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瑟琳·博
对于叙事性报道来说,它最具潜力的地方,在于它能够被用来传达些最有难度的新闻。而且,在我看来,这潜力还远未实现。无论是政府以及行业整体层面上的重大失误,还是阶级间的不平等,或者一个国家在与机会分配有关的基本结构上的种种裂痕与破损,都可以通过叙事性的报道生动、有说服力地的传达出来。事实上,它几乎可以将公众强行地——也就是说,违反他们意愿地——拉入到对那些关键问题的讨论中来,拉入到那些与精英制度和社会正义有关的关键问题中来。
多年以来,我和我的编辑一直在为那种存在于叙事性文字与新闻之间的紧张关系而搏斗,做各种搏斗。比如说,有一次,我交了一个系列故事的草稿:在华盛顿特区那边,为成年残疾人开设的养济院(group homes)有一些疏忽、草率之举。然后,我的一位编辑,一位非常聪明、非常有经验又非常强势的女编辑跟我说,“你所揭露的确实是非常严重的罪行,可你却用一堆令人分心的文字把它们给掩埋了起来。”她的理由是,这种文学性的故事写法,会让人无法严肃对待这些罪行,因此也就损害到了正义之被伸张的前景。
那么,既然有这样的风险,我们为什么还要选择这种叙事性的写法呢?
对于某些主题来说,如果不选择这样的写法,就意味着根本没人会读。比如,如果你的这个主题本身就属于那种高冷的类型,而你报道中的人物,又属于那种贫乏、无能或者极端弱智的类型,然后他们所面临的各种不对劲又是如此错综复杂,那么,又能有几个人在星期天早上就着他们的面包圈和奶油奶酪来享受你的故事?对于我来说,虽然有时候心里未尝没有一些摇摆或者动摇,但我之所以选择这种叙事性的文体,是因为我想要推进我们的职业本身所要达成的目标:读者读完一篇报道后,也许能够生出那么一星半点的在意出来。
找一个你的社区里你不是那么熟悉的地方、换乘几次公共汽车、下车之后到处走走,再问问自己“我看到了什么”?我可以向你保证,你一定能看到一些尚未被公众所知的事情——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几个记者会费那个劲去跑这个腿了。因为这种实地勘探的工作,被认为是缺乏效率的。事实上,当一个编辑问你最近在干什么的时候,他想听到的并不是这样答案:“我这一整天就是换着公车坐,还有思考”。
做记者这行,可能确实就意味着要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你的编辑、整个流程,还有市场。说到底,能让报纸卖出去的,可不是那些严肃的主题。因此,对于这些严肃的主题来说,用叙事性的写法来处理它们,哪怕这手法未必流行,却也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如果没有那些能够对问题有说明作用的、被很好地挖掘到的细节,那么所谓的“叙事”,这种写作形式也就不过是一种空洞的色诱而已。换句话说,只不过是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自己沉溺于自己说话的声音而已。
那么,如何找到那些有展示力的细节,找到那些必须发掘才能获得的事实,然后再把它们传达出去呢?这里面有两套相互对立的技巧。首先,在做采访的时候,你必须放弃一切控制,这样你才可能积累起事实。可是,当你在写作的时候,你又必须对这些事实进行疯狂的控制。在写作的过程中,开始的时候你得放松、悠着来。你要深深地吸气,深到这种程度:当你开始呼气的时候,那些出没在你的笔记本里的各种细节,已经能够以一种非常经济、非常富有表现力的方式传达你想传达的东西。此时,你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细节编织成网,而其中的经纬都是你所需要的硬事实。
我有一个朋友曾经这么说过我:他说我之所以能找到我的那些故事,是因为我从来就没学会过开车。这话没错。我总是坐公交。我总是“腿儿着”到处走。而正是因为这样,正是因为我总是“舍身在外”,也就是说,因为我不会想去“驾驭”我的故事,相反,因为对于我来说我自己总是——不管在字面上还是在比喻的意义上——只是我的那些故事的“乘客”,我才有机会看到那些若非如此就一定无法看到的事情。
事实上,那个关于养济院的故事,之所以能被我找到,起初就是因为我错过了一趟物业的班车。然后,就有某个人让我搭了一趟顺风车。而这个人,就是这个让我搭顺风车的人,他却必须在某个养济院停一下,因为他跟那里的职员在某些事情上有点纠葛。就是因为这样,我才会在晚上八点进了那个养济院。而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所看到的事情,才让我写了那篇故事。
当我做访谈的时候,我从来不会把受访人带到饭馆去吃午饭。因为这基本属于一个记者所能做得最糟糕的事情了。相反,你得待在他们的地盘上,在他们的世界里去采访他们。这样一来,如果他们对你说,“我现在必须得去幼儿园接孩子了,然后还得去一趟杂货铺买点东西。”你就可以说,“好啊,我可以在我们坐公车的时候写东西”。我所做的,不仅仅是听他们讲的故事,我还观察他们过日子的方式。我要发现的真相,其实就存在于他们的言行之间:存在于他们的所说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之间,存在于两者的辩证关系之中。
这种报道,当你为它做准备的时候,你进行准备的方式是 不 做准备,就是说, 不 要一天安排三个访谈计划。《华盛顿邮报》有一个摄影师卡罗尔·古齐,她喜欢说,“喝咖啡的时候带上帐篷”。至于我,我随身带着一个巨大的包包,这样的话,如果什么时候我需要坐上一辆公车去佐治亚州,我就立刻可以。这份工作,要做就很难三心二意地去做——你很难说,“我得每天五点钟下班回家”。事实上,这给我们中的很多人带来了很实际的问题:家庭问题。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报道会变得不那么困难。我在《芝加哥论坛报》( Chicago Tribune )一位朋友是这么说的,“好奇心就跟肌肉一样,你越用它,它就越能干。”你越是强迫自己走出去,走进外面的世界去碰运气,还有,你打电话给公共部门——让他给你他不想给你的文件的次数越多,做报道这事就会变得越发容易,也越发得有乐趣。而其中的乐趣与激情,当你真正深入写作时,就会自己显示出来。
然而,虽然报道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写作是否会同样如此,我却不能肯定。对我来说,它看起来还是很难的样子。而其中最难的,就是如何能够让读者不把文章扔在一边而改去喝个小酒。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做出取舍,而且得是以侵略性的方式,或者,至少是以积极进攻的方式做出取舍。事实上,写作中有很多事会让你痛苦,而其中最令人痛苦的,就是所有那些你在故事中写不了的东西。这里,我想到的是那些因为华盛顿特区养济院系统的草率疏忽而死亡的人们,那些可怕的故事。而我做的取舍,却是不把它们都写进我的报道中去。因为,通过观察各种读者对于叙事性故事的反应,我形成了这样一个信念:三个表述清晰、精心准备的案例——如果它们背后有一组精准尖锐、指向某个更大的问题的证据做支撑的话——远胜过20个提了问题自己又不能解决的案例。有一个、两个,或者三个部分的故事,要比有16个部分的故事更有效。
一说到写故事,我们经常把它当成是一个具有两个部分的流程:为报道性的内容做采访,以及写作。实际上,这样一种看待或者谈论叙事性写作的方式,漏掉了第三部分:思考。实际上,在写作过程中,我会花大量的时间把我的主题和场景拿出来反复打量并且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这其中(如果把一个主题看成是一个建筑物的话), 哪些立面是能引起直觉反应的?又有哪些立面确实说出了点有意义的东西?
当我做这样的思考,或者,当我进行这种蒸馏纯化的过程时,我会跟我的朋友们聊很多——不是我的记者朋友,而是做其他行的朋友:画家、诗人或者股票经纪人。我仔细地听取他们的反应,看看他们对哪些部分感兴趣,哪些部分又会激怒他们。我会用两句话总结我这一天做的报道,然后听听他们会追问些什么样的问题。正是在这些问题和反应中,你会愈发地接近于那些你需要在你的故事场景中呈现出来的、最重要的观念和论证。一旦你了解到整个事情的核心所在,你就能够对如何提炼和安排你的故事的各个部分有一种更好的把握。
这就是所谓的难度新闻。它也是孤独的新闻。不久之前,我坐灰狗长途车横越南部去为报道做采访。那一次,孟菲斯车站就是我的凯悦大酒店。结果,我的背部酸疼,我的屁股刺痛,整整4天,我都没能睡上一个好觉。可是,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从情绪上说,我都一点没觉得无聊——实际上,我的状态反而处在一种跟无聊截然相反的极端上。确实,这是一份孤单而且压力又大的工作。可是,当你读到亚当·霍克希尔德 ,H. G.比辛格尔(H. G. Bissinger),达尔塞·弗雷(Darcey Frey),琼·迪迪翁(Joan Didion),杰西卡·米特福德(Jessica Mitford),A. J.利布林(A. J. Liebling)的作品,或者其他任何一位在这份工作上做了那么长时间却又做得那么好的作者的作品,你就一定也会想到,这实际上也是一份能让你的心智得到伸展、生命得到增强,具有超级乐趣的工作。所以,不如走出去,自己看看能在其中找到哪些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