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第三定律:R≠0。
暴力永不为零。
“经济学第二定律”写完之后,无政资们立刻就跳出来了。他们纷纷指责,“暴力”也是可以被包容在“市场”之内的。典型的例子,譬如佐治亚州西部的小镇,“警察业”完全是民营的,收费少,效率高。在漫长的历史中,“警察”是晚于政府出现的,差不多到19世纪才开始有现代意义的警察局。而美国的大部分地区,英国部分地区,“警察局”迄今仍然是民营的,和皇粮没有任何关系。
这充分说明了“暴力”也可以由市场选择,达到配置最优化。无政资聚集了一群书生。当他们的“书生意气”达到最顶峰时,你只要给他们举一个例子就可以了:年迈的镇长踩着厚厚的积雪,推开警察局的大门,面对着整整一屋子武装到牙齿的精锐战士,霰弹枪、榴弹枪、机关枪,剃短发的毛头小伙子。镇长咳嗽着,对警察局局长说:“经镇议会讨论,我们对你过去4年的成绩不满意。费用高、效率差,还和黑帮有勾结。”
“我们决定换掉你。”
警察局局长玩着枪,挺了挺大肚子:“可是,老子拒绝呢?!”当你合同期满,镇议会对警察组织不满意,决定开除他们时,警察局局长拒绝,你怎么办?
花白胡子的镇长走进警察局,只要一句话,警察局局长当天晚上就乖乖地卷铺盖走人。为什么?问题的核心在于镇长手里有一部电话:“喂喂喂,省里吗……”
如果警察局局长不听县处干部的话,那还了得。这是违反纪律的事!省政府会立刻入手干预。别看你一个警察局有几把霰弹枪,省政府真的派一个连的精兵过来,马上会把你碾压粉碎。所以警察局局长很识相,乖乖卷铺盖绝不敢违抗。换言之,只要省政府武装力量存在,你就可以放心地在每一个地级市搞“警察局民营化”。
但是,这个问题是无解的、递归的。有市场化的地方,就意味着效率,意味着文明,意味着伦理。“镇村级”警察局你可以外包,警察系统可以兢兢业业全面市场化、高效率,那是因为有省级机关的武装力量压着。省级的武装力量你也可以外包,甚至连地方“警备司令部”你都可以外包。但是,省级力量不听指挥怎么办?那些拥有装甲车、自走炮、火箭弹的二线部队不听话怎么办?你还有中央力量,有航母和核弹。归根到底,“中央武装”扮演了一个“最终暴力”的角色。“暴力市场化”的前提,在于有“更大暴力”压制着。
接着有人问“自发式起义”可不可以。譬如上次和布尔费墨讲到经济学第二定律时,老布问:“不需要额外暴力干预,人民自发地起来推翻暴政”,这个可以吗?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在实际上,却是效率极低,甚至完全不能忍受的低效。
我们知道,“任何王朝最终总会被推翻”。蒙古人武功天下无敌,可不到91年就被重新赶回了漠北。女真人骑射悍勇无双,清朝延续了276年,最终仍然落幕,被推翻。
最初,国土上往往会存在30~50个大大小小不同的“暴力集团”。如同189年“三国”大幕刚刚拉开时的情景。此后,暴力集团互相吞噬,数目越来越少,个体越来越大。最终,“暴力”游戏规则的特征,是只会留下一个幸存者,并灭掉所有的竞争对手。被称为“最终暴力”的,一般为该国度的统治者。
我们认为R≠0(R代表抢劫),也就是“最大最终暴力”不会灭亡。历史演化的结果,一定是剩下一个最大暴力,而不是毫无暴力。如果一个君王,他统一了全国,那么还有谁能将他杀死呢?
“市场创造一切,除了市场本身。”
“暴力所在之处,市场无法存在。”
长期以来,无政府资本主义者都在苦苦寻觅一种“绝对的自由经济”,绝对的市场经济,完全没有抢劫暴力的完美世界。遗憾的是,无论前沿科技如何探索,无政资们始终都拿不出一个合理的政体结构。如果全国都是那种几千人的“小国寡民”,而没有任何大型的顶层组织存在,则每一个镇都将面临“警察局局长不肯下岗”的悲惨局面。我认为他们完全走了岔路。正确的道路应该是:经济学第三定律,暴力无法根除,只能被尽量削减。
你根本就不应该追求一个“完全市场化,完全无暴力”的社会。你倒不如老老实实地承认,“绝对零度”是根本达不到的。抛弃你那些乌托邦的想法,“暴力集团”互相吞噬,最终肯定会剩下一个“最大最终暴力”。这是由暴力的本质特性决定的,你又怎能指望暴力集团为零。还不如换个思路,承认“绝对零度”不可能达到。
经济学第三定律,暴力无法根除,只能被尽量削减。
小布什有一句非常讨巧的名言,“民主和独裁的区别,就是民主把权力关进了笼子里”。
关进了笼子里,老虎不吃人了?
错,全错。这句话的本质是错误的,因为它违背了经济学第三定律。
既然“最终暴力”无法消除,很多人就构想了一种办法,将“最终暴力”交给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暴力的影响者是全体人民,把“权力”交给人民,岂不抵消了?人民进行“普选”,得票最多上台的就是总统。总统对人民负责,岂不就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里”?很遗憾,这件事情实践的结果非常糟糕,甚至比全世界大多数的政体制度还要更糟糕。
民主来到这个世界,从头到尾,每一个毛孔都流淌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因为理论上“民主”是全体人民的代表,而实际上,“民主”并不是全体人民的代表。民主仅仅是51%的人口代表。51%和100%,这是本质上的概念性区别。
假设人口中有30%的人群,特别勤劳,产出特别高。你可以称呼他们为“白人”。而“民主”的结果,就是每一次都是70%的人口,抢劫这30%的人口。权力并没有被关在笼子里,权力在外面,在四处吃人。民主就是51%的人,吃49%的人。“最终暴力”并不能被消灭,更不能妄想权力可以被关在笼子里。
它永远存在,R≠0。
正视这一切!
政府的权力,应该被极大削减。如同我们在“经济学第二定律”中说的,如果是对A、B都有利的事情,则不需要政府立法,A、B自己会找到协同协作的方法。只有对A有利,对B不利,而且B>A,效率净损失的情况下,你才需要“立法”,才需要强制以法律的行为规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所以“商法”的一切法律,全部应该废除。市场可以创造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