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其中,既有风险管理理念和思维方式的提升,又有风险控制、损失融资等具体方法与技术的创新,为风险管理带来了欣欣向荣的发展气息,凸显出其在21世纪的重要战略地位。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选择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全面而深入地把握风险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创新和发展,无疑对于提高我们的风险管理理论素养、拓宽我们的风险管理视野具有积极的意义。
1.整合性风险管理的内涵
企业整合性风险管理(Integrated Risk Management, IRM)的理念和方法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风险管理领域发展的最新成果之一。要对整合性风险管理下一个全面而准确的定义,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整合性风险管理更多地体现为风险管理理念与方法的创新。就一般意义而言,整合性风险管理是指对影响企业价值的众多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衡量,并将企业面临的所有风险都纳入到一个有机的具有内在一致性的管理框架中去,通过整合多种风险管理方法,实现以最小的风险成本获得最大的企业价值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具体而言,整合性风险管理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强调:以企业价值为分析基础,以整个企业所有经营和管理活动为考察对象,综合分析企业可能面临的所有的风险,借助风险分析、风险交流和风险管理等现代的风险管理方法和过程,充分利用不同风险可以相互抵消、相互影响、相互关联的性质,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控制那些对企业价值有负面影响的因素,挖掘和利用企业潜在的发展和获利机会。也就是说,利用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进行风险分析不但要考虑到纯粹风险,还应注意到投机风险;不但要分析单个事件的结果,也要意识到相关风险的综合效应;不但要注意企业的短期利益,也要兼顾企业的长期发展;不但要关注企业内部自身的损益,也要照顾到外部消费者的得失;不但要注意风险管理的成本,也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等。总之,整合性风险管理是要从以风险损失为分析基础转变为以企业价值为分析基础,化分离式的风险管理为整合式的风险管理,变单一的损失控制为综合性的价值创造。
2.整合性风险管理的特征
尽管整合性风险管理对于不同的组织来讲有着不同的范畴和对象,但就一般而言,整合性风险管理具备如下特征:
(1)强调风险是一个整体的概念。整合性风险管理认为组织面临的诸多风险彼此之间并不是孤立的,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可分割的,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我们只有整体地、综合地、全面地认识风险和实施风险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有效地控制风险,实现组织的目标。
(2)强调组织内部不同风险管理者之间的合作。通过这种合作,就可以在同一个框架下审视组织面临的种种风险,确定和评估组织的风险排序,进而对组织风险管理的重点以及风险管理成本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完成组织的战略性目标。
(3)整合性风险管理往往以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创新及相互融合为基础。近二十年来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现代金融理论和金融工具的创新,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新技术和新方案;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融合,使可保风险的范围得到了拓宽;保险产品在创新的同时,又使保险市场从资本市场上获得了更大的承保能力。这些新型的风险管理工具为整合传统的风险管理提供了极大便利。
(4)以最小的风险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是企业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传统的风险管理方案是以风险损失作为分析基础,强调综合运用多种风险管理方法,将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到最小化。而整合性风险管理方案则以企业价值作为分析基础,强调立足于整个企业范围内的所有经营和管理活动,综合分析评估企业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充分利用不同风险之间可以相互抵消、相互影响的性质,有效配置企业的资金,力求以最小的风险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目标。基于企业价值的风险管理方法,强调风险管理决策应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应注重企业的价值创造。从根本上说,企业价值是由企业未来净现金流量的大小、时间及变动决定的。因而,有效的风险管理决策应该促使企业的现金流量稳定,以确保企业发展持久及企业价值增加。另外,实施整合性风险管理方案,并非一味地追求将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都全部转移出去或留存下来,而是要合理地确定企业留存风险和转移风险的比例和结构,进而确定企业的资本结构,合理安排企业的实收资本和表外资本,提高企业资本的使用效率。
(5)企业整合性风险管理理念要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实施企业整合性风险管理方案,除了要建立一些具体的制度以外,还必须要有足够的耐心,把整合性风险管理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之中,要让企业的每个员工树立这样一种意识:风险管理是优秀企业高效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而不仅仅是附属;风险管理应该是全体员工的职责,而不是某一个人的职责,一个好的管理者也应该是一个好的风险管理者。事实上,无论从理财的角度讲,还是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讲,公司业务的运作全都是在管理风险和管理收益。企业的风险管理和战略管理、运营管理是相互融合、紧密联系而不可分割的。将整合性风险管理的理念融入企业文化之中,关键是构建一套风险管理语境下的通用工作语言。从实际经验来看,美国加州联合石油公司主要通过风险评估的方法来改变企业员工的原有观念,把风险意识融入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中去,使人们认识到风险管理是每一个职员的职责,大家都有义务遵守风险管理的制度。而微软公司则善于通过企业内部网的建设来实现信息授权,从而在整个企业范围内传播风险意识,将风险管理的意识融入每一个员工的日常决策之中。
3.整合性风险管理的发展
从国外理论界的发展状况来看,整合性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不少学者的重要研究领域。肯特·米勒(Kent D. Miller)是较早提出整合性风险管理概念的学者,早在1992年,米勒就针对公司的国际业务领域提出了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尼尔·多尔蒂(Neil A. Doherty) 对近年来金融市场的各种创新和发展,特别是保险证券化做了较为详尽的介绍,为风险的整合提供了较好的知识基础。丽萨·缪尔布饶科(Lisa K. Meulbroek) 则明确提出,公司进行风险管理可以选择三种方式:第一,改变公司经营模式;第二,调整公司资本结构;第三,运用某些金融工具(包括保险合同)。在缪尔布饶科看来,按照一个统一的管理战略框架或者说是价值模型对以上三种方式进行整合,就构成了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在实践方面,已经有不少公司,包括一些全球性的大公司,如夏普公司、霍尼韦尔公司等,在积极尝试和运用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战略思想。又如,早在1999年,Piraeu银行集团就开发和使用了整合性风险管理方案,将资产负债管理与企业风险管理(主要是经营风险管理)整合为一个部门,使用整合的计算机系统,提供融合资产负债管理与企业风险管理的报告。该集团又于2001年将资产负债管理和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相整合进行管理。近年来,美国、亚洲和欧洲的一些金融机构正在为保险业开发具有整合性风险管理功能的软件包,许多保险公司对这些软件包产生了强烈的需求愿望。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则自己开发这类信息系统软件,有些则开发既适合保险公司自身也适应相关保户的具有整合性风险管理功能的软件包。
一般来讲,按照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整合程度不同,我们可以将整合性风险管理分成四个等级,各个等级都对应着相应的整合性风险管理技术。
1.一级整合:给定资本结构,在一个市场内实现整合
这类整合性风险管理技术能够整合保险市场或资本市场中多种风险,但还没有同时跨越这两个不同的市场。风险管理经理和资本运作经理可以根据公司的风险偏好和资本结构,分别设计并实施这种整合性方案。目前很多管理者对此已经很熟悉了。在金融市场上,篮子期权(Basket Options)和双触发原因期权(Double-trigger Options)可以在一次对冲交易中融入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资本市场风险,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等。同样在保险市场上,也出现了可以将不同保险风险结合在一起的、提供综合保障的综合保单。
2.二级整合:在给定资本结构下,实现跨市场整合
这类方案可以将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风险整合在一起,它建立在公司特定的风险偏好和资本结构基础之上,需要风险经理和资本运作经理进行合作。这类整合方案可以同时涵盖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商品价格和保险风险,其形式可以是保险的形式,也可以以衍生产品的形式出现。目前常见的两种形式是:①多年度/多险种产品(Multi-year and Multi-line Products),为保险风险和资本市场风险的损失提供综合保障;②多触发原因产品(Multi-trigger Products),在保险事件发生时激活资本市场风险保障,或者在资本市场指数达到某一执行水平时激活保险保障。
3.三级整合:改变资本结构,实现跨市场整合
这类整合可以单独或综合应用于保险市场风险和资本市场风险的管理中,被视为传统资本的替代品,可以同时改变风险组合和资本结构。这类整合性风险管理需要财务总监和其他风险管理责任人的共同努力。实施三级整合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规避风险,而且是为了公司进行资本管理的需要。其主要形式有:有限风险保险(Finite Risk Insurance) 、责任自然终止方案(Run-off Solution)和或有资本(Contingent Capital)。
4.四级整合:改变市场结构,实现跨市场整合
这类整合也可以归入前面三类整合方案,但不同的是,实施这类整合不仅需要公司单方面的行动,还要求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生结构变化,才能使其获得经济上的可行性并得以实施。典型的技术有:保险债券、保险衍生产品、信用衍生产品和天气衍生产品等。
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是明确的,也是理想的。整合性风险管理思想的具体应用与实践,需要理论和方法的创新。这里,仅仅介绍两种主要的应用整合性风险管理思想的方法。
1.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方法(Value-based Risk Management)
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方法并不是专门的风险管理方法,在投资决策、经营决策、战略决策过程中,它都是被普遍推荐的方法。该方法强调,决策应该以企业的财务分析为基础,以股东(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基于价值的风险管理方法,强调风险管理决策应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关系,应注重企业的价值创造。从根本上说,企业价值是由企业未来净现金流量的大小、时间及变动决定的。因而,有效的风险管理决策应该促使企业的现金流量稳定,以确保企业发展持久及企业价值增加。基于这种风险管理方法,企业应该以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风险为考察对象,应该关注那些对企业价值产生影响的风险,应争取以较低的风险成本获得较高的企业价值。
2.平衡记分卡方法(Balanced Scorecard)
平衡记分卡被认为是现代企业管理最为热门和最为重要的管理策略,成为企业追求成功的重要思路。M. A. Raquib将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与平衡记分卡方法相结合,找到了一条整合性风险管理思想应用的途径。平衡记分卡给出了一组衡量企业活动的重要指标因素,涉及企业管理的四个重要方面:顾客、内部经营、学习与增长、财务。“顾客方面”是反映企业外部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企业开发市场、扩展市场、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企业管理应兼顾企业本身和顾客的利益,使顾客满意是“顾客方面”应追求的目标。“内部经营方面”包含了产品开发、生产、流通整个过程的经营和服务。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应该具有创造性、灵活性,应具有迅速、灵活地随着企业内部状况和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做出及时调整的能力。“学习与增长方面”集中反映在企业如何充分开发和激励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上。如何挖掘和提高人力资源的能动性,使企业员工有能力、有动力、有精力去为企业设定的各项目标协同工作,这是影响企业现在和未来持久发展的重要方面。“财务方面”是企业管理综合结果的集散地,既受制于其他三个方面的影响,又受制于金融风险、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影响。财务方面的目标就是股东价值最大化,这也是企业管理的最终目标。这四个方面是企业战略决策所考虑的关键因素,它们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有效合理的企业管理就是要兼顾这四个方面,协调这四个方面的目标,并充分考虑和利用它们的相互关系,以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营效率。
平衡记分卡方法正是以这四个方面作为出发点和途径来应用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首先,利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技巧,如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控制等方法和步骤来分析这四个方面各自潜在的风险;其次,利用这四个方面风险的相互影响和相互抵消的特点,通过风险分析、风险控制、风险交流的方法,以企业整体为考虑对象,权衡风险与收益,坚持成本效率原则,来进行风险管理决策。不难看出,企业在这四个方面的风险几乎包含了企业所面临的所有重要风险,因而这种风险管理方法符合整合性风险管理的思想。
需要指出的是,整合性风险管理思想的应用,还体现在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又称可选择性风险转移方式,ART)的创新和发展上。对此,下文将作详细的介绍。
按照整合性风险管理战略的要求,建立整合性风险管理系统的步骤如下:
1.风险识别与可能性预测
要全面分析企业所处的环境和内外部特点,列出企业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因素,即列出风险清单。风险识别过程一定要避免出现认识上的盲区,要尽量将各种潜在的和现实的风险因素都识别出来。在列出企业面临的所有风险后,还要对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包括独立发生和联合发生)进行预测。
2.评估各种风险如何影响企业的价值即风险成本的构成和大小
在实施整合性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风险经理不仅要估计出每一种风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且还必须了解每一种风险是如何作用于整个企业的风险组合,以及减少每一种风险所需要的成本。这一过程所要求的分析方法与目前各企业的习惯做法有很大不同。由于风险管理产生的效益(以及成本)在每个企业之间有所不同,风险管理策略必须量体裁衣,适应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对于有些企业来说,让收益水平保持在一定的波动范围内将会增加企业的价值。而对于另外一些企业来说,价值最大化策略本身的目标则是使企业或者股东权益的市场价值处于一定水平的波动状态。因此,为能够制定最优的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经理必须首先要了解各种不确定的情形是如何影响到企业未来的收益状况,以及这些不确定性的收益状况是如何影响到企业的市场价值的。也就是说,为了评估企业是否应该采取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实施针对某些风险因素的管理手段,风险经理必须首先搞清楚风险管理会通过哪些渠道潜在地影响企业的价值。对这种潜在影响渠道的理解构成了任何风险管理战略的基石,而如果缺乏对这种潜在影响渠道的正确理解,那么,所有企图评估风险管理的成本收益的努力都将是徒劳的。
3.分析风险管理方式
风险经理必须考虑对已经列明的风险以何种方式进行管理,特别是要从转变经营方式、调整资本结构、使用各种金融工具三方面入手进行分析。在这个过程中,关键问题是分析清楚不同风险管理方式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另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如调整资本结构,来管理自身面临的风险。例如,较低的债务水平意味着企业可以少支付固定利息费用,从而可以使得企业获得更大的灵活性来应对可能出现的影响企业价值的任何不利变化。同时,债务少还减少了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可能性。当然,每种风险管理策略分别具有不同的成本和收益。较低的债务率也使得企业不能充分利用债务利息的税收盾牌作用。
有些风险并不能通过转变企业经营方式来加以有效管理,这一方面是因为有时找不到可行的经营方式,另一方面也因为有时采取某种经营方式成本太高或者妨碍企业实现更高的战略目标。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特定的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互换合约等),可以考虑用来管理风险。使用特定的金融工具可以应对的风险有很多,如商品、货币、股票指数、利率、甚至天气风险等,当损失发生后,这些金融工具能够帮助减弱甚至消除这些损失对企业价值带来的不利影响。通过特定的金融工具管理风险的好处在于企业能够在不妨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较低的成本对某些特定风险给予足够的关注。不过,通过金融工具能够有效管理的风险只能是某些特定的风险。例如,货币的套期保值只能对由于汇率波动导致的收入损失提供保护。
不同的风险管理方式可以结合起来去实现一个共同的目标。每个企业都有很多种管理风险的方法和途径,并且每个企业的最佳风险自留额水平以及为达到这一目标所使用的具体工具都是不同的。为了能够比较每一种风险管理方式的优势和劣势,风险经理必须考虑多种因素,如风险管理战略有效实施所需要的信息、成本、工具等,包括在目前的市场上能否找到所需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将这些信息纳入到企业价值模型中是整合性风险管理过程的重要环节。
4.建立企业价值模型
在掌握了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组合、管理风险的不同方式及其成本之后,风险经理就可以着手分析能够使得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风险管理策略。为实现这一目标,风险经理必须构建一个企业价值模型,将其掌握的有关企业风险的各种信息和知识——包括这些风险如何影响企业价值——都纳入到这个模型中。通过改变模型的输入变量,就可以发现不同风险的变化是如何影响企业价值的。借助这一模型,风险经理就可以确定企业最佳的风险自留水平是多少、该自留水平上的风险组合的具体构成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最好途径。
所谓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又称为可选择性风险转移方式(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RT),它是相对于传统的通过购买保险进行风险转移的方式而言的。起初ART表述的是这样一些机制,它使企业能以专业自保公司(Captive Insurance)、风险自留集团(Risk Retention Group)等形式更容易地为自身风险提供保险保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的发展变化,ART同样演变得十分迅速,但因现有的产品和机制的多样性,它还没有一个被公众广泛接受的定义。就一般意义上来说,ART是指除传统的保险或再保险以外的一切关于风险的承担、转移或者融资的产品或机制。
相对于传统的保险风险转移方式而言,ART的特性表现为:①ART绝大部分的产品或机制都是为特定的客户量身定制的,旨在提高风险转移的效率,扩大可保风险的范围,以及在资本市场上寻求额外的承保能力。它使一个企业能更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并将有限的资金集中于核心业务进而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②整合性风险管理思想的应用,推动了风险管理技术和方法的创新,进而推动了ART方式的演变和发展。③ART是分散、转移巨灾风险或为巨灾风险损失安排融资渠道的重要方式。④ART是对传统保险和再保险补偿机制的补充。⑤20世纪80年代后期及90年代初,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创新,为风险融资证券化创造了有利的外部支持环境,从而也为ART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可能。⑥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混业经营的背景下,保险与非保险金融中介机构之间跨行业经营的融合不断深化,为ART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如图1-3所示,加深对ART概念框架的认识,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ART的渠道和ART的产品与方法。
图1-3 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的渠道、产品与方法
1.ART方式的渠道
所谓渠道,就是ART实施的载体。再保险公司、自保公司、资本市场和银行就是风险转移人利用ART转移风险的渠道。ART的使用有直接和间接之分,前者是指风险转移人直接借助于ART的产品或ART的交易渠道进行风险转移的行为;后者则是通过保险公司进入ART市场。在大多数情况下,ART方式转移风险是通过(再)保险公司进入ART市场的,很少有投保人自己直接进入ART市场。因为(再)保险公司是风险管理的专业组织,其经营风险的能力和声誉已为市场上各方面所认可。通过(再)保险公司这一金融中介机构,投保人可以回避单个风险的个体特征,如道德风险,从而在资本市场上更加容易获得风险融资。有必要指出的是,自保公司不仅是ART风险转移方式的渠道之一,同时其本身就是一种ART产品。
2.ART产品与方法
ART用于转移风险的产品和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包括有限风险保险(再保险)、多年度/多险种产品、多触发原因产品、或有资本及保险证券化产品。下面将对ART的产品和方法一一进行介绍。
1.专业自保公司(Captive Insurance)
专业自保公司是最早的ART产品。它是指非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单独或与其他企业合资建立的专门为股东企业提供保险的风险融资机构。专业自保公司大多数都是再保险公司,母公司的风险先由当地一家传统保险公司承保,然后由后者将该业务分出给专业自保公司。这样可以为企业自身一些不可保风险提供保险,不但降低了保险成本,而且不会产生道德风险。出于避税的考虑,专业自保公司大多在自由港注册,如百慕大等地区。
2.有限风险(再保险)(Finite Risk Insurance/Reinsurance)
非传统风险转移中的有限风险型产品(FR)的重点在于风险融资,而不是风险的转移。目前的FR主要是为再保险业务设计的,是为保险公司的再保险融资提供服务的。FR产品的主要特征为:①从投保人(分出人)转移到(再)保险公司的风险是被限定的,但通常包括承保风险和时间风险。除可保风险外,FR的承保人还可以承担某些传统保险不可保的风险,如利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汇率风险。②保险合同的期限通常跨越多个年度,使得风险可以在多年内分散,使得一些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无法进行风险融资的业务成为可能。③FR保单的实际成本主要取决于具体索赔情况,保费中未用于赔偿的部分在合同期满后,由保险人或再保险人返还给投保人(分出人)。
3.多年度/多险种保险产品(Multi-year/Multi-line Products, MMP)
MMP的主要特点为:①在同一个保险计划中将多个彼此并不独立的保险风险,如火灾、营业中断和责任等风险捆绑在一起,并采用一个综合费率。MMP还可以承保一些特殊的风险,如汇率风险和商品价格波动风险,以及一些历来被认为是无法承保的风险,如政治风险。②承保人的责任限额和对投保人的免赔额并不像传统保险那样按年度和单一险种来计算,而是在所有险种和全部合同期的基础上计算出来的。MMP除了可以在业务组合内分散风险外,还可以在一定时间段内分散风险。③与大多数有限风险保险产品不同的是,MMP可以同时对大量的风险进行转移。
4.多触发原因产品(Multi-trigger Products, MTP)
在保险合同中设立两个给付条件(即触发原因),其中一个为保险事件,另一个为非保险事件,只有两者同时发生时,保险人才进行赔付。两个给付条件由投保人自己决定,具有很大的灵活性。MTP最大的特点是当投保人同时遭受两个或更多的不利事件时能获得损失补偿。由于两个或更多独立事件同时发生的概率很低,所以该保险的费率很低,有利于产品的推广。
5.或有资本(Contingent Capital, CC)
或有资本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在投保人发生严重损失、难以从资本市场获得所需经营资金时,保险人提供资本来源,以维护投保人的法定清偿能力。或有资本具体有两种途径:一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保险事件(一般为导致严重损失的事件)发生时,投保人可从保险人处获得权益或债务资本;二是投保人可以从保险人处购入股票卖出期权,当投保人在保险事件发生且股价跌到某个事先设定的价位时,可以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股票出售给保险人,获得经营资金。当然,事后投保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赎回股票,并支付相应的红利或利息。
6.保险证券化产品(Securitisation of Insurance Risk)
保险证券化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鉴于保险证券化对保险业乃至整个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性,下文将作专门的介绍。
保险证券化可以定义为保险公司通过创立和发行金融证券,将承保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过程。保险证券化的过程包括两个要素:其一,将承保现金流转化为可买卖的金融证券;其二,通过证券交易,将承保风险转移给资本市场。保险风险证券化产生的动力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面对巨灾风险威胁时,保险业的承保能力明显不足;其二,资本市场投资者分散风险、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率的强烈愿望,同样催生了保险证券化产品的创新和发展。
1.巨灾债券
巨灾债券是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结的债券,将保险公司的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债券合同一般规定,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发生指定的巨灾,且损失超过事先约定的限额,则债券持有人就会损失或延期获得债券的部分或全部利息和/或本金,而发行债券的保险公司或再保险人获得相应的资金,用于赔付超过限额的损失;如果巨灾没有发生或者巨灾损失没有超过该限额,则证券投资者就会按照约定的较高的利率(通常高于无风险利率,如美国国债息率)收回本金利息,作为使用其资金和承担相应承保风险的补偿。
在资本市场上,需要通过专门的中间机构来担保巨灾发生时保险公司可以得到及时的补偿,以及保障债券投资者与巨灾损失相连结的投资收益。以地震风险证券化为例,先由保险公司或再保险公司出资成立一个特殊目的子公司,除了向投资者发行债券收取巨灾保障基金外,也接受母公司的巨灾投保,并收取再保险费。若没有发生巨灾损失,特殊目的子公司将在债券到期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利给债券投资者;相反,若巨灾损失在债券到期日前发生,特殊目的子公司会将资金先行理赔给巨灾投保人,再将剩余资金付给债券投资人。
巨灾债券所转移的风险可以是某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巨灾风险,也可以是整个保险业所承保的某种巨灾风险。例如,日本东京海上保险公司在1997年12月发行的1亿美元的地震债券,以及1999年瑞士丰泰发行的巨灾债券。如同再保险一样,巨灾债券也可以分层次转移承保风险。例如,某再保险公司发行的飓风债券分为A-1和A-2部分,债券A-1部分的收益从属于公司该年度1亿~1.638亿美元之间的飓风损失,而债券A-2部分的收益从属于该年度1.638亿~5亿美元之间的飓风损失。此外,只有在再保险价格相对较高,使得高风险的巨灾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市场利率水平时,巨灾债券才能吸引投资者并筹措到足够基金,为巨灾风险积累充足的保障。自巨灾债券诞生以来,美国至少有10家保险公司采用这种方式来抵御因地震、飓风等巨灾带来的损失。
2.巨灾期权
巨灾期权是以巨灾损失指数为基础而设计的期权合同,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它以某种巨灾风险的损失限额或损失指数作为行使价,而涉及的损失风险既可以是某家保险公司的特定承保风险,也可以是整个保险行业的特定承保风险。如果保险公司买入看涨巨灾期权,则当合同列明的承保损失超过期权行使价时,期权价值便随着特定承保损失金额的升高而增加。此时如果保险公司选择行使该期权,则获得的收益与超过预期损失限额的损失正好可以相互抵消,从而保障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不受重大影响。而巨灾期权的卖方事先收取买方缴纳的期权费用,作为承担巨灾风险的补偿。
由于保险本质上是一种期权或是期权的组合,因此,利用期权特性来控制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符合保险公司对动态偿付能力的需求。相对于巨灾债券而言,巨灾期权一般通过场内交易,转移风险的成本较低。与其他期权相同的是,当特定的承保损失超过期权行使价时,巨灾期权卖方的损失随着承保损失金额的增加而增加。在期权市场上,由于单个保险期权的损失风险对巨灾期权的卖方而言是没有上限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较难找到单个保险期权的卖家,往往需要组合两个合同期限相同但具有不同行使价的期权,来降低期权卖方承担的风险。例如,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推出的巨灾期权就是执行看涨期权价差交易,在买进一个协议指数较低的看涨期权的同时再卖出一个到期日相同但协议指数较高的看涨期权。
巨灾期权有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形式。场外交易可以比较容易地根据保险公司所要转移的风险情况,安排适合公司承保风险状况的期权合同,但交易方违约的风险比较大。场内交易必须符合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各种标准交易条件,期权合同含有的风险通常是整个保险业的某项巨灾风险,不一定适合单个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个性需求。
3.巨灾期货
巨灾期货是由美国最先推出的一种套期保值工具,其交易价格一般与某种巨灾的损失率或损失指数相连结。这种期货合同通常设有若干个交割月份,在每个交割月份到期前,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会估计在每个交割月份的巨灾损失率大小,从而决定市场的交易价格,而市场对巨灾损失率的普遍预期也会对期货交易价格产生影响。例如,保险公司预计第四季度巨灾损失率将要上升,为控制该季度赔款,就会买入一定数量的12月份期货合约,如果届时巨灾确实发生而且导致公司损失率上升,则第四季度后,在期货交易价格随市场预期损失率上升而上涨时,公司通过签订同样数量的卖出期货合约取消期货义务,获得期货买入与期货卖出之间的差价,并用于抵消因实际损失率超过预期造成的额外损失。当实际损失率低于预期时,保险公司虽然在期货市场上遭受一定损失,但可以通过保险方面的收益得到弥补。
巨灾风险证券化通过在保险业和资本市场之间搭建桥梁,给保险行业的融资带来了战略性的益处。这些证券化工具不仅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多管理风险的方法,而且能够使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参与财产巨灾风险市场,减少巨灾对一家保险公司和整个保险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有益于整个社会的稳定。
保险证券化得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是通过重新包装保险风险并销售给资本市场,使投资者能够更有效地配置资金、分散投资风险。只要存在这种效率增加的可能性,保险风险证券化就会继续存在于资本市场。这也说明了人寿和年金风险同样存在证券化的可行性。随着保险业与资本市场的联系日渐密切,在再保险公司的推动下,寿险业也开始尝试进入保险证券化的领域。目前,寿险业唯一出现的证券化个案是英国NPI公司通过证券化提高保险基金盈余的比率。NPI公司与一家特殊目的公司签订了再保险合约,通过该特殊目的公司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这证明了寿险公司已经对利用资本市场进行风险转移以及提升财务实力产生了兴趣。
到目前为止,寿险风险证券化与产险巨灾风险证券化有着显著的不同。NPI公司在证券化交易中虽然转移了部分风险,但债券发行人的首要动机是为承保新业务从资本市场融资,而巨灾风险证券的交易是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上去。其实除融资目的外,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同样可以通过证券化,将寿险或年金产品的某些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由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来支付赔款或给付保险金。根据寿险和年金产品的特点,证券化有两种潜在的途径应用于寿险和年金业务。
(1)年金产品通常存在年金领取人寿命超过预期的风险(即长寿风险),为有效防范这种死亡率风险,可以基于一个国家范围的死亡率指数设计一种长期债券。再保险公司通过发行这类债券,可以增加承保能力,接受更多寿险公司和退休金计划的分保业务。
(2)基于特定的被保险群体设计一种债券。保险公司在承保某一特定群体的大额或巨额定期寿险时一般会进行较为严格的核保,由于关于该类业务的承保经验有限,预计死亡率可能存在相对较高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寿险公司可以设计发行一种5年期或10年期的债券为该类风险提供保障,而在传统再保险市场中,该类业务一般较难分出,而且即使分出,成本也会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