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实践的认知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结合概括如下:“一定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并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特点的论述,摆脱了长期以来拘泥于具体模式而忽略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错误倾向,纠正了长期以来离开生产力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把许多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并不具有社会主义本质特性的东西,当成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把许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当成资本主义复辟的错误做法。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精辟论述,把人们从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左”的思想束缚中解放了出来,调动了人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积极性。
邓小平把生产实践作为自己研究实践的基础,是邓小平根据前人的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提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生产实践理论,这也成为了邓小平实践观的研究基础。
2.处理社会关系实践的认知
阶级斗争作为历史的车轮,在人类的历史中存在了很长的岁月。当历史的车轮滚进社会主义这一大环境中后,又体现出新的特质。邓小平对社会实践中的“阶级斗争”理念做了新的阐述和总结。
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也是对少数人的专政。我们一定要注重民主的作用,但也不能忽视专政的职责。邓小平曾指出,我们的社会还存在一些敌对分子和一些不和谐的因素,我们一定要实行人民民主,但不能实行专政。
邓小平的这一说法,告诫我们要防止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反对“阶级斗争熄灭论”中,我们犯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提出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甚至认为党内存在资产阶级,片面强调了专政,忽视了民主与法制建设,从而给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邓小平领导全党进行拨乱反正,克服了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邓小平在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时,依然强调要防止再犯过去的错误。邓小平还提出,在剥削阶级被消灭以后,仍然存在着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邓小平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实事求是,既承认剥削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已被消灭,阶级斗争已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又承认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的存在。这种阶级斗争已不是阶级与阶级之间的斗争,而是在剥削阶级消灭以后,作为阶级斗争的残余而存在,它表现为广大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的斗争。鉴于这种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的存在,邓小平提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机器不能削弱,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是社会主义民主和现代化建设的必要保证。
3.科学实践的认知
在1978年举行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邓小平做了重要的讲话。第一个问题就是对于“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认识。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在人民心中已经印象深刻。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邓小平根据经济发展、国际政治的新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新趋势,多次强调科学技术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作用,并且强调四个现代化的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邓小平认为,马克思把科学技术定义为生产力,还不够准确,科学技术应该是第一生产力。在1992年的“南方谈话”中,他充分肯定了这一点,这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的发展。事实也是如此,当代科学技术的作用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突出。科学技术不仅渗透到生产过程中,通过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而极大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并且还改变了社会生产部门的构成和结构,造就了一系列新型的生产部门,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知识密集型工业”。它只需要少量的能源和材料,通过一定数量的电子信息和科学技术,就能够制造出附加值很高的劳动产品。在21世纪,不仅是技术而且科学越来越成为直接的生产力,提高生产力和发展经济越来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据统计,在20世纪初,西方的一些发达国家,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还较少依赖于科学技术,而到了现在,对科学技术的依赖程度已经提高了许多,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的差距还非常大,经济发展依靠科学技术的比重还很低,从而我们就不难理解邓小平所说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说法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实践的基本形式主要有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和科学实践三种,在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材中都是这样论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立场,而且从中也体现了对社会实践基本形式问题新的理解,对于我们发展马克思主义实践形式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1.高度重视生产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将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放在首位,足见其对生产实践的重视程度。当前我国的各类社会问题的根本解决方法就在于提高生产力水平,丰富物质产品。因此,江泽民指出:“全党同志无论在什么岗位上,都要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经常加以检查和总结,看看是不是符合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符合的就毫不动摇地坚持,不符合的就实事求是地纠正。”
2.创新性地提出“文化实践形式”
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论断中,已经有把文化实践活动作为一种基本社会实践形式之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文化问题的大量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形式理论的重要发展。
“文化实践”已在外延上超出了原来的“科学实践”所涵盖的范围。从广义上说,文化实践活动既包括了人们的科学实践活动,也包括了人们创造、传播和享受各类精神文化产品的活动。科学实践活动具有前沿性、探索性,对于推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了巨大的作用。然而,一项社会实践活动要取得作为基本社会实践形式的资格,除了它对社会的存在与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以外,它还应该是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从事科学实践者仅仅是社会中那些受过系统科学技术训练的专业人才,这类人才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相当低的。因此,从实践主体广泛性的角度而言,此项活动要单独地作为一项人类的基本社会实践活动似乎还不太够格。况且,要使科学实践的成果为社会大众所掌握,还离不开教育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们的教育和传播。而文化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人的科技素质与人文素质。在现代社会,这类活动几乎是人人都要参与的。文化实践活动的实践主体在数量上要比科学实践的实践主体多得多。同时,科学实践活动本身也是广义的文化实践活动的一部分。因此,把科学实践与人文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与欣赏、教育等活动综合起来,构成一种文化实践活动,并作为三大社会实践的基本形式之一,比之于把科学实践单独地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的基本形式更为合理。
科学发展就需要开发创造出全新的物质生产、社会关系生产、精神生产实践的对象。只有开发创造出新的自然客体(即新材料、新能源、新产品等)、新的社会客体(即新制度、新体制、新机制等)和新的精神客体(即新理论、新知识等),才能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践手段也要创新,其中最根本的是物质生产实践手段创新。而在当今世界,物质生产实践手段创新的关键是科技创新。正如胡锦涛所指出的:“科技已成为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主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