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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新常态下如何推进改革

如果发展是可以持续的,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但发展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问题的性质就会变化。 4CzbrGGo89PT6V/sSdJkhwpRM16aiCj823CCzUEXOcj6BMdZ5BDqYPLY5g/IQbzx



党的十八大三周年再评价

2012年11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召开,转眼间过去近三年。从学者的角度来看,当时我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很悲观,认为党的十八大的召开并不顺利,充斥着多种政治因素的影响。

中国改革开放30年,虽显现诸多问题,但已在30年间从贫穷国家一跃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从购买力平价来看已经第一,这是了不起的成绩。

一个国家大规模转型肯定面临问题——欧美的转型伴随着两次世界大战,解决问题的核心是如何改革。

然而,此前的中国在问题面前放慢了改革的脚步,导致“无改革”成为常态。为此我曾认为既得利益和寡头已经初步成形,悲观于中国仍然没有动力打破“无改革”的状态。

但我没想到党的十八大后的中国会发生如此大的转型。

十八大过去三年,新政府下的中国已有焕然一新之感,改革这潭死水被搅开。为了改革,在权力和制度上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从思路和方法的改变也能看到新政权动了真格。

“体制集权”非“个人集权”

党的十八大后的一年主要是加强党的领导并反腐,为接下来的改革做好准备。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社会领域的市场化,四中全会,法治是当仁不让的主旨。我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的目标不仅是做好两个任期,而是在规划下一个30年中国发展的蓝图——此思路在这两年的改革中已能捕捉。

中国已进入后强人政治时代,特点是政治利益多元化。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会出现有利于整体利益的正式制度,以及为一些个别利益服务的非正式制度,如果后者压倒前者,那么危机就不可避免,因此正式制度体系需要新的顶层设计。

现在可以看到,中央成立的各领导小组是属于政治局常委级别的“顶顶层”设计,此外还有重新设定全国人大的作用、强调落实法治,并且改进司法制度。这些都是顶层设计,都是为了整体国家民众之利益。

顶层设计重在最高领导机构的权力结构重建。十八大之前,中国最高领导机构处于分权状态,被称为“九龙治水”,高层的权力涉及9个常委,每个人管一块,这种分权对中国来说很不好,每个常委在自己的领域拥有绝对权力,相当于高层的“分封制”,因此就出现了周永康的例子。

分权也有实际效用的差异,邓小平当年的地方分权令地方和企业改革动力充足——这是有效分权。相较之下,十八大之前应称之为“分散”而非分权。如果西方是三权分立,那么此前中国是“九权分立”,十八大之前的国家管理低效,我想这一点政治局常委自身也有体会——他们十八大之前就在政府中。

十八大后,这种“分散”状态已经被打破,改变的方式即为“集权”。有人担心是否重现过去毛泽东时代的领导个人集权,但我认为现在是体制上的集权而非个人的集权。

以习近平担任组长的4个领导小组而言,以前的领导小组也很多,但是组长、副组长以及运作方式完全不公开。相比之下,现在都正式公开了,正式化意味着可以制度化,非正式的组织很容易成为个别领导人操作权力的媒介。

新的最高权力运作改变了过去各人管一块的模式。在4个最高领导小组中,习近平是组长,李克强是副组长,其他常委分配到不同的组中,有效提高了协调性。不然中国好多事情都没法协调,外交不协调,内政不协调,利益掣肘之下难以推动改革。

同时出彩之处还在于有人出来承担责任了,习近平站出来表示承担组长一职。在总统制和内阁制的国家中,总统和首相都是负责人。有官员曾私下对我称赞“集体总统制”好。但是任何制度都得有人出来负责,以前的分权制度没有人负责。

因此,现在的制度化集权非常好。十八大后习近平表示“肉吃完了要啃骨头”。20世纪80年代大家都很穷,穷则思变。现在要改革,既得利益群体不想改,他们过得很好。此时,只有集权才能打破改革所面临的最大困难:打破寡头。

反腐反寡头

即便现在,中国仍然继承了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在经济领域每一块存在一个寡头。这种情况也见于俄罗斯和乌克兰等前社会主义国家,最典型的莫过于俄罗斯的石油寡头。

乌克兰现在的问题也是寡头问题。世界媒体都认为乌克兰的问题是俄罗斯在干预,其实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他们的经济寡头变成政治寡头。一个寡头一个政党,寡头之间相互斗争,因此国家毫无希望,证实了内忧才会导致外患。十八大前,我们观察到有些经济寡头正在转向政治寡头,开始干预政治。一旦他们转向成功,中国也会陷于泥潭。

此前,我认为十八大以后改革动力仍然不足,主要也是基于对既得利益群体长大的判断。我曾感叹有一段时间有些领导人似乎没有大局观念了,都是以个人利益、家庭利益和小圈子利益为主,周永康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令人吃惊的是,新政府看到了利益集团成长将带来的危害,这两年新政权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反寡头,而反寡头最重要的方式即反腐败——也是本届政府最令人称道的工作。这次反腐败区别于以往的特点也在于集权。反腐败一定要集权,不然既得利益集团比反腐机构的权力还大,何谈反腐?

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直在反腐,但是反腐败部门的权力不够,每个时代只是抓一个典型,比如陈希同和陈良宇。中国不整治寡头就很麻烦,这届政府判断得很准。反腐败也有机遇,这届不反,后面就更难了。如果寡头成长到足够大,权力结构就难以扭转,政府职权会弱化。

同时,习近平和王岐山坚持“先治标后治本”的思路也很到位。反腐的“标”和“本”问题在中国一直有争议,呼吁“治本”的观点认为要从根本上通过制度建设反腐败。恰恰相反,我认为在如此大的腐败体积下不可能做到并落实制度建设,因此应先大规模治标,“清场”后再建设制度。

制度和法律都是人为建设和操作,不应该迷信制度主义。美国没有那么复杂,新加坡更简单,只有一个反贪局,中国香港则是一个廉政公署。为什么香港地区和新加坡政府廉洁,因为反腐败的权力集中。中国的纪检组织存在于党口、政协等,然而权力分散,反而给腐败更多机会。过去在中国,反腐败的人本身最腐败。

中纪委在两年内“打老虎”、“打苍蝇”成绩卓然,两年中打下省部级干部55名,上至前政治局常委。各地政府政风大变,已经为下一步“治本”扫除很多障碍。

军队不是“法外之地”

对一个国家形成最大破坏力的莫过于军队,一旦军队成为寡头,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打破军队寡头,习近平成立了军事领导小组,这一行动让我十分意外。在现任7位常委中,除了习近平是中央军委主席外,其他6人和军队都没有关系,成立军事领导小组后,其他6人也能在治军中发言。这是要集中改革的力量,真正做到党管军队。

总有人批判党对军队的控制,认为应该和西方一样,军队国家化。我认为这不对,就军队在国家的位置而言,中国在所有发展中国家中是特例。中国有两个国家性制度—党和军队,大部分的发展中国家只有军队和宗教两种力量。军队和宗教都缺乏统治合法性,现在政治的合法性特点就是文人治国。

中国的不同在于有党的力量,军队国家化的本质就是文人控制军队,党就是文人,没必要一定照抄西方概念。但是党对中国军队的控制在过去10年似乎有所松动,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我认为新一届政府的头脑很清晰,上来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抓军队,他看到了军队的腐败已经超出了党可控的范围。十八大后军队反腐力度也空前加大。

在中国,政治对军队的控制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军队腐败现象的产生和执政党缺少对军队的有效控制有关。现在的控制主要表现在人事上,制度上的控制仍然过少、过弱。也就是说,军队作为一种组织,其制度的自主性过强。

在执政党缺少对军队的制度性控制的情况下,军队的自主行为必然导致军队的非正常行为。腐败只是诸多非正常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军队人员在对中国国际关系和外交关系上的随意言论也是不正常行为的表现。

对此,自习近平担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以来,已经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整治军队,包括“打胜仗”、“禁酒令”、“下连当兵”等。此外还禁止军队用豪车,全面清查部队房地产,要求纠正治理军队住房的“不正之风”,包括高级将领超标占用豪宅、非法转售军地牟利等,通过清理腐败加强党对军队的控制。

此外,中国的军队一直在喊现代化,但是体制改革从未提上日程。中国军队给海外腐败的印象,比如2014年陆续揭发出的谷俊山、徐才厚的贪腐案例。

习近平知道军队腐败的情况,跟他过去对军队的了解有关。他上任后强调“军队要能打仗,能打胜仗”。2014年中国纪念甲午战争,当时清朝觉得自己很厉害,但和日本海军一触即溃。

军队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军队职业化,打破寡头,让军队的制度和社会法治接轨。十八大后,中国在治军方面出台了多个整治文件。四中全会强调落实法治,跟过去不一样,强调法治,包括治党治军,军队不是“法外之地”。只有这样,军队才能真正成为中国持续发展的支柱。

需要把握、发挥经济推动力

本届政府虽然治国只有两年多,但是对于经济发展的理念也有了明显变化。中国官方在经济领域终于明确放弃GDP主义。习近平2014年多次公开提新常态,就是接受了中等增长的现实,这是世界规律,没有国家能一直保持高速增长。

可是纠正GDP主义并不容易,毕竟GDP目标单一,容易实现,这一代领导人都在GDP红旗下长大。此外,中国并非要放弃经济增长的指标,中速增长应该保持,如果中国继续保持6%到7%的增速,那么十多年后就是现在台湾的中高收入水平。但是低于6%就麻烦了,很可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像菲律宾、泰国和马来西亚,导致社会不稳定且腐败滋生。

在中国,有些经济学家比较乐观,比如林毅夫,但是他假定的前提是所有的经济要素都能发挥出来,然而现实往往不是这样。在国际经济领域,中国的国际环境并不太好,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需求难以长期支撑中国的经济增长。因此,开发国内增长动力至关重要,包括城镇化、技术创新和建设消费性社会,但是国内有寡头在阻碍市场经济要素的发挥。

这届政府在调整经济结构方面,中央的两个“遏制”政策令人称道。第一是遏制国企大扩张,2008年中央政府发行了4万亿债券导致国企大扩张,国企扩张不是空间扩张的问题,一个国企就是一个寡头,此前在中央候补委员中,国企老板的声音和权力远远大于部长的权力,现在遏制住了。

第二是遏制地方政府债务。海内外很担心中国是否会爆发像美国一样的债务危机,现在来看已经遏制住了。在上两届政府时,地方没钱就向中央政府要,中央政府很“体贴”,要钱都给。现在很多地方政府仍然有财政危机,但是中央政府有钱而不给,让地方去改革。

财政危机正成为促进地方政府改革的动力。譬如上海,把地方国企卖给央企或者民企,改善政府收支,过去没有财政压力就不会想改革。此外,深圳政府改革小产权房也很成功,很多地方都形成了自己的改革方式。

在强调市场化之外,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经济建设重点之一是城镇化。对此,我认为城镇化对经济推动力的功效被夸大了,因为城镇化的高峰期已经过去。中国现在的城镇化率是53%,OECD(经合组织)国家是70%左右,中国距其只有十几个百分点。因此,不用国家政府推动,城镇化自然进行就好。

此前政府推动城镇化的效果不好,出现了很多空城、“鬼城”,证明GDP导向的城镇化不可持续。城镇化不仅仅是空间规模的问题,还包括如何解决目前城市中17%无城市户口的居民、城中村等问题。现在的思路还不够完整,只城镇化还不够,还应有城镇体制改革。

全世界都罕见中国这么多的行政级别的城市体制。中国的资源根据行政级别分配,从首都、直辖市、省会城市等递减。就结果而言,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都不太愿意去二线城市。因此,在限制大城市的扩张并发展中小城市的同时,应弱化行政系统的资源配置。

中国的行政体制过度官僚化。大部分城市都是三级政府四级管理。这种官僚化的城市化必须进行体制改革,否则还是GDP主义。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是既得利益者,没有动力。现在中央集权,就要打破地方的反抗姿态。如果很多小城市能够成为一级政府,就能释放出很大的生产力。中国接下来的经济增长动力也有赖于此。

今后10多年外交最艰难

这三年中国的国际环境并不理想,东海、南海爆发的摩擦考验领导人的智慧。国际社会对新一届领导人的外交褒贬不一,批评中国领导人强势,咄咄逼人的观点也并不鲜见,国际社会也担心中国在崛起的过程中会引发武力冲突。

我认为,评价政府的外交,必须把行为放进国际权力格局的大背景之下。中国在国际上的权力格局发生了变化,很多人还在讨论中国是应该继续“韬光养晦”还是要“有所作为”,其实看清了国际格局后自然得出结论。

邓小平时代决定中国必须韬光养晦,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对外策略是请进来,打开国门并开放市场给西方,决定了不会和国际社会有冲突。90年代末至21世纪第一个10年,中国为了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而改变自己的制度,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也不会有什么冲突。

然而,中国现在长大了,对外做调整的意愿没有那么强,需要走出去在国际上有自己的声音,另一方面,中国还没有强大到其他国家会向中国制度调整的地步,因此必然会与其他国家发生冲突。我曾经向王毅外交部长说过,今后10多年的中国外交最难做,包括英美在内的大国崛起都经历了这样的过程。

很多西方人认为习近平在外交问题上过于强硬,其实不公平,即便不是习近平,其他领导人也会有如此举动,毕竟是大势所趋。今后中国的外交不容易,第一是中国的利益要走出去,第二要保护自己的利益,第三得承担国际责任,不然谁也不喜欢。只要能撑过这段痛苦期,10年到15年后,中国的国际环境会有很大的改善。

另一方面,中国要明白大国都是打拼出来的,没有人会送给你。以前的大国都是如此,崛起很艰难,只是现在不应该发生战争。

这两年中国的外交可圈可点。最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是强调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毕竟中美关系不是一个简单的双边关系,完全是国际关系的架构,这个架构无论谁垮下来,国际关系就垮下来了。

第二是“丝绸之路”提得很好,强调“一带一路”。中国以前过分倾向于西方,西方这条腿很强劲,但是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另外一条与发展中国家的腿就很软弱。现在丝绸之路面向广大发展中国家,两条腿走路非常重要,虽然要实现丝绸之路的战略也并非易事。

总的来说,中国这两年的外交没有什么过失。如果只是比较今天和10年前的外交,当然会觉得中国咄咄逼人,假设未来50年后再看现在的历史,那么评价就不一样了。中国作为大国,要有自己的利益,又要承担责任,包括推动西方的发展,中国都在做,也在救济处于困难中的欧美国家。

中国一些盲目的民族主义者认为美国衰落就是中国崛起,其实会更差。如果美国从中东撤退,中国陷进去的话,中国的衰落就开始了。

今后中国外交需要注意的是,这几年对世界的影响不是经济要素,而是地缘政治,地缘政治的变迁马上影响一国的发展,比如乌克兰和中东国家,地缘政治越来越重要。习近平指出,中国决不能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但是颠覆性变化有可能发生,比如钓鱼岛或者南海等地缘政治变化就可能引发新的变化。

法治为了保护每个人

十八届四中全会是给十八大两周年最好的献礼,可以看出新一届领导人准备铺开法治社会建设以及社会制度建设。这两点至关重要,不然中国无法真正崛起,财富和人才还会跑到国外。但任何国家都有两样东西跑不掉:权力和贫穷,如果一个国家只剩下这两点,会多么可怕。

为此,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及法治意义与以往不同。邓小平20世纪80年代提法“制”,当时“文革”刚结束,中国立法最重要。1997年中共中央在十五大时提出法“治”作为政治发展的目标,可惜没有贯彻。80年代成立的政法委和后来周永康领导的政法委不一样,当时彭真和乔石等人都要建设法制社会。

在司法领域,司法哲学已经变化。习近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表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以前大家理解司法是为了维护党的统治,现在司法是为了保护每个社会成员。

现在政法委回归原本的职能,在党的领导下推行法治,由总书记直接领导。中国立法的质量还有待提高,立法是法治社会的根本。

中国的法律和政策没有关系,因为法律缺少细节。相比发达国家,中国的法律只有条条框框,谁都能解释,领导人也能随意解释,法律应该是非常细节的东西。

而十八届四中全会推出180多项改革条目,包括新提出的巡回法庭等,目的都是切断地方干涉司法。现在地方“一把手”随意干涉司法,因为地方法院完全属于地方。因此要让法院从地方独立出来,至少也要做到减少干涉。这次提到领导人不能随意干预司法,干预后要终身追责,是很大的进步。

当然,中国的法治不会变成西方模式,毕竟中国有自己的历史背景。中国司法就是中国司法,不完全同于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又有共同性,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条在每个社会都一样。落实法治,西方在这个方面做了几十年上百年,中国要实现也绝非易事。

我认为,法治制度建设以后将是社会建设,中国要避开中等收入陷阱,必须要建立庞大的中产阶级。中国早期改革没有把社会和经济领域分开,简单把经济领域的政策放到社会领域,导致社会领域过度市场化,没有保护好,在医疗、教育和公共住房方面无法为中产阶级提供保障。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20多年后,中产阶级人口达到75%到80%,中国经济发展比他们还快,但是中产阶级只有20%,原因在于没有社会制度建设。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需要社会制度建设,社会稳定也需要社会制度建设,和平的民主化需要社会制度建设。中产阶级人口不增长,中国就没有希望。

总而言之,十八大是中国转变的强劲开端。三年中通过反腐和体制集权为落实各项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济上已经有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定调,希望最终落实经济领域的市场化。政府更好的作用是法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建设,上台以前习近平在《求是》杂志上说过“重在执行”,现在有了规划蓝图,接下来就是重在执行了。 SK1yKjL7Yn8HPnii5o+7d+sx2D8Nz1zwsO7N+dh1SGniLqJsq3PiJfgQ3LkyjK3y



新常态下如何推进改革

近来中国政策界又对中国是否会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问题开展了讨论。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争论了多年,但在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之后不久的今天又提了出来,仍然具有重大的意义,而争论背后的经济状况更不容忽视。主要原因在于2014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之大远远超出了预期。本来“新常态”就是要实现长期平稳的发展,但现在看来,这并不容易实现。

争论的焦点在于新的增长点在哪里。而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强调得不多(如果不是被完全忽视的话),那就是,谁是发展的主体?在很大程度上,寻找发展的主体,甚至要比界定增长点更为重要。目前,这场争论的经济学家往往过于注重界定增长点,例如产权、投资、出口、技术创新等等那些能够促进经济继续增长的制度或者“潜力”。他们的讨论停留在理论“假设”层面,结果经常导致过分的乐观主义甚至是画饼充饥。要把经济增长点或者“潜力”转化成为实际的经济增长,还是需要通过发展的主体,也就是经济发展的主角。就市场经济的本质来说,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哪里这个问题,可以由发展的主体本身来回答。政府除了规定哪些不能做之外,就由发展的主体自己来寻找增长点,哪里有发展空间,发展的主体最清楚,并非政府或者经济学家所能规定的。

从这个角度来看,近来增长缺乏动力,与改革和发展过于“中央化”是有关联的。中共十八大之后,对之前改革与发展缺乏顶层设计而产生的各种经济、社会和政治乱象的状况,进行了集权式改革。对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集权式的改革顶层设计不仅必须,也属必然。尤其是像法治那样的制度建设,必须自上而下地进行,否则很容易出现无政府状态。

不过,集权式的改革顶层设计并不代表中央政府本身就是唯一的改革与发展主体。中央政府是改革与发展设计的主体,也是一些领域的改革主体,例如财政税收、金融货币政策等,但在更多的改革领域,中央政府并非改革主体。在过去的30多年里,中国主要有四个改革主体,即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资和地方政府。现在的问题在于,除了中央政府,这四个老的主体出现了很多问题,严重缺乏发展动力。

民营企业在互联网和金融等少数领域比较活跃外,在其他领域并没有显现发展势头。实际上,民营企业资本“向外走”的势头,要比其在内部增加投资的势头更为强劲。外资方面,尽管大规模撤资的现象并没有发生,但很多外资企业在减少对华投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因为反腐败等原因,基本上处于不作为的状态。现在唯一的亮点在于“众创”这一新现象。不过,尽管“众创”能够比较有效地提供一些就业机会,但对国家整体的产业升级和GDP的增加,不会产生有效的影响。或许,从长远来说,“众创”可以孵化一些高科技产业的产生和发展,但远水救不了近火。

要应付目前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除了“众创”,还必须回头过去促发上述四个发展主体的积极性。在这些领域,中国是可以通过一些制度改革,来促发这些主体的发展能量。只有把这些主体的能动性发挥出来,才能够把发展的潜力转化成为实际的经济增长。

调动发展主体的积极性

第一,要化解反腐败和改革动力之间的矛盾。反腐败会不会对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人们对这个问题现在有了共识,即从长远来看,反腐败非常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没有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可以建立在腐败之上。在深度腐败情况下,中国形成了各种经济寡头甚至政治寡头,或者通俗意义上的“既得利益集团”。在大面积反腐败之后构造一个健全的制度基础,即法制和法治,才是中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过,从短期来看,反腐败对经济是有些成本的,人们可以称之为“整顿成本”。问题在于,如何在推进反腐败的同时减少成本。这方面,改革的空间不少,至少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说。

首先,反腐败要尽量减少对企业运作的负面影响。现在的情况是,一旦一个企业的老总出了问题,整个企业就会停止运作。不能简单把公司老总和公司等同起来。中国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立法。发达国家在处理这个问题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中国可以参考。

其次,确立健全的政商关系。不当的政商关系是企业和政府官员腐败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根源,不过,整治政商关系并不是说不要政商关系。中国所需要的是健康的政商关系。政治人物依靠企业家来发展经济,而企业家需要政治人物来提供稳定的营商环境,两者之间必然会有关联。在西方民主国家,企业家有合法合理的管道来影响政治,例如政治(选举)捐款、游说、压力集团、公开的政治参与等。亚洲的日本和“四小龙”,政府有效利用企业家群体,把自身从低度发展提升为发达经济体。现在,这些经济体的政商关系也处于转型过程之中。中国政商之间的边界在哪里?这是需要研究的,可以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

再次,要大量起用新人。反腐败不仅仅要惩治腐败者,更重要的是要起用清廉者或者不腐败的人。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的运作,领导团队至关重要。反腐败运动清除了大量的腐败者,但在起用新人方面力度并不很大。往往起用的新人大都是那些不作为者,或者没有能力作为,或者不敢作为。这种情况严重影响着企业和政府的运作。

第二个大领域就是要处理好法律和改革之间的矛盾。现在强调改革必须要有法律依据,这并没有错。不过,改革也往往意味着要冲破现有法律的规定,这就产生改革和现有法律之间的矛盾。这里,有几个方法可以使用。

其一是要清理旧的法律,修改甚至废除不合时宜的法律,减少甚至解除这些不合理法律法规对改革的约束。中国因为一党长期执政,在立法方面,往往只做加法,即立新法,而忽视减法,即修改旧法。任何法律的制定具有时代背景,时代变化,就要对法律进行修改或者废除。因为很长时间没有做这方面的工作,中国积累了大量已经不合时代需要的法律和法规。尽管有关方面已经在推动这方面的工作,但还没有出现有形的结果。

其二是要加快分权。新一届政府执政以来,无论习近平还是李克强,一直在强调和呼吁行政审批权的下放,但至今并没有很大的效应。尽管也有分权,但所分之权,“含金量”不高。今天,大部分权力仍然在官僚机构手中。问题在于,官僚机构已经不作为。官僚本身没有使用权力,社会和企业也没有得到权力,这样就出现了权力闲置的现象。

其三,法律要保护改革者。在大规模的反腐败运动中,在很多地方尤其是基层出现了强劲的“举报风”,就是大家互相揭发。举报很有效,但对建立法治负面冲击很大。因此,对举报行为必须给予法律依据。如果对所有举报者,只有奖励而没有惩罚,就会演变成“文化大革命”期间的“互斗”情形,影响整个体制的运作。法律必须规定举报需要有什么条件,举报者也要担负法律责任。如果恶意的举报者不能得到惩罚,他们便毫无责任感。在改革者不能得到保护的情况下,没有干部官员能够有所作为。

节制民粹主义,加快吏治改革

第三个大领域就是要节制民粹主义,加快吏治改革。民粹主义具有一定的功效,但要意识到其限度。任何社会,在穷人还占据人口大多数的时候,很多政策很容易倾向民粹主义。不过,民粹主义一旦占据主导地位,发展就会受到严重制约。实际上,中央的政策需要得到人民的支持,但所有政策最终还是需要通过官僚体系执行下去的。这就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吏治改革。

其一,要改革工资制度,给官僚体系提供足够的物质刺激。人们经常质疑高薪养廉制度。高薪不一定能养廉,因为人的贪婪是无限度的。但如果官员没有一定的薪资水平,腐败就成为必然。如果官员不能够有体面的生活,没有任何事物能够阻止权力寻租行为。中国官员大面积的腐败所累计起来的钱,足够实现“高薪”了。如果实现不了合理的薪资水平,永远跳不出腐败的循环。工资制度方面,中国具有太多的改革空间。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其官员的基本工资远远少于其他收入;也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其官员工资可以连续那么多年不提高。因为工资制度不合理而带来的腐败,所牺牲的不仅是政权,也是全体人民。

其二,要区分腐败和改革上的一些失误。要容许改革的试错性质。如果规定不能犯任何错误,就等于不容许任何改革。改革必然具有一定的风险,没有风险,哪有改革?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改革能够有效推行下去,是因为当时的改革是可以试错的。在容许改革者试错的情况下,改革者具有动机承担风险。今天的改革执行不下去,主要是因为不容许改革者犯任何错误。并且在反腐败的过程中,人们往往在犯错误和腐败之间画等号。所以没有官员敢于承担任何风险,没有官员有改革动机。

其三,要努力把政务官和事务官区分开来。这方面,20世纪80年代有过很好的讨论,但马上被政治化,不了了之。中国传统具有世界上最发达的官僚体系,但现在反而失去了。政务官可以由政治人物来任命,以形成决策和政策执行的团队。政务官必须具有政策创新的能动性和执行力,而事务官也就是一般的公务员则是执行政务官所制定的政策。可以考虑从社会、企业(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意企业)、学校等直接提拔一批有作为、敢于作为的政务官。这方面已经开始(例如在环保领域),但远没有形成一种制度。(实际上,这种制度可以称之为“社会培养干部的制度”,不仅关乎于政策制定和执行,更关乎政权的合法性问题,需要另文讨论。)最近中国高层强调要起用“改革促进派”人才,这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不管怎样,今天的中国处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边缘,发展仍然是要务,是硬道理。如果发展是可以持续的,所有存在的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但发展一旦出现重大问题,问题的性质就会变化。诚如习近平“四个全面”论述所展示的,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仍然是头等大事,深化改革和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SK1yKjL7Yn8HPnii5o+7d+sx2D8Nz1zwsO7N+dh1SGniLqJsq3PiJfgQ3LkyjK3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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