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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英语和语言

一、英语的概念

英语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民族语。它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西部语支。英语的形成大约是在5世纪;它是在一千五百余年的漫长历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印欧语系是世界上最大的语系,包括欧洲、美洲和亚洲地区的大部分语言。世界总人口中,有一半以上的人讲印欧语系的某种语言。英语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日耳曼语族是一个比较大的语族,分为三个语支:东日耳曼语支(East Germanic),主要以现已绝迹的哥特语(Gothic)为代表;北日耳曼语支(North Germanic),主要以古北欧语(old Norse)为代表,包括今日的挪威语(Norwegian)、冰岛语(Icelandic)、瑞典语(Swedish)和丹麦语(Danish)等;西日耳曼语支(West Germanic),包括低地德语(Low German)、今日的荷兰语(Dutch)、高地德语(High German)、英语、弗里西亚语(Frisian)、佛兰芒语(Flemish)等。因此,我们常说英语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语族的西日耳曼语支。

英语通过英国的殖民活动传播到世界各地。由于在历史上曾和多种民族语言接触,它的词汇从一元变为多元,语法从“多曲折”变为“少曲折”,而现代英语与其他所有的印欧语系语言相比,没有那么复杂的曲折变化,也失去了几乎所有阴阳性变化,除了人称代词以外,已失去了性和格的分别,它更强调词语间相对固定的顺序,也就是说英语正朝着分析语的方向发展。英语中仍然保留的曲折变化有所有格,动词现在时的第三人称单数、动词过去式、现在分词进行时态、过去分词、动名词、名词的复数、形容词的比较级、形容词的最高级。语音也发生了规律性的变化。由于英文的使用范围极为广泛,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各种地区性变体。有的语言学家已经不再把伦敦或英国上层人士的英语作为唯一的标准英语,而把它作为地区英语之一来看待。除英国英语外,最值得注意的是美国英语(亦作“美式英语”“美语”)。

美国英语是17世纪产生的。它是随着英国向北美进行殖民活动、英国人向北美移民并在那里定居而形成的。当时英国移民所使用的语言基本上是伊丽莎白时代的英语(Elizabethan English)。那个时期,正是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1564—1616)创作的鼎盛时期,也是英语向外广泛传播并产生巨大影响的时期,因此,又把当时英国移民所使用的语言称为莎士比亚时代英语。美国在18世纪建国之后,本土语言仍以英国为宗。美国学者最初称它为“在美国的英语”。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国力大增,就有学者提出“美国语”一说。在半个多世纪以前,这个术语通常被理解为美国人特有的语词和语法,在抱有“纯洁主义”的英国文人看来,它不是纯正的英文,不能与英国英语相提并论。但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英语”一词的概念逐渐明确,只指在美国本土使用的“自成一派”的英语,不再刻意强调其与英国英语的渊源。现在英国学术界也终于承认美国英语有其独立地位。二者在语音上有相当明显的差别,拼写的差别则不是很大。在词汇方面,美国英语曾长期以英国英语为规范,由于二战后美国的大众传播媒介迅速发展,美国英语已反过来对英国英语产生影响(特别是在新词新义方面),并且这种影响有日益扩大之势。在文学作品上,这两种英语的区别比较明显,但在学术、科技文章方面,两国作者使用的是一种中性的共同文体。一般人们以一些学术机构的辞书作为标准英语的参考依据,例如,被誉为“全世界拥有最多读者的英文词典”——《牛津英语词典》等。

美国英语是美国“熔炉文化”(Melting Pot)的反映。操不同语言的移民从世界各地来到这个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以英语为唯一的官方语。正是这个强制性的官方语使美国文化成为熔炉性的多元文化,移民们被迫将自己的母语局限于家庭和社团使用而沦为方言,他们也被迫使用英语来谋求生存和发展。这就是说,移民们强制性地将自己的母语情结限定于社团感情的范围,而视英语情结为民族国家感情,于是美国英语就成了熔炉文化铸造“新世界的新人”(new men in the new world)的语言工具。

除美国英语外,还有加拿大英语、澳大利亚英语、新西兰英语、南非英语等,它们也各有自己的地区性的语词和语法。其他像印度英语、东南亚英语、加勒比地区英语和非洲某些新兴国家的英语,也都各自具有语音和词汇上的特点。

二、语言的概述

(一)语言的概念

语言的概念问题是语言学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语言教学和英语教学论的基本问题。语言历经数百年乃至千年的研究,留下了许多专著、论文。它们从不同的角度,给语言下了定义。一种定义反映了一种观点、一个范畴、一种浓缩的理论、一个时期的研究成果。下面摘录一些较权威且具代表性的词典、教科书中给语言所下的定义:

1.美国出版的辞典(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给Language)所下的定义

(1)The use by human beings of voice sounds,and often of written symbols that represent these sounds,in organized combinations and patterns to express and communicate thoughts and feelings.

(2)A system of words formed from such combinations and patterns,used by the people of a particular country or a group of people with shared history or set of traditions.

(3)A non-verbal method of communicating ideas,as by a system of signs,symbols or gestures:the language of algebra.

(4)Body language.

(5)The manner or means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living creaturesother than humans:the language of dolphins.

(6)Computer Sci.Machine language.

2.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语言与语言学词典》的定义

语言是人类交际最重要的工具。语言是语言学研究的基本对象,语言学家从各个不同的观点探索“语言”这一概念。美国人类语言学家萨丕尔(E.Sapir,1884—1939)所下的定义是:“语言是人类独有的、用任意创造出来的符号系统进行交流思想、感情和愿望的非本能的方法。”这一定义强调了语言的若干重要方面,虽然有些动物也有与人类语言有某些类似的交际系统,但语言仅仅是人类才有的活动,人类使用语言与同一语言集团的其他成员发生联系。然而,语言不仅是用作交际工具,而且也是个人表达思想的手段。语言不是生来就会的,它必须被当作一个任意的习惯性的符号系统来学习。这类符号主要是指所谓发音器官发出的语音,但像文字和其他代码等第二系统可补充语音系统。

3.1989年版《辞海》缩印本的解释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它同思维有密切的关系,是人类思维和表达思想的手段,也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信息载体。人们借助语言保存和传递人类文明的成果。语言是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本质特征之一。共同的语言又常是民族的特征。语言是以语音为物质外壳、以语词为建筑材料、以语法为结构规律而构成的符号体系。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它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发展而发展。语言没有阶级性,一视同仁地为社会各阶级服务。社会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群也会影响语言,因而造成语言在使用上的不同特点和差异。”

4.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语言学教程》则下了一个简明而又普遍接受的定义

Language is a system of arbitrary vocal symbols used for human communication.

第一个定义包括了“人类自然语言”“人造语言”“身势语言”“动物语言”和“机器语言”。这从一个角度把语言做了分类,而我们所论及的语言是人类自然语言。

第二个和第三个定义则较全面地概述了语言的意义、功能等,大同小异,视角不一样,相同的是均认为语言是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异的是前者从语言学角度讲的多,较系统并兼顾其他学科的观点。后者却从我国的认识出发,从社会语言学角度谈得较多并把语言同思维联系起来。

此外,还有一个定义比较简练,每一个英文词都蕴含着语言意义的重要方面,李延福教授做了翔实的论证。以上的四个定义只是许多定义中的一点,仅从上述或更多的定义中得出一个完整且又确切的定义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当今的语言学研究水平尚未达到这种水准,也因为语言涉及的面非常广,还因为我们对语言本质特性的认识有待提高。英语教师无须是语言学家,但需清醒地认识自己教的语言如何适应语言这个大环境。如对此毫无所知将难以胜任当今的英语教学工作。

(二)语言的特性、结构以及功能

语言是一个人类独有的、任意性的、有声的符号系统。语言的系统性意味着语言受规则制约。语言的任意性指语言单位和语言单位的意义之间没有逻辑关系。语言是任意性的,因此语言单位只是一些符号。语言是有声的,这意味着语言主要指口语,而书面语或“文”是第二性的。另外,语言是人类独有的。只有人类才有语言,动物之间的交际系统和人类语言之间有天壤之别。

从内部结构的角度看,语言是一种符号系统,但其在信息量和结构、功能的复杂性方面远非其他符号系统可比,如莫尔斯电码、旗语、灯光交通信号等所能比及,后者对语言来说是第二性的。语言系统是一个复杂的整体,由各个分支系统或层次,如音位层次、词汇层次、语法层次等组成。语言成分由各种关系加以联结,成分和关系互相联系、互相制约,构成井然有序的系统。作为符号的语言单位具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表现方面,即语音;一是内容方面,即语义。在语言单位中,音和义的结合是约定俗成的,什么样的语音形式表达什么样的意义内容,什么样的意义内容用什么样的语音形式表现最初是任意的。目前世界上有多达几千种语言。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最新发布的《濒危语言图谱》,全世界有约7000种语言,其中一半以上将在21世纪消亡,80%~90%将在未来200年灭绝。平均每两个星期就有一种语言消失。据统计,世界80%的人讲83种主要语言,剩下6000多种语言绝大多数从没有过文字记载,没有字典、书,在任何图书馆或数据库都找不到它们的资料。一切信息只储存在人们的记忆里,因此尤其脆弱。德国学者汉斯·约阿西姆·施杜里希在《世界语言简史》(第2版)导言中也提到,地球上语言的数量“应该在6000种以上”,“据估计有二分之一正在面临着逐渐消失的危险”。另据德国出版的《语言学及语言交际工具问题手册》一书,现在世界上查明的有5651种语言。在这些语言中,约有1400种还没有被人们承认是独立的语言,或者是正在衰亡的语言。世界上之所以有多达几千种语言,就是因为人类创造语言时在选择语音形式表达意义内容方面的不一致,因而形成了不同的语言。一种语言的内部结构是一种语言区别于另一种语言的关键所在。不了解一种语言的内部结构,就无法辨认该语言的语音或书写的符号,并从中获取语义。没有掌握英语内部结构的人难以辨别26个字母不同排列组合后所表现的意思,不懂汉语的西方人也只会把汉字当成是奇形怪状的线条组合。然而,理解了语言的内部结构的符号系统并不意味着完全掌握了该语言符号的意义,即语义。语义的表达或理解,除了要了解和掌握一种语言的内部结构外,还要了解和掌握该语言的外部结构,即文化结构。一种语言的文化结构是使用该语言的人或民族的生活方式的总和,包括地理环境、民间传说、寓言神话、社会历史发展、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观念、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等。语言对物体或现象的指代是通过文化结构来实现的。生活在不同文化环境的人,对同一个语音或文字符号的理解是不同的。例如,生活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亚人对Christmas(圣诞节)的概念就与生活在北半球的英国人和美国人不完全一样,只因澳大利亚人的圣诞节是在夏天,而英国人和美国人的圣诞节却在冬天。

从功能的角度看,语言具有多方面的功能,这里择其要点概述如下。

语言首先是交际的工具,供人们用来传递和交流信息。语言可以传递认知、人际、管理、法律、经济、军事、文化等信息。离开这些信息,人类社会就无法运行。是语言交际把人们聚合在一起,组成社会。诚然,语言还有其他功能,交际还有其他手段,但语言交际是人类交际最有效的手段,任何其他的交际手段都无法与之相比。语言用于认识和描写世界。 尽管交际是语言的首要功能,语言还可以用于认识和描写世界。早期的人们通过为事物命名来区分不同的事物。比如,实义词的出现就是用来给事物分类的:方向(东、南、西、北)、时间(年、月、日、时、分、秒)、数量(一、二、三、克、公斤、吨、厘米、米、公里)、质量(好、坏)、植物(松、柏、杨、柳)、动物(豺、狼、虎、豹)、气象(云、雨、风、霜)、天文(日、月、星)等。功能词则主要表示事物之间的关系:“前、后”表示事物之间的方位关系或时间关系;“和、与”表示事物之间的并列关系;“但是、然而”表示事物之间的转折关系。人们学习词汇时,同时学习与词汇有关的概念:“风”与“移动的气流”,“狗”与“四足的、有体毛的、犬科的豢养动物”,“堡垒”与“战争时防守用的建筑物”等。显然,没有语言,人们就不可能认识和描写世界。

语言是文化信息的容器和载体。文化信息就是指这些经验与知识,它们通过语言表述、储存或在人们中间交流。一切文化信息,语言都可以无限量承载,因此说语言是人类文化的贮存库和文化凝聚体实在不为夸张。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通过读书、学习来获取知识,而不用事事亲身实践的道理。反之,如果没有语言作为文化信息的容器和载体,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就只能是亲身实践。这样会大大限制人类知识的发展,人类也就绝达不到现在的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

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供人们用来形成和表达思想。语言是思想的直接体现。语言的基本单位也与思维的基本范畴相对应:词与概念相对应,句子与判断相对应。人们也可以用手势和动作等手段来表达一定的思想,但它们只能起辅助的作用,语言才是思想最完善、最有效的载体。语言是积聚知识和信息的工具,它把人们思维活动和认识活动的成果用词和句子积聚并存贮起来,保存和反映了前人全部的经验和智慧,而后人通过学习就能掌握前人积累下来的知识和信息,不必一切从头做起。这些知识和信息正是特定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源泉,从这个意义上说,特定语言是特定文化的容器和载体。语言是表达感情和影响别人的工具,它既传递信息,又是艺术表现的媒介。语言具有美学功能,它的创造性也正是通过艺术的媒介而得到充分的体现。

(三)语言观

对语言的不同看法和观点决定语言教学的路子和方法。认为语言是自治系统观点的人和认为语言是交际工具的人在教学路子和方法上肯定不一样。每次语言教学理论和语言教学方法的更换都含有对语言的不同观点。现他们已把纯粹的语言知识观扩展到语言的交际能力观。语言知识不再是教学的终极目标。语言的语义性、体验性、交际性更应该是教学所要关注的。

1.传统语言观

传统的文法翻译观认为语言是词汇和把词连成句子的规则,即语法。语法是一套规则,是语言的核心。人们按规则说话,按规定办事、行事,而这些规则、规定多半由拉丁语语法衍生而来。翻译则是学习语言的目标,也是学习语言的方法。因此,语言是一套规则,语言学习均以语言形式为主,强调记忆语法规则,例证语法规则就算学到了语言。死记硬背,满堂灌则是学习和教授的两大教学特征。

行为主义语言观用“刺激—反映”来研究人类行为,认为语言学习是一种习惯形成的过程,只要形成了语言习惯就算学到了语言。行为主义一词最早是由美国心理学家华生(J.B.Watson)为解释学习现象而创造的。行为主义者主张对人类行为进行客观的研究,强调采用实证主义的方法研究可观察到的行为。刺激—反映论是行为主义的理论基础。通过条件作用,人们建立起刺激与反映间的联系。复杂的行为是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反映去学会的。行为主义者甚至将S—R(刺激—反映)原则应用于语言研究,视语言为一种人类行为。和人类的其他行为一样,语言也是通过习惯的养成而学会的。

受行为主义语言观的影响和制约,我国外语教学整体效果不佳,经过中学、大学十年左右的外语学习,大多数学生的外语交际技能仍远不够格,不能适合我国对外开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教与学不分,认为教师教了,学生就学会了;不了解教和学之间的关系和教与学的本质是什么;把字典和教科书当成“圣经”,不敢违抗,精嚼细咽,知识面狭窄。

结构主义语言观指出语言是一个独立、自治的系统,是由以音素到句子不同层次上结构成分组成的系统。该系统通过直接成分分析,把语言切分成音素、语素和句子成分,然后描写出语言复杂而规律的结构(Saussure,1916;Sapir,1921;Bloomfield,1933;Chomskv,1965)。结构主义对语言内部结构和规律的研究,丰富了我们对语言组织成分和结构内容的认知,然而它用孤立、抽象的视角来看待语言,只注重语言本身的结构却忽视了语言的社会功能。结构主义语言观的兴起对语言教学影响极大,它认为学习者只要学会语言发音和组音成词规则,学会了构词法、语法,可以用此组词成句,就学得了这种语言,20世纪60年代美国麦克米兰公司出版的《英语九百句》课本便是一例。英国著名的语法学家,EFL教师霍恩比(A.S.Hornby,1898—1978)潜心研究出的英语25种动词句型、6种名词句型和3种形容词句型基本涵盖了英语句子结构,这是句型研究上的突破进展,对语言结构的精辟描述起很大作用。

2.认知语言学语言观

(1)对客观主义语言学的质疑。认知语言学基于体验的经验主义语言观是在反对客观主义语言观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客观主义割裂感知和理性的联系,是一种主客体分离的哲学观,其语言观可以归纳如下:

①有关语言结构和规则的知识构成一个具有完全自主性的自足系统。语言能力有别于其他认知能力,如注意、概括、分类、推理、联想等,是一种天赋的能力。人类大脑中有专司语言的普遍语法,普遍语法有如电脑软件,包含了一套运算系统和原则,使语言的生成和规范得以实现。这样一来,语言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可以用数理逻辑的方法,进行形式化的描述。

②语音、句法和语义分别是独立的语言结构。句法或语法范畴以形式特征为基础,不受语音和语义的影响,语言规则是公理化的系统,对其描述无须参照人类的认知。而且,深层结构相同的句子即使表层结构不同,其意义都是一样的。

③作为语言分析的一个层面,语义是语言内部的问题,每个词语的意义都由一定的语义元素构成,可以用基于客观的真值条件来描述。意义是基于指称或真值的,语义研究就是研究语言符号的客观意义。

④语言符号与客观世界之间是由大脑中的概念相连接,而概念的连接只是一种纽带连接(概念是符号与事物之间的自然联系),是客观世界的镜像反映,独立于人的认知识解。

信奉客观主义的形式语言学宣称试图通过语言的描述揭示大脑结构的秘密,揭开人类认知的面纱,然而,在描述语言的过程中却抛开认知的影响,似乎有点自相矛盾。若我们把20世纪初至50年代末的语言学称作“结构的时代”,则50年代末至今的语言学,以乔姆斯基于1957年发表的《句法结构》为转折点,可以称作“认知的时代”。这是因为,20世纪上半叶的语言学(以结构主义为主流的语言学)将研究的终极目标定在对语言结构本身的发现之上,摒弃任何与心智和认知有关的问题;而乔姆斯基之后的语言学主流,则多半是将语言作为一个认知系统,以探索蕴藏在大脑中的具有普遍性的人类语言根本机制作为终极目标。

(2)经验主义语言观。在对前人研究的深入思考和进一步研究之后,Lakoff和Johnson等学者开始对传统的客观主义哲学产生了怀疑,选择了一条基于人类体验和经验的研究路径,提出了全新的经验主义哲学或称体验哲学理论,认为体验式思维是人类普遍的认知机制,并以此着手厘清概念结构和语言意义的关系,形成了与客观主义不同的语言观。

经验主义强调语言源自人类与现实的相互作用,既是认知的产物,又是思维的工具。语言既有任意性又有相似性特征,语言结构是对大脑中概念结构的编码。语言不是客观世界的镜像反映,不是自足的封闭体系,语言结构反映经验世界结构,同时,语言的编码和解码过程又离不开人类认知的参与。其具体的语言观归纳如下:

①与客观主义的天赋观相反,经验主义认为语言能力是人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是以更基本的认知能力为生理基础,以现实世界中的实践为契机,逐步发展起来的。语言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具有主观性属性,用数理逻辑的方法来研究必然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因此无法解决语言的本质性问题。

②语言分析的各个层面密切相关,句法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语音影响着句法结构,语义更是语法的基础。语法结构本质上是符号的,是概念内容的符号化,不同的表达形式具有不同的意义。语义、形态和句法形成一个符号单位的连续体,对其中任何一个层面的分析都离不开其他层面的参与,也离不开对其他认知过程的参照。

③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是人类主观识解的结果。毫无疑问,自然语言自身蕴含了一定的语义元素,但运用中的语言意义的理解必须参照社会和文化的因素,语义具有百科知识性。语言的意义根植于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根植于使用者对世界的体验和理解,根植于大脑对信息处理的概念化过程。

任何语言观的形成离不开对现实世界、认知和语言三者关系的探讨。一方面,对语言系统内部各个层面的研究,以及对语言作为认知能力与其他认知能力关系的认识的研究,都是至关重要的;另一方面,语义与语法的关系研究也是当今语言研究的热点话题,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认知语言学为解决这两方面问题而形成的语言非模块观和语言构式观。

首先是语言的非模块观。形式语言学认为,语言作为一种认知能力是独立于其他认知能力的自足模块,而语言系统内部,语法与语义和语音也是相互独立的结构。从某种程度上说,在语言研究中,他们将语言系统这个总模块细分出语音、词汇、句法、语义等子模块。每个子模块具有各自概括性的规则和限制,仅用于描写句子特征的某一维度。认知语言学借鉴和吸收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神经科学等学科的成果,提出语言的非模块观。语言的非模块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语言运用的原则蕴含了更为一般的认知原则;对语言的解释势必要跨越不同的语言分析层面。认知语言学更多地关注语义,认为语义问题本质上是一个认知问题,语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语法,语法和语义密不可分。认知心理学和认知语言学的研究发现表明,这种语言的模块观存在诸多问题。传统的语素、词、短语和句子都是符号单位,形成一个连续体。Goldberg(1995;2003,转引自刘芬,2012)也认同语言的非模块观,提出从词到句式是由凝固性不同的各种构式(construction)组成的连续体。这个连续体一端是词素、词和合成词,另一端则是概括的能产性很强的双宾结构、被动结构,处于中间的是各类习语。 纪云霞(2002)提出,语言的非模块观主要表现在构块式语法研究中的每个语法构块都是形式与意义或用法的结合,都要统一起来研究;它并不严格区分语用和语义;也表现为一个句式本身就是一个整体,句式的意义常常不等于其各个部分意义的相加。可以说,非模块观和构式观共同构成了认知语言学语言观的核心内容。

其次是语言的构式观。要了解语言的构式观,首先我们需弄清楚什么是构式。Lakoff认为传统的结构式——形式意义对应体,即构式,包括不为形式语言学所关注的习语、成语、熟语等。构式是语言的基本单位,构式是形式与规约意义的配对,二者之间的象征性具有内在联系。构式作为形式和意义或功能的统一体,应该以整体的配对形式储存在人类的大脑中。显然,定义认知语言学的,不仅仅是“认知”这个概念,也不是像生成语法那样严格界定出来的框架和套数,而是一些基本的语言观、认识论、方法论原则和理念。语言的构式观不把语法分解为具有自身特有规则系统的语音、句法、语义的独立模块,而是把各个语法分析层面看作构式的有机组成部分,它们之间构成一个连续系统,在其语言研究过程中,对构式的内在和外在联系进行了多维的描述。基于这些原则、理念的理论框架及专题研究才往往被归入语言学界公认的、通常意义上的认知语言学的范围。

认知语言学语言观强调语言的生理性、心理性和认知性,认为语言形式是对人们的认知世界方式和内在认知机制的反映,相似性地对应于人们的认知世界和现实世界(包括经验结构、认知方式、概念框架、语义系统和客观世界)。因此,对某一语言形式的理解离不开相应的包括两个世界的百科知识。认知语言学语言观在诸多方面与功能学派语言观持相同的观点。功能学派语言观强调语言的交际功能和使用情景,认为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是用以建立和维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载体,是人类社会文化语境的组成部分,是一个开放性的、具备社会文化功能的系统,而不是结构主义语言观所认为的仅由语音规则、词法、句法构成的封闭结构系统。这些规则共同决定语言在社会环境下使用的得体性。由此可见,两者都认为语言不是一个独立的、自治的封闭系统,具体语言表达式受制于意义—功能。功能学派认为语义系统受制于社会文化情景,同时又支配词法句法系统。这点与认知语言学的基本原理“世界—认知—语言”所传达的“意义来源于人们与现实世界的互动体验,同时又决定了表达它的语言形式”的观点非常相似。基于此,语言使用的准确性取决于是否能准确把握其所反映的概念化方式、各种社会文化因素和百科知识。鉴于认知语言学与功能语言学的密切关系,Langaker(1999:13)认为认知语言学属于功能语言学。

我国对语言的观点基本跟着国外语言教学界的观点走,经历从文法翻译到语言技能再到交际能力的发展过程。我国现在的语言观基本是对国外语言观点的综合,例如,本节中《辞海》对语言的定义。主要原因是我国现在没有一个独特而又在世界上闻名的语言学理论。虽然1986年公布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和1989年公布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英语教学大纲》在表述各自教学目的时没有使用“交际能力”这个语词,也没有培养学生英语交际能力的表述。然而,目前外语教学界对外语教学的基本目标已形成共识:开发学生的外语交际能力。

(四)母语、第二语言、外国语

这里根据美国传统词典的定义把语言分成五类,在此我们再把五类之一的人类自然语言分成三类:母语、第二语言和外国语。它们的定义不同,对语言教学产生的影响也不同,值得深入研究。

母语(Mother Tongue)亦称本族语(Native Language)、第一语言(First Language),前两个术语同义,一般可以互相替换,第三个术语与第二语言相对,英文一般简写作L1。在Tove Skutnabb-Kangas著的Tosprogethed(双语)书中,提出了四种有关母语的不同定义:

(1)母语是一个人最先学习的语言。这也被称为一个人的第一语言。这个定义把一个人学习的第一种语言永远确定为他的母语。这种母语的定义是基于这种设想,一个人的第一语言是他的父母所讲的语言,因而孩子不必依靠父母或他人教授而可以自然地学会。

(2)母语是一个人在一定时期内掌握得最好的语言(技能性定义)。

(3)母语是一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最多的那种语言(功能性定义)。这种语言有时也叫主要语言。

(4)母语是一个人识别自己或被他人识别的语言(识别性定义)。后三种母语的定义承认一个人可以在今后的生活中改变母语。一个人能够将另一门语言学得相当好,以至于同他的原有语言(第一语言)一样都达到母语的水平。或者一个人在某种环境下,不得不运用另一种语言,以至达到第一语言的程度,因而成为他的母语。最后,一个人也许改变为从属于另一语言群体的成员,因此他更多地使用另一种语言识别自己,而不是用原有的母语。母语指人在幼年时通过和同一语言集团成员接触而自然掌握的语言,主要靠自然习得。母亲是启蒙教师,家庭和社会是课堂。幼儿以模仿为手段,自然而然形成语感。然而幼儿使用的语言与母亲的语言没有必然的联系,幼儿学习的语言有时未必是其母亲的语言。母语的另一个意义指同一语系中作为各种语言的共同始源语言,例如,拉丁语被认为是罗马尼亚语、意大利语、法语等罗曼语的母语,在此母语并非完全与本族语对等。

第二语言与第一语言相对,英文简写成L2,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给其下的定义是:除本族语以外的任何一种语言。这也是第二语言习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SLA)理论中第二语言的含义。这种定义实际混淆了第二语言与外国语的区别。《语言教学的基本概念》一书给第二语言总结出两个定义:一个定义从语言学习的时间顺序上来定,指习得本族语后学习到的任何一种语言,这里又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在本族语的掌握还不完全的早期就开始学习的语言;另一层意思是在第一语言掌握基本完成的成年时学习的语言。第二个定义指语言掌握的程度,因本族语掌握的程度强于或高于后学习的语言,因此弱于或低于先习得的本族语,所以称作第二语言。除上述的意义外,第二语言尤其指在许多国家中所学的特指第二语言,如在新加坡、尼日利亚、印度,人们学习的英语,在加拿大魁北克省人们学习的法语或英语,在我国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汉族人学的朝鲜语和朝鲜族人学习的汉语。这种第二语言习得有两种条件:一种条件是必须有社会环境,即讲这种语言的场合(一般在一个国家内);第二种是一定有讲这种语言的人群可接触。这种语言的水平可达到相当的程度,通常具有官方地位和公认的作用。

外国语指不是母语或本国语言以外的任何语言,通常不是儿童时期习得而会,而是要通过正式的语言教学才能学到的语言。在一个国家内,外国语不像第二语言那样具有一定的官方地位和公认的社会功能。对于英美人来说,法语、西班牙语就是外国语,对于中国人来讲,英语、俄语等就是外国语。 sPXb7HRH32Y73DHwgbjZHs8YIjOsRkd0NToE+nXR2WXN0pG5FD463fMyrRPkSaQ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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