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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指期货的基础知识和交易特点及

发展 本节首先对股指期货这个交易品种进行一个较全面的介绍,然后根据国内外股指期货发展的实际情况提炼出一些交易特点,最后对我国股指期货的未来提出展望。不特别指出的话,本节所称股指期货特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推出的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的股指期货。

一、股指期货基础知识

(一)股指期货的含义、历史发展及功能

1.股指期货的含义

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这个标的物又叫基础资产或者标的资产,可以是某种商品,如铜或原油,也可以是某种金融资产,如外汇、债券,还可以是某个金融指标,如3个月同业拆借利率或指数等。如果这个标的物是某个股票价格指数,则该期货就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

2.股指期货的发展过程

股指期货最早出现于美国市场。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出现了经济滞胀,经济增长缓慢,物价飞涨,政治局势动荡。当时股票市场经历了二战后最严重的一次危机,在1973—1974年的股市下跌中道琼斯指数跌幅达到了45%。投资者意识到在股市下跌中没有适当的管理金融风险的手段,于是开始研究用于规避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的工具。1982年2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批准推出股指期货。1982年2月24日,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KCBT)推出了全球第一只股指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1982年4月21日,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推出了标准普尔500(S&P500)指数期货合约。目前,全部成熟市场以及绝大多数的新兴市场都有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成为股票市场最为常见、应用最为广泛的风险管理工具。按照世界交易所联合会的统计,2009年全球股指期货的交易量高达18.18亿手。其中,美国的小型标准普尔500(S&P500)指数期货、欧洲的道琼斯欧元斯托克50(Stoxx50)指数期货、印度的易亚印度(S&P CNX Nifty)指数期货、俄罗斯的交易系统(RTS)指数期货、韩国的韩国股票价格200(Kospi200)指数期货和日本的小型日经225指数期货等成交活跃,居全球股指期货合约交易量前六位。

3.股指期货的功能与作用

股指期货最主要的功能是通过套期保值操作来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股票市场的风险可分为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两个部分。非系统性风险通常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方式降低,而系统性风险则难以通过分散投资的方法进行规避。股指期货提供了做空机制,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反向操作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例如,担心股票市场会下跌的投资者可通过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对冲股票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有利于减轻集体性抛售对股票市场造成的影响。

股指期货的推出给机构投资者提供了风险管理工具和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了其操作成本,有助于改善其投资绩效。例如,我国指数基金大部分都跟不上标的指数的表现,跟踪误差相对较大。除了和要求现金比例无法全额买入有关以外,也和从投资者申购到资金到位并买入对应的股票这一过程存在时滞有关。有了股指期货,就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低成本地建立敞口,并在随后逐步建立相应的现货头寸,同时卖出期货头寸来达到即时建仓,降低跟踪误差。又如,股票基金在遇到保险公司等大客户赎回的时候,没有股指期货情况下,只能在现货市场直接卖出,造成较大的冲击成本,进而造成基金净值受损。共同基金实际上代表了基金持有人包括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尽管中小投资者可能无法直接从股指期货中获利,但通过改善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绩效,实际上也使得中小投资者间接获益。

从整体上看,股指期货提供了多空双向交易机制,可以给市场提供对冲平衡力量,改变单边市带来的暴涨暴跌,有利于形成股票市场的内在稳定机制,但不会改变股票市场长期运行的趋势。

4.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区别

股指期货和股票都是在交易所交易的产品。在我国内地市场,股指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两者是不同的金融工具,存在很大的区别。

首先,期限不同。正常情况下,股票是没有期限的,只要上市公司不退市,买入股票后就可以一直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则有所不同,股指期货合约有到期日,合约到期后将会交割下市,同时上市交易新的合约,所以不能无限期地持有某一月份的合约。因此,交易股指期货要注意合约到期日,临近到期时,投资者必须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时进行现金交割。

其次,交易方式不同。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即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目前我国股票交易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

再次,交易方向不同。股指期货交易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此,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目前我国股票交易还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未来部分股票允许融券交易后情况会有所改变。

最后,结算方式不同。股指期货交易采用当日无负债结算,当日交易结束后要对持仓头寸进行结算。如果账户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平仓。股票交易采取全额交易,并不需要投资者追加资金,在股票卖出以前,不管是否盈利都不进行结算。

(二)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者

根据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目的不同,股指期货市场投资者可以分为三大类: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和投机者。

1.套期保值者

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与现货头寸价值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来规避现货价格波动风险的机构或个人。

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可以用来降低或消除系统性风险。在有股指期货的市场中,当投资者意识到市场存在较大的系统性风险时,可以利用股指期货为自己的投资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一般情况下,股指期货的价格与股票现货的价格受相同因素的影响,变动方向是基本一致的。因此,投资者只要在股指期货市场建立与股票现货市场相反的头寸,在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时,一个市场的亏损可以通过另一个市场的获利来对冲。通过计算适当的套期保值比率可以达到亏损与获利的大致平衡,从而实现保值的目的。

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可分为卖出套期保值和买入套期保值。卖出套期保值是指股票持有者(如长期投资者等)为避免股价下跌导致资产受损而在股指期货市场卖出合约所进行的保值;买入套期保值是指准备持有股票的个人或机构为了避免股价上升带来买入成本上升而在期货市场买入合约所进行的保值。

2.套利者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货市场和股票现货市场(期现套利)、不同的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套利)、不同股指期货合约(跨产品套利)或者同种产品不同交割月份(跨期套利)之间出现的价格不合理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机构或个人。

套利对于股指期货市场非常重要。一方面,通过期现套利,股指期货的价格和股票指数会保持合理的关系;另一方面,套利行为有助于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的提高。套利行为的存在不仅增加了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也增加了股票市场的交易量。市场流动性的提高,有利于投资者的正常交易和套期保值操作的顺利实施。

3.投机者

投机者是指那些专门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买卖股指期货合约,即看涨时买进、看跌时卖出以获利的机构或个人。

股指期货投机交易是指根据对股指期货价格未来走势的判断来决定持有多头或者空头的头寸。由于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满足了投机者的需要,使得投机者愿意承担套期保值转移的风险,以获取价差收益。因此,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存在部分专门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投机者。他们风险承受能力强,买入或者卖出股指期货合约的目的不是用来规避由于所持有的股票投资组合的价格变化带来的经济损失,而是用来获取股指期货价格上涨或者下跌时产生的差价利润。

(三)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的基本条款主要包括合约标的、合约乘数、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最低交易保证金、最后交易日、交割日期和交割方式等。

1.合约标的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是以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发布的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沪深300指数成分股票有300只。该指数借鉴了国际市场成熟的编制理念,采用调整股本加权、分级靠档、样本调整缓冲区等先进技术编制而成。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物,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市场检验表明,自2005年4月8日该指数发布以来,沪深300指数一直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可投资性。

(2)沪深300指数市场覆盖率高,主要成分股权重比较分散,能有效防止市场可能出现的指数操纵行为。据统计,截至2009年12月31日,沪深300指数的总市值覆盖率和流通市值覆盖率约为72%,前10大成分股累计权重约为25%,前20大成分股累计权重约为37%。高市场覆盖率与成分股权重分散的特点决定了该指数有比较好的抗操纵性。

(3)沪深300指数成分股行业分布相对均衡,抗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强,以此为标的的指数期货有较好的套期保值效果,可以满足投资者的风险管理需求。

2.合约规格

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为每点300元,也就是说,期货价格每变动1点,合约价值变动300元,1手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等于该合约的报价乘以300元。最小变动价位为0.2点。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季月是指3月、6月、9月和12月。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最后交易日当月合约交易时间为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上一个交易日结算价的±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20%。上市首日成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不低于合约价值的12%。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交割日期同最后交易日。交割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四)风险控制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严控措施和风险防范制度安排,确保市场安全稳妥运行。

1.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是交易所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通过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可以大大降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率,减小市场风险,将股指期货交易量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上。例如,如果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面值约为100万元,保证金比例为15%,那么一手合约的交易保证金需要15万元。

2.涨跌停板制度

对股指期货合约每日交易价格的波动设置涨跌幅限制是控制市场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时,充分考虑了相应证券现货市场价格限制,将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规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10%,与目前现货指数日内波动最大幅度相当,从而保证股指期货与相关现货指数理性联动,有效发挥价格发现等市场功能。同时,考虑季月合约上市首日和当月合约到期日的波动性可能较大,将季月合约上市首日和当月合约到期日的涨跌停板分别定为挂牌基准价和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3.持仓限额制度

股指期货实行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即交易所对其会员和客户可以持有的某一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量设置一定的额度限制,防止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量过大或者持仓过度集中,从而防范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交易风险或者价格操纵风险,保证股指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

4.大户持仓报告制度

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股指期货重要风险控制措施之一。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设定并公布大户报告标准,要求达到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报告其交易情况、实际控制人等信息,交易所据此及时、全面了解客户交易情况,进一步分析挖掘关联账户及账户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分析评估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

5.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及时化解市场风险的有效风险控制措施之一。当会员出现资金结算风险、市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交易所将对会员或者客户相应的风险持仓、违规持仓等进行强行平仓,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阻止违规违约行为产生进一步后果,保障市场恢复到平稳有效运行状态之中。以做多一手沪深300股指期货为例,假设合约面值为100万元,保证金为15万元。如果市场价格下跌6%,投资者亏损额为6万元,当日结算后投资者需要往资金账户中补6万元,当投资者不能补足交易保证金账户中的亏损金额,则该头寸将会被强行平仓以止损。

6.强制减仓制度

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某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根据规则对亏损达到一定程度的持仓与盈利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及时化解市场极端行情下的风险防范措施。2008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受金融危机影响价格出现连续跌停,各商品交易所综合运用了强制减仓等风险控制措施,迅速化解了因国际金融危机传导到国内的系统性风险。

7.结算担保金制度

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期货市场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之一。引进结算会员联合担保机制,可以增加交易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8.风险警示制度

股指期货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以警示和化解风险。交易所在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会员和客户报告情况、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威慑,制止违规行为。

此外,在参与模式上,规定股指期货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这一制度安排在期货业务和证券业务之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可有效隔离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风险传递。在结算模式上,实行分层结算制度,通过提高结算会员的资格标准,使得实力雄厚的机构才能成为结算会员,其他不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交易会员必须通过结算会员进行结算,从而形成多层次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市场抗风险能力。

二、股指期货的交易特点和发展

(一)股指期货的交易特点

我国股指期货从2010年4月16日正式在中金所上市交易以来,其交易活动呈现如下特点:

1.持仓量稳步增加

2010年4月16日第一个交易日收盘持仓量达到3590手,一个季度之后持仓量稳步增加到3万手,2011年12月9日持仓量达到5万手,2012年11月29日持仓量达到10万手,2014年5月19日持仓量达到15万手。这些数据表明持仓量在稳步增加,说明以机构为主的中长线资金在稳步进入(见图1-1)。

图1-1

2.交易量呈现总体增加趋势,但又有结构性差异

随着市场参与者人数不断增加,交易量呈现总体增加的趋势。从图1-2中可以看出,刚开始成交很活跃,但随后交易量下滑,然后快速增加,之后又略微减少但趋于稳定。

图1-2

3.换手率在逐步下降

股指期货推出的前一年,市场的投资氛围强烈,每天的交易量是持仓量的10倍以上,目前下降到5~6倍的水平,而且这个趋势还在加速。这说明股指期货交易市场以机构为主的投资者数量在不断增加,其主流的中长线资金在不断增加,市场的投机氛围在不断下降(见图1-3)。

图1-3

4.波动率在减少

通过对图1-3进行目测,可以明显地观察到4年来股指期货的波动率在减少,这个特性使得趋势为主的交易模型表现效果不好。

(二)股指的发展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股指期货还比较年轻,我们可以参见成熟型发达国家或地区近20年左右的股指期货表现以期找到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规律。

1.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股指期货的走势

(1)道琼斯指数最近15年(1998—2014年5月)的走势。

图1-4是道琼斯指数15年的总体走势。

图1-4

图1-5、图1-6、图1-7、图1-8是分段放大后的详图。

图1-5

图1-6

图1-7

图1-8

对上面分段图的统计如表1-1所示:

表1-1 道琼斯指数的分段统计表

第4段表明道琼斯指数可以在15%的范围内波动近3年。

(2)日经225指数从1990—2014年5月共25年的走势

图1-9是日经225指数25年的总体走势。

图1-9

图1-10、图1-11是分段放大后的详图。

图1-10

图1-11

对分段图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表明从1992年开始可以说日经225指数就没有简单趋势行情了。日经225指数可以近4年时间在25%的空间波动,也可以长达10年时间在60%的范围内波动(见表1-2)。

表1-2 日经225指数的分段统计表

(3)我国台湾加权指数从1992—2014年近22年的走势。

图1-12是我国台湾加权指数近22年的总体走势。

图1-12

(4)我国香港恒生指数的走势。

图1-13是我国香港恒生指数的总体走势。

图1-13

2.我国股指期货发展展望

首先看一下最近9年沪深300指数的走势图(见图1-14)。

图1-14

通过比较上述行情走势,我们可以得出股指期货未来的一些发展规律,这些规律会对我们建立股指交易系统起到很大的作用。

(1)我国股指的波动率会系统性减弱。成熟市场几年行情在30%的波动区间是常见的状况,目前我国还没有出现,但可以预期以后会出现,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股市市值变得越来越大,机构投资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散户的比例在不断降低。

(2)我国股指的未来运行将更加复杂化。正是由于以后的机构化趋势,过去的散户—机构博弈正在衍化为机构—机构博弈,所以未来的竞争会非常激烈。股指行情特征也将出现复杂化趋势。

(3)趋势行情的比重不断降低。由于博弈对手的变化,以前经常可以看见的单边巨幅趋势行情将不断减少,趋势的次数和幅度和以前相比都会出现明显地减少。 yj75YVynW/mpTO1PBVr1eaLeI9JPlhnbjPplLxEnBqJ6pX4b6rQcfz/OaXE3Ie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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