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前尘,仿佛我们的人生是有章可循的,感觉事事都开始变得合乎逻辑,仿佛我们走的每一步(包括失足)都是被事先安排好的。比如那个满嘴脏话的退休老头儿,他不经意间给我命定了一干25年的工作。你说那是命运还是偶然?我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剃头师傅赫克托四处找他那把银通(Silvertone)老吉他的时候我压根儿不在场。以前,我曾以为路是自己随机选出来的: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现在才知道并非如此。
有别的力量在左右我们。
1963年间,在披头士乐队掀起风潮前,乡村音乐短暂而强有力地席卷美国大地。借着这股热潮,电视台推出了《民谣同乐会》这档节目,嘉宾是一些诠释黑人体验的白人歌手,比如查德·米歇尔三重唱和新黑人卖唱剧团这类。我哥哥康拉德,与比利·帕克特的哥哥罗尼是挚交好友,每周六晚都在帕克特家看“民乐会”——他们这样来称呼那档节目。
那时候,罗尼和比利的祖父跟帕克特一家人住在一起。比利的祖父人称“剃头师傅赫克托”,盖因他坚持这行当近50年,不过还是很难想象他如何能代入这个角色;剃头师傅就像酒保一样,通常是健谈的那类人,但是剃头师傅赫克托话可不多。他一般是坐在客厅,一边抽着蒂帕里诺雪茄,一边往自己的咖啡里倒几盖子波本威士忌。整个房子都充斥着这种味道。他只要一开口,话里就夹着脏字。
不过他喜欢《民谣同乐会》(即“民乐会”),老跟阿康和罗尼一起看。某天晚上,节目里一个白人小男生唱了一段宝贝儿离他而去,让他感到心情悲伤的歌,剃头师傅赫克托嗤之以鼻,说:“扯淡,哥们儿,这算哪门子蓝调。”
“这是什么意思啊,爷爷?”罗尼问道。
“蓝调是很厉害的音乐,但那个娃唱得就像他刚刚尿了床害怕被他老妈发现似的。”
两个男生听完都笑了,一方面是觉得很逗,一方面是惊诧于赫克托居然还是个音乐批评家。
“你等着。”他说完用粗糙的手抓着楼梯栏杆,拖着身子缓缓爬上楼。他这一趟去了太久,以至于当他脖子上挂一把破旧的银通吉他走下楼时,孩子们几乎都把他给忘了。吉他琴身破旧不堪,用一圈粗绳捆绑固定,连弦钮都弯了。他哼了一声坐下来,放了个屁,然后把吉他拉过来架在他那瘦骨嶙峋的膝盖上。
“把那破玩意儿给我关了。”他说。
罗尼听话照办了,反正这周的“民乐会”也要放完了。“爷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会弹吉他。”罗尼接了一句。
“好多年没碰了,”赫克托说,“关节炎犯了之后我就把它收起来了。都不知道还能不能给这贱货调音了。”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儿媳妇帕克特太太在厨房喊了一嗓子。剃头师傅赫克托没搭理她;除非是想让她帮忙递一下土豆泥,否则他都不怎么搭理她。他慢慢地给吉他调音,小声抱怨了几句脏话,然后弹了和弦,听上去有点儿音乐的味道了。康拉德后来跟我说起这个故事的时候说:“听得出来他确实很久没弹了,但还是蛮酷的。”
“啊!”罗尼赞叹道,“爷爷,这是什么和弦?”
“E和弦。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等着,你还没听到妙处呢。我看看还能不能想起怎么弄这骚货。”
“爸,你说话注意点儿!”声音再次从厨房传出。
他这次仍然没搭理她,只是开始用他那粗硬、被烟熏得发黄的指甲当作拨片,弹起了吉他。一开始他弹得很慢,一边还嘟囔着一些不能登大雅之堂的话,但随后他很快就弹起了平稳的节奏和清脆的旋律,让在座的孩子们面面相觑。他的手指在指板上上下划动,一开始有点儿笨拙,然后逐渐流畅起来,仿佛老旧的记忆神经突触又一点儿一点儿活过来了:从B和弦到A和弦再到G和弦,最后回到E和弦。这种和弦进行法我后来弹了几十万次,不过在1963年时,我根本不知道怎么从中找到E和弦琴弦。
赫克托用一种高亢的带着哭腔的声音,完全不同于他平时说话(尽管他很少开口)的声音开始唱了起来:“亲爱的,趴下来让爹爹瞧瞧……你让我好担心……”
帕克特太太从厨房走出来,一边还用块干抹布擦着手,脸上表情就像看到异域怪鸟——鸵鸟或是鸸鹋之类——大摇大摆地走在9号公路的中央一样。比利和可能还不到五岁的小朗达·帕克特,下到楼梯的一半儿,倚着栏杆,瞪大眼睛看着这老头儿。
“那节奏,”康拉德后来跟我形容道,“跟我们在《民谣同乐会》上听到过的调调还真不一样。”
剃头师傅赫克托此时正一边得意地笑着,一边跟着拍子踏着脚。阿康说他从未见那老头儿咧嘴笑,有点儿瘆人,仿佛他变身成某种唱歌的吸血鬼。
“妈妈不让我夜里游荡……她害怕有些女人会……会……”他拖着腔,“会……伤我的心!”
“继续唱,爷爷!”罗尼叫道,他一边笑一边鼓掌。
赫克托开始唱第二段,这一段内容是方块J告诉黑桃Q,让她继续爱怎样就怎样。不过唱着唱着琴弦突然“嘣”的一声断了。
“该死的,你个骚货。”他骂道,剃头师傅赫克托的一场即兴演奏会就此结束。帕克特太太一把夺走了赫克托的吉他(飞出的断弦差点儿伤到她眼睛)并严厉警告,他要是再敢这么说话就到外面走廊上去思过。
剃头师傅赫克托并没有被赶到外面的走廊,不过他又重新回到他惯常的沉默不语的状态了。孩子们再也没有听到他弹起吉他唱起歌。随后的那年夏天,1964年,披头士乐队走红美国的那年,赫克托去世了,当时人气正旺的查尔斯·雅各布斯主持了他的葬礼。
在“大男孩”亚瑟·克鲁杜的《妈妈不让我》缩略版演出后第二天,罗尼·帕克特在后院酒桶里找到了那把吉他,是他愤怒的母亲给撂在那儿的。罗尼把吉他带到了学校,兼任中学音乐教师的英语教师卡尔霍恩夫人,教会了他如何换弦,如何哼唱熄灯号的前三个音来调音。她还给了罗尼一本《唱出来!》,这本民谣杂志有《芭芭拉·艾伦》这类曲子的歌词和和弦编配。
接下来的两年里(除了“命运的滑雪杖”使得阿康变哑的那段停滞期),这两个男孩儿学了一首又一首的民谣,一把旧吉他两人换着弹,学着蓝调歌手利德贝利在狱中岁月里弹的那些基础和弦。他们俩弹得都很水,不过阿康的嗓子还不赖,尽管他这种甜甜的嗓音用来唱他所钟爱的蓝调还是略显稚嫩。他们还顶着“阿康和阿罗”的名号在公共场合演出过几次。(谁的名字排前面是他俩掷骰子决定的。)
阿康最后终于有了自己的吉他,一把刷桃木漆色的吉布森牌民谣吉他。它比剃头师傅赫克托的银通吉他好太多了,他们就是拿着这把吉他在尤里卡田庄的“才艺之夜”里唱《第七子》与《甜蜜国度》的。爸妈很支持,罗尼的家人也很捧场,不过计算机领域里的“完整输入完整输出”法则对吉他同样适用:是什么料子出什么货。
“阿康和阿罗”民谣二人组试图在当地混出名气,我对此毫不在意,阿康对他的吉布森吉他的兴趣开始减退时,我同样没有留意。自从雅各布斯牧师开着他新买的旧车离开哈洛之后,我感觉生命中出现了一个窟窿。我失去了上帝和我唯一一个成年朋友,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感到悲伤和暗暗恐惧。母亲总是在给我加油打气,克莱尔也是,甚至连父亲都来帮了一把。我也努力让自己快乐起来,最终,我成功了,不过1965年让路给1966年,1966年又换成了1967年,楼上不再传来唱得走样的《不要三思》,这一切我都没有注意。
那时候阿康全副身心都投入高中的体育竞技中(他在这方面比他弹吉他要好上千倍万倍),至于我的心思呢……镇上搬来一个新女生,名叫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她有着如丝般顺滑的金色头发,矢车菊般的蓝眼睛,还有毛衣下稍稍的隆起,日后会发育成丰满的酥胸。我们一起上学的头几年,我觉得她压根儿不会想起我——除非是想抄我作业的时候。而我则时时想着她。我觉得她要是答应让我轻抚她的秀发的话,我可能会立即心脏病发作。有一次我从参考书架上取下《韦氏词典》,拿回自己的桌前,在“亲吻”这个单词下工工整整地写下“阿斯特丽德”几个字,覆盖掉原本的释义,我当时心跳好快,皮肤就像被针刺一样。“心醉”这个词用来描述这种爱慕真是贴切,因为我当时就能感受到。
我从未想过会拿起阿康的那把吉布森吉他;如果想听歌,我会直接开收音机。但是天赋就是这么一种诡异的东西,一旦时机成熟,天赋就会不动声色但肯定执着地发挥出来。就像某些让人上瘾的毒品,刚接触时仿佛好友,久了才知是个暴君。这是我13岁那年自己发现的。
先是这事儿,再是那事儿,又引出别的事儿。
我的音乐天赋远谈不上高,但还是能超过阿康或家里随便一个人很多的。我在1969年秋天一个无所事事的星期六有了这个发现。那天阴云密布,家里其他人——就连从大学回家过周末的克莱尔——都去盖茨瀑布看橄榄球赛了。那时阿康在上大三,还是盖茨瀑布鳄鱼队的一名后卫。我留在家里没去,因为肚子疼,不过倒没有我表现出来的那么厉害;我只是对橄榄球不感冒,而且外面的天气也是山雨欲来。
我看了会儿电视,不过两个频道都在转播橄榄球,剩下那个在转播高尔夫球——还不如橄榄球呢。克莱尔原先的卧室眼下变成阿康的了,不过她的一些平装书还堆在柜子里,我想着找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来看。克莱尔说她的书很好读,而且追随马普尔小姐及赫尔克里·波洛一同探案很是有趣。我走进房间,看见角落里阿康那把吉布森吉他,周围是散了一地的《唱出来!》旧杂志。我看着这把靠在一边被人遗忘已久的吉他,突发奇想,没准儿我能用它弹奏一曲《樱桃,樱桃》。
我于那一刻的印象就如同对初吻一样记忆犹新,那时的想法如此陌生,与我走进阿康房间的初衷完全风马牛不相及。我敢对着一堆《圣经》发誓:那简直不像是一种想法,而是一种召唤。
我提着吉他,在阿康的床上坐下。我没有一来就碰吉他弦,而是多回想了一下那首歌。我知道用阿康的民谣吉他来弹会很好听,因为《樱桃,樱桃》就是根据民谣乐句来编排的(我当时还不懂这术语)。我只是在脑子里回想那段音乐,惊讶于自己不光能听出,还能看出和弦的变化。这些和弦我全懂,只是不知道它们藏在吉他指板的什么位置。
我随便抓了一本《唱出来!》,想要找一首蓝调,随便一首都行。我找到了一首叫《把你的钱变绿》的曲子,看看怎么按E和弦(剃头师傅赫克托告诉阿康和罗尼——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然后开始在吉他上弹奏。声音有点儿闷,但很正。吉布森吉他是把好乐器,尽管闲置已久,还是没有跑调。我用左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更使劲地按弦。手指生疼,却全然不顾。因为E和弦是对的,E和弦太美了,和我心里想的分毫不差。
阿康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才学会《日出之屋》,他从D和弦换到F和弦还是没法儿一步到位。我只花10分钟就学会了一首三和弦的乐句《樱桃,樱桃》——E和弦转A转D再转回A。然后我发现同样的三个和弦可以用来弹骑士之影乐队的《格洛丽亚》和金斯曼乐队的《路易,路易》。我一直弹到手指尖疼痛难忍,左手几乎无法伸直为止。我最终停下来,不是我想停,而是我不得不停下来。我迫不及待地想再来一次。我才不管什么新黑人卖唱剧团、伊恩与西尔维娅组合,或其他什么狗屁民谣歌手,我可以弹《樱桃,樱桃》弹上一整天:它有种能打动我的东西。
如果我能弹得够好的话,我心想,没准儿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会对我另眼相看,不再只把我当成用来抄作业的家伙。不过那都只在其次,主要是弹奏能填补我内心的空白。它本身有自己的意义,一种情感上的真理。弹吉他让我重新找到做人的感觉。
三周后,一个星期六的下午,阿康打完橄榄球后提前回家,而没有留下跟球迷一起赛后野餐。我正在楼梯平台上试着弹《野东西》。我以为他会疯狂地把吉他从我怀里夺去,或许还责备我亵渎了他的吉他——用他拿来弹奏《答案在风中飘荡》这种激进歌曲的乐器来弹奏特罗格斯乐队的三和弦傻歌。
不过那天阿康拿了三个“触地得分”,还创下了场地跑的学校纪录。鳄鱼队将参加下一阶段C级的季后赛。他只是说了句:“这是广播里放过的有史以来最蠢的歌。”
“不,”我说,“我认为这项‘最蠢殊荣’应该颁给《冲浪鸟》。那首我也会弹,你要不要听一听。”
“我的上帝,还是免了吧。”他敢这么渎神是因为妈妈在花园里,爸爸和特里在车库里修“公路火箭III号”,而我们笃信基督的大哥已经不住在家里了。跟克莱尔一样,安迪也上了缅因大学(他说里面尽是些无所事事的嬉皮士)。
“不过阿康,你不介意我弹你的吉他吧?”
“你只管随便弹。”他说完就从我身边的楼梯上过去了。他一侧脸颊上有明显的擦伤,浑身是打球之后的汗臭。“不过你要是搞坏了,可是要赔的。”
“我不会把它弄坏的。”
我确实没弄坏,只是弄断了好多根弦。摇滚比民谣更伤琴弦。
1970年,我开始在盖茨瀑布的安德罗斯科金河对面上高中。阿康已然是高年级生,由于他的体育才能和榜上有名的成绩,他成了位不折不扣的大人物,根本不把我放在眼里了。那样也好,无所谓。不幸的是,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虽然在大教室里就坐我后面一排,而且上一年级英语课时挨着我坐,但她对我也不闻不问。她梳着马尾辫,短裙裙裾比膝盖高出至少两英寸。每次她跷二郎腿的时候,我都要窒息了。我比任何时候都更迷恋她,不过她和朋友们坐在体育馆的看台上吃午饭的时候,我偷听了她们的对话,知道她们只看得上高年级男生。我只是她们崭新而美妙的中学校园生活诗篇中的一个临时演员。
不过倒是有别人在注意我——一个身材瘦长、长发飘逸的学长,看上去像个安迪所谓的无所事事的嬉皮士。有一天我在体育馆里吃午饭的时候,他把我找了出来,阿斯特丽德和她那群爱笑的死党就在比我低两个露台的地方。
“你是杰米·莫顿?”他问。
我略带迟疑地承认了。他穿着宽松的牛仔裤,膝盖上打着补丁。他的眼睛下面是深深的黑眼圈,仿佛每晚只能睡两三个小时的觉,要么就是自慰过了头。
“到乐队练习室来。”他说。
“为什么?”
“因为我叫你这么做,新来的。”
我跟在他身后,迂回地从拥挤的学生中穿过,他们有的大笑,有的大叫,推推搡搡,有的在使劲捶打储物柜。我只求不要被暴打一顿。我可以想象由于一些鸡毛蒜皮的原因被高二学生暴打——高二学生戏弄高一新生是学校屡禁不止的——但被跨年级学长欺负却不多见。高年级学生通常直接无视新生,我哥就是个例子。
乐队练习室里空无一人,我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家伙打算修理我的话,好歹没有别的帮手。他没有暴打我,而是伸出手。我跟他握了手。他的手指柔软而湿冷。“诺姆·欧文。”
“很高兴见到你。”我不知道这是真话假话。
“新来的,我听说你会弹吉他。”
“谁告诉你的?”
“你哥,橄榄球先生。”诺姆·欧文打开一个储物柜,里面全是带盒子的吉他。他抽出一把琴,解开搭扣,露出来一把惊艳的纯黑色雅马哈电吉他。
“SA30,”他简短地说,“两年前拿到的,跟爸爸一起刷房子,整整刷了一个暑假。把功放打开。不,不是那个大的,就是你前面那个方块。”
我走到那个迷你功放前,四处找开关或按钮,却一个都没看到。
“在背面,新来的。”
“噢。”我找到了一个摇杆开关,把它掀了起来。红灯亮了,伴着低沉的嗡嗡声。我立刻爱上了那种嗡鸣,那是力量的声音。
诺姆从吉他柜里翻出一根线,把它插了进去。他用手指扫一下弦,小功放里传出短短一声“哐啷”,既无调也不成音乐,但是太美了。他把吉他递给我。
“什么?”我既紧张又兴奋。
“你哥说你弹节奏,弹点儿给我听。”
我接过吉他,我脚边的小功放再次传出那“哐啷”声。这把电吉他比我哥那把民谣吉他沉多了。“我从未弹过电吉他。”我说。
“一码事儿。”
“你要我弹什么?”
“《绿河》怎么样?你会弹吗?”他把手伸进宽松的牛仔裤的表兜里取出一块拨片。
我努力拿稳,没有掉下来。“E调?”连问都多余。这些破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你定吧,新来的。”
我把带子绕过头,把垫子挪到肩上。那把雅马哈挂得太低了——诺姆·欧文个头比我高不少——但是我太紧张,没想到去调整背带。我弹了下E和弦,吓了一跳,声音在这关着门的乐队练习室里居然会这么大。这把他逗乐了,他咧嘴一笑,让我感觉好多了。他这一笑也暴露出他牙齿的问题,他如果不开始护理的话,日后肯定麻烦不少。
“门关着呢,新来的。调高音量,躁起来!”
音量原本是5,我调到7,嗡鸣响得很给力。
“我什么都不会唱。”我说。
“你不用唱,我来唱。你弹节奏就行。”
《绿河》基本是摇滚乐的节奏——不太像《樱桃,樱桃》,但差得不远。我又弹了一次E和弦,在脑中回想了一遍第一段,感觉没错。诺姆开始唱起来。他的声音几乎淹没在吉他声中,但我还是能听出他有一副好嗓子。“把我带到那凉水流淌的地方,耶……”
我转到A和弦,他停了下来。
“还是E?”我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前三行全是E和弦,可是当我再次换A和弦(摇滚乐基本上都这么走)时,还是不对。
“哪里?”我问诺姆。
他只是看着我,手插在裤子后兜里。我又回想着脑子里的音乐,重新开始。到第四行的时候,我换到C和弦,这下感觉就对了。我又从头来了一次,不过后面就是小菜一碟了。再配上架子鼓和贝斯……还有主音吉他(自然必不可少),就能直接上台了。“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的约翰·佛格堤弹的一手主音吉他是我做梦都无法企及的。
“把战斧给我。”诺姆说。
我把它递了过去,有点儿不舍。“谢谢你让我弹。”我说完朝门口走去。
“莫顿,等一下。”变化不算太大,不过称谓好歹从“新来的”升级了,“试音还没结束。”
试音?
他从储物柜里取出一个小琴盒,打开后拿出,拿出一把刮痕累累的凯氏(Kay)900G半空心电吉他。
“插到大功放里,不过得把音量调回4。凯氏的反馈噪声太他妈浑蛋了。”
我照做了。凯氏比雅马哈更符合我的身材;我不用弯腰就能正常弹吉他了。弦上别着块拨片,我把它取了下来。
“准备好了吗?”
我点了点头。
“一……二……一二三……走!”
我摸索着《绿河》的简单节奏进行,紧张得很,如果我当时知道诺姆弹得有多好,我可能压根儿不会班门弄斧,直接就夺门而逃了。佛格堤的主音他拿捏得恰到好处,弹着那首魔幻老歌里的过门。我已经不由自主全情投入。
“大点儿声!”他冲着我喊道,“音量高起来,让那反馈噪声见鬼去吧!”
我把大功放的音量调到8,重新进入状态。两把吉他同时演奏,加上功放的反馈就像警笛在鸣叫,诺姆的声音淹没在音响里。没关系,我就跟着套路走,沉浸其中让他的主音来带我。感觉就像在光滑如镜的波涛上冲浪一样,那是个一连两分半钟都没有打完的浪。
曲子结束,突然鸦雀无声。我的耳朵轰鸣着。诺姆凝视着天花板,若有所思,然后点点头。“不算太好,也不算太糟。再练习练习,没准儿你能弹得比小讨厌还好。”
“谁是小讨厌?”我问道,耳朵还嗡嗡地耳鸣。
“一个去了‘马杀猪塞州’的家伙,”他说,“我们试试《针和针》。你知道搜索者乐队吧?”
“E?”
“不,这个是D和弦,但不只是D,你还得取个巧。”他给我展示了如何用小指打E弦,我立刻就学会了。听上去跟唱片不完全一样,但也八九不离十了。演完之后,我浑身淌汗。
“好,”他边说边把吉他从肩上取下,“一起去趟吸烟区吧,我得来一根。”
吸烟区在职业技术楼后面。瘾君子和嬉皮士就在这一带混,还有那些穿紧身裙、戴着大串耳环和浓妆艳抹的女人。有两个男的蹲在车间的尽头。我之前见过他们,正如我见过诺姆,但并不认识。其中一人有着淡黄褐色头发,一脸青春痘。另一个人头上有一撮红发向九个不同方向伸出。他们看起来就不正经,但我无所谓。诺姆·欧文看起来也不正经,但他是我听过最棒的吉他手,除了那些出唱片的人。
“这人怎么样?”淡黄褐色头发那人问道。后来知道他叫肯尼·劳克林。
“比小讨厌强。”诺姆说道。
头上一撮艳红头发的家伙笑了。“这不是屁话吗,哪个不比他强。”
“反正总得要个人,不然周六晚没法儿在田庄演出了。”他掏出一包酷(Kool)牌香烟,朝我这儿递过来。“抽吗?”
“不抽。”我说道。然后,虽然有点儿荒唐,但还是忍不住说了声“不好意思”。
诺姆不以为意,用芝宝打火机点了一根,打火机上印着条蛇,刻着“别踩我”几个字。“这个是肯尼·劳克林,弹贝斯。红头发那个是保罗·布沙尔,打鼓。这个小虾米是阿康·莫顿的弟弟。”
“杰米。”我说道。我急于让这些家伙喜欢我,接纳我,但又不想只被人看成橄榄球先生的小弟。“我叫杰米。”我把手伸过去。
他们握手像诺姆一样绵软无力。自从诺姆在盖茨瀑布高中的乐队练习室里给我试音后,我跟上百个乐手同台过,几乎所有人握起手来都像死鱼一样。仿佛搞摇滚的全都把力气留到上台演出时才用。
“你怎么样?”诺姆问我,“想加入乐队吗?”
那还用说?就算他说我要吃自己的鞋带作为入会仪式,我也会立即把鞋带从孔眼里扯出来开始嚼。
“当然,不过我不能去卖酒的地方演出。我才14岁。”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笑出声来。
“等我们混出了名气,要去霍利和‘24号’这种地方演出时再担心这个问题吧。”诺姆说道,鼻孔里喷出烟来,“现在我们只在青少年舞会上演出。比如尤里卡田庄这个。你就是从那边来的对不?哈洛镇?”
“哈洛——好low,”肯尼·劳克林边说边窃笑,“听着就土鳖。”
“听我说,你想弹吉他,对不?”诺姆说道。他抬起一条腿,好把他的烟藏进他那双破旧的披头士靴子里。“你哥说你弹他的吉布森吉他,那把琴没有拾音器,不过你可以用那把凯氏。”
“音乐系不管吗?”
“音乐系不知道。周四下午到田庄去,我会带上那把凯氏。你只要别把那反馈噪声的混账东西搞坏就行。我们会布置好,然后彩排。带上一个笔记本,把和弦记下来。”
打铃了。小家伙们把烟头踩灭,然后往学校那边跑了。其中一个女生跑过的时候,亲了诺姆一口,还拍了拍他屁股。他就像没注意到一样,我惊觉他真是个老手。我对他的敬佩又高了几分。
我的队友们仿佛对铃声充耳不闻,我只好自己先走。脑中突然出现一个想法,我回过头来:
“乐队名字叫什么?”
诺姆说:“我们以前叫‘佩枪者’,不过大家觉得这名字听上去有点儿太那个……军国主义。所以我们现在叫‘镀玫瑰’。那次我们在我爸家里嗑了药,一起看一档园艺节目,肯尼想出来的。挺酷的,是不?”
在往后的25年里,我跟“伊声调”“罗宾与杰伊”和“嗨-杰伊”乐队合作过(队长全是那个时髦的吉他手杰伊·佩德森)。我跟暖气片乐队、僵尸乐队、殡仪馆乐队、最后召唤乐队和安德森维尔摇滚者乐队合作过。在朋克的巅峰时期,我跟帕齐·克莱因的口红乐队、试管婴儿乐队、胎盘乐队和“世界全是砖”乐队合作过。我还跟一个叫“地瓜地瓜呼叫土豆”的乡村摇滚组合合作过。依我看,再没有比“镀玫瑰”更棒的乐队名字了。
“怎么说呢,”妈妈说道,她看上去并不生气,就是好像头痛要病倒的样子,“杰米,你才14岁。康拉德说那些孩子年纪比你大多了。”我们围坐在餐桌旁,克莱尔和安迪不在,桌子显得大多了。“他们抽烟吗?”
“不。”我说。
妈妈转过身去问阿康:“他们抽吗?”
阿康当时正把奶油玉米递给特里,丝毫没有犹豫:“不抽。”
我恨不得立刻拥抱他。这么多年来,我们也有我们的分歧,兄弟间自然都有,但关键时刻我们还是团结一致的。
“妈,又不是去酒吧,”我说道……虽然我直觉知道会是酒吧,而且远早于“镀玫瑰”最年轻的成员满21岁的时候,“只是田庄而已。我们这周四有排练。”
“对对,你可得多排练排练,”特里挖苦我,“再给我来一块猪扒。”
“特里,要说‘请’。”妈妈心不在焉地说。
“请再给我来一块猪扒。”
爸爸把盘子递过去,二话没说。这既可能是好兆头,也可能是坏兆头。
“你们怎么去排练?说起这个,你们怎么去演出地点?”
“诺姆有辆大众小客车。其实是他爹的车,不过他批准诺姆把乐队名字漆在车身上!”
“这个诺姆不可能超过18岁。”妈妈说道。她停下手里的餐具。“怎么知道他开车安不安全?”
“妈,他们需要我!他们的节奏吉他手搬到马萨诸塞州去了。没有节奏吉他手他们周六晚上就没法儿演出了!”一个念头像流星一样从我脑中闪耀而过: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可能会去那场舞会。“很重要的!很大阵仗!”
“我不放心。”她现在开始揉太阳穴了。
爸爸终于开口了:“让他去吧,劳拉。我知道你担心,不过这是他擅长的东西。”
她叹了口气:“没错。说得也是。”
“谢谢妈妈!谢谢爸爸!”
妈妈拿起叉子,又放了下来:“你跟我保证你不会抽烟或吸大麻,而且不喝酒。”
“我保证。”我说道,这个诺言我遵守了两年。
差不多这么久吧。
对于尤里卡田庄7号的第一场演出,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我们四个上露天音乐台时,我一身汗臭。说到汗臭,谁也比不过14岁的青春期少年。在我的处女秀之前我足足洗了20分钟,直到热水用完,可是当我俯身去捡起那把借来的吉他时,我又吓出了一身臭汗。当我把凯氏挎到肩上的时候,它感觉至少有200磅重。我害怕自然是有原因的。即便摇滚本质上说相对简单,可是诺姆给我安排的任务——在周四下午到周六晚上学会30首歌——根本就不可能,我跟他也是这么说的。
他耸耸肩,给了我一条作为音乐人受益最深的忠告:怕弹错,就别弹。“而且,”他邪恶地一笑,露出他那口蛀坏的牙齿,“他们会把我的音量调得巨大,反正没人能听到你在弹什么。”
保罗打了一小段鼓来吸引听众的注意,以镲片的铿锵声结束。传来一阵短暂的预料之中的掌声。一双双眼睛在看着这小小的舞台(我感觉仿佛有上百万只眼睛),我们在聚光灯下挤在一起。我记得身上穿着镶嵌水钻的夹克要多傻有多傻(这是“佩枪者”更名为“镀玫瑰”时遗留下来的),而且一直感觉自己想吐。看来不大可能,因为我中午只挑着吃了一点儿,完全没机会吃晚饭,但真的感觉要吐。我突然明白,我不是要吐,而是要晕。没错,我要晕。
我真的可能会晕倒,但是诺姆没给我这个时间。“大家好,我们是镀玫瑰!大伙儿上来跳舞吧。”然后对我们说:“一……二……三……走你。”
保罗·布沙尔打完了《加油斯卢普》前面那段咚咚的鼓点后,我们就开始了。诺姆主唱,除了肯尼接手的两首歌外,他一直是主唱。保罗和我担任和声歌手。我一开始超级害羞,后来我听到自己的声音经过放大居然显得非常成熟,那种害羞的感觉就过去了。后来我明白其实没人会注意和声的……不过要是没了和声听众就难受了。
我看到大家成双成对到台前起舞。他们本就是来跳舞的,但是在我内心深处并不相信——不相信他们会听着我的音乐起舞。等到了基本没有悬念,知道我们不会被嘘下台后,我开始有一种陶醉感,接近狂喜。我后来嗑的药加起来都足够弄沉一艘战舰了,但哪怕是最强的药也无法匹敌那初次的快感。我们在弹奏,他们在起舞。
我们从7点演到10点半,9点左右有一段20分钟的休息时间。诺姆和肯尼抛下乐器,关掉功放,冲到外面抽一口烟。对我而言,那几个小时就像在梦里一样,演奏其中一首慢歌的时候——记得好像是《谁让雨停下》——爸妈跳着华尔兹翩然而至,我也没感到惊讶。
妈妈的头倚在爸爸肩上。她闭着眼睛,脸上露出梦幻般的微笑。爸爸的眼睛是睁着的,经过面前时,他朝我眨了眨眼。也无须因为他们在场而感到尴尬;刘易斯顿溜冰场的高中舞会本来是仅限青少年的,不过我们在尤里卡田庄或盖茨瀑布的鹿角场或美国退伍军人协会演出时,总有好些大人会来。第一场演出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虽然阿斯特丽德的朋友们来了,但她本人没来。
我的家人先走了,诺姆开着他的旧小客车把我送回了家。我们都陶醉在成功的喜悦中,一路笑着,重温刚才的演出,当诺姆给我递一张10美元钞票时,我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份归你,”他说,“我们这次演出出场费50美元。我拿20美元——因为开的是我的小货车,我弹的主音——剩下你们一人10美元。”
我拿了钱,依然感觉如梦如幻,用仍然发痛的左手把车门滑开。
“周四排练,”诺姆说道,“这次是放学后在乐队练习室。不过我没法儿送你回家了,我爹要我去罗克堡帮他漆房子。”
我说没问题。如果阿康不能送我,我就搭个便车。走9号公路往来盖茨瀑布和哈洛的人大多认识我,愿意捎上我。
“你得再练练《棕色眼睛的姑娘》。你慢了一大截。”
我说我会的。
“还有,杰米——”
我看着他。
“除了那首之外,你表现不错。”
“比小讨厌强。”保罗说道。
“比那傻×强多了。”肯尼补充道。
他的话几乎足以弥补阿斯特丽德没到场的遗憾。
爸爸已经上床睡觉,妈妈端着杯茶坐在厨房桌前。她已经换上法兰绒睡袍,但还没卸妆,我觉得她美丽动人。她笑起来的时候,我看到她眼里噙着泪水。
“妈?你没事儿吧?”
“没事儿,”她说,“我只是为你感到高兴,杰米。而且有点儿害怕。”
“别怕。”我边说边拥抱她。
“你不会跟那些孩子学抽烟吧?你跟我保证。”
“我已经保证过啦。”
“再保证一次。”
我照办了。对14岁的人来说,许诺实在是全不费力的事。
阿康在楼上躺在床上看一本科学方面的书。我很难相信有人会读那种书来消遣(尤其对一个橄榄球大腕儿来说),不过阿康真的是这样。他放下书说:“你弹得不错嘛。”
“你怎么知道?”
他笑了。“我匆匆看了一眼,就一分钟。你们在弹那首狗屁不通的烂歌。”
“《野东西》。”我连问都不用问。
接下来那个周五晚上,我们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演出,周六在高中舞会上演出。其间,诺姆把歌词“我不要再为她忧虑心焦”改为“我不要再为她卖力口交”。监督员没发现,他们从不注意歌词,不过孩子们注意到了,都很喜欢。盖茨体育馆够大,本身就是个很棒的扩音器,我们发出的声音大得惊人,尤其是《好好爱》那种大嗓门歌曲。容我化用斯莱德的一首歌名,“我们男生动静大”(原曲名为《你们男生动静大》)。休息期间,肯尼跟着诺姆和保罗去了吸烟区,我也跟着去了。
那里有几个女生,包括哈蒂·格里尔,在我试音那天拍了诺姆屁股的那个女生。她用胳膊勾住他的脖子,把身体紧贴着他身子。他把手插进她后裤兜,把她拉得更近。我努力不去看。
身后传来一个羞怯的声音。“杰米?”
我转身一看,是阿斯特丽德。她穿着白色直筒裙和一件蓝色无袖上衣。她的秀发不再像在学校里那样束着拘谨的马尾巴,而是披散下来。
“嗨。”我说道。感觉还不够,我又补充:“嗨,阿斯特丽德。我没看到你在里面。”
“我来晚了,我得跟邦妮一起坐她爸的车来。你们表演得真出色。”
“谢谢。”
诺姆和哈蒂正吻得忘情。诺姆亲得有声有色,声音就像家里那把伊莱克斯吸尘器。还有别人在亲热,只是没那么大声响,不过阿斯特丽德仿佛全没注意。她美目流盼,双眼没离开过我的脸。她戴着青蛙耳环。蓝色的青蛙,跟她的上衣很搭。这种时候一丝一毫都会看得清清楚楚。
同时她好像在等我说点儿什么,我只好把刚才的话又说一遍:“真是谢谢。”
“你要来根烟吗?”
“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她会不会是我妈派来的间谍,“我不吸烟。”
“陪我走回去吧?”
我陪着她往回走。吸烟区距离体育馆后门有400码的距离。我恨不得这段距离有四英里。
“你跟别人一起来的吗?”我问道。
“只有邦妮和卡拉,”她说道,“没跟男生一起。爸妈说15岁前都不让我跟男生交往。”
然后,仿佛为了向我证明她不在意爸妈的傻话,她牵起了我的手。我们走到后门的时候,她抬头看着我。我差点儿就亲上去了,但怯懦了。
男生有时候可以很白痴。
舞会后,当我们把保罗的架子鼓搬进小客车的时候,诺姆用一种严厉的、几乎是父亲式的口吻跟我说:“休息过后,你弹什么都跑调。怎么回事儿?”
“不知道,”我说,“不好意思。我下次努力。”
“但愿如此。表现得好,我们就有演出。表现不好,就没演出。”他拍了拍那辆小客车生锈的门,“这车跑起来靠的不是泡泡,我也一样。”
“是那小妞儿害的,”肯尼说。“那个穿白裙子的金发小靓妹。”
诺姆看上去恍然大悟。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像父亲般轻轻摇我的肩膀,用父亲般的语气跟我说:“泡了她,小家伙。越快越好。这样你吉他就能弹好了。”
然后他给了我15美元。
元旦前夜我们在田庄演出。下着雪。阿斯特丽德也在。她穿着一件带着皮草衬里兜帽的派克大衣。我领着她进入防火通道,然后亲吻了她。她涂的是草莓味儿的唇膏。等我亲完抬头的时候,她用那双大眼睛看着我。
“我还以为你不会亲我呢。”她说完咯咯笑了。
“感觉怎么样?”
“再来一次我就告诉你。”
我们站在防火通道下亲吻,直到诺姆拍我肩膀。“小家伙,亲够了。是时候来点儿音乐了。”
阿斯特丽德亲了我脸颊一下。“弹《野东西》吧,我喜欢那首。”她说道,然后跑向后门,踩着她的舞鞋一路滑着走。
诺姆和我跟着往回走。“憋得蛋疼吧?”他问道。
“啊?”
“当我没说。我们先上她点的歌。你知道怎么说吧?”
我知道,因为乐队表演过很多点歌。我乐得如此,因为现在有凯氏电吉他在我面前,就像一把插了电的盾牌供我驱遣,我更自信了。
我们走上台。保罗照例打一小段鼓,示意乐队已归位,摇滚即将开始。诺姆朝我点点头,估计在拨弄那本来就调好的吉他背带。我上前一步到中央麦克风前,大声说道:“这首歌献给点唱者阿斯特丽德,因为……‘野东西,我爱上你了’!”尽管这通常由诺姆来做——这是他作为乐队队长的特权——不过这次是我来数的拍子:一……二……三……走你。台下,阿斯特丽德的朋友们跟她推搡打闹,尖叫起哄。她的脸颊通红,给我了一个飞吻。
阿斯特丽德·索德伯格给了我一个飞吻。
于是镀玫瑰乐队里的小伙子都有了女朋友。或许那些只是热情的女歌迷,又或许是二者兼有。在乐队里,有时候真的划不清楚界限。诺姆有哈蒂,保罗有苏珊·福尼尔,肯尼有卡萝尔·普卢默,我有阿斯特丽德。
我们去演出的时候,哈蒂、苏珊和卡萝尔有时候会挤上小客车跟我们一道。阿斯特丽德的爸妈不准她这么做,不过苏珊借到了她爸妈的车,阿斯特丽德获准跟姑娘们共乘。
她们有时候两两跳个舞,大多数时候则是像小团伙一样站着看我们。我的大部分休息时间是跟阿斯特丽德在亲吻中度过的,我开始从她的气息中闻到烟味儿,但我并不在乎。她发现之后(女生就是有种直觉),就开始当着我的面抽烟了,好几次接吻的时候她都把烟气吹进我的嘴里,让我立刻亢奋不已。
阿斯特丽德15岁生日过了一周后,她家人批准她坐我们的小客车去刘易斯顿的舞会。回家路上我们一路亲吻,我把手滑进她大衣里面,握着她比先前稍微丰满的胸脯,她没再像以前一样推开我的手。
“这感觉真好,”她在我耳边细语,“我知道这样不好,但这感觉好美。”
“或许这就是让你觉得爽的原因。”我说道。男生有时候也不白痴。
又过了一个月她才允许我把手伸进她文胸里,又过两个月她才准我肆无忌惮地摸索她的裙下风光,我的手摸进去后,她承认那感觉很美。不过她不许我更进一步了。
“我知道我准会第一次就怀孕。”她在我耳边小声说,那是一天晚上我们在停车的时候,双方都特别动情。
“我可以去药店买那个。我可以去刘易斯顿,那里没人认识我。”
“卡萝尔说有时候那东西会破。她跟肯尼那个的时候就破过一次,她吓坏了,整个月心神不宁。她说以为月经再也不会来了。不过我们可以玩别的。她告诉我的。”
玩别的也相当爽。
我16岁的时候拿到了驾照,是我们家兄弟姐妹里唯一一个一次路考就过的。一部分归功于学车,更多要归功于西塞罗·欧文。诺姆跟他妈一起住在盖茨瀑布的家里,他妈是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善心太太,不过他周末在他爸那儿过,他爸住在莫特恩毗邻哈洛的一个龌龊的拖车场里。
如果周六晚有演出的话,整个乐队,加上女友们,通常下午会到西塞罗的拖车屋里一起吃比萨饼。大家卷着大麻烟来吸,拒绝了一年之后,我终于放弃抵抗,试抽起来。一开始憋一口烟挺难的,不过想必许多人自己也有体会,这事儿是越来越容易的。那段岁月里我嗑的量不大,只是在上台前让自己松弛一下而已。嗑完药略带余醉的时候,我会表现得更好,我们在那个旧拖车屋里有过许多欢笑。
我跟西塞罗说我下周要去考驾照,他问我是去罗克堡考,还是到城里去考,城里指的是刘易斯顿-奥本。我回答“刘易斯顿-奥本”后,他睿智地点了点头:“也就是说你的考官会是乔·卡弗蒂。他干这份工作已经20年了。我在罗克堡当巡警的时候老跟他在醉虎酒吧里喝酒。那是好早以前了,罗克堡后来扩张,有了自己的常规警察局。”
很难想象西塞罗·欧文,一个灰白头发、眼睛红通通、身材瘦巴巴而且常年只穿那条破卡其裤和条纹T恤衫的家伙,居然做过执法的行当,不过人总是会变的:有时升,有时降。往下走的人往往会有药物相伴,比如他卷得顺手,还跟他儿子的伙伴分享的这种。
“老乔几乎不会一次就放人过,”西塞罗说道,“这是他的规矩,他不信有谁一次就能过。”
这我清楚,克莱尔、安迪和阿康都在乔·卡弗蒂手里栽过。特里是其他考官来考的(没准儿卡弗蒂先生那天病了),虽然他第一次握方向盘就已经开得很棒,但他那天紧张过头,平行泊车时居然倒车撞到消防栓上去了。
“想过的话有三点,”西塞罗边说边把卷好的一根大麻烟递给保罗·布沙尔,“第一,路考之前别碰这玩意儿。”
“好的。”这其实让我心下释然。我享受那玩意儿,但每抽一口我就想起我对我妈的承诺,失信于她……不过我自我安慰,说我抽的是大麻,依然没抽烟没喝酒,三样做到了两样。
“第二,管他叫先生。上车说一句‘谢谢,先生’,下车说一句‘谢谢,先生’。他吃这套。懂了吗?”
“懂了。”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把你那傻×头发给剪了。乔·卡弗蒂讨厌嬉皮士。”
这主意我一点儿都不喜欢。自从加入乐队,我长高了快10厘米,但我的头发却长得很慢。我留了一年,头发才到肩膀。我跟爸妈因为头发也没少拌嘴,他们说我看上去像个流浪汉。安迪的话更损:“你要是想打扮得像个女的,直接穿条裙子不就得了?”天啊,基督徒都不能好好说话吗?
“哎哟,哥们儿,我要是剪了头发,看上去会像个呆子!”
“你本来就像个呆子。”肯尼说道,大家都笑了,连阿斯特丽德都笑了(不过她后来把手放在我腿上安慰我)。
“不错,”西塞罗·欧文说,“不过你会是个有驾照的呆子。保罗,这烟是放那儿给你欣赏的吗,怎么还不点起来?”
我把大麻烟停了;我管乔·卡弗蒂叫先生;我剪了个上班族的头,心都碎了,但我妈心花怒放。平行泊车的时候,我碰了后面那辆车的保险杠,不过卡弗蒂先生还是给我过了。
“孩子,我看好你。”他说。
“谢谢你,先生,”我说,“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我17岁生日那天,大家给我办了场生日派对,在家里办的,门前已经是柏油路了——这就是前进的步伐。阿斯特丽德当然应邀而来,她送了我一件她亲手织的毛衣。我立刻就把毛衣穿上了,虽然那是热火朝天的8月。
妈妈送了我一套精装本肯尼斯·罗伯茨的历史小说(我还真读了)。安迪送了我一本皮革精装的《圣经》,上面用金字盖了我的名字(我也读了,不过主要是为了气他)。扉页题词出自《启示录》第三章:“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言下之意是我已然离弃,这也并非无凭无据。
克莱尔那会儿已经25岁,在新罕布什尔州教书,她送了我一件帅气的夹克。阿康从来吝啬,送了我六套吉他弦。无所谓了,好歹还是牌子货。
妈妈拿出生日蛋糕,大家唱了传统的生日歌。要是诺姆在的话,他那副摇滚大嗓门肯定早把蜡烛吹灭了,不过他不在,我只好自己吹。妈妈给大家递盘子的时候,我才发现爸爸和特里都没送我礼物,连条花牌领带都没有。
蛋糕和雪糕(自然是“香巧莓”口味)过后,我看到特里给爸爸使了个眼色。爸爸看了妈妈一眼,她回以一个紧张的微笑。回头看过去的时候,我才意识到,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走进世界,妈妈的脸上其实常挂着那种紧张的微笑。
“到仓库来,杰米,”爸爸边说边站起来,“特里和我有样东西给你。”
“那样东西”竟然是辆1966年的福特银河。车洗过,打了蜡,白得就像月光洒在雪地上。
“我的天。”我声音都发颤了,大家都笑了。
“车身不错,但引擎费了点儿功夫,”特里说,“爸爸和我重磨了阀门,换了火花塞,塞了新电池……不少活儿呢。”
“还有新轮胎,”爸爸指着车胎说,“只是黑壁轮胎而已,但不是翻新胎哦。你喜欢吗,儿子?”
我扑过去拥抱他,把他们两个都抱了。
“只是你要跟我和你妈保证,要是喝了酒就别握方向盘。免得将来有一天,我跟她只能大眼瞪小眼,说我们送了你东西却让你去伤了别人或伤了自己。”
“我保证。”我说道。
阿斯特丽德——当晚开着新车送她回家的时候,我们合吸了一截大麻烟——这时紧紧攥着我的胳膊:“我会让他信守诺言的。”
往哈利家的池塘开了两趟后(必须得走两趟才能把大家都送回去),历史重演了。我感到有人拉住我的手,是克莱尔。就像雅各布斯牧师用电神经刺激器让阿康恢复嗓音那天一样,她把我拉进衣帽间。
“妈妈还要你保证另一件事,”她说,“不过她不好意思说,所以我来代她说。”
我等她把话说完。
“阿斯特丽德是个好姑娘,”克莱尔说,“她抽烟,我也从她的口气中闻到烟味儿,但这不表示她是个坏女孩儿。她也是个有品位的女孩儿,跟了你三年就足够证明了。”
我等她把话说完。
“她也很聪明。还有大学生活在等着她呢。所以,杰米,你要保证:别在那辆车的后座上搞大她的肚子。你能保证吗?”
我几乎笑出来。要是真笑出来,那一半儿是忍俊不禁,另一半儿则是苦笑。过去两年里,阿斯特丽德和我有个暗号——“小休”,指的是相互自慰。第一次那个之后,我跟她提了好几次安全套,甚至还买了一盒三个的特洛伊(Trojan)安全套(一个放在钱包里,另外两个藏在卧室护壁板的后面),但她坚持认为套子靠不住,要么会破要么漏。所以只好……“小休”。
“你生我气了对不?”克莱尔问。
“不,”我说,“克莱尔宝贝儿,我从来没生过你气。”我真的从来没有。我的怒气都留给了她后来嫁的那个禽兽,怒火从未消退。
我拥抱她,承诺绝不会让阿斯特丽德怀孕。这个承诺我坚持了,不过在天盖小木屋那天之前,我们又进了一步。
那些年我偶尔会梦见查尔斯·雅各布斯——梦见他用手指插进我那座泥沙堆成的小山来挖山洞,梦见他做那次骇人的布道,头上有蓝色火焰盘旋,就像一个带电的皇冠——不过后来他几乎从我的意识中消失不见了,直到1974年的那一天。当时我18岁,阿斯特丽德也是。
放假了。“镀玫瑰”整个暑假排满了演出(包括酒吧里的几场,爸妈不情愿地给我写了书面演出许可),白天我在马斯特勒家的农场摊位上打工,跟过去几年一样。莫顿燃油经营得不错,爸妈承担得起我读缅因大学的学费了,但我自己也得出一部分。距离去农庄报到还有一周,所以我跟阿斯特丽德成天黏在一起。有时候在我家,有时候在她家。很多个下午,我们开着我那辆福特银河漫游在乡间小道上,找地方把车一停,然后……“小休”一下。
那天下午我们在9号公路一个废弃的砂石坑,轮着抽一根当地质量一般的大麻烟。天气闷热,西边暴雨云正在聚拢。雷霆轰鸣,肯定有过闪电。我没看见,不过仪表板上的无线电广播扬声器传来静电的噼啪声,偶尔干扰一下当时在放的《男厕抽根烟》这首歌,这是“镀玫瑰”那年每场演出都唱的歌。
就是那个时候,雅各布斯牧师重回我的脑海,仿佛一位久违的客人归来,我发动了车子。“把烟灭了,”我说,“咱们兜兜风去。”
“去哪儿?”
“很久以前某个人跟我说过的地方。如果这地方还在的话。”
阿斯特丽德把抽剩下那部分放进一个装润喉糖的铁盒子里,然后塞进了座子底下。我沿着9号公路开了一两英里,然后左转上了山羊山路。两侧都是密密麻麻的树,暴雨云逼近,本来就不多的朦胧日光也消失了。
“如果你想的是那个度假村的话,咱们进不去的,”阿斯特丽德说,“我爸妈把会员资格取消了。他们说要供我在波士顿读书,必须得省着点儿。”她皱起了鼻子。
“不是去度假村。”我说。
途经朗梅多,昔日的卫理公会青少年团契在那里举行年度烤香肠活动。人们焦虑地看着天,匆忙收起毯子和酒水冷柜,跑回车里。雷声这会儿更响了,滚滚乌云席卷而来,我看见一道闪电击中了天盖另一边的某个地方。我开始兴奋起来。太美了,查尔斯·雅各布斯走的那天曾这么说,又美又可怕。
我们经过一处路牌,上面写着:前方一英里山羊山门房请出示会员卡。
“杰米——”
“这里应该有条岔道是去天盖的,”我说,“也许不在了,不过……”
路还在,而且还是碎石。我转进去快了点儿,结果福特银河车身的后半段先是往一边打滑,然后又往另一边打滑。
“你心里还有数吧?”阿斯特丽德说。我们一路驶向仲夏雷暴雨,她的声音里并没有恐惧,反而听上去兴致勃勃,还有点儿兴奋。
“但愿如此。”
坡变陡了。福特银河的后轮偶尔在碎石上打滑,但大多时候还能稳稳抓地。顺岔路再开2.5英里后,树木开始稀疏,到达天盖了。阿斯特丽德深吸了一口气,坐直了起来。我踩了刹车,“吱”的一声把车停下。
车子右边是一个老旧的小屋,屋顶下陷,挂着青苔,窗户玻璃碎了。连墙上涂鸦都模糊得认不清了,纷乱地残留在灰色未刷漆的墙上。我们前方头顶是一个巨大的花岗岩隆起。隆起的顶部,正如雅各布斯在我半辈子之前告诉我的一样,一根铁杆直耸云霄,乌云压顶,低得仿佛触手可及。我们的左边,阿斯特丽德正在看的方向,是小山和田野,还有灰绿色的树林绵延到海边。太阳仍在那边发着光,照亮着世界。
“我的天哪,这东西一直在这儿?你居然都没带我来过?”
“我自己都没来过,”我说道,“我以前那个牧师跟我说——”
我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天上下来一道耀眼的闪电。阿斯特丽德尖叫着双手抱头。有那么一瞬间——异样、恐怖而又美妙——我感到周遭的空气都换成了电油。我感到全身的毛发竖起,连鼻孔和耳朵里的细毛都发直。然后是“咔嗒”一声,仿佛一个隐形的巨人打了一声响指。第二道霹雳从天而降击中铁杆,使铁杆变成一种明亮的蓝色,就像我梦里看到查尔斯·雅各布斯头顶舞动的那种颜色。我赶紧闭眼以免变瞎。等我再次睁眼的时候,杆子已经发红,樱桃红。就像锻铁炉里的马蹄铁一样,他曾这样说过,分毫不差。雷声随后咆哮起来。
“要走吗?”我喊道。我耳鸣得厉害,不喊出来自己都听不到。
“不要!”她朝我喊道,“到那里去!”她指着那残破的小屋。
我本想跟她说在车里更安全——隐隐记得有说法称橡胶轮胎可以绝缘防电——不过天盖这里雷暴不下千万次,小屋却依然不倒。我们手牵手朝小屋跑去,我这才意识到这是有道理的。铁杆可以引电,至少之前都是这样的。
我们跑到那敞开的门前时,天下起了冰雹,鹅卵石大小的冰块打在花岗岩上“哐啷”作响。“哎哟,哎哟,哎哟!”阿斯特丽德叫道,不过她一路笑着。她冲进屋里,我紧随而入,这时雷声大作,仿佛末日战场上的炮火。这次打雷之前是“啪啦”一响为先导,而非之前的“咔嗒”一声。
阿斯特丽德抓住我的肩膀:“看!”
我错过了雷电对铁杆的二度袭击,但我清楚看到了后续的东西。圣艾尔摩之火(又称球状闪电)在堆满碎石的斜坡上跳跃滚落。足有五六个之多,一个一个消失不见了。
阿斯特丽德抱着我,但还不止如此。她的双手扣着我脖子,爬到我身上,大腿勾着我的屁股。“太精彩了!”她喊道。
冰雹化作倾盆大雨。天盖在水中模糊,但我们一直能看见那铁杆,因为它不断遭到雷击。先变蓝或变紫,然后发红,然后消退,等待下次被击中。
这样来势凶猛的雨一般持续不久。雨势渐缓,只见铁杆下的花岗岩坡变成一条小河。雷霆继续轰鸣,不过怒气已散只剩余威。耳听四处流水之声,仿佛大地在窃窃私语。太阳还在东边照耀大地,照亮了不伦瑞克、弗里波特和耶路撒冷镇 ,我看到的不是一两道彩虹,而是五六道彩虹像奥运五环一样环环相扣。
阿斯特丽德把我的脸扭向她。“我跟你说个事儿。”她说。她的声音压得很低。
“什么事儿?”我突然确信她要跟我提分手,要让这绝美的瞬间荡然无存。
“上个月我妈带我去看医生了。她说她不管我们之间是不是认真的,这不关她事,不过她要我照顾好自己。她就是这么说的。‘你就跟医生说你月经不调而且痛经,需要买那个,’她说,‘医生看到是我陪你来的,就没事儿了。’”
我大概是有点儿迟钝,所以她照我胸口来了一拳。
“说的是避孕药,你个笨蛋。口服的那种。现在是安全期,因为我吃药后来过一次月经了。我一直在等一个正确的时机,如果这还不算的话,那就不可能有更合适的了。”
她看着我,眼里闪着光。突然低下眼睛,咬着嘴唇。
“不过……不过你别忘乎所以,好吗?想着我,温柔点儿。我好怕。卡萝尔说第一次痛死人。”
我们脱去彼此身上的衣服——终于一丝不挂——头上的积云散去,太阳穿透下来,潺潺水声就开始消失不见了。她的胳膊和腿上有晒痕,身上其他地方却白如初雪。她下面是纯金色的毛,没有隐藏她的私处,反而着重渲染了出来。角落里有个老床垫,那处的屋顶还完好——看来我们不是第一个用这小屋来做这事儿的人。
“噢,天哪!”
“疼吗?阿斯特丽德,疼不疼——”
“不疼,感觉棒极了。我想……你可以做了。”
我做了。我们俩做了。
那是我们爱的夏季。我们在好些地方做过——一次是在西塞罗拖车屋诺姆的房里,我们把他的床搞塌了,后来重新给他装好——但大多数是在天盖的小屋里。那就是我们俩的地方,我们把名字写在一面墙上,墙上还有别人的名字,不下半百。不过再没有遇到过一场雷暴。那年夏天再没有过。
那年秋,我去了缅因大学,阿斯特丽德去了波士顿的萨福克大学。我将这视作短暂的分别——我们假期会见面,在将来一个模糊不清的时间点,我们各自拿到了学位,就会结婚。自那之后,我了解到了一些两性之间的根本区别,其中之一就是:男人喜欢假定事情,女人往往不会。
雷暴雨那天,我们开车回家时,阿斯特丽德说:“我很高兴第一次给了你。”我跟她说我也是,却完全没有深想她的潜台词。
并没有分手的大场面。我们只是渐行渐远,如果说这种疏离是有人策划的,那这个人就是迪莉娅·索德伯格,阿斯特丽德那漂亮的、话不多的妈妈,她言行举止总是那么亲切可人,但看我的时候总像店主在端详一张可疑的20美元钞票。也许没问题,店主琢磨着,不过就是……就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如果阿斯特丽德怀了孕,我之前对未来的假定可能就会成真。嘿,没准儿还快活得很:生三个娃,能停两辆车的大车库,后院建游泳池,还有别的。但我不这么看。频繁演出——还有那些总往摇滚乐队上凑的女生——会导致我们分手。回看过去,不得不说迪莉娅·索德伯格的怀疑不是没有根据的。我确实是张伪钞,我逼真得足以在很多地方过关,但她那家店不认。
跟“镀玫瑰”也没有什么散伙的大场面。我第一个周末从奥罗诺回到家,我周五晚跟乐队在美国退伍军人协会演出,周六在北康韦的摩托酒吧又演了一场。我们的表现一如既往,现在每场能收获150美元了。我记得我还在《舞起你的摇钱树》中唱主音,那段竖琴独奏也弹得不错。
不过等我感恩节回来的时候,我发现诺姆招了个新的节奏吉他手,乐队也改名为“诺姆骑士团”了。“对不起,哥们儿,”他边说边耸耸肩,“太多演出机会等着,我们三个人玩不来。架子鼓、贝斯、两把吉他——摇滚就是这样。”
“没事儿,”我说,“我懂。”我真懂,因为他说得没错。八九不离十吧。架子鼓、贝斯、两把吉他,什么玩意儿都是E打头的。
“我们明晚在温斯罗普的小野马演出,你要是想来坐坐的话就来,算是特邀吉他手之类的?”
“还是算了。”我说道。我听说过那个新的节奏吉他手。他比我小一岁,但已经弹得比我好了;他那手点弹技巧简直疯了。而且不去表演也就表示我周六晚可以跟阿斯特丽德一起过了。我的确是跟她一起过的。我怀疑她那时候已经跟别的男生在交往了——她长得太漂亮,待不住的——不过她很谨慎,也很体贴。那年感恩节过得不错。我一点儿都不怀念“镀玫瑰”(或“诺姆骑士团”,反正我也不必去接受这个名字,正好)。
其实,你懂的。
怎么可能不怀念。
圣诞假期前不久的某一天,我到缅因大学纪念联合会的熊窝小店买汉堡加可乐。出来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公告板。除了一堆卖二手教科书、二手车的信息卡片,还有旅游求搭车之类广告外,我看到这条:
好消息!坎伯兰乐队准备复出!坏消息!我们还缺一名节奏吉他手!我们是一个骄傲的翻唱乐队!如果你弹披头士乐队、滚石乐队、坏手指乐队、麦科伊乐队、野蛮人乐队、斯坦德尔斯乐队和飞鸟乐队等等,请来到坎伯兰堂421房间来,带上你的战斧。如果你喜欢“爱默生、雷克与帕玛”或者“血、汗、泪”,那你给我有多远滚多远。
那时候我有了一把亮红色的吉布森SG吉他,那天下午下课后,我背着吉他去了坎伯兰堂,在那儿遇到了杰伊·佩德森。因为自习时间有噪声限制,我们在他房里不插电弹了弹。当天晚上我们在宿舍的娱乐区域插上电,闹腾了半个小时,我拿到了这个位置。他比我强多了,不过我也习惯了,毕竟我是跟着诺姆·欧文开始搞摇滚的。
“我在考虑给乐队改名为‘暖气片’,”杰伊说道,“你怎么看?”
“只要我在一周里有时间学习,只要你分钱讲公平,你要取名叫‘地狱屁眼’我都无所谓。”
“好名字,跟‘道格与傻蛋’乐队有的拼,不过恐怕就没法儿在高中舞会上表演了。”他把手递过来,我轻轻扣住,彼此死鱼般地握了握手,“欢迎来到我们的乐队,杰米。每周三晚排练,不见不散。”
坏事儿我干过不少,但放鸽子不是我的风格。我到场了。几乎20年,在12个乐队和上百座城市里,我都如约到场。节奏吉他手总能找到工作,哪怕嗑了药人站不起来都行。归根结底两件事:人要到场,会弹E和弦大横按。
开始出问题是因为我人不到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