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第二定律:市场创造一切,除了市场本身。
经济学“第一定律”有一个bug,它可以包容一切,除了一样东西:“暴力”。
那么,为什么我们要把“暴力”单独抽出来讲呢?它有什么特别的逻辑或者哲学上的意义,以至于和电信业、钢铁业、航运业、保险业等诸多行业不同,要单独把“安保业”抽出来,并提升到如此高的地位呢?
因为它涉及一个至关重要的逻辑地位:任何交易行为,都是A、B双方都满意。
而任何暴力行为,肯定是A满意,B不满意,或者B满意,A不满意。
任何商业契约的签订,前提都是双方签字,唯有“暴力”是特例。暴力行为的特征是,仅有一方满意。A高兴,B不高兴,反之亦然。
为什么这件事如此重要呢?我们看回《国富论》。《国富论》中说,如果一项交易完成,A、B双方均满意,则A、B双方的“福祉”均有所增加,整个国家因此而变得更富裕。请注意,这里是一个“不变量”。如果你紧紧抓住“福祉”这一个概念的话,则每一次交易完成,它是永远增长的。
交易越多,国家越富。交易极多,国家极富。而另一方面,抢劫的结果,是A的福祉增加,B的福祉减少,反之亦然。而且我们可以严格证明,B减少的,肯定比A增加的更多。否则的话,A、B双方就可以达成“交易”共赢,他们之间就不需要抢劫了。
所以“暴力”的每一次行为,都导致国家总财富的减少。抢劫越多,国家越穷。抢劫无数多,国家无尽穷。
我们真正惊讶的是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穷国!因为人类几乎所有的初级科技,如化肥、农药、煤炭、水力、电力,都是完全公开的,机器都是随便买卖的。如果你要借钱,国际利率都快低过0了。
你真正需要惊讶的是这世界怎么还会饿死人!而饿死人的关键,在于那些国家无法控制“抢劫”。杜绝抢劫是市场成立的大前提。抢劫所到之处,市场荡然无存,生产无法存在。
真正可怕的是,“没有市场”。
美国人把选举权称为“First Right”。所谓“第一权利”,不是拥有土地的权利,不是拥有股票的权利,而是政治权利。因为美国人看得很明白,防不住抢,你有再多的钱也没用。
如果我们仅仅有“经济学第一定律”,所有的人满脑子都是“自由,交易,解放”,则最终我们的国度,将会成长为类似老子描述的,“小国寡民,老死不相往来”。人们自由自在地生活着,田园牧歌,构成松散的联系。
而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图景一天都没有发生过,甚至永远也不可能发生。
“市场创造一切,除了市场本身。”
一个市场不管多么繁荣昌盛,多么物产富饶,可如果蛮族的骑兵就在城外,野蛮人的马刀在头顶盘旋,他们诅咒着杀进城来抢光你的物资,杀光你的族人,异教徒统统上火刑柱,这个时候,你还能坚持“无政资优越性”吗?
“市场创造一切,除了市场本身。”“暴力”这个元素,你必须单独抽出来处理。暴力不可以交给市场,因为暴力和市场是不兼容的,暴力也无法被纳入方程式中。当城外拥有几千名蛮族骑兵时,你也必须建立一支自卫队,人数也需要是几千人,至少不能低过蛮族的战斗力;当城外有几万名蛮族骑兵时,你也必须建立一支自卫队,人数不能低于几万人,不能低于蛮族的战斗力;当门外是一个庞大的蛮族帝国时,你也必须建立一个帝国,你必须要拥有几百万的军队,才能保护国家,非此不能对抗“邪恶帝国”。
但是,世上岂有免费的自由!
市场从来不会天生存在,从来不会。
当我们享受着市场的一切优点时,是因为有人扛着枪,在捍卫着国防!
当你没有国防时,你也就没有市场。
市场从来都不是免费的。
当你享受着市场的一切好处时,你必须额外掏出钱,来维护它的“国防费”。
这笔钱千万不能省。
出于国防的原因,我们必须组织强大的政府。因为大型的政府,必然有大型的浪费。
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坎尼惨败之后,罗马元老院全部元老,捐出自住不动产之外的一切财产,罗马才得以组建了一批百折不挠的新军团。我想,这就是罗马文明之后走向极盛的原因吧。
我们将“最终暴力”视为一种无法纳入方程式的元素,必须另列计算。
因为“暴力”的存在,必然无法做到彻底的100%的市场化,必然无法做到绝对的“生产效率最大”,但这还是值得的。我还是支持爱国主义,还是支持强大国家。哪怕有时候会导致生产力损失。完美主义是种病,得治!
政府有时候会干预国际贸易。有些东西可以出口,有些东西不允许进口。如果按照“100%纯粹自由主义”的观点,任何贸易都不应该阻止,任何贸易都应该鼓励。但是考虑到“暴力不能包纳进市场经济”,长期以来我一直思索一个问题:“打仗的时候,能不能卖给敌军炮弹?”
答案是不能。所以交战的国家,应该停止部分贸易。相互有敌意的国家,应该限制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