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珊宝照料了半个月,杜月笙差不多完全康复了。这时候,杜月笙的心里忽然感受到生命不能承受之诱惑:哎呀,好久没听到骰子转动的悦耳声音了,人生好无聊啊!
“有铜钿拿点给我,”杜月笙对袁珊宝说,“阿拉熬不住了,赌赢了就把本钱还给你。”
“完了,”当时袁珊宝呆呆地看着杜月笙,心里无限悲凉,“完了,这熊孩子算是没救了,刚刚死里逃生,想到的第一桩事就是赌。杜月笙的脑子里,就装不进点正常的东西吗?”
袁珊宝善良软弱,待杜月笙真诚友善。杜月笙的回报是——索性吃死了袁珊宝。
袁珊宝后来回忆赌情燃烧的岁月时,说:“月笙哥赌铜钿输脱了底,他就喊我缩在被窝筒里不要起来,他把我的衣服裤子裹成一卷,送进当铺,当点钱来作赌本。每逢碰到这种事情,我总是躺在床上暗里祝祷:南无阿弥佛、观世音菩萨,保佑月笙哥赢到铜钿赎当回来。否则的话,我身上只有一套汗褂裤,岂不是一生一世都爬不起来啦!”
终究是交心换命的好朋友,袁珊宝说话时,已经尽可能地替杜月笙遮掩了。但杜月笙不可能每天都赢,这就意味着,袁珊宝只能光着身子躺在被窝里,郁闷地等把他的裤褂输光了的杜月笙另想办法。
杜月笙能够想到的法子,无非敲诈而已。当然,这段历史丢人现眼,杜月笙终生三缄其口,只字未提,但当时是有报纸的,媒体可不知道这白相人( 旧上海俚语,在上海话里,“白相”是玩的意思,“白相人”也就是在社会上玩的人,相当于现在说的花花公子、游手好闲之徒、为非作歹的人、流氓。 )日后会大红大紫,难得地披露了当时靠拆梢( 方言,敲诈 )为生的小赤佬一名。
1911年,杜月笙24岁。这一年的4月18日,上海《民立报》有条短讯报道:
人和栈伙吕和生,茶房朱彩心禀称:寓客带有烟具吸烟,杜月笙等二人前来,指商人栈中私售洋烟,言如能出洋五元,可免拘解公堂,否则定当重罚。商人系生意人,不欲多事,当给杜月笙五元,有账簿书明为凭。杜供,小的与张阿四同去,实系张起意,现张不知匿在何处,小的分用一元,余洋均张取去是实。
情况是这样子的:那一天在小东门的人和客栈,住进来一个携带烟具的客人,并在客房中兜售洋烟。而后杜月笙和一个叫张阿四的小瘪三昂然闯入,叫道:“侬是掮了招牌格,阿拉是日吃太阳,夜吃露水格。识相点,放阿拉一条生路,否则要侬好看。”
杜月笙和张阿四气势汹汹地指控客栈中有人私兜洋烟,违反法律,如果对方识相点,拿出点钱来消灾,这事就算了。如果不识相,那就别怪他杜月笙去捕房举报了。
客栈却是见多了杜月笙这样的小赖皮,假装害怕,表示愿意拿钱消灾,但哄着杜月笙在账簿上画押,这样就留下了杜月笙敲诈的证据,再叫来客栈相识的捕探。
这时候,神秘的张阿四早已消失不见,懵懂不知世事的杜月笙就被抓了去吃官司。
这是杜月笙一生不敢提起的耻辱,却是他人生最大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