重要的屋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实际上就是住宅。事情怎么会弄到这种滑稽的地步,故事要追溯到英格兰的起源,追溯到1600年以前。那时候,一船又一船来自欧洲大陆的人在这里上岸,开始以完全神秘的方式接收这个地方。他们是些什么人,我们知道得极少,而我们所知道的一丁点儿又往往说不通。但是,英格兰的历史和现代住宅的历史就从这里开始。

根据通常的说法,事情是明确无疑的:公元410年,罗马帝国垮台,罗马人慌忙从不列颠岛撤退;日耳曼部落——无数教科书上所说的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蜂拥而来接替他们的位子。但是,其中很多情况可能并不是那样的。

首先,入侵者不一定是蜂拥而来的。根据一种估计,在罗马人离开以后的一个世纪里,也许只有1万外地人移居到不列颠岛,仅仅平均每年100人。许多历史学家认为,这个数字简直太小了,但谁也说不出一个更加肯定的数字来取而代之。实际上,也没有人说得出究竟有多少当地布立吞人在那里迎接或反抗入侵者。大家说法不一,从150万人到500万人不等。这本身就说明,对于我们在这里研究的那个时期,许多方面都是含混不清的。但是,好像几乎可以肯定的是,被征服者在人数上大大地超过了入侵者。

为什么被征服的布立吞人找不到手段或振作不起精神来进行更加有效的抵抗,这是个难以破解的谜。他们毕竟放弃了很多东西。在将近400年时间里,他们曾经是地球上最强大的文明的组成部分,获得了很多好处——自来水、中央供热系统、良好的通信、有序的管理、热水澡——对此,那些粗野的征服者显然不熟悉,觉得不舒服。当地人发现自己被那些来自欧洲丛林边缘地区的不识字、不讲卫生的异教徒征服的时候,他们可能会有什么样的蒙受侮辱的感觉,这是很难想象的。在新的统治下,他们要放弃差不多所有的物质优势,其中有许多要过1000年才能重新享有。

这是个“许多民族漫游四方”的时代。古代世界各地的许多群体,匈奴人、汪达尔人、哥特人、西哥特人、东哥特人、马札尔人、法兰克人、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斯堪的纳维亚人、阿勒曼尼人等等,养成了一种古怪的、似乎无法克服的静不下来的习惯,入侵不列颠岛显然是其中的一部分。我们所掌握的有关的唯一文字记录,是由那位名叫圣比德 的修道士留下来的。他做记录的时候,事情已经过去3个世纪。是比德告诉我们,入侵者由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组成,但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们对朱特人完全不了解。人们通常推测,他们来自丹麦,因为丹麦有个省叫日德兰(Jutland)。但是,历史学家F.M.斯滕顿指出了一个问题,即日德兰获得这个名字的时候,朱特人早已离开。用不再在那里的人来命名一个地方,这种举动会是不寻常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无论如何,Jutland源自斯堪的纳维亚语的Jotar,后者不一定和任何群体或任何民族有什么关系,哪怕是貌似有理的关系。实际上,比德只是在引文里提到过朱特人,而且之后他再也没有引用过这句话。有的学者认为,那个引文是后来有人加上去的,跟比德根本没有关系。

盎格鲁人的情况只是稍稍明朗一些。欧洲的文献中时而提到他们。因此,至少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他们是确实存在的。但是,从关于他们的文献中,根本看不出他们有多重要。如果有人害怕他们或羡慕他们,那也只是很小范围里的事。因此,很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们的名称渐渐——多少有点碰巧——跟一个国家联系在一起。而在那个国家的建立过程中,他们只是稍稍帮了点儿忙。

现在只剩下了撒克逊人。毫无疑问,他们在欧洲大陆上存在过——现代德国存在着各种各样“萨克森”“萨克森—科堡”等名称就证明了这一点——虽然似乎也不是一个特别强大的存在。对于他们,斯滕顿至多只能说,他们是3个民族当中“最不模糊的”。与洗劫罗马城的哥特人或横扫西班牙的汪达尔人相比,撒克逊人只能算作边民,不列颠岛似乎是被农夫而不是被武士征服的。

他们几乎没有带来任何新东西,除了语言和他们自己的DNA以外。就他们的技术和生活方式而言,哪个方面也没有对已经存在的技术和生活方式起到哪怕是一定的改进作用。他们不可能是非常讨人喜欢的,他们似乎也没有给人留下很深刻的印象。然而,不知什么原因,他们的影响是如此深远,即使在1500多年以后的今天,他们的文化依然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有非同寻常的、极其重要的地位。我们或许对他们的信仰一无所知,但我们仍然在敬奉他们的3个神——蒂乌、沃登和托尔,一个星期中间的三天的名称就源自他们的名字,而且每个星期五都永远地纪念沃登的妻子弗丽嘉 。这是一种相当了不起的延续。

他们完全消灭了现存的文化。罗马人在不列颠岛待了367年,凯尔特人待了至少1000年,然而现在看来他们似乎从来没有待过,这类事在别处根本没有发生过。罗马人离开高卢和西班牙以后,那里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保持原样。居民们还是讲他们自己的那几种拉丁语,那些语言已经在演变成为现代的法语和西班牙语。政府延续,商业繁荣,货币流通,社会结构原封不动。然而,在不列颠岛,罗马人仅仅留下了5个词语。凯尔特人留下来不到20个词语,大多数是地名,描写不列颠岛特有的地理特征。比如,crag(险崖)是个凯尔特语词,tor也是,意思是“岩石露头”。

罗马人撤退以后,有的凯尔特人逃往法国,建立了布立塔尼。毫无疑问,有的凯尔特人因反抗而被杀害或充当奴隶。但是,大多数人似乎完全接受了被入侵这个令人不快的现实,并相应地调整了生活。“没有必要让许多人被杀戮或流血。”诺福克郡前考古学家、我的朋友布赖恩·艾尔斯对我说,我们正望着我家对面的一片农田,“有一天,你往外朝这块地一看,很可能会看到有20个人正在那里安营扎寨。你渐渐明白,他们不打算离开,他们是在掠夺你的土地。毫无疑问,有的地方发生了一些流血冲突,但总的来说,我认为,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现在只是当地人学会适应这个环境的问题。”

有各种各样关于战役的记述。据说,有一次战役发生在克雷根滩(一个无法考证的地方),4000个布立吞人丢了性命。当然,民间传说中有许多关于亚瑟王和他的部下进行英勇抵抗的故事,但传说总是传说。考古记录中没有任何东西能说明发生过大规模杀戳,或人们像在暴风雨来临之前那样逃离的情况。据我们所知,入侵者既不是勇猛的战士,甚至也不是好的猎手。全部考古证据都表明,从到达之时起,他们靠驯化的动物过日子,实际上不去打猎,农耕活动也似乎毫不间断地进行着。根据记载,这个过渡似乎很顺利,就像工厂里换班一样。情况当然不可能是那样的,但是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永远也没法知道了。不列颠岛不再只是在已知世界的尽头,现在,它在世界之外了。

即使是我们可以从考古学知道的情况,也往往是难以捉摸的。举个例子来说,新来的人不愿意住在罗马人的房子里,即使罗马人的房子是现成的,更不用说那些房子都盖得很好,比他们老家的任何房子还要高级。相反,他们盖起了一些标准低得多的建筑物,常常就在罗马人废弃的别墅旁边。他们也不使用罗马人建筑的城镇,在300年时间里,伦敦在很大程度上是空荡荡的。

在欧洲大陆,日耳曼民族一般都住长屋——农夫的“经典”住宅,通常是一头住人,另一头养牲畜。但是,在此后的600年时间里,入侵者对那类房屋也是弃之不用,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相反,他们在田野里星罗棋布地盖起了许多样子古怪的小房子,实际上是“洞穴房”,虽然完全有理由怀疑那究竟算不算房子。那种房子只包括一个大约1英尺半深的斜坑,上面架起一个小小的建筑物。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占领下的最初200年里,这种房子是该国数量最多、显然很重要的新建筑。许多考古学家认为,地坑里铺设了地板,变成一个浅窖,但究竟派什么用场,这很难说得清楚。两种最普通的理论是:其一,地坑用来贮藏东西,因为他们认为下面凉快,能更好地保存容易腐败的东西;其二,按照设计,地坑通风比较好,可以防止地板腐烂。但是,地坑——有的是直接从岩基上砍出来的——掘得越深,似乎显然对空气流动越是不利。无论如何,大家认为,改善通风条件绝不可能产生上述两种理论中提到的效果。

直到1921年,才在苏顿科特内(现属牛津郡,当时归伯克郡管辖)的一次发掘中首次发现洞穴房。考虑到现在所知的这类结构如此之多,这是相当晚的。发现人是牛津阿什莫林博物馆的爱德华·瑟洛·利兹,坦率地讲,他根本不喜欢自己看到的场面。住在里面的人曾过着“一种半穴居的生活”,其肮脏的程度“令现代人难以置信”,利兹教授在他1936年出版的一本专著中几乎语无伦次地说。他接着说,居民住在“肮脏的垃圾堆里,到处都是碎骨、食物、陶器碎片……在一种几乎难以想象的原始条件中。他们不讲究卫生,宁愿把残羹剩饭倒在小屋偏僻的角落里,然后就不管了”,利兹似乎把洞穴房看成是对文明的背叛。

在将近30年时间里,这种看法占主导地位。但是,权威们渐渐开始提出质疑,人们是不是真的住在这种古怪的小屋里。首先,房子太小——一般只有大约7英尺×10英尺——连最下等的农夫也会觉得房子很小,尤其还要生火。在洞穴房里,地面只有9英尺(2.7米)宽,火炉就要占去7英尺(2.1米)多,这样人就没有住的地方了。因此,也许那里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而是工场或贮藏室,至于为什么要建在地下,这很可能永远是个谜。

还算好,新来的人——英格兰人,从现在开始我们也许可以这么称呼他们——带来了另一种建筑物,虽然远不如洞穴房数量大,但绝对要比洞穴房重要得多。那类建筑物要比洞穴房大得多,但我们对它们的了解也就这么多。它们确实很大,有谷仓那么大的空间,中央有个敞开的火炉。这类建筑物的名字,在公元410年的时候已经不新鲜了,现在成了英语第一批词汇中的一个,他们称其为“门厅”(hall)。

实际上,所有的日常活动,无论是醒着还是睡着,都是在这一间通常光秃秃的,总是烟雾腾腾的大屋子里完成的。仆人和家庭成员在一起吃饭,一起穿衣,一起睡觉。“这个习俗既不能给人舒服感,也不利于遵守礼节”,正如J.艾尔弗雷德·戈奇在他1909年出版的经典著作《英格兰住宅发展史》中说的。很明显,他说这番话的时候,他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在整个中世纪,直到进入15世纪好多年以后,门厅实际上就是住宅,因此习惯上把它的名称用作整个住宅的名称,如哈德威克府或托德府

家里的每个成员,包括仆人、扈从、寡妇以及任何有连带关系的人,都被认为是家里人。门厅里最居高临下的(通常也是穿堂风最吹不着的)位置,是一个垒起的平台,叫作“台”(dais),户主和他的家人就在那里吃饭。英国的大学和寄宿学校依然摆着较其他餐桌稍高的贵宾桌,具有一种悠久传统的感觉,有时候完全是为了给人这种感觉。那种贵宾桌使人想起这个习俗,一家之主是丈夫,在英语里叫作husband——“husband”是个复合词,字面意思是“房屋的持有人”或“房屋的所有人”。他所起的管理作用和供养家庭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因此经营土地的工作,即农业,在英语里就叫作husbandry。只是到了很晚的时候,husband才开始指婚姻中的配偶。

即使是最豪华的家也只有三四个室内空间——门厅、厨房,也许加上一两间边屋。边屋的叫法很多,有叫闺房的,有叫起居室的,也有叫卧室的,一家之主可以退隐这里处理私人事务。到9世纪或10世纪的时候,往往还有一间祈祷室,虽然这个地方既可用来拜神,也可用来办理事情。有时候,这类私人小屋有两层,上面一层叫作太阳室(solar)或屋顶室,从梯子或很简单的楼梯爬上去。太阳室听上去阳光明媚,光线很好,但实际上只是法语中solive这个词的变体。在法语中,solive的意思是“地板的格栅”或“梁”,太阳室只是架在格栅上的房间。在很长时间里,太阳室是大多数住宅能有的唯一的楼上房间,它们往往只是贮藏室,人们心目中的房间(room)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房间。在英语里,只是到了都铎王朝才有记载,room有了“一个围住的屋子或独立空间”的意思。

社会主要由自由民、农奴和奴隶组成。农奴死了以后,主人有权拿走一件小小的个人物品,比如一件衣服,作为一种遗产税。农夫往往只有一件主要的衣服,那是一种名叫上衣的宽松袍子(它最后演变成现代的外套)。实际上,这是农夫拿得出的最好的东西。庄园主会要这个东西,光从这一点你就能知道中世纪各阶层人们的生活质量。农奴制是一种使人永远束缚于某个庄园主的奴役方式,往往以一种宗教性质的约定加在人的头上。这种举动令许多后裔处于绝望的境地。这是因为,一旦做出约定,农奴制将永远延续下去,延续到做出约定一方的子孙后代。农奴制的主要后果是,剥夺了租户迁移别处的自由以及与庄园之外的人结婚的自由。但是,农奴仍可以富裕起来。在中世纪后期,20个农奴当中就有一个拥有50英亩或以上土地,这在当时是非常多的财产。而最下层的自由民虽然在理论上享有自由,但往往穷得无法行使自由。

奴隶往往是在战争中被俘获的敌人。从9世纪到11世纪,奴隶的数量很大——“最终税册” 列举有个庄园拥有70多名奴隶——但不大像是我们所认为的那种比较近代的灭绝人性的奴役制度,比如不像美国南方的那种奴隶制度。奴隶是财产,可以变卖,可以卖不少钱:一个健康的男性奴隶值8头牛。但奴隶也可以拥有财产、结婚,在社区范围内自由迁移。古英语中奴隶叫作thrall。我们受到感情的支配时,会说自己“沦为感情的奴隶”(enthralled),就是这个道理。

中世纪的庄园往往很分散。11世纪有一位大乡绅名叫乌尔弗里克,他在英格兰各地拥有72处财产。连较小的庄园也常常分成几处。因此,中世纪的家庭总是在不停地迁移,它们还往往是很大的家庭。王族家庭很可能拥有500名仆人和扈从,重要的贵族和高级教士家庭也不大可能少于100人。由于人数如此众多,带一家人去吃饭和给一家人送饭同样方便,因此几乎总是处于流动状态。一切都设计得便于移动(这就是为什么在法语和意大利语里,“家具”一词分别是meubles和mobili)。所以,家具往往是朴素的、轻便的、完全实用的。用威托尔德·赖布津斯基的话来说,家具“被看成是器具,而不是宝贵的个人财产”。

要求轻便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旧的箱子和衣箱都有半球形盖子,是为了在旅行途中不会积水。衣箱的最大缺点是,为了拿到箱底的东西,你先得把上面的东西拿出去。过了相当长的时间——直到17世纪初——才有人想到要在里面装抽屉,于是衣箱就变成了五斗橱。

即使在最好的房子里,地面一般也就是在光秃秃的泥土上铺一层草茎。正如荷兰神学家兼旅行家德西迪里厄斯·伊拉斯谟在1524年简明扼要地归纳的:草茎里什么都有,狗和人的“唾沫啦,呕吐物啦,尿啦,洒掉的啤酒啦,残羹剩饭啦,以及其他说不出口的肮脏东西”。在通常情况下,每年要铺设两次新的草茎,但旧的一层是很少清除的。因此,伊拉斯谟沮丧地接着说:“底下那层很可能20年不去动。”实际上,地面是个很大的巢穴,深受昆虫和出没无常的老鼠的喜爱,也是个滋生瘟疫的良好基地。然而,厚厚的地面通常是威望的标志。法国人谈到某个富人时常说,他是个“禾秆齐腰深的人”。

直到20世纪,在英国和爱尔兰的许多乡村地区,光秃秃的泥土地面依然很平常。正如历史学家詹姆斯·艾尔斯所说:“‘底层’这个名字起得挺恰当的 。”即使到了大约莎士比亚时代,木地板和砖地面在条件优越的家庭里开始越来越普遍的时候,地毯依然太珍贵,不会铺在脚底下。地毯只能挂在墙上,或者铺在桌子上。而且,地毯往往保存在箱子里,只有在为了给贵客留下好印象的时候才会拿出来使用。

餐桌不过是搁在支架上的几块木板。碗橱名副其实地只是放置杯子和其他器皿的几块普通木板 。但是,碗橱也并不多见。玻璃器皿更是稀罕,就餐者一般要和坐在边上的人共同使用。最后,“碗橱”变成了比较华丽的备餐柜。备餐柜跟衣服没有关系,而跟加工食物有关系

在寒酸一点的住宅里,情况一般说来就最简单不过了。餐桌徒有其名,不过是一块普通的木板。那块板不用时挂在墙壁上,开饭时就搁在就餐者的膝盖上。后来,“木板”这个词的意思开始不仅指桌面,而且指饭菜本身。“膳宿”这个词组就是由此而来的。这还解释了为什么房客叫作“寄膳者”,为什么诚实的人——某个把双手放在看得见的地方的人——被称作是“放在桌面上”

人们坐的是普通的凳子。在法语里,凳子叫作bancs,源自banquet(宴会)。直到17世纪初,椅子是很少见的——“椅子”这个词只是到了大约1300年才开始出现——目的不是为了舒适,而是为了显示权威。当然,即使到了现在,主持会议的人还叫作主席,公司的负责人叫作董事会主席。这个叫法附带地——还有点儿怪怪地——使人想起了中世纪农夫的就餐习惯

中世纪的宴会显示,人们吃各种各样异乎寻常的食物——这类食物现在不再有人吃——尤其是鸟类。老鹰、鹭鸶、孔雀、麻雀、云雀、燕雀、天鹅以及几乎所有其他飞的东西,各个地方都吃。倒不是因为天鹅和别的不寻常的鸟类味道特别鲜美——这类鸟的味道并不鲜美,这是我们现在不吃的原因——而是因为没有更好吃的别的肉类食物。有1000年时间,人们几乎不吃牛肉、羊肉和小羊肉。这类动物很宝贵,人们很需要它们的毛、粪便或力气,因此舍不得宰杀。在中世纪的很长时间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最大的动物蛋白质来源是熏鲱鱼。

中世纪宴会

即使肉类食物供应充足,在很多时候也是禁吃的。中世纪的人不得不一星期吃3天鱼,加上40天的大斋节和禁吃陆基肉类食物的其他宗教节日。有食物限制的总天数在各个时代是不一样的,但在最多的时候,一年差不多有一半的日子是所谓的“无脂肪”日。凡是鱼和其他水里游动的东西,那是没有不吃的。赫里福德郡主教的厨房账单显示,他家吃的这类食物有鲱鱼、鳕鱼、黑线鳕、鲑鱼、狗鱼、欧鳊鱼、鲭鱼、杖鱼类、江鳕、狗鳕、斜齿鳊、鳗、七鳃鳗、海鳕、丁鱥、鳟鱼、米诺鱼、虾虎鱼、鲂鮄等等,总共20多种。普遍吃的还有鲃鱼、鳊鱼、鲮鱼,甚至海豚。直到亨利八世时代,不遵守吃鱼日的习俗有可能要被判处死刑,至少在理论上是这样。和罗马人决裂以后吃鱼日才废除,但伊丽莎白女王又加以恢复,以支持英国捕鱼船队。教会也热衷于保留吃鱼日,倒不是出于任何宗教信念,而是因为它通过变卖分配到的鱼,已经建立了一个有利可图的副业。

睡觉的安排往往是很随便的。我们今天所以要“准备床铺”,是因为这在中世纪是你非得要做的事——你铺开一块布垫子,或者堆放一堆稻草,找一个大氅或弄一条毯子,怎么舒适就怎么办。在很长时间里,睡觉方式似乎一直是比较随便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里有个故事情节,磨坊主的妻子在自己家里睡错了床。要是每天夜里她总是睡在同一个地方,这种事是几乎不可能发生的。直到进入17世纪以后的很长时间里,“床”一直是指垫子以及里面的填料,而不是指框架及其附件。因此,才有了单独一个词——床架。

伊丽莎白时代的家用物品目录显示,人们十分重视床和床上用品,其次是厨房用具。只有在那个时候,普通家具才被列入财产目录,然而一般说来没有确切的数目,比如“几张桌子、一些凳子”。人们似乎不那么重视自己的家具,就像现在我们在感情上不大重视自己的家用器具一样。当然,要是没有那些东西,他们也是不愿意的,但它们算不上是传家宝。人们仔细记录的另一样东西,说来有点令人感到意外,是窗玻璃。除了教堂和少数富裕家庭以外,直到进入17世纪以后好长时间,窗玻璃还是个稀罕的物品。在《英国玻璃制造业的发展(1560—1640)》一书中,戈弗雷注意到,1590年,唐克斯特有一位高级市政官把房子留给了妻子,而把窗子留给了儿子。在同一时代,阿尔尼克堡的主人出门时总是把窗户卸下来放好,把打碎的风险降到最小程度。即使在最大的房子里,一般情况下也只有最重要的屋子里的窗户才装上玻璃,别的窗户通通使用百叶窗。在经济比较拮据的人家,玻璃窗仍然是很稀罕的,直到很晚的时候。在1564年莎士比亚出生的那个时候,连装玻璃工也很少在自己家里装玻璃窗。到半个世纪之后莎士比亚去世的时候,情况有了一些变化,虽然不是很彻底。到那个时候,大多数中产阶级家庭里大约有一半屋子装上了玻璃窗。

有一点是肯定的,即使在最好的家庭里生活也谈不上很舒适。人们要花上很长时间才能达到哪怕是最起码的舒适程度,这确实是令人惊奇的。对此,有一个有充分根据的理由:生活很艰难。在整个中世纪,每个人在一生中要把相当多的时间完全用来求生存,饥荒是司空见惯的。中世纪的世界是个没有储备的世界。要是收成不好,而平均每4年中就有一年农业歉收,马上就会有人吃不饱肚子。要是庄稼绝收,其后果势必就是饥荒。英格兰在1272年、1277年、1283年、1292年和1311年遭受灾难性的农业歉收,接着,它从1315年到1319年又连续遭受造成大批人死亡的歉收。当然,这还不是全部,还发生了夺去几百万人生命的瘟疫和其他疾病。人们注定活不长,势必长期过艰苦生活,因此也许不大可能考虑室内装饰的问题。但是,尽管如此,人们却还是在慢慢地努力提高哪怕是一点儿的舒适程度,这是不可思议的。比如,房顶上的洞能把烟放出去,但也把雨和风放了进来。最后,终于有人发明了一种带百叶板的灯笼状结构,烟出得去,雨、鸟和风进不来。这是个了不起的发明,但是晚了一点,到14世纪那个办法想出来的时候,烟囱已经开始流行,不再需要带百叶板的罩子了。

除此以外,我们对中世纪中期以前的住宅内部情况实际上一无所知。事实上,据家具史学家爱德华·路西-史密斯说,我们对800年以前英格兰人情况的了解,还不如对古代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了解,我们知道后者是怎么坐的、怎么躺的。几乎没有1300年左右以前的家具存留下来;文献上的插图或图片很少,而且自相矛盾。资料如此匮乏,家具史学家甚至不得不从儿歌中进行搜罗。往往有人这样写道:中世纪有一种坐时搁脚用的脚凳,名叫矮凳(tuffet)——这一推测完全根据那行古老的儿童诗句:“小朋友穆菲特小姐坐在一张矮凳上。”实际上,在古英语中,那个词只是在那首儿歌中出现过一次。如果矮凳真的存在过,在别处也没有记载。

这一切也同样适用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不过要记住两点:高档家庭不一定那么高档,低档的家庭也不一定那么低档。总的来说,比较豪华的家庭里并不是在结构上更加复杂,只是门厅大一点而已。

至于房子本身,我们往往知道得更少,因为从早期定居时期存留在地面上的东西几乎没有。盎格鲁-撒克逊人极其喜欢用木材作为建筑材料,因此他们在建筑物的名字上都加上个“木”字。不幸的是,木头容易腐烂,因此几乎没有一间存留到现在。据知,在全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留下来的只有一扇门——威斯敏斯特教堂外侧门厅里的一扇破旧的门。这扇门一直没有引起注意,直到2005年人们才意识到它是950年前的老古董。因此,它是英国最古老的门。

有个问题值得考虑,那就是,你怎么能确定一扇门的年代。树木年代学——一门用科学方法来计算树木年轮的学科——能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树木的年轮,你能很精确地知道树木的年代。每个年轮代表一年,加起来的总数就构成树木的一种“指纹”。要是你有一块知道确切年代的木头,你就可以利用上面的年轮花纹,和同一时代的其他几块木头进行比较,从而确定后者的年代。你只要找出重叠的花纹,就能往前追溯数百年。比如,如果你有一棵生长在1850—1910年期间的树和另一棵生长在1890—1970年期间的树,它们应当显示出1890—1910年间的花纹是重叠的,因为在此期间两棵树都活着。通过建立一个年轮顺序库,你就能往前追溯很长时间。

在英国,幸运的是,很多房子是用栎木盖的。在英国的树木当中,只有栎树提供了清楚而可用的证据。但是,即使是最好的树木也有问题,没有哪两棵树会有完全相同的花纹。一棵树的年轮可能会比另一棵树的狭窄一点,因为它生长在阴处,或在地面上遇到更多竞争,或水的供应较差。实际上,为了建立一个可靠的数据库,你需要有大量的树木年轮顺序;为了得出一个精确的读数,你必须做许多巧妙的数据校正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在第一章里提到的托马斯·贝斯牧师那个神奇的定理了。

科学家们拿起一根铅笔粗细的木头样品,使用上面提到的所有测定方法,计算出了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那扇门是用1032—1064年期间——刚好在诺曼征服之前,也就是在盎格鲁-撒克逊时代快要结束的时候——砍伐的木材做成的。那扇孤零零的门几乎就是那个时代留下来的全部东西。

由于能成为依据的东西如此之少,势必就会有很多争论的余地。简·格伦维尔在她的权威性的学术著作《中世纪的房屋》中有两幅引人注目的插图,说明两支考古队利用相同的信息,想象约克郡华伦帕西一个不复存在的村子里一栋长屋的模样。一幅插图显示了一栋极其简单朴素的住宅,墙壁是用泥土或硬化黏土(一种泥土加牲畜粪便的混合物)垒的,房顶是用草或草皮盖的。另一幅插图显示了一个坚实得多、更加复杂的曲木结构建筑物。在这栋房子里,笨重的桁梁巧妙而精心地装配在一起。简单的事实是,考古学证据所显示的,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筑物如何与地面接触,而不是它们的外表是什么样子的。

在很长的时间里,人们认为,中世纪农夫的房子只不过是原始小屋——那种用树枝搭成的很不结实的建筑物,就像童话故事里说的,连狼都能把它们吹倒。给人的感觉是,这类房子不可能存在一代人以上的时间。格伦维尔引用了一位学者的话,那位学者很有把握地断言,普通人的房子“在整个英格兰质量都很差”,直到都铎王朝时代——这是个总括性的说法,似乎也是个错误的说法。现在的证据越来越表明,中世纪的——很可能是在此很久以前的——普通人盖得出好房子,只要他们想盖的话。有迹象显示,在中世纪末期,专业化的行业已经发展起来,比如屋顶盖草工、木工、泥灰工等等。装锁的门越来越多,这清楚地说明,房子以及里面的东西是很宝贵的。尤其是,农舍的种类越来越多,什么“全威尔德式”“半威尔德式”“双桩式”“后部外闭式”“H形式”“门厅敞开式”“带牛棚的交叉走廊式”“不带牛棚的交叉走廊式”等等。这些区别都无关紧要,但对于生活在那些房子里的人来说,却使他们的房子显出个性和与众不同之处。几乎可以肯定,对拥有房子——哪怕是很简陋的房子——的自豪感,早已有之。

有一件事没有逃脱中世纪人的注意力:头顶上方的空间几乎都是没有用的,因为一般说来都积满了烟。开放式的火炉有某些明显的优点,它朝各个方向散热,人们可以坐在四周,但这也好像在起居室中央生起了一堆永不熄灭的篝火。穿堂风吹向哪里,烟和火星就被带到哪里——由于有许多人来来往往,加上所有的窗户都没有玻璃,每吹来一阵风便会朝哪个人吹一脸烟——要不就升到天花板,浓浓地挂在那里,直到从屋顶的哪个窟窿里泄出去。

这时候需要一样东西,这样东西表面看来似乎并不复杂,非常简单:一个实用的烟囱。然而,这东西过了很久才出现,倒不是因为没有这个愿望,而是由于技术上的难度。大壁炉里的熊熊烈火产生大量热量,需要牢固的烟道和挡板(用建筑学的术语来说,叫作背壁)。然而,大约在1330年(这时候,“烟囱”首次在英语中有了记载)之前,好的烟道和背壁谁也不知道怎么建造。壁炉已经存在,是诺曼人引进到英格兰的,但并没有给人深刻印象。诺曼人造壁炉只是把他们城堡厚厚的城墙挖掉一部分,在外墙上捅个洞,把烟放出去。那类壁炉空气很难进去,因此火烧不太旺,也烧不太热,也因此在城堡外面不太采用。在木头房子里使用那类壁炉根本不安全,而当时许多房子就是用木头盖的。

最终使这一情况得以改变的,是造出了好的砖头。砖头在长时间耐热方面的性能几乎超过任何岩石,烟囱也使得改用煤作为燃料成为可能。这个改变正是时候,因为英国的木材供应正迅速减少。煤烟是酸性的,有毒,因此必须控制在壁炉或起初所谓的壁炉台(以区别于也称为壁炉的敞开式火炉)里,火苗和烟可以顺着烟道上去。这样,家里就比较干净,但外部世界就比较肮脏了。我们将会看到,这对住宅的外观和设计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

与此同时,不是每个人都对失去开放式火炉感到很高兴的。很多人怀念那飘飘悠悠的烟雾,正如有一位观察家说的,他们认为自己的身体“在木柴烟雾的熏陶之中”更健康。直到1577年,一位名叫威廉·哈里森的人还坚持说,在使用敞开式火炉的日子里,“我们从来不头痛”。烟雾积贮在屋顶空间里使鸟雀不敢来筑巢,据说还能使木架子更牢固。人们尤其抱怨说,屋子里根本不像以前那么暖和。这话没有错。由于取暖效果不佳,壁炉就不断加大。有的壁炉竟然大到里面有凳子,人可以坐在壁炉里,那几乎是家里唯一可能感到真正暖和的地方。

不管在暖和及舒适方面有多大损失,在空间方面获得的益处证明是很有吸引力的。因此,发展壁炉成了室内变迁史上一个重大的突破。人们突然之间发现,可以把木板搁在梁上,在楼上创造一个全新的天地。 NcntHYI3D4eRy6urrcx/4MIR6ehPHrmVHWiZN9NlDy98Q2qKA+2uZYaal12Hi5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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