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和互联网都是当代最重要的发明之一,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是谁创造了它们。这些发明者不是独自在阁楼或者车库中凭空将它们创造出来,也不是在杂志封面上单独出现的人物,更不是能够比肩爱迪生、贝尔或摩尔斯的发明巨擘。相反,数字时代的大多数创新都是多人合作的结果。有很多杰出的人物都参与了这些合作,他们当中既有匠心独运的创新者,也有绝顶聪明的天才。本书就是关于这些先驱、黑客、发明家和企业家的故事——他们是谁?他们是如何思考的?是什么让他们如此富有创造力?本书还将讲述他们进行合作的方式,以及团队协作让他们发挥出更多创造力的原因。
他们团队协作的故事是十分有价值的,因为我们通常都不会关注合作能力对于创新的重要性。我们已经看过太多歌颂独立创新者的人物传记,这是因为传记作家们都乐于在作品中刻画甚至神化这些人物。我自己也写过几本这样的传记。如果在亚马逊网站搜索“发明者”(the man who invented)这个关键词,你会找到1 860本相关的书籍。但是我们能找到的关于协作创新的故事却少之又少,然而,如果要理解现今技术变革的发展历程,后一种故事反而更有价值,同时也更具趣味性。
如今我们总会把“创新”两字挂在嘴边,导致它现在已经成为一个缺乏明确意义的口号。因此,我打算在这本书中讲述现实世界的创新是如何产生的,以及在我们的时代中最富有想象力的创新者们是如何将颠覆性的想法变成现实的。我将会集中讲述数字时代中最为重要的十几项创新和它们背后的创造者。促使他们实现创造性飞跃的要素是什么?哪些技能被证明是最有价值的?他们是如何领导团队和参与协作的?为什么有的合作能够获得成功,而其他的合作却以失败告终?
我也会在本书中探讨为创新提供土壤的社会和文化力量。在数字时代诞生之际,这主要指的是一个由政府出资支持,并由军方、工业企业和高校联合管理的研发环境。除此之外,一个由社区组织者、具有社区意识的嬉皮士、DIY(自己动手做)爱好者和自学成才的黑客组成的松散联盟也贡献过自己的力量,而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对中央集权抱有怀疑态度。
历史的书写可以有不同的侧重点,其中一个例子是哈佛大学和IBM(国际商业机器公司)联合研发的马克一号(Mark I)计算机,这是世界上第一台大型电子机械计算机。其中一位程序员格雷斯·霍珀(Grace Hopper)将这台计算机的研发过程写成了一段围绕它的主要设计者霍华德·艾肯(Howard Aiken)的历史。作为回应,IBM所记录的研发历史的主角是一群不知名的工程师,他们都为马克一号的持续改进——从计数器到穿孔卡输入机——贡献了自己力量。
历史的发展应当强调伟人的力量还是文化趋势的力量,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在19世纪中叶,托马斯·卡莱尔(Thomas Carlyle)提出“世界的历史不过是伟人的传记”。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并不同意这个观点,他的理论强调社会力量对历史发展的作用。学术界和历史参与者本身对于这两者的重要性通常都有不一样的看法。“作为一位教授,我更倾向于认为历史是由非个人的力量驱动的。”亨利·基辛格在20世纪70年代出访中东各国进行穿梭外交期间向记者说道,“但当你身处历史当中的时候,你会看到伟大人物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正如中东地区的和平调解活动,数字时代的创新也受到了个人和文化这两种力量的巨大影响,而我希望在这本书当中将这两者结合在一起。
互联网建立的最初目的是促进合作。然而个人电脑(尤其是家用电脑)却是一种专门为个人创意而设计的工具。从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网络和家用电脑分别经历了一个超过10年的独立发展阶段。随着调制解调器、网络服务和万维网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相继出现,这两者终于开始进行融合。正如装上蒸汽机的精巧机械装置带动了工业革命,计算机和分布式网络的结合也开启了一场让任何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创建、传播和获取任何信息的数字革命。
科学发展史的研究者不会轻易将发生巨变的时代称为“革命”,因为他们更倾向于将科学进步看成是一种渐进式的发展。“世界上不存在‘科学革命’,而这正好是一本关于它的书。”这句自相矛盾的话是哈佛大学教授史蒂文·夏平(Steven Shapin)为自己的著作《科学革命》写下的卷首语。为了向读者解释这句半开玩笑的悖论,他叙述了科学革命时代的关键人物如何“不懈地向世人宣扬”他们正在进行革命。“我们对自己身处剧烈变化中的感受主要来自他们。”
同样,现在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这样的感受,就是过去半个世纪的数字技术进步正在改变,甚至是颠覆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依然记得自己在每项新的技术突破出现时所感到的兴奋。我的父亲和叔伯们都是电气工程师,与本书提到的许多人物一样,我也是在地下工作室里面长大的,那里有准备焊接的电路板、准备拆解的收音机、准备测试的电子管,以及一盒盒准备分类安装的晶体管和电阻器。作为一个爱好Heathkit(无线电套件)和业余无线电(WA5JTP)的电子极客,真空管被晶体管取代的过程对我来说仍然历历在目。我在大学时期学会了使用打孔卡片进行编程,我还记得当时完成批量处理的痛苦,还有后来可以亲自进行交互式处理的喜悦。在20世纪80年代的时候,调制解调器每次运行时所发出的静电和拨号音都能让我感到非常兴奋,因为它正在带领我进入在线服务和电子公告栏系统的奇妙世界。我在20世纪90年代初曾经协助《时代》周刊和时代华纳公司运营数字化部门,后者在当时推出了新的万维网和宽带网络服务。正如威廉·华兹华斯对发起法国大革命的狂热者的评价:“幸福便是活在那个黎明之中。”
我在十几年前就开始筹备这本书了。我之所以想写这本书,是因为我对自己亲眼见证的数字时代的技术进步十分着迷,而我的灵感则来自我为本杰明·富兰克林撰写的传记,这是一位创新者、发明家、出版人、邮政服务先驱、企业家,以及全能的信息组织者。这次我不想写那种倾向于强调某位人物影响的传记,而是希望再写一本像《智囊团》( The Wise Men )这样的作品,这是我和一位同事合著的一本书,其中讲述了6位朋友在拟定美国冷战政策时的创意协作过程。我原来的计划是专注于描写当初联合发明互联网的多个团体,但是在我采访比尔·盖茨的时候,他让我认识到互联网和个人电脑同时兴起的过程会是一个更加精彩的故事。我在2009年年初搁置了这本书的写作计划,因为我当时要着手完成史蒂夫·乔布斯的传记,然而他的故事却让我对互联网和计算机互相交织在一起的发展历程更感兴趣了。因此《史蒂夫·乔布斯传》 完稿之后,我马上回到了这本书的写作当中,继续讲述这些数字时代创新者的故事。
互联网协议是通过团队协作设计出来的,而且互联网所形成的系统似乎也含有这种协作的基因。生成和传输信息的权力被完全分配到网络的各个节点当中,任何企图向互联网施加控制或者实行等级制度的做法都能被绕过。由个体控制的计算机联结而成的公开网络系统就像是印刷媒体一样,倾向于从信息控制者、中央集权和立法机构手上夺取信息发布的控制权,这样的说法也不会落入为某种技术赋予意图或倾向的目的论谬误(teleological fallacy)。互联网的存在让普通人也能更容易地生成和分享内容。
建立数字时代的协作不仅发生在同辈之间,它还是跨越世代的。创意会在一代又一代的创新者之间传递。我在为本书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挖掘到的另外一个关于数字时代的主题是,用户会反复将数字时代的创新用于制作通信和社交工具。还有一个让我感兴趣的问题是,为什么人工智能(能够独立思考的机器)的研究成果一直不如人与机器之间的合作或共生关系的建立成果?换句话说,数字时代标志性的集体创造力也包括人机之间的协作。
最后,我发现数字时代的真正创新都是来自那些能够将人文和科学联系在一起的人,这点让我感到十分意外。他们信奉美感的重要性。“小时候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个适合读文科的人,但我喜欢电子设备。”这是乔布斯在我着手筹备他的传记时对我说的一番话,“后来我读到我的偶像,宝丽来创始人埃德温·兰德(Edwin Land)的一些话,他谈到了那些站在人文和科学交叉口的人的重要性,于是我决定要成为那样的人。”正是这些在人文和科学交叉口游刃自如的人创造了人机共生的关系,这也是本书的精髓所在。
跟数字时代的许多方面一样,创新来自人文与科学的交汇处这种观点也不是这个时代独有的。列奥纳多·达·芬奇就是在人文与科学之间激发创意的典范。而在广义相对论的研究工作出现瓶颈时,爱因斯坦会拿出自己的小提琴演奏莫扎特的乐曲,直到他能重新找到“天体的和谐旋律”为止。
谈到计算机的发展历程,有一位历史人物的知名度虽然不如达·芬奇或爱因斯坦,但她的身上也体现了人文和科学的结合。她跟自己大名鼎鼎的父亲一样都能理解诗歌的浪漫,但跟父亲不一样的是,她也能欣赏数学和机械之美。而我们的故事将从这位人物开始。
埃达· 洛夫莱斯伯爵夫人(Ada, Countess of Lovelace,1815——1852),画像由玛格丽特·莎拉·卡彭特画于1836年
拜伦勋爵(1788——1824),埃达之父,身穿阿尔巴尼亚服装,画像由托马斯·菲利普斯画于1835年
查尔斯· 巴贝奇(1791——1871),照片约摄于18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