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一词并非古已有之。无论是古希腊文字,还是中国的甲骨文中都找不到它的痕迹。虽然文字中无,但并不等于它就不存在,只不过是人类在其时尚不自觉,尚不认识。要认识它、研究它也有几百年的历史,这期间也曾有过几次大论战,但至今尚无统一意见、统一定义。
在汉语工具书中,“文”和“化”是两个不同的词类。前者为名词,而后者为动词。“文”是一个原创个体字,在汉代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中解释为“错画也”。《周易》里说:“物相杂,故曰文。”而在其他典籍中又引申为“修饰”(《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节奏”(《礼记·乐记》:“乐文同则上下和矣。”),“美”、“善”(《礼记·乐记》:“礼减进,以进为文。乐盈而反,以反为文。”)。在《周书·谥法》里更是说:“道德博闻曰文,勤学好问曰文,慈惠爱民曰文,民惠礼曰文,锡民爵位曰文。”除“六艺”之外,尊卑序列均可“曰文”。
“化”字在《说文解字》中被解释为“教行也”(“教行于上,则化成天下。”)、“变也”(《庄子·逍遥游》:“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吕氏春秋·顺民》:“则汤达乎鬼神之化。”)、“习也”,言指风俗习惯(《人物志》:“国有俗化”)。归纳起来即是有演进变化之意,从而可以引申出教化、教行、迁善、感染、化育的意义。
“文”与“化”的搭配使用,最早见于《易·贲卦》中的《象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因天象有“文”(即条理)可循,而人伦也有“文”可循,观察此人文(人间条理),用以教化世人,也即可以平治天下大业。这种“人文化成”的设想,便有别于“神文”倾向的“人文倾向”,也是先哲们对“文化”一词的诠释。
而将“文”与“化”两者合并使用,则始见于西汉末年刘向所著之《说苑·指武》。其中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显然将“文”和“武”相对应而有别。《昭明文选》上载有晋束徵所作《补亡诗》:“文化内揖,武功外悠”,显然与之内容相近。而在宗教神性相对应的意义上使用“文化”一词的,则有南齐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设神理以景俗,敷文化以柔远。”总之,两千年来,我们的先人都是将“文化”一词来并称“文治”、“教化”的。
现代意义的“文化”一词,是从日本人对西方术语的使用过程中开始的。日本人用“文化”一词来对译英法文的“Culture”,德文的“Kultur”,而以上各词均来源于由“Colere”演化派生的拉丁词语“Cultura”。拉丁语中“Cultura”具有“耕种”、“培植”、“居住”、“练习”、“留心”、“注意”、“敬神”等诸多含义。16世纪、17世纪欧洲在使用“Culture”过程中由“耕种”等义引申出对人类心灵、知识、情操、风尚的化育,从重物质生产转向重精神生产。
与“文化”一词意义相近者如“文明”,“文明”中之“文”实指“文采”、“文藻”、“文华”,“明”指“开明”、“明智”、“昌明”、“光明”。“文明”一词首见于《尚书·舜典》之“睿智文明”。按孔颖达的说法,则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他在疏解《易·乾·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时说:“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和万物,故天下文章而光明也。”在中国古典载籍中也有将“文明”看作一种进步状态来与“野蛮”相对,如李渔《闲情偶寄》中就有“辟草昧而致文明”。唐睿宗李旦也曾用“文明”二字作自己的年号。近代还有“文明戏”、“文明棍”等说法。
用“文明”对译“Civilization”,始于清末来华的新教传教士郭实腊所编中文期刊《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英文“Civilization”源于“城市”,表示城镇生活的秩序和原则,是与“野蛮”和“不开化”相对的概念。
“文化”与“文明”两词常常混用,如清末的“西洋文明”、“西洋文化”;而将两者加以区分,则始于胡适。胡适1926年在其《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一文中,将“文明”定义为“一个民族应付他的环境的总成绩”,而将“文化”定义为“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方式”。显然,他认为“文明”是先于“文化”的。张元济先生则提出“文化是活的,文明是结果”,则“文化”先于“文明”。可见,对两者之关系的认识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