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区域自身发展的角度,就资源基础而言,甘孜州选择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作为实现地区发展的主要路径缺乏要素基础。但站在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层面,就经济增长的社会制度基础而言,甘孜州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的形成与固化又有其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一个更多地由制度决定却忽视内在要素基础的经济增长模式,尽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程度上会对区域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经济增长的外生性(Exogeneity)特征最终会引致区域经济子系统与社会、环境子系统发展的分离。
一种经济增长模式在某个特定区域的采纳和实施,必须要反映区域自身的经济要素特征。只有在自身经济要素支撑下的经济增长过程才能实现区域经济子系统、社会子系统与环境子系统的协调,进而在可持续的条件下实现发展的既定目的。但无论从自然环境、人员素质还是产业基础各方面,甘孜州都不具备以经济增长主导来实现区域发展的条件。
(一)自然环境方面,资源富裕,空间匮乏
自然环境主要是指环境承载经济增长的能力,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资源能力,即区域保有的资源能否为未来的经济增长过程提供足够的支撑。需要明确的是,这是一种基于未来的、在经济增长过程中逐渐挖掘的潜力,并非直接的能力。另一方面是空间能力,即自然环境承载现实经济活动的空间大小与适宜性。在资源能力方面,甘孜州是资源富集地区,尤其以生态资源、能源资源、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为主。 在工业化的经济增长逻辑影响下,这些资源储备一直被视为甘孜未来发展的保障。但是,在过去的经济建设过程中,这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却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其中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环境承载经济增长能力的第二个方面,即空间能力。“两山夹一谷”的地貌特征 、恶劣的气候条件、频发的自然灾害 ,都使得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现代化资源开发模式难以在有限的空间中展开。因此,尽管甘孜州具备经济增长的资源潜力,但自然环境的空间承载能力太弱,直接影响了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难以形成对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在缺乏空间能力的情况下开发资源,相对更为经济的方式就是资源输出,这就对甘孜州本地产业的发展形成了根本性的制约。
(二)人力资源方面,地广人稀、劳动力资源缺乏
从人口总量上看,2008年,甘孜州总人口为98.3万人,人口密度为6.5人/平方千米,相比较而言,1982年,甘孜州总人口为76.2万人,人口密度仅为4.96人/平方千米。2008年,甘孜州就业人口只有59.4万人。从人口结构上看,2008年,甘孜州除行政中心所在地康定非农业人口比重超过35%(37.61%)之外,其他各县非农业人口比重大多在20%以下(见图2-1 )。
大量的劳动力依然集中在农村。现代经济增长的劳动力需求在区域内难以得到满足,现代经济增长所形成的产出增加也难以在区域内市场中得到消化。在这样的人力资源总量与结构情况下,甘孜州要发展现代产业,一方面,需要以城镇化带动、直接的劳动力流入或教育输入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集中;另一方面,还需要依赖于外在的市场需求来激励本地产业发展。这样的情况无论在计划经济时期还是市场经济时期都是普遍存在的。
图2-1 2008年甘孜州各县(按行政区划面积从大到小排列)平均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情况
(三)产业基础方面,发展基础薄弱、发展空间有限
由于环境的限制,加上交通设施、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发展现代产业的硬件条件尚不具备。在资源开发成本较高的条件下进行资源深加工的比较优势不大,由此在甘孜本地通过延伸产业链的方式来提高产品附加值的方式难以与简单的资源开发输出方式竞争。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是传统产业的转型,如农业的改造,还是现代产业的培育,都缺乏必要的条件和可预期的空间。在工业化的逻辑中,我们可以合理地得出结论,由于技术、市场乃至关键性的生产要素都严重依赖于外部市场,即使可以通过政策手段来强力推动甘孜州某些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低端化、产品低附加值仍然是难以避免的结果。
(四)“逆向选择”特征
以经济增长为主导来推动发展,尽管在短期内可以获得产出增加带来的收益增加,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发展的目标,但由于缺乏要素的支持,经济增长的效应是不可持续的。从发展所遵循的基本规律上看,甘孜州采用经济增长主导模式来推动地区发展并不是好的选择。
既然环境、人力资源和产业三方面均无法支撑一个以工业化为主导的经济增长过程,那么又是什么原因使得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成为甘孜州实现发展目标的主要途径呢?究其原因,笔者认为这是甘孜州作为一个经济增长战略决策主体,在自上而下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中的“逆向选择” 。
之所以说“逆向选择”,是基于这样的现象提出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是落后,经济增长越是缺乏基础,地区越有发展经济的冲动与欲望,进而经济发展战略以及实际的工作在整个地方工作的地位也就越重要。
要解释这一现象,可以考虑以下这个简单的制度变迁的模型:如果把经济增长主导模式作为制度供给,将地方经济发展战略的选择作为制度需求,在这一对供求关系中,制度供求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供给方可以通过自上而下的体制保障来实现制度供给信息的有效性与公开性;需求方自身的经济发展现状则千差万别,其制度需求也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而在自上而下的体制下这样的需求信息很难得到规范的表达。以经济基础较好的地区A和经济基础较差的地区B为例,A地区经济条件好,其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契合程度也较高,制度学习能力强,新的制度推广较快,产生的效果明显;B地区经济条件差,其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契合程度较低,制度学习能力弱,新的制度推广相应也就慢,产生的效果也不明显。因此,当新的制度供给出现时,A地区往往很快就能通过制度学习和推广来奠定在新的制度体系中的优势,并通过其制度变迁所带来的成功进一步加强了制度供给的力度。这时,制度学习较慢的B地区一方面因A地区的成功提高了对制度供给的预期,增加了制度学习的激励,但另一方面,B地区显然需要处理更为困难的制度学习局面:其一,自身的条件难以与新的制度供给对接;其二,A地区通过制度变迁已然形成的区域、产业优势使得B地区在战略选择方面的选择集合大为缩小。在这两个方面因素的作用下,并不具备发展条件的B地区显然是不折不扣的“逆向选择者”,即受不断提高的预期激励,B地区隐藏了自身实际的制度需求,全盘接受在发达地区成功的制度方案。其背后的逻辑是就制度变迁的成本和收益而言,尽管条件不具备,但与不采纳新的制度供给相比,采纳新的制度供给显然成本更低。
在要素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如果单独依靠制度调整来创造激励并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可能在一定的时期内会有效果,但是就长期而言,如果制度调整不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基础条件相结合,则必然是违背经济增长的基本规律的。由此形成的经济增长过程,也必然是一个外生化的过程。以此观点来考察甘孜州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尽管甘孜州外生的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被选择出来的机制不同,其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但其外生性特征以及通过经济增长来实现地区发展的路径选择则是类似的。
回顾甘孜州在两个时期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到,在发展的基本要素条件没有根本性改变的情况下,单纯依靠制度变迁而形成的经济增长过程具有较大的负效应:在计划经济时期,外生性的经济增长形成了较为突出的生态危机;在市场经济时期,外生性的经济增长则形成了社会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疏离。
(一)计划经济发展模式时期
在计划经济整齐划一的发展模式下,甘孜州并不具备主动选择符合自身发展路径的条件。这一时期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的选择更多的是一种被动地接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甘孜州经济增长外生性最为明显的表现就是产业发展的外生驱动性。
1. 产业发展战略脱离本地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主观意志推动的产业发展对甘孜州生态环境形成了巨大的压力
以农业为例,种植业在甘孜州的发展存在极大的环境制约 ,但在1980年以前,甘孜州农业发展的方针却是“以粮为纲”。其具体内容是在牧区“以畜为纲”。牧业生产观念落后,重规模,不重产出,强调存栏头数多少,导致畜牧业超常规的发展。从1962年到1975年的13年中,甘孜州牲畜存栏数呈直线上升,年递增率高达6.8%,但饲养方式落后,饲草、饲料业发展缓慢,造成天然草场的严重过牧,草畜矛盾十分尖锐。在农区和半农半牧区“以粮为纲”。为了发展粮食生产,不惜毁林开荒、毁草种粮。到1975年,甘孜州粮食播种面积虽增加到133.69万亩,但在扩大的粮食播种面积中有相当数量大于25度的坡耕地和高海拔并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 因此虽然播种面积扩大了,但粮食生产发展缓慢。同时,发展种植业造成了原始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自然灾害和生态恶化等情况频发,种植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难以补偿生态破坏的损失。
2. 主导产业的资源输出性
森林工业无序发展,森林资源被掠夺式开发。作为川西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58年到1998年期间的40年时间,甘孜州的森林工业就走完了由盛而衰的产业周期。 其发展结果一方面是产业衰落,即资源耗竭导致产业无可避免的衰败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的丧失;另一方面则是环境负外部性,即环境被破坏后造成的巨大生态损失。森林工业作为典型的资源输出型产业,尽管在一定的时期内是甘孜州的支柱产业,也带动了区域经济增长、财政和居民收入的提高,但由于其外生的资源需求是其能够存在且发展的最重要原因(“一五”计划、“二五”计划、三线建设等),因此一旦外生的资源需求发生变化(由关注资源的经济价值转向关注资源的生态价值),原先貌似壮大的产业在一瞬间就失去了存在的合理性,成为被淘汰的对象。
(二)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时期
在市场经济分散决策模式下,甘孜州发展模式再次被外生决定。
一方面,新经济版图下甘孜州经济增长战略选择空间狭小,限制开发的区域主体功能分区使得甘孜州在经济发展方面可以选择的内容并不多。 改革开放以来,甘孜州始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两难选择,区域经济子系统如何与自然生态子系统相协调、共同促进区域社会子系统的可持续发展这一问题一直未找到符合州情的切实解决方案。区域主体功能分区作为外生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所体现的生态价值观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甘孜州实施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的最大制度约束。
另一方面,在市场机制的选择下,甘孜州资源输出型产业从计划经济时期的森林工业转向了当前的能源和矿产产业。尽管选择机制不同,被选择出来的产业也不同,但由外生的资源需求引致产业发展的基本模式并未改变。除自然资源外,无论是在投资、生产还是市场等产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上,资源型产业的发展都严重依赖区域外资源的投入,在这样的产业发展机制中,甘孜州作为自然资源的拥有者,实际上很难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获益。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开发未能解决的问题,以更为尖锐的区域经济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矛盾和冲突表现出来。
纵观甘孜州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的特征,不难发现,外在的制度供给与民族地区实际的制度需求脱节,由此形成的外生制度变迁与内在要素条件疏离,是导致甘孜州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难以带动区域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在这样的条件下实施的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其结果必然是“贫困式增长”,可以通过以下三个否定式描述来归纳这一模式。
(一)外生性、阶段性的资源需求不能成为甘孜州经济增长主导型模式的主要驱动力
一方面,作为长江上游的生态屏障,甘孜州的区域功能定位就已经决定了其产业开发不可能和发达地区的产业开发一样,走规模扩张、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道路。另一方面,甘孜州脆弱的生态环境和狭小的经济增长空间也不支持大规模工业的发展。然而,在资源价格不断上涨、区域外市场需求不断膨胀的趋势下,甘孜州能够在短时间内发展起来的产业,却只能是资源型产业。如果因此就认为甘孜州未来的产业就是此类产业,无疑是错误的。资源型产业再发展,产业链条再延伸,产品附加值再提升,依赖的永远是外部的需求,输出的始终是资源型产品,其产品升值空间有限,产业升级空间也始终有限。因此,如果甘孜州的产业政策以结构调整为主,重支柱产业、抓主导产业,在发展路径上完全复制内地的发展道路,那么最后结构调整的结果一定就是与内地产业发展相配合的资源型产业大发展。尽管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但对于甘孜而言,这样一种外生的决定却是不利的。因为资源型产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利润空间有限,且投资巨大,结构调整困难。当市场繁荣时,资源型产业的繁荣和规模扩张往往会滞后于其所支持的高端产业;而当市场衰退时,由于资源型产业转向困难,受到打击最大的也是资源型产业。在这样的产业结构下,必然会出现“上行慢于全国,下行快于全国”的情况。
(二)整齐划一的制度供给并不能有效满足甘孜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制度需求
作为一个具有特殊情况的区域经济增长过程,如果不是有针对性地制定区域发展战略,并夯实其制度基础,而是不加区别地采纳整齐划一的制度供给,其结果只能是制度变迁与区域要素基础疏离。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机制,无论是计划机制还是市场机制,各自均有其有效运作的基本条件和范围,各自也均有优劣的侧面。如果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强行推进制度的变迁,制度变迁将更多地体现其劣的一面。例如,计划经济时期,甘孜州经济发展战略所表现出的决策的非科学性以及由此引致的资源的无序开发;市场经济时期,甘孜州经济增长所表现出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疏离;等等,都是明证。
(三)以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重视经济总量膨胀的产业开发思路并不符合甘孜州发展的要求
贫困是甘孜州经济增长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求规模、讲效益的经济增长策略的直接作用目标是经济总量的增长,而经济总量的增长本身与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脱贫致富之间无必然的联系。在以经济增长为主要目标的产业开发思路下,首选的未来理想支柱产业必然是工业,而要实现工业产业的发展就必须首先加快本地区优势资源开发。在这样的思路下,产业经济政策必然向资源倾斜,向资源和资本的结合倾斜,进而造成区域优势自然资源开发的低成本,刺激对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加快开发。这一点,在1998年以前甘孜州森林工业的无序开发和1998年以后甘孜州的各类矿产资源、水电资源的开发中可以得到佐证。在资源空间能力和成本最小化规律的作用下,优势产业的开发往往采用最简单的开采方式,通过开采和运输将资源输送到内地,支持内地经济发展。由此形成的工业产业发展趋势,往往呈现初级化和重工业化特征。由于工业经济产出的产品在本地市场无需求,产品销售完全依赖于外地市场,工业经济的发展与本地其他产业的发展无联系,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很小,由此形成了工业经济的“另类二元化”现象。可以预见,在这样的开发模式下,资源开发完毕之日也是此类工业产业发展终结之日。而在整个产业的周期中,甘孜州除了通过低价的资源输出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和财政税收的增加之外,一无所获。这样的增长是不折不扣的“贫困式”增长,即增长与社会发展无关,增长与居民福利改善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