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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诗人

“前世不修,生在徽州,十三四岁,往外一丢。”

这是当地人的一句俗语,徽州人家的男孩子十三四岁就被赶出家门去做工经商,不混个光宗耀祖不能回来,期间吃的苦受的累又有何人能知晓。有头脑的学做生意赚了,飞黄腾达,衣锦还乡:修宗祠,建住宅,光宗耀祖,一家人以你为荣。失败的,流落街头,客死他乡,无人问津。

从那时起徽州商人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成功,并影响到中国明清两代商界五六百年,以至于无徽不成镇,无徽不成商。

徽州人出外,到上海求学或经商谋生,往往因“水土不驯”生脚气病,病时双脚肿胀,严重的四肢不能动弹,甚至丧命。据病情看大约是一种风湿病。胡适的父亲胡传就死在这个病上。

胡适考入的中国公学是清末留日的中国学生回上海创办的。1905年11月2日,日本政府文部省颁布了“取缔清国留学生规则”,我留日学生认为是侮辱中国,便议决罢课抗议,全体归国。当时回到上海的留日学生多达三千余人,遂发起筹创一个理想的学校,使大家能继续学业。于是1905年12月经13省的代表议决,定名为中国公学,实质上堪称中国第一所私立大学。1906年春租上海北四川路横浜桥北首的民房为校舍,便正式开学了。

胡适搬进这个学校,看那些同学有的剪了辫子,穿着和服,拖一双木屐,一身日本装束,有的戴着眼镜,捧着个水烟袋,完全是内地绅士气派。他们的年纪都比胡适大,有许多人是革命党,如教师于右任、马君武、沈云翔,学生但懋辛、熊克武、饶铺廷等,都是同盟会的中坚分子。胡适在中国公学受革命熏陶是必然的,但那些年长的同学都很爱护年方十六七岁的胡适,没有去剪他盘在头上的小辫子,也没有动员他加入同盟会。

胡适同寝室有一个人叫钟文恢,因他留了一撮小胡子,所以外号叫胡子。他组织了一个竞业学会,会址就在离学校不远的北四川路厚福里。钟胡子是会长,他见胡适常看小说,又能作文,便介绍胡适入了会。

竞业学会创办了一个白话版的旬报——《竞业旬报》。首任主编傅君剑言道“旬报”宗旨有四:一振兴教育,二提倡民气,三改良社会,四主张自治。其实这都是门面上的话,骨子里是在鼓吹革命。

胡适入会后,便向《竞业旬报》投稿,第一篇文章是白话文《地理学》,讲述一些通俗的地理学知识。后来他成了《竞业旬报》的作者,开始写小说传记、诗词、社论、时评、杂谈、新闻等。

在《竞业旬报》这片天地里,胡适自由地驰骋,后来他回忆这段时光:“我不知道我那几十篇文字在当时有什么影响,但我知道这一年多的训练给了我自己绝大的好处。白话文从此成了我的一种工具。七八年之后,这件工具使我能够在中国文学革命的运动里做一个开路的工人。”

进中国公学不到半年,胡适就得了脚气病。知道厉害的他不敢耽搁,马上向学堂请假,回上海南市他家里开的瑞兴泰茶叶店养病。

闲居在家的胡适百无聊赖,于是便找书来消遣,他偶然找到一种古文读本,是清末桐城派最后一位散文家吴汝纶编的,其中第四本全是古诗歌。胡适对这本古诗大感兴趣,病中每天读几首,觉得比小时候读的那些律诗有味得多,又不必死讲对仗,自由多了。他像发现了一个新大陆般喜不自胜,慢慢地,胡适也开始学着作诗了。

胡适这样回忆道:

有一天,我回学堂去,路过《竞业旬报》社,我进去看傅君剑,他说不久就要回湖南去了。我回到了宿舍,写了一首送别诗,自己带给君剑,问他像不像诗。这诗我记不得了,只记得开端是“我以何因缘,得交傅君剑”。君剑很夸奖我的送别诗,但我终有点不自信。过了一天,他送了一首《留别适之即和赠别之作》来,用日本卷笺写好,我打开一看,真吓了一跳,他诗中有“天下英雄君与我,文章知己友兼师”两句,在我这刚满15岁的小孩子的眼里,这真是受宠若惊了!“难道他是说谎话哄小孩子吗?”我忍不住这样想。君剑这幅诗笺,我赶快藏了,不敢给人看。然而他这两句鼓励小孩子的话可害苦我了,从此以后,我就发愤读诗、写诗,想要做个诗人了。

初学作诗的胡适显然不明白诗韵是什么,他最初写诗,只是依照绩溪的乡音,吟起来是同韵便算押韵。在一次全班同学游西湖的时候,他写了一首绝句,只押了两个韵脚。懂诗的师友们看了不禁哑然失笑,并帮他改了改,成了一首韵目合格的诗,但原意已经变了很多。对此他很反感,他不满于用典和限韵,觉得牺牲诗的意思来迁就诗的韵脚是很荒唐的。

他在游西湖时作了另一首诗名曰《西湖钱王祠》:

步出涌金门,买舟钱祠去。

潋艳西湖水,惨澹前朝树。

江潮尚依然,盛业归何处?

怀古伤今之情,跃然纸上。

还有他的另外一首送别诗:

北风烈烈雪霏霏,大好河山式已微。

满眼风尘满眼泪,夕阳影里送君归。

老骥犹怜志未磨,干戈声里唱骊歌。

尽多亡国漂零恨,此去应先吊汨罗。

——《送石蕴山归湘》

从诗中来看,这位石蕴山恐怕要比胡适大出好多,但两人忧国忧民的情怀,却是相通的。这首诗情真意切,已经深谙门道了。

胡适写诗着了魔,病好了回去上课的时候,先生在黑板上写高等代数的算式,他却在大代数教本底下翻《诗韵合璧》,练习本上写的也不是算式,而是诗。

第二年,胡适的脚气病复发,不得已又得返回家乡养病,因为根据徽州人的经验,只要走到钱塘江的上游,脚肿便会渐渐消去。

胡适回家住了两个多月,却渐渐迷上了白居易。在此期间他常常同族叔兼好友胡近仁相互切磋品诗,写了大量很有韵味的诗。《弃父行》就是其中的代表作:

“富易交,贵易妻”,不闻富贵父子离。

商人三十初生子,提携鞠养恩无比。

儿生七岁始受书,十载功成作秀士。

明年为儿娶佳妇,五年添孙不知数。

阿翁对此增烦忧,白头万里经商去。

秀才设帐还授徒,修脯不足赡妻孥。

秀才新妇出名门,阿母怜如掌上珍。

掌上珍,今失所,婿不自立母酸楚。

检点奁中五百金,珍重携将与息女。

夫婿得此愁颜开,睥睨亲属如尘埃。

持金重息贷邻里,三年子财如母财。

尔时阿翁时不利,经营惨淡终颠踬。

关河真令鬓毛摧,岁月频催齿牙坠。

穷愁潦倒重归来,归来子女相嫌猜。

私谓“阿翁老不死,穷年坐食胡为哉!”

阿翁衰老思粱肉,买肉归来子妇哭:

“自古男儿贵自立,阿翁恃子宁非辱?”

翁闻斯言勃然怒,毕世劬劳徒自误。

从今识得养儿乐,出门老死他乡去。

本诗完全是模仿白居易的诗体写成,通俗易懂,一股悲愤之情溢于纸上,显得沧桑厚重。老人为了给儿子积攒钱财,改善拮据的生活,一大把年纪出外经商。谁知生意没做好,反倒赔了本,穷困潦倒地回来,于是引发了一场伦理悲剧。

此时,我忽然想起了胡适的母亲,那个上庄镇的小脚女人。23岁失去丈夫,守寡23年,含辛茹苦、忍耐宽厚、谨慎调度地做胡氏这个大家庭的家长。胡适在这首《弃父行》中明着是写别人抛弃父亲的无情,暗里却夹杂着许多自己年少就离开母亲的无奈,无法常伴母亲身边,颐养天年。

胡适写道:“我母亲二十三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胡传前妻所生的几个儿子的年龄都比她大,当家的是老二,小到吃一块豆腐干,大到让胡适外出求学,都须看这老二的脸色,更不用说夹在几个媳妇的吵闹中,受不完的那些夹板气。

胡适写他母亲隐忍,直到忍无可忍,也不过是“这一天的天明时,她便不起,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

这一场哭也能使媳妇们安生个一两个月,但以恸哭换来片刻安宁,这样的命运,想来已是惨淡,胡适既为儿子,又为目睹者,心中的痛楚必然难以形容。

成了名教授、大学者、博士后,胡适发出肺腑之声:“这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 vTFW07EdbLUb0WUb+55/eGVYDk8z+HlQIbD5d7draYwxEM7fnD6LJ2FtMBt9cyJ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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