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和农业人口市民化两个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理论与实践证明,一个地区的城镇化水平与农业人口市民化水平一般呈正相关的关系,城镇化水平高的地方,其农业人口市民化程度就越高。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就明确地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城镇化发展核心是将农业人口市民化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发挥城镇化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在发展中建立起良好的城镇化和农业人口市民化关系,从而推动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
城镇化是衡量地区经济发展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但其根本是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的过程。由于贵州省经济发展严重滞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缓慢,区域发展极不协调。因此,为了改变这一根本性问题,贵州省委提出,重点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如何把握机遇,全面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我们通过对城镇化和农业人口市民化协调发展问题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认为实现贵州省城镇与农村协调发展,关键是要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
不同的角度对城镇化和农业人口市民化协调发展有不同的认识。为了更有效地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城镇化与农村区域协调发展,我们有必要对城镇化与农业人口市民化协调发展作一理论梳理,以便让大家对城镇化与农业人口市民化协调发展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和认识。
城镇化过程中,农业人口市民化是经济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城镇化水平都在80%左右,而一些老牌的发达国家,如英国,城镇化水平达到90%以上,与我国相邻的日本和韩国城镇化水平已经超过了70%,全世界城镇化平均水平也超过50%。在我国,截至2010年有46.6%的人口生活在城镇,贵州省仅有30%的人口生活在城镇。因此,几乎所有的国家或地区都把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作为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所谓农村人口城镇化,实际上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集聚,从而使城镇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还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由以从事农业为主转向以从事二、三产业为主的变动过程(刘惠生、王效端,1996年)。换句话说,就是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或乡村地区转变为城镇地区,从而变乡村人口为城镇人口,使城镇人口比重不断上升的过程(韩洁,2003年)。
1. 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动力因素
农业劳动者所生产的超过自己消费的农产品的数量,是城镇兴起和存在的一般前提。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社会,这个制约因素实际上是城镇发展的机制。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动力因素发生了变化。在农业技术足以使每个农业劳动者生产出能供养十几人以至几十人的农产品的今天,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主要取决于工业化和在工业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第三产业。城镇一般具有区位优势和基础设施优势,第二、三产业需要利用这种优势并产生集聚效益,从而促使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
2. 当代世界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基本特点
总体上看,当今世界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明显有三大特征:一是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快,但发展不平衡。总的来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明显差别。发达国家基本上完成了农村人口城镇化过程,城镇人口比重已达70%~80%,上升明显滞缓。而发展中国家因起步晚,农村人口城镇化方兴未艾,发展速度高于发达国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国家人口自然增长率高,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加速,使城镇人口规模迅速扩大,超过了城市建设和就业的可能容量。二是城市集群化迅速发展,农村人口主要向大中城市集聚,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据联合国估计,世界上1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950年为71座,1975年为181座,到2010年,世界上1 000万人的城市有24座,城市人口在1 000万人以下、500万人以上的城市有31座,城市人口在500万人以下、180万人以上的城市有156座。其中我国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城市就有102个。超级城市的发展特别猛,而且亚洲和拉丁美洲后来居上。有世界最大的前10位城市,20世纪50年代多来自欧洲国家和美国,进入20世纪80年代已为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所取代。三是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随着城市群的迅速崛起,城市与乡村融为一体,大城市内部人口开始向郊区扩散,都市地区向城郊蔓延。
3. 我国农业人口市民化发展的新特点
总体上看,我国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具有五大特点:一是异地城镇化已成为推进我国农村人口城镇化的主要方式。改革开放以来,立地城镇化和异地城镇化成为我国农村人口城镇化发展的两种主要方式。1988年以前,由于乡镇企业的迅速崛起,我国大多数农民以在当地企业就业为主,使农村人口立地城镇化成为主流,而异地城镇化成为少数农村人口选择的方式。到1988年,随着城乡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沿海地区经济迅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发展步伐放慢,农村人口跨区域流动实现向非农产业异地转移就业规模不断增大,选择当地乡镇企业就地转移就业的农村人口逐步减少。据分析,1988—2004年,我国农村人口异地城镇化人口增加4 321万人,而农村人口异地城镇化人口则增加9 223万人。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到2003年,我国外出务工劳动力总数为11 262万人,其中跨省流动的劳动力为5 620万人,占外出务工劳动力的49.9%,比1993年跨省流动就业的2 200万人增加了3 420万人。由此可见,异地城镇化已成为我国农村人口城镇化的主体形式。二是大中城市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不断提高,而小城镇则日趋减弱。据国家农业部的调查资料,2001年以来,全国不同行政级别的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发生了一些变化,城市(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在增加,由2001年的78.3%上升到2004年的82.9%,3年来上升了4.6个百分点,即年均增加1.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建制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比重却在这3年下降了1.6个百分点,年均下降0.5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目前我国的建制镇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吸引力不强,作为农村城镇化的中转站,其地位和作用明显呈下降的态势。三是农村人口异地城镇化的主要载体由以工业为主向第三产业为主转变。据有关部门调查统计,到1997年,全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于第二产业的约占54%,而就业于第三产业的仅占46%。进入21世纪后,随着人口和工业向城镇集中的程度上升,城镇第三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至2003年,在全国农村转移劳动力中,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劳动力仅占40%,而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已约占60%。四是农村人口在城镇的居留时间在增长,但本地化依然有限。根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全国流动人口平均外出流动时间接近5年,可见我国外来人口在外滞留时间日趋延长。而与外来人口规模越来越大、暂住时间越来越长相对比的是,外来人口的本地转化却相当有限。以珠三角为例,2000年以来珠三角外来人口在2 100万人左右,但是2000—2005年本地化外来人口共130万人,每年仅26万人,即2000—2005年,每年珠三角本地化的外来人口仅占外来人口总量的1.2%。
进一步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加快形成区域协调互动机制,是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准确把握区域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
1. 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
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对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就我国目前而言,区域协调发展就是要使地区间人均生产总值差距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各地区人民都能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地区比较优势能保持合理有效的发挥,各地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和谐状态。具体来讲,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杜鹰,2008年):
(1)地区间人均生产总值差距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
不能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简单理解为缩小地区间经济规模的差距,这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但区域间人均GDP的差距却是可以缩小的。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时期,国际经验表明,这个时期往往也是区域差距趋于扩大的时期。因此,现阶段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遏制地区间人均生产总值差距扩大的趋势,并努力使之保持在一个适度的范围内。
(2)各地区的人民都能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
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促进就业、扶贫济困、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务服务,不应因地区的不同、人群的不同而有明显的差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阶段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重要标志,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尽快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3)各地区比较优势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发挥
从亚当·斯密提出的绝对比较优势到大卫·李嘉图的相对比较优势,再到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比较优势现在也被称为比较竞争力。不同地区都有其比较优势,只要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再通过区域之间比较优势的交换,整个国民经济就可以得到一块额外的红利,就可以实现全国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有效消除区域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区域间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这也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标志。
(4)各地区人与自然的关系处于协调和谐状态
这也是衡量区域发展协调的一个重要标准。这个问题不光在欠发达地区存在,发达地区也同样存在,比如太湖蓝藻事件的爆发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党的十八大提出了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和形成主体功能区的任务,实际上折射出来的就是要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和重大原则。只有使人与自然关系处于和谐状态,才能真正做到区域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国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攻方向
区域协调发展是一个相对的发展概念,并不意味着恢复平衡发展。事实上,在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是平衡的。可以说不平衡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问题在于把区域发展差距控制在合理限度内,发挥各地区的发展潜力和优势,在发展中建立起良好的区际经济关系,从而推动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石霞、马涛,2007)。
(1)促进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
区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实际上主要是指基础设施、教育、科技、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这些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每个公民享有的权利。有学者研究认为,我国区域差距首先表现在人们享有的公共服务的巨大差距上。同时,中西部地区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通信不发达、文化娱乐设施缺乏等问题。因此,加大投入力度,尽可能地实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首要内容。
(2)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协调化
区域产业发展的协调化,主要是指按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发展本地区的优势产业,形成合理的区域分工和产业互补效应。区域产业发展的合理分工是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克服目前区域发展中存在的两大倾向:一是产业发展趋同化。各个地区为了追求GDP的增长,不顾地区的比较优势,发展价高、利大、税多的产业,形成滚滚的“彩电热”“汽车热”等,导致了重复建设、恶性竞争,使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至今仍难以形成。二是产业发展体系化。各地区在产业发展中,不顾当地的实际,追求门类齐全、自成体系,导致主导产业不突破、产业规模不经济。这种产业发展示例俯拾皆是。如果不能通过制度改革和中央政府强有力的调控,扭转和遏制这些不合理或不正常的倾向,就会使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沦为一句空话。
(3)促进区域市场发育的统一化
要打破地区间的市场分割和封锁,按照市场发育的内在规律,逐步形成规则统一、机制健全、价格合理、充分竞争的全国统一市场,进而发挥市场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当前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形形色色的地方保护,甚至有学者认为,我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区域经济,只有行政区经济。这种经济形态不是以市场配置资源自发形成的,而是以行政区划为基础形成的。由此,行政区政府在本地区经济受到某种损害时,就会动用行政手段加以保护,从而影响资源的合理流动,导致价格信号失真。这种行政垄断不仅存在于大行政区域之间,也存在于行政区内部。层层的行政垄断、种种的地方保护,致使我国统一市场形成缓慢,区域间也难以协调发展。可以说,消除地方保护,培育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条件。
农村人口城镇化与区域协调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互为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一定程度上讲,没有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就很难有区域的协调发展,没有区域的协调发展,要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显然缺乏经济基础和空间要素的支撑。理论和实践证明,一个地区农村人口城镇化水平与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般呈正相关的关系,农村人口城镇化水平高的地方,其经济社会发展快;反之,其发展就慢。因此,要加快区域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就必须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
1. 农业人口市民化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城镇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根本是促进城镇规模扩大,强化城镇的开放,促进城镇经济发展,增强城镇经济综合实力,优化城镇社会结构,完善城镇服务功能。而城镇规模的扩大和功能的完善,不仅对提高城镇对区域协调发展起着巨大的集聚、扩散和辐射带动作用,而且对打破行政区域、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推进作用。
(1)有利于加快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区域协调发展的关键是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区域一体化、信息化条件下,充分利用城镇(市)在参与区内、区际及区外分工与竞争的地域性中心作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融合发展极为重要。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融合发展,一定程度上源于城镇(市)的发展空间的扩展。而城镇发展空间的拓展又在于城镇(市)产业市场的扩张。实践经验表明,城镇(市)愈来愈是区域参与全球市场分工的自然结果,城镇(市)发展到什么规模以及内在功能构造是什么类型,取决于城镇在(市)全球市场上相对拥有的竞争优势。这种优势可以是某一类产业的制造、设计与开发、销售等某个环节上的优势,也可以是某类特殊资源禀赋或要素集聚上的优势。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加快,则表明城镇(市)在生产功能上的专业化趋势增强。同时,以信息技术革命为主导的现代工业化,引起了工业生产的新变化。这种变化使城镇愈来愈多地演变为参与区内、区际及区外分工与竞争的地域性中心,其经济功能也越来越凸显。因此,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加快城乡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2)有利于增强城镇(市)的聚集效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城镇(市)的特征就是集中了各种经济活动,而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根本是要把农村富裕的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增强城镇(市)对人口、资本、技术和商品的聚集效应。英国城镇经济学家巴顿把城镇的聚集效应概括为:扩大了本地市场的潜在规模,扩大当地市场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输和销售费用;大规模的本地市场也能减少实际生产费用,因为它能促进较高的专业化;与规模经济效益有关的是,某些公共服务事业需要有人口限度标准;某种工业在地理上集中于一个特定地区有助于促进一些辅助性工业的建立,以满足其进口的需要,也为成品的推销与运输提供方便;大量熟练劳动力的汇集为企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有才能的经营家和企业家的积聚也有利于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优越的金融和商业服务为企业在筹措资金和管理投资方面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城镇的娱乐、社交、教育以及其他设施对于良好的经营管理是一个很大的吸引力;工商业者更乐于集中;地理上的集中能给予企业很大的刺激去进行改革。
(3)有利于培育区域创新中心,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城镇(市)既是一个区域的经济中心,也是一个区域的创新中心。根据中心外围理论,核心区(城镇)是具有较高创新变革能力的地域社会与系统,在整个区域经济大系统中居于支配地位。由于城镇(市)是区域的中枢,是了解外部世界的眼睛和耳朵,在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上与农村形成了巨大差别,农村保守的传统和世界观在城镇的大熔炉里迅速趋于瓦解,这直接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迅速变化。事实上,城镇(市)不仅能捕捉到最先进的信息、观念、思想,而且还能集中起最先进的技术和工艺,制造出最先进的产品,成为最容易接受新产品和新技术的要求的活动中心。因此,城镇(市)一直被人们视为区域经济创新的苗圃,是区域创新的发动机。也正是基于此,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有利于培育区域创新中心,引领区域协调发展。
(4)有利于打破区域经济的低水平均衡,促进区域不断发展
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将为区域经济持续增长提供不竭动力,也有利于打破区域经济的低水平均衡。这是因为,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扩大城镇规模,必然要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而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必将拉动投资需求,扩大就业需求,从而为经济增长提供动力。居民向城镇的集聚还将扩大房地产市场的需求,从而拉动房地产投资需求。农村人口城镇化创造着居民的消费需求,为市场扩张创造前提条件。农村人口城镇化将整体上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和教育、医疗及卫生条件,能够为经济增长加快积累人力资本,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2. 区域协调发展是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的基础
区域协调发展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没有区域的协调发展,就会缺乏城镇持续发展的要素支撑。因此,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对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确保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的顺利进行
区域协调发展的落脚点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而城乡的融合发展有助于城镇工业加速发展,进而推进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实践证明,没有工业化就不会有区域性的全面现代化,没有区域性的全面现代化,就不会有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能。然而工业化又与农村人口城镇化紧密相关。成功的经验表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都是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发动机,而农村人口城镇化又是工业化的加速器。没有工业化,就根本谈不上农村人口城镇化。农村人口城镇化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客观形态的综合体现。决不能认为农村人口城镇化仅仅是农村人口的城镇集聚,或仅仅是农村人口在城镇区域上的集中。农村人口城镇化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必须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适度同步。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2)有利于加快城镇集群化发展,增强农业人口市民化的吸纳能力
城镇集群化是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标志。所谓城镇集群化,实际上就是指在具有发达的交通条件的特定区域内,由一个或几个大型或特大型中心城镇率领的若干个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城镇构成的城镇群体。一般而言,城镇群体内的城镇之间在自然条件、历史发展、经济结构、社会文化等某一个或几个方面有密切联系。其中,中心城镇对群体内其他城镇有较强的经济、文化辐射和向心作用。城镇群在形成、发展演化过程中,凝结了区域内的文化、科技、教育力量,强化了城镇群的内聚力。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凡是经济发达的大城镇或大城市其所在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例如,我国上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中,广州、深圳地处珠江三角洲城市群中,之所以上海、广州和深圳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比较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三个城市都位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区域的整体力量对单个城镇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城镇集群化发展对其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都是不可低估的。
(3)直接关系到农业人口市民化进程的持续性
无论是发达国家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的经验,还是发展中国家加快农村人口城镇化进程的经验都表明:城镇的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矛盾的解决,主要依靠各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和它们之间的经济协调。只有各城镇和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才能为整体农村人口城镇化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各城镇和地区的经济协调是使农村人口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本章主要研究城镇化背景下农业人口市民化基础理论问题,包括农业人口市民化的界定及特点、农业人口市民化区域发展的内涵及国家的战略重点和农业人口市民化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关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