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区域以及不同的群体,基于传统文化、制度、经济基础、价值取向的不同,对发展道路的选择存在较大差异。尽管路径殊异,但发展所指向的核心命题,即平等与可持续,却是共同的。所谓平等(Equity),其指向的是发展的伦理价值问题,就是要让发展战略所覆盖的区域、人群和时期,在空间和时间维度上实现发展机会的均等与发展成果的共享;所谓可持续(Sustainability),其指向的是发展路径的选择问题。按照生态经济学(Ecological Economics)的观点,就是要在发展过程中实现人类的社会系统、经济系统与承载此两者的环境系统之间的协同进化(Coevolutionary,Norgaard,1994 ),一般采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流与由此所产生的外部性之间的比较来度量(Atkinson et al.,1997 )。
随着人类对于自身与环境认识的加深,平等与可持续作为发展的要件已经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区域经济增长过程中,经济活动主体对于平等与可持续内涵的认识也表现为一个动态的价值更替和战略演进过程。这样的理念同样在政策层面和实践层面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过程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只要稍加回顾,我们就可以发现,在民族地区,尤其是经济基础非常落后的民族地区经济增长过程中,对于平等与可持续这两个发展的要件,无论在政策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均表现出发展理念固化与发展思维工具化的特点。
就平等而言,尽管平等是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所秉承的基本价值取向,但平等对于民族地区经济增长这样一个过程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一个具有普遍性的现象是,一直以来,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所追求的平等,其内涵更多的是收入平等(Income Equality)而非经济平等(Economic Equality)(Sen,1997 );其指向更多的是区域之间的平等,而非区域内不同人群之间的平等。平等是一个极具个体特色且处于动态变化中的范畴。阿玛蒂亚·森曾经指出,平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平等的对象,即我们在一个怎样的定义空间内探讨平等。 一个经济增长的过程如果缺乏了合理的平等观作为支撑,既难以形成内生的增长动力,更无法实现经济增长对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尽管一个长期稳定的价值选择有其自然、历史、政治以及经济等方面的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平等作为发展基本价值取向应该适时演进,既反映民族地区自身经济增长的诉求,也体现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即人的发展的需要。如果从发展观的角度来考察民族地区的发展,平等内涵的固化在客观上缩小了民族地区发展路径的选择空间,使得我们在思考民族地区未来发展方向时,难以突破既有发展模式的束缚。
就可持续而言,同样的问题也存在着。民族地区经济增长过程的可持续,究竟是一种必须要坚持的发展思维,还是仅仅作为一个发展的工具?如果我们认同可持续是发展思维,那么可持续的重点又在哪里?就前一个问题来看,尽管在观念中我们认同可持续是发展思维,但在实践中可持续却是一个发展工具。其表现是更关注可持续能给民族地区经济增长带来的短期效益,而无暇顾及可持续理念推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社会治理结构的演进对民族地区发展可能形成的长期影响;更倾向于通过环境可持续单方面的快速推进来换取经济和社会利益,而不重视控制经济、社会和自然三个子系统的资源交换与信息交流。从协同进化这一工具视角看,当前民族地区的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在经济、社会与自然三个子系统之间,缺乏稳定的协同机制,是造成可持续原则工具化的重要原因。
在固化的发展理念和工具化的发展思维影响下,发展模式的选择难以反映民族地区自身发展的诉求,而外生的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成为经济基础薄弱的民族地区实现发展目标的不二选择。然而,这一模式的运行,却面临着难以解决的伦理困境与实践难题。
无论是在经济理论研究还是在经济活动的实践中,一个经济增长的过程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经济生活中的不平等现象。例如,产业的发展带来就业的增加,就业的增加带来居民收入、财富增长,进而政府税收的增加以及随之而来的国家公共财政实力提高,都有助于缓解经济生活中不平等现象。如果考察甘孜州的经济增长历程,一定时期内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可以得到非常明显的佐证。但问题在于,如果经济增长是解决甘孜州当前发展困局的主要渠道,经济增长可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那么为什么在经济建设已经持续了若干年之后的今天,甘孜州最为突出的问题依然是贫困问题呢? 是经济增长速度不够快,还是经济规模不够大?如果两者都是,那么在非常严重的环境和资源约束情况下,又如何才能培育经济增长的持久动力?
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告诉我们,即使在经济增长的视野下,经济增长到收入增长这一过程的实现也并不是自动发生的,而是需要具备一系列社会制度条件。其中最为根本的在于个体的经济收入水平提高到个体的福利水平提高之间,也需要个体能力的提高与社会制度的保障。因此,如果仅仅在区域经济总量层面局限于经济增长速度与规模,在微观经济个体层面拘泥于收入水平的提高,不考虑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制度基础的培育与调整,经济增长与经济个体福利的改善之间必然会存在天然的沟壑。以反贫困为例,贫困者收入的提高仅仅是贫困者摆脱被剥夺和强制处境的方式之一。而更为重要的反贫困目标,是要使贫困者具备参与经济社会生活的能力,这就需要一系列的社会条件。不给贫困群体创造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资本、技术、市场、金融等条件,即使提高贫困者的收入水平,也无法真正实现经济上的平等。同时,如何分配经济增长所创造财富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涉及政治和社会决策机制的问题,如果不把这一决策过程考虑进行,认为经济增长会带来社会的发展,显然是有问题的。
具体到四川藏区,以四川藏区的要素禀赋条件而言,要在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下找到上述问题的答案几乎是无解的。其原因在于,作为外生制度供给的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所要解决的是收入不平等(Income Inequality),以此为基本落脚点的经济增长战略,更关注能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改善收入结构的措施与举措,而收入水平提高与居民福利水平提高之间正向联系的禀赋和制度基础,在这样的发展战略下被视为已经存在的东西。在经济禀赋条件较好、相关制度基础较为完善的地区,可以做到以经济增长来实现发展的目的;在四川藏区这样经济禀赋条件差、相关制度基础并不完善的地区,单纯的依靠经济增长来实现发展的目的,既违背经济常识,也与发展所追求的平等的目标相背离。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不平等只是四川藏区区域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需要解决的矛盾。这一矛盾的成因非常复杂,其主要成分并非区域经济系统内生,而是根植于区域社会系统和自然生态系统中,如果仅仅在经济系统中找寻这一矛盾的解决方案,显然不可能得到正确答案。
由此形成的困境是:与其他地区相比较,经济水平越低,差距越大,越追求经济增长;越追求经济增长,与其他地区经济增长的差距反而越大。在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累积效应的作用下,以消除收入不平等为出发点的经济增长战略最后反而以加深收入不平等程度为结果,这不能不说是发展的悖论。如果不跳出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来考虑发展问题,不改变消除收入不平等的价值取向,是很难走出这样的增长困境的。
由于区域生态环境对于中下游地区的重要意义,在四川藏区经济增长的实践中,可持续性是一个必须要加以考虑的硬约束。从资源角度看,区域经济增长所依赖的三个子系统,即经济、社会和自然环境,对于经济增长过程的贡献就是经济资源、社会资源和环境资源三种资源的投入。当环境资源的投入存在限制性条件时,区域发展所遵循的路径,应该是基于强可持续性(Strong Sustainability)的发展。 在这一发展模式下,经济增长的主要依托应该是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环境资源应该作为被保有的资源而存在。
但就四川藏区以往发展所依赖的资源条件来看,无论是森林工业、能源工业还是矿产业,环境资源都是最主要的资源。以环境资源去替代较为稀缺的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一直是四川藏区经济增长的主要模式。从可持续发展理论来看,这是一种基于弱可持续发展观的经济增长模式,与本应实施的基于强可持续发展观的经济增长模式正好相反。
因此,当强可持续发展观作为一种显性的制度安排出现时,四川藏区基于弱可持续发展观的经济增长模式处于发展的两难处境,是持续以往的发展模式、依然通过高强度开发利用资源来推动经济增长,还是落实环境资源保护的制度要求,通过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的培育来重新塑造区域经济增长的动力?前者的继续实施显然有资源的优势与制度的惯性,即在已有的经济系统中,由于整个系统以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所以所有的经济资源培育和配置都与之相关,大量的资本存量处于资源性产业中,人力资源的结构与分布也与资源性产业的发展相适应,产业政策及其执行也有延续性。正因为如此,后者的推行则面临较大的困难,即要在短时间内改变“以资源换增长”的思维方式,彻底摆脱过去的资源替代战略,转而运用经济资源和社会资源来实现区域的发展,既缺乏资源基础,更缺乏制度激励。
在当前的情况下,一方面,弱可持续发展观依然是支撑四川藏区经济增长的主要理念,通过大规模开发资源来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依然是发展的主要手段;而且可以合理地预期,在外生的经济制度供给没有显著改变的情况下,市场机制的选择将不断地强化这一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无论是内在的要素条件还是外生的制度环境,在可以预期的未来均难以支撑“以资源换增长”的发展模式,四川藏区未来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急需培育新的核心资源。一方面是传统模式的巨大惯性,另一方面是新模式的不成熟,如果不从根本上考虑改变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只能是一句没有实际内涵与针对性的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