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警长路易斯接到报警,说在一家星级酒店里有人饮毒酒自杀了,警长路易斯火速赶往现场。
住在这所酒店里的人,要么是知名人士,要么是富甲一方的大富豪,消费都十分阔绰。所以酒店非常重视这些尊贵客人的安全问题,更不可能购买劣质的酒水,让自己的客人中毒致死,损坏酒店声誉。
经确认,死者是一名过气的女明星,她因为过气没有人追捧,所以成天躲在这里独居。而现场除了放在桌子上的半瓶红酒,一个倒在地上的高脚酒杯,和死者的一些遗物外,再无其他证物。
根据服务生回忆,这位明星上一次离开酒店是在一个星期前,之后便再没有外出过,饮食起居都由酒店负责。而事发前一晚,她要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和两只高脚杯。
警长路易斯根据服务员的证词——案发现场应该有两只高脚杯,但是发现只有一只印有女人红色唇印的酒杯。这显然是有人进入过女明星的房间。
据此,路易斯查看了酒店的来客登记,发现在案发当天,一名导演就住在被害女明星的隔壁。于是,路易斯抓获了这名导演。
请问,路易斯是凭什么判断该导演就是杀害女明星的凶手的呢?
答案揭晓
路易斯发现另一只高脚杯就放在被害女明星的隔壁。这名导演和女明星商量出演角色的事情,然而商谈并不是很愉快,本来是女明星打算下毒害死导演,不巧自己喝了有毒的酒。当导演发现不对劲时,怕留下对自己的不利证据,于是就带走了自己用过的高脚杯。他以为别人不会发现这个细节,但还是露出了马脚,虽然他没有直接谋害女明星,但是有间接谋害的嫌疑,所以路易斯将他抓回警察局问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