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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旅程都是追寻(当然凡事总有例外)

好,这么说吧,假设,纯粹假设啊,你在读一本书,故事发生在1968年夏天,主人公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十六岁男孩。这个男孩—姑且叫他凯普吧—长着一脸青春痘,盼着入伍之前能够消掉。此刻他正在去大西洋和太平洋食品公司的路上。他骑着辆不能变速的自行车,还是脚刹的,这让他觉得特丢份儿,而蹬着这样的破车给妈妈跑腿就更让他抬不起头了。一路上他碰到几件烦心事:遭遇一条凶巴巴的德国牧羊犬,又在超市停车场看到他的梦中情人凯伦坐在托尼·富可豪崭新的梭鱼跑车中有说有笑,打情骂俏。凯普本来就讨厌托尼,一则因为他姓富可豪,而自己的名字凯普配上史密斯这土气的姓,实在土得掉渣;还有就是托尼即使一辈子不出力干活,都会衣食无忧,那辆鲜绿色的跑车开起来简直风驰电掣。前不久凯普刚约过凯伦,此时她却和托尼有说有笑,她一转头看见凯普,还是笑个不停。(她本可以不笑,这对故事的结构无关紧要,但在我们编的这个故事中她一直在笑。)凯普径直走进超市,买妈妈吩咐的奇迹牌面包。就在伸手去够面包的当儿,他突发奇想,决定虚报年龄参加海军,就算被派到越南打仗他也不在乎,因为在这个只能靠拼爹的憋屈小城,他永远不会有出路。也许他是赌气,也许他看到圣艾比拉德(什么圣人都可以,但我们想象的作者选了相对生僻的这位)在某个红色或是黄色或是绿色气球上显灵。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凯普作什么决定也和凯伦笑与不笑、气球是什么颜色一样,无关紧要。

故事到底在讲什么?

假如你是位文学教授,甚至不必是特别古怪的文学教授,就会知道刚刚发生的一幕是一位骑士遭遇磨难,而且与对手实力悬殊。

换句话说,他刚刚踏上追寻的旅程。

可看起来就是男孩子去商店买面包嘛。

没错。可考虑一下什么是追寻,其中包括什么?一位骑士,一段凶险的旅途,一只圣杯(不管它是什么样的),至少有一条恶龙,一位邪恶骑士,一位公主。听上去差不多吧?有这几条就好办了:一位骑士(名叫凯普),一段凶险的旅途(凶巴巴的德国牧羊犬),一只圣杯(以奇迹牌面包的形式出场),至少一条恶龙(我敢说那辆六八年产梭鱼跑车确实可以喷火吐烟),一位邪恶骑士(托尼),一位公主(笑不笑都行)。

好像有点牵强啊。

表面上看,确实牵强。但我们从结构的角度考虑,一场追寻包括五个因素:(1)一位追寻者,(2)目的地,(3)声称去那目的地的原因,(4)路上遇到的挑战和考验,(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第一条很简单:追寻者就是要进行追寻的人,不管他知不知道这是一场追寻。实际上他往往不知道。第二和第三条要同时考虑,有人告诉我们的主角,我们的英雄—他看上去未必具有英雄气概—到什么地方去,做什么事。去寻找圣杯。去商店买面包。去拉斯维加斯把某个家伙痛扁一顿。当然任务五花八门,高低贵贱都有,但对结构来说都一样。去某处,做某事。注意我说这叫声称的原因,因为还有第五条。

追寻的真正原因绝不是声称的原因。实际上,追寻者经常完不成声称的任务。那他们干吗要去,我们干吗还在意他们?他们去是为了声称的任务,而且误以为那就是真正的使命。可我们知道,他们追寻是为了接受教育。他们对唯一真正重要的问题还不够了解,而这个问题就是他们自身。追寻的真正原因总是认识自我。这就是为什么追寻者总是年轻人,未经世事,不成熟,一直在别人羽翼庇护下生活。一个人活到四十五岁,要么已有自知之明,要么已是朽木不可雕;而一个十六七岁的普通男孩,他的自我探索之旅仍是长路漫漫。

下面我们看一个实例。教20世纪晚期小说的时候,我总是从最出色的追寻小说入手:托马斯·品钦的《拍卖第四十九批》(1965)。刚入门的读者会发现这部小说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且极为怪异。确实,小说中有不少漫画性的奇怪成分,这可能会掩盖基本的追寻结构。可话说回来,英国文学早期追寻文学的两部经典力作,《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14世纪末)和埃德蒙·斯宾塞的《仙后》(1596),在现代读者眼中一定也具有漫画性因素。其区别无异于把它们看作是插图版经典文学还是扎普漫画。下面就是《拍卖第四十九批》的设定:

1)追寻者:一个年轻女子,生活不太幸福,婚姻不算美满,年轻故而尚可教也,在男人的问题上不至于太过自信、油盐不进。

2)目的地:为履行职责,她要从旧金山附近的家中驱车前往南加州,还要在两地之间奔波,在过去(一个性格分裂、依赖迷幻药的丈夫,一位精神错乱的前纳粹心理医生)和未来(前途未卜)之间穿梭。

3)声称的原因:她被指定为旧情人的遗嘱执行人,那人是超级大款,一个性情古怪的商人和集邮爱好者。

4)遇到的挑战与考验:女主角遇到许多怪异可怕的人物,有些确实是危险分子。她深夜驾车出门,只身经过旧金山街头,在不见容于社会的无家可归者中穿行;她进入心理医生的办公室,劝说精神错乱的他放下枪,停止乱射(这种封闭的危险境地在传统的罗曼史研究中叫作“凶险教堂”);身陷可能几世纪之久的邮政阴谋之中。

5)去目的地的真正原因:我有没有提到她的名字叫奥迪帕?实际上是奥迪帕·玛斯。这个名字脱胎于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俄狄浦斯王》(约前425)的伟大悲剧人物,他的悲剧正在于不了解自己。在品钦的小说中,帮助女主人公实现目标的人物,其实就是她的靠山,恰巧都是男人,如今一个个都离她而去,证明这些人既不真诚也不可靠。此时,她必须面对两种选择,是绝望崩溃,脆弱无助地退回自己的壳里,还是昂首挺胸,自立自强。要作出选择,她要先弄明白哪一个自我是她可以依赖的。在经历一番艰难挣扎之后,她作出选择,不再指望男人,不再指望特百惠推销聚会,不再指望有什么简单的答案。勇敢向前,冲向神秘的结局。我们敢说她了解自己了吗?那当然。

可是……

你不相信我的话。那想一想,为什么声称的原因渐渐淡出了呢?随着故事进展,提到遗嘱和遗产的次数越来越少,就连代理人的任务和邮政阴谋的秘密最后也悬而未决。小说结束时,她要去看珍稀邮票赝品拍卖会,秘密的答案有可能会在拍卖会上揭开。可鉴于前面发生的一切,我们很怀疑有没有谜底。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不关心答案是什么了。现在我们和女主人公一样清楚,发现男人靠不住也不是世界末日,她自己仍是完整独立的人,可以继续前行。

所以,只消五十多个字就可以说清,为什么文学教授一般认为《拍卖第四十九批》是部挺棒的小说。乍一看这书确实有点怪,富有实验性,超级嬉皮。但定心细读,你就会发现它遵循了追寻故事的常规。《哈克·费恩》 如此,《指环王》如此,《西北偏北》如此,《星球大战》也是如此。大多数那些关于某人去某处做某事的故事都是如此,尤其是那些去某处做某事并非出自主人公本意的故事。

提醒一下:如果我在本章或以后的章节中有时立论武断,似乎某种说法总是正确,某种特定情况总是存在,那我道歉。“总是”和“绝不”在文学研究中没有多少意义。一则,一旦某种东西似乎总是正确,就会有个聪明家伙跳出来写点什么,证明它不正确。当文学太像男人一统天下、高枕无忧时,就会有些像已故的安吉拉·卡特 这样的小说家或像当代的依婉·伯兰 这样的诗人杀出来,搞个天翻地覆,只为提醒读者和作家们,那种既定观念不过是错觉。当读者们像20世纪六七十年代那样开始给非洲裔作家分门别类时,像伊什梅尔·里德 这样的滑头刺头就会蹦出来,拒绝服从现有的任何分类。再看看旅程,有时候追寻失败,或者主人公并没有追寻什么。再则,每次旅行果真都是追寻吗?那得看情况。有时候我只是开车上班—没有历险,没有成长。我敢说写作中也是如此,有时候作家出于情节需要,让人物上班下班。可即便如此,当人物动身上路,我们就该注意了,你懂的,看会不会发生点什么事。

一旦你搞定追寻小说,别的就都好办了。 TG3tAwhYD42n1HzGavNAn7vbvSpwsWVjxA5NtjkneJRGkmU/lGc54LP4ZW3W52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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