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科对结构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系统理论认为:“结构是指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物理学从物质的层次结构对结构进行定义,认为凡是由多要素构成的物体都是按照其特有的结构组成,结构是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以及构成整体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其他各学科都有其研究的结构范围:化学研究分子、原子结构;建筑学研究建筑物结构;生物学研究遗传基因结构。这些学科虽然研究不同的结构,但其结构又有共性,各学科均认为结构决定事物的本质,任何事物都存在某种结构,研究事物的本质就在于研究其内部结构。
从以上各学科对结构的定义来看,结构决定事物的本质,是事物的存在方式,它表现为事物内部各部分之间和各部分与整体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理解事物的本质就在于理解事物的结构,并根据相关现象研究事物内部的结构层次。
目前,经济学者对“经济结构”的理解和解释存在诸多观点。
佩卢把经济结构归结为一些可见的数量关系。他认为,经济结构是“表示在实践和空间里有确定位置的一个经济整体特性的那些比例和关系”。佩卢强调经济结构可观察到的一面,认为经济结构可以直接用数量关系表现。
丁伯根则认为,经济结构是“对有关经济对某些变化作出反应方式的不可直接观察到的特征所作的考虑”。丁伯根强调不可直接观察到的特征,指出只能通过使经济功能形式化的系数体系来间接反映经济结构关系。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从更高层次上来解释经济结构,将其定义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
结构学派
有他们自己的观点,他们认为经济结构可归结为两种含义:宏观意义上经济整体所包含各部门的构成及相关变量;经济部门所组成的部门结构或按某种需要所划分的结构。
从学者们定义的经济结构共性来看,经济结构是经济运行的存在方式,它通常可以用经济中各部门的某些比例关系和数量关系来表示。
从研究能源消费与经济结构关系的成果来看,许多学者在研究能源和经济之间的关系时,往往从总量上难以真正揭示它们之间的规律。这时,对能源和经济的研究自然而然地向经济结构领域延伸,一般以能源利用效率为被解释变量,产业结构(如三次产业结构、工业内部轻重工业比例以及行业比例等)等为解释变量,研究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对能源强度和能源效率的影响。
路正南
(1999)、史丹
(1999)、郭志军等
(2007)、刘伟和李绍荣
(2002)、周江和李颖嘉
(2011)等主要采用了三次产业结构及三次产业内部结构代表经济结构,研究产业结构变化对能源强度和能源消费的影响。李未无
(2008)利用1999—2005年中国35个工业行业的面板数据,结合产业结构与外贸结构研究中国经济结构对能源利用效率的影响。冯宗宪等
(1991)采用灰色系统建模,研究了能源基地关于产业结构、发展模式和主导产业的选择。余泳泽、杜晓芬
(2011)的研究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进行了改进,分别用第三产业比重和高技术产业比重反映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和产业升级强度。
总体来看,目前经济结构对能源消费影响的相关研究大多从一、二、三产业角度出发,部分学者也在探索从二产业内部结构,采用投入产出表等对经济结构与能源强度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
结合本书研究的需要和前人的研究成果,本书认为:经济结构是经济运行各部分、各环节相互作用的内在联系,经济结构可以通过一定数量关系表现出来,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和改变。
为了研究经济结构对能源强度的影响,本书仅把经济结构限制到一个较窄的范围,即与能源强度有关的经济结构是宏观经济中随着经济发展所出现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