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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三部曲(巨人的陨落+世界的凛冬+永恒的边缘,全9册)
肯·福莱特

巨人的陨落1 Part1 天地失色 第一章

1911年6月22日

英王乔治五世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那天,比利·威廉姆斯在南威尔士的阿伯罗温下了矿井。

1911年6月21日是比利的十三岁生日。他是被父亲叫醒的。爸爸的方法很管用,但不温柔。他拍着比利的脸颊,节奏平稳,坚定执着。比利睡得很深,一开始不打算理会,但那拍打无情地持续着。他觉得很生气,但马上意识到必须起了,甚至自己想起床,于是他睁开眼睛,一个激灵坐了起来。

“四点了。”爸爸说了一句,转身离开了房间,靴子当当敲击着木楼梯下了楼。

今天比利要开始他的职业生涯,成为一名学徒矿工,镇上大多数男人都是在他这个年龄开始的。他希望他像个矿工,拿定主意不要让自己出丑。大卫·克兰普顿上工的第一天在井下哭鼻子,为此到现在大家还叫他“戴哭宝”,尽管他已经二十五岁,是镇橄榄球队的明星球员。

正值仲夏,明亮的晨光透过小窗口照射进来。比利看了看躺在自己旁边的外祖父。外公的眼睛是睁着的。每次比利起床他都醒着,他说老人没多少觉可睡。

比利下了床,只穿着衬裤。天冷的时候他穿衬衫睡觉,但时下英国正值炎炎夏日,连晚上都很暖和。他从床底拉出那只钵子,把盖子揭开。

他的阴茎大小没什么变化,他称它“小鸡儿”。那东西还像以前一样,只有那么一小截,那么幼稚。他原指望它能在生日前夜开始变大,哪怕它四周的什么地方长出根黑毛毛也好,可他还是失望了。他最好的朋友汤米·格里菲斯跟比利同一天出生,他就不一样:嗓音已经变沙哑了,下嘴唇底下也长出一片黑绒毛,小鸡儿也长得跟大人一样了。这真让人丢脸。

比利一边往钵子里撒尿,一边望着窗外。他只能看见那堆矿渣,这座深灰色的矿渣山是煤矿留下的垃圾,大部分是泥岩和砂岩。比利琢磨,上帝创世的第二天世界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然后上帝说:“地要长青草。”一阵微风将细小的黑色灰渣吹向一排排的房子。

房间里就更没有什么可看的了。这是一间后卧室,狭窄的空间刚够放下一张单人床,一个衣柜,还有外公的旧箱子。墙上挂着一块刺绣图样,上面写着:

信主耶稣,你必得救

屋里没有镜子。

房门通向楼梯口,另一扇门通向前卧室,那间卧室只有这一个入口。屋子大一些,能放下两张床。爸妈在里面睡觉,几年前比利的几个姐妹也挤在里面。大姐艾瑟尔已经离开了家,另外三个姐妹都死掉了,一个得了麻疹,一个是百日咳,最后一个死于白喉。他还有过一个哥哥,在外公来这儿以前跟比利睡一张床。他叫韦斯利,是在矿井下面被失控的道车轧死的,就是一种带轮子的运煤桶。

比利穿上衬衫。这件衬衫是他昨天上学穿过的。今天是星期四,他每次都是星期日才换衬衫。不过,他有一条新裤子,这是他的头一条长裤,是用厚厚的防水棉布做的,人们管那种厚斜纹布叫“鼹鼠皮”。这种裤子是进入男人世界的象征,他很自豪地穿上裤子,享受织物带给他的那种沉甸甸的阳刚之感。他戴上厚厚的皮带,穿上皮靴,这些都是从韦斯利那儿继承下来的。穿戴整齐后,比利下了楼。

底层的大部分空间被客厅占据了,不足两平方米,中间是一张桌子,一端有个壁炉,石头地面上铺了自家编织的地毯。爸爸正坐在桌边读一份过期的《每日邮报》,他的鼻子又尖又长,鼻梁上架了一副眼镜。妈妈在沏茶。她把冒着热气的水壶放下,吻了吻比利的额头,说:“生日过得怎么样,我的小男子汉?”

比利没有回答。这个“小”字很伤人,因为他确实小,而“男子汉”这个词也让人痛苦,因为他还不算是个男人。他走进后面的盥洗间,拿一只铁皮钵子在水桶里舀了点儿水,洗了把脸,然后把水倒进浅浅的石头水槽。盥洗间里架着一只热水锅,下面是火炉,但只在星期六晚上洗澡时才用。

自来水据说马上就通,有的矿工家里已经有了。比利觉得这简直是个奇迹,你只要一拧龙头就能接到一杯清水,再也不用提着桶子去街上的水塔接水了。但室内水管还没有通到威廉姆斯家住的威灵顿街。

比利回到客厅,在桌边坐下。妈妈把一大杯加了奶的热茶放在他面前,里面已经放了糖。她切了两片厚厚的自制面包,又从楼梯下面的餐具室取出一片厚油脂。比利双手合十,闭上眼睛,说:“感谢上帝赐予这食物,阿门!”然后他喝了点儿茶,把油脂涂在面包上。

爸爸那双淡蓝色的大眼睛越过报纸看着他。“往面包上撒点儿盐,”他说,“在井底下你会出汗。”

比利的父亲是一名矿工代理人,受雇于南威尔士矿工联合会,这是英国最强大的工人同盟——一有机会他就会这么说。他被人称作“戴同盟”。很多男人都叫“戴”,跟“死”字同音。在威尔士,人们把“大卫”和“戴维德”简称为戴。比利在学校学到,之所以“大卫”在威尔士十分流行,是因为国家守护神就叫这个名字,就像“帕特里克”之于爱尔兰。区分这些“戴”并非靠他们的姓氏——整个镇子的姓氏不外乎就是琼斯、威廉姆斯、埃文斯和摩根这几个——而是根据他们的绰号。一旦你有了滑稽的诨名,正式的名字就很少有人叫了。比利的本名是威廉·威廉姆斯,于是大家叫他“比利乘二”。女人一般随丈夫的绰号,所以妈妈的称呼就是“戴同盟太太”。

比利吃第二片面包的时候,外公下了楼。虽说天气很暖和,但他还是穿了外衣和背心。他洗了洗手,在比利对面坐下。“别显得那么紧张,”他说,“我十岁的时候就下井了。我父亲是被他的父亲背到井下的,那时候他才五岁,从早上六点一直干到晚上七点。从十月到第二年三月,他就没见过太阳。”

“我没紧张。”比利说。这不是真话,他已经害怕得浑身僵硬了。

不过外公心眼好,没再往下说。比利喜欢外公。妈妈把比利当个小孩子,爸爸又严肃又尖刻,外公却十分宽容,把比利当成大人一样跟他说话。

“你们听听这个。”爸爸说。他从来不买邮报,说那是右翼的破烂抹布,但他有时会把别人看过的报纸带回家,用轻蔑的声音读报,嘲弄统治阶级愚蠢虚伪。

“戴安娜·曼纳斯夫人被人批评在两场不同的舞会上穿了同样的礼服。拉特兰公爵的这位幺女曾在萨沃伊舞会上获得‘最佳女士服装奖’,当时穿的是低肩骨质胸衣和带箍长裙,凭此拿到二百五十金币的奖金。”他放下报纸,说道,“这笔钱至少是你五年的工资,比利。”他继续念道:“但在温特顿勋爵和F.E.史密斯于克拉里奇酒店举办的聚会上,她穿了同一套礼服,这让鉴赏行家面露不悦之色。常言道,好事过了头也就变成坏事了。”他从报纸上抬起头来:“妈妈,你最好把那条裙子换掉。”他说,“你不想让鉴赏行家面露不悦吧。”

妈妈没觉得有什么好笑。她穿着一件旧的棕色羊毛连衣裙,肘部打了补丁,腋下有一片污渍。“我要是有二百五十金币,看上去绝对不会比‘大粪夫人’戴安娜逊色。”她不无挖苦地说。

“那当然。”外公说,“卡拉总是那么漂亮,就跟她母亲一样。”妈妈的名字叫卡拉。外公转向比利:“你外祖母是意大利人。她的名字叫玛丽亚·亚费罗娜。”比利知道这个,但外公总喜欢重复别人听过的故事,“你母亲就是从她那儿继承了乌黑发亮的头发和可爱的黑眼睛,你姐姐也是。你外祖母是加地夫最漂亮的女孩——是我把她娶到手了!”他一下子又显得伤心起来,“那真是美好的时候啊。”他平静地说。

爸爸不以为然地皱起了眉头,这种话题让人想到情欲和肉体——但妈妈被自己父亲赞美得高兴起来,她笑了,把他那份早餐摆在他面前。“哦,可不是嘛,我们姐妹几个都被人当成美人。要是我们有钱买丝绸和蕾丝,我们就可以让那些贵族知道什么才算漂亮女孩。”

比利很吃惊。他从来没想过自己的母亲漂不漂亮,虽然星期六晚上她打扮好去礼拜堂时显得很动人,尤其是再戴一顶帽子。他猜想她年轻时有可能是个漂亮女孩,但这种事情很难想象。

“我告诉你,”外公说,“你外祖母家的人也很聪明。我的大舅子是个矿工,可他脱离了这份行当,去滕比开了一家咖啡馆。那种日子你想去吧——海风吹着,整天无所事事,除了冲咖啡就是数钱。”

爸爸开始读另一个栏目:“作为加冕筹备的一部分,白金汉宫出版了一本指南,长达二百十二页。”他抬起头,“把这个消息告诉井底下的人,大家就没什么担心的了。”

比利对皇室的事不太感兴趣。他喜欢的是邮报经常刊载的冒险故事,私立寄宿学校那些玩橄榄球的硬汉抓捕鬼鬼祟祟的德国间谍。报纸上说这类间谍在英国的各个城镇出没,不过好像阿伯罗温连一个都没有,简直让人失望。

比利站了起来。“上街。”他宣布说。他从房子的前门出去。“上街”是家里通用的委婉语,意思是上厕所。厕所在威灵顿街的中部,是座低矮的砖棚子,瓦垄铁皮的屋顶,里面是挖出的一个大坑。小棚子隔成两半,一半男用,一半女用。每个隔间有两个坑位,因此上厕所的人都是成对进出。没人知道建造者为何选择这种安排,但人们都尽量加以利用。男人目不斜视,一言不发,但比利经常能听到女人那边会友善地搭话闲聊。厕所里的气味让人窒息,尽管你每天都要经历这些。每次呆在里面的时候,比利总是尽量减少呼吸,等出来后再大口喘气。这个地洞有人定期铲除,那人就叫“戴大粪”。

比利回到屋里的时候,高兴地看见他的姐姐艾瑟尔坐在桌子旁边。“祝你生日快乐,比利!”她喊道,“我专门在你下井前送你一个吻。”

艾瑟尔十八岁,比利用不着别人告诉就知道她很漂亮。她长着一头红褐色的头发,带着自来卷,黑色的眼睛顽皮地忽闪着。也许妈妈从前就是这个样子。艾瑟尔穿着朴素的黑色连衣裙,戴着佣人戴的那种白色棉布帽,这套装束让她显得很耐看。

比利崇拜艾瑟尔。除了漂亮,她还十分有趣,很聪明,很有勇气。她有时甚至敢顶撞爸爸。她跟比利讲的事情,从来没有人跟他讲过,比如每个月来一次的插曲,女人所谓的“诅咒”,还有让英国圣公会牧师匆匆离开小镇的“公然猥亵罪”是什么意思。她上学的时候一直是班里顶尖的好学生,她的作文《我的小镇或小村》在《南威尔士回声报》举办的比赛上获一等奖。她赢得了一本《卡塞尔世界地图》。

她吻了吻比利的脸颊。“我跟管家杰文斯夫人说我们没有鞋油了,要去镇上买。”艾瑟尔在泰—格温工作,也住在那儿,那是菲茨赫伯特伯爵的大宅,在三里外的山上。她把一个用干净抹布裹着的东西递给比利。“我给你偷了一块蛋糕。”

“啊,谢谢你,艾丝!”比利说。他最喜欢蛋糕了。

妈妈说:“要我把它放进你的餐盒吗?”

“要,谢谢。”

妈妈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铁盒,把蛋糕放在里面。她又切了两片面包,在上面抹了油脂,洒了点儿盐,也放进了铁盒里。所有矿工都带这种铁餐盒。如果他们把吃的用布裹着带到地下,不等到上午的小休就会被老鼠吃光。妈妈说:“等你把工资带回家,你的餐盒里就会有一片煮培根了。”

一开始比利的收入不会太多,但总能为家里补贴些开销。他不知道妈妈能允许他留多少零花钱,最终他能不能攒下足够的钱买辆自行车,世上再没有他更想要的东西了。

艾瑟尔在桌边坐下。爸爸问她:“大宅里面怎么样?”

“很好,很安静,”她说,“伯爵和公主在伦敦参加加冕礼。”她看着壁炉上的钟,“他们马上就该起床了,要早早赶到修道院去。她会不高兴的,她不习惯早睡早起,但她不能在国王的庆典上迟到。”伯爵的妻子碧是位俄国公主,十分尊贵奢华。

爸爸说:“他们应该想要前排的位置,这样他们就可以看清表演了。”

“哦,那不行,不能想坐哪儿就坐哪儿,”艾瑟尔说,“他们准备了六千把红木椅子,都特别做了记号,把来宾的名字用金字写在椅背上。”

外公说:“那简直是浪费!这些椅子用完以后他们怎么处理呢?”

“我不知道。也许每个人会把它们带回家做纪念。”

爸爸干巴巴地说:“告诉他们把多余的送给我们一把。我们这儿只有五个人,可你妈已经没椅子坐了。”

爸爸在开玩笑的时候,心里可能正在生气。艾瑟尔一下子站了起来。“哦,对不起,妈妈,我没想到。”

“你快坐那儿吧,我忙得坐不下来。”妈妈说。

时钟敲了五下。爸爸说:“最好早点儿去,儿子。既然下了决定,就要做下去。”

比利十分勉强地站了起来,拿起他的铁餐盒。

艾瑟尔又吻了他一下,外公握了握他的手。爸爸给了他两根十五厘米的铁钉,钉子已经生锈,有点弯曲。“把这些放在你裤子口袋里。”

“这是干吗?”比利问。

“到时候你就明白了。”爸爸笑着说。

妈妈递给比利一只约一升的螺旋盖瓶子,里面装了加牛奶和糖的凉茶。她说:“好了,比利,你要记住,耶稣永远伴随着你,哪怕在井下也一样。”

“是,妈妈。”他看见眼泪在她眼圈里打转,连忙转过身去,怕自己也被弄得哭哭啼啼的。他从挂钩上拿下他的帽子。“我走了。”他说,好像他不过是去上学一样。他迈出了大门。

这个夏天一直很热,阳光也很充足,但今天阴沉沉的,甚至像要下雨。汤米靠着墙站着,等待着。“哎,比利。”他说。

“哎,汤米。”

他们并肩沿着街道往下走去。

阿伯罗温以前曾是一个小集镇,为周围的山民提供便利,这是比利在学校学到的。从威灵顿街的顶头,你可以看到古老的商业中心,还有牲畜市场敞开的围栏、羊毛交易所的大楼,以及一座圣公会礼拜堂,所有这些都在欧文河的一侧,那条河比溪流还小。现在,一条铁路线就像一道伤口切过小镇,在矿井口附近终止。矿工们的房子一直延伸到山谷的斜坡上,数以百计的灰色石头房屋都有着深灰的威尔士板岩屋顶。这些房子沿着山势呈蛇形排列,较短的街巷穿插在长排房子之间,继而伸入谷底。

“你要跟谁一块干活?”汤米说。

比利耸耸肩。新来的孩子都会分给一位煤矿董事的助理。“没办法知道。”

“我希望他们把我分到马厩去。”汤米喜欢马。矿上大概养了五十匹矮种马。矿工装满道车后,就由这些马沿着铁轨拉上来。“你想干什么样的工作?”

比利希望他们不会让他干太重的活儿,他年纪小,还没什么的体力。但他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给道车上油。”他说。

“为什么?”

“好像挺轻松的。”

他们经过学校,昨天他们还是那里的学生呢。那是一座维多利亚式建筑,带着教堂那样尖尖的窗户。它是由菲茨赫伯特家族创建的,校长总是乐此不疲地提醒学生这一点。伯爵还任命了教师,决定课程的安排。墙上挂着描绘战争胜利的油画,英国的庄严伟大是其一成不变的主题。每天的头一节课是诵读《圣经》,教授英国圣公会的严格教义,尽管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来自非国教徒家庭。学校还有个管理委员会,爸爸就是里面的成员,但委员会除了提建议以外没有其他权力。爸爸说,伯爵对待学校就像对待他的私人财产一样。

最后一个学期,比利和汤米学了采矿原理,女孩子们学习缝纫和做饭。比利惊奇地了解到脚底下的大地是由不同种类的土层组成的,就像一叠三明治一样。煤层——这个字眼他一直听人说起,但并没有真正明白它的意思——就是其中的一层。老师还告诉他,煤炭是枯叶等植物性物质经过几千年的积累,再经过上面的土壤紧压后形成的。汤米——他的父亲是个无神论者——就说,这证明了《圣经》是不正确的。但比利的父亲说这只是其中一种解释。

这个时间学校还没人,操场显得十分冷清。让比利感到自豪的是,他已经把学校抛在了后面,尽管他内心还是有点儿希望自己能回到那里,而不是下矿井。

当他们走近坑口的时候,街道上早已满是矿工了,每个人都带了一个铁餐盒和一瓶茶水。他们穿的衣服都一样,都是那种一到工作场所就脱掉的旧外套。有些煤矿很冷,但阿伯罗温的是热井,男人们工作时只穿内衣和靴子,或者粗麻布短裤,大家戴棉垫帽子,一直都戴,因为隧道的顶部很低,很容易撞到脑袋。

比利可以越过房顶看见那台卷扬机,那座塔架顶上有两个朝相反方向转动的大轮子,拉动缆绳升降吊笼。在南威尔士山谷里,大多镇子都竖立着这类坑口装置,就像农村里的那些教堂尖顶一样。

其他的建筑零落分布在坑口周围,就好像是意外散落的,其中有矿灯房、煤矿办公室、铁匠铺和几个商店。铁路在建筑之间蜿蜒穿行。垃圾场那儿扔着破损的道车、日久开裂的木材、饲料袋和废弃生锈的破烂机器,这些东西统统蒙上了一层煤灰。爸爸总是说如果矿工们把一切弄得井井有条,就会少发生一些事故。

比利和汤米走进煤矿办公室。绰号叫“斑点”的亚瑟·卢埃林在前面的那间房里,这个职员的年纪比他们大不了多少,白衬衫的领口和袖口带着污渍。他正在等着他们——两人的父亲先前已经安排他们今天开始工作。斑点在一本账簿上记下他们的名字,然后带他们到煤矿董事办公室。“小汤米·格里菲斯和小比利·威廉姆斯前来报到,摩根先生。”他说。

马尔德温·摩根个头高大,穿着一身黑色外套,袖口上纤尘不染。他粉红的脸颊上看不出一点胡茬儿,想必他每天都要刮胡子。墙上的镜框里镶着他的工程师证书,他的礼帽——那是他另一个身份的象征——陈列在门边的外套架上。

让比利惊讶的是,屋里并不是他一个人。他旁边站着一个更让人害怕的人物:珀西瓦尔·琼斯,凯尔特矿业公司的董事长,这个公司持有并经营阿伯罗温和其他几个煤矿。这人个子矮小,生性好斗,矿工们都叫他“拿破仑”。他穿着常礼服,上身是黑燕尾服,下身是灰条纹长裤,一顶大礼帽还戴在头上没摘下来。

琼斯嫌恶地看着两个男孩。“格里菲斯,你父亲是个革命性社会主义者。”他说。

“是的,琼斯先生。”汤米说。

“还是个无神论者。”

“是的,琼斯先生。”

他把目光转向比利:“而你的父亲是南威尔士矿工联合会的官员。”

“是的,琼斯先生。”

“我不喜欢社会主义者。无神论者注定遭受永恒的诅咒。工会成员更是狗屁不如。”

他瞪着他们,但没提什么问题,所以比利也就闭口不语。

“我不需要爱闹事的人,”琼斯继续说,“在朗达山谷,他们已经罢工了四十三周,就因为你父亲那种人挑拨事端。”

比利知道,朗达罢工不是因为闹事的人,起因是佩恩格莱格的伊利矿井业主把自己的矿工锁在了矿井外面。不过他嘴上什么都没说。

“你爱闹事吗?”琼斯伸出干瘦的指头指着比利,让比利打了个哆嗦,“你父亲跟你说过没有,让你为我工作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权利?”

比利使劲儿想着,但琼斯这样虎视眈眈看着他,让他很难想起什么。爸爸今早没说什么话,但他昨晚倒是提了一些建议。“是的,先生,他告诉我,不要对老板出言无礼,那是我的工作。”

斑点·卢埃林在他身后窃笑了几声。

珀西瓦尔·琼斯不觉得可笑。“粗鲁傲慢的家伙,”他说,“但如果我把你解雇的话,整个山谷都会罢工。”

比利可没有想过这一点。他有那么重要吗?不——但矿工们可能为坚持那条不让他们同僚的孩子吃亏的原则而罢工。他还没工作五分钟呢,联合会就已经在保护他了。

“让他们走吧。”琼斯说。

摩根点了点头。“带他们到外面去,卢埃林,”他对斑点说,“里斯·普莱斯会关照他们的。”

比利暗暗叫苦。里斯·普莱斯是个更讨人厌的助理。一年前他追求过艾瑟尔,被她拒绝了。她拒绝过阿伯罗温的大部分单身汉,但普莱斯怀恨在心。

斑点使劲一摆头。“出去。”他说,自己跟在他们后面,“去外面等普莱斯先生。”

比利和汤米离开大楼,倚在门边的墙上。“我真想照着拿破仑的胖肚子狠狠来一拳,”汤米说,“这个资本主义的混蛋。”

“是呀。”比利说,不过他没有这种想法。

里斯·普莱斯一分钟后出现了。跟所有的助理一样,他戴着一顶圆冠帽,那种帽子比矿工帽贵,但比圆顶礼帽便宜。他背心口袋里装着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手里还拿着一把码尺。普莱斯的脸颊上长着黑色的胡茬儿,门牙之间有条缝。比利知道他人很聪明,但也很狡猾。

“早上好,普莱斯先生。”比利说。

普莱斯显得疑心重重。“你跟我说早上好,是有什么事,比利乘二?”

“摩根先生说,让我们跟你一块下井坑。”

“他说的?是现在吗?”普莱斯一副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的样子,有时候他还往后看,好像时刻在防备什么地方会出麻烦。“我们看看再说。”他抬头看着卷轮,好像在那儿寻找某种解释。“我没时间对付小孩子。”他走进了办公室。

“我希望他找别人带我们下去,”比利说,“他恨我们家的人,因为我姐姐没跟他在一起。”

“你姐姐觉得她要是嫁给阿伯罗温的男人就太可惜了。”汤米说,显然是在重复他听来的话。

“他们就是配不上她。”比利坚决地说。

普莱斯走了出来。“好吧,跟我来。”说完,他便快步走在前面。两个男孩跟着他进了矿灯房。管矿灯的人递给比利一个闪亮的黄铜安全灯,他像矿工那样把灯拴在皮带上。

在学校时他对矿工安全灯已有所了解。煤炭开采的危险之一是甲烷,那是从煤层里渗出来的一种易燃气体。矿工们称之为沼气,它是所有地下爆炸的罪魁祸首。威尔士的矿坑是出了名的瓦斯坑。安全灯经过巧妙设计,火焰不会点燃沼气。实际上,火焰会改变形状,变长,从而发出警告——因为沼气并没有气味。

如果灯灭了,矿工便无法自己把它重新点着。这里禁止任何人带火柴下井,矿灯是锁死的,以免有人破坏规矩。矿灯熄灭后需要送到照明站,它通常在坑底靠近竖井的地方。这样就有可能走上三里多的路,甚至更远。但为了避免发生地下爆炸,这样做是值得的。

学校里的老师告诉男孩们,安全灯是矿主对雇员表示关切的方式之一。爸爸说:“就好像防止爆炸、避免停工或隧道受损对老板们没好处似的。”

拿到自己的矿灯后,矿工们站成一排等待吊笼。队列边上巧妙地安放了一块公告板。上面贴着手写或印刷粗糙的告示,板球赛的广告、飞镖比赛、丢失小刀寻物启示、阿伯罗温男声合唱团演唱会海报,还有免费图书馆举办的一场卡尔·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讲座的预告。不过助理们不用排队,普莱斯一直往前挤,两个男孩紧跟着他。

像大多数矿坑一样,阿伯罗温有两个竖井,电风扇从一个井口吹进空气,再从另一个井口排出来。矿主经常异想天开地给竖井起名字,两个竖井一个叫皮拉姆斯,另一个叫提斯柏。这边的皮拉姆斯是上升井,比利能感觉到一股来自井底的暖空气。

去年,比利和汤米决定去看看下降井。在复活节后的星期一矿工放假休息,他们躲过更夫,偷偷穿过垃圾场到了坑口那里,然后爬过防护围栏。井口被吊笼的外壳挡着,并未完全封闭,他们肚皮贴地趴在井口边上往下面窥望。他们看着那个可怕的洞穴,感到一种骇人的魔力,比利只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黑暗似乎无限深远。他感受到了一种震颤,其中一半是侥幸,因为他不必进到里面,另一半是恐怖,因为总有一天他要下去的。他朝下面丢了一块石头,两人听着石头在木制的吊笼芯子和砖砌的井壁上反弹发出的声响。他们等着,时间长得可怕,最后才听到那微弱而遥远的溅水声,石头终于落在了井底的水洼里。

现在,一年过去了,他就要经历那块石头走过的历程了。

他告诉自己别当胆小鬼。他要表现得像一个男人一样,不管心里是怎么想的。最糟糕的事情莫过于让自己丢脸了,比死还让人害怕。

他能看见那滑动栅门把井口封闭起来。那后面便是空洞洞的所在,因为吊笼在往上升。在更远的井口另一端,他能看见高高的绕线引擎带着大轮子转动。机械装置喷出一股股蒸汽。电缆抽动着导杆,发出鞭子似的声响。到处弥漫着热乎乎的机油气味。

一阵钢铁的撞击声后,空的吊笼出现在门的后面。矿坑监工,在上面负责吊笼的那个人这时把门拨开。里斯·普莱斯走进空吊笼,两个男孩也跟了进去。十三名矿工随后进来——吊笼一共能装十六人。监工把门“哗”的一声关上。

接着是一阵停顿。比利感到浑身乏力。他脚下的地板是结实的,但他可以毫不费力地从分布稀疏的栏杆之间挤出去。吊笼悬空挂在钢丝绳上,但即使这也不是绝对安全:每个人都知道,提尔潘垂的绕组电缆在1902年的一天突然断裂,吊笼急坠井底,八人当场摔死。

他对旁边的矿工点点头。这人是“板油”哈利·休伊特,有一张胖脸,尽管个头较比利高了三十厘米,却只比他大三岁。比利记得休伊特在学校的样子,他一直留在三年级,跟十岁的孩子们待在一块,每年考试都不及格,直到他年龄够了便开始工作。

铃响了,这标志着井底把钩工已经把那边的门关上。坑口监工拉动杠杆,接着另一种铃声响了。蒸汽机发出咝咝声,然后又是“砰”的一声爆响。

吊笼落入虚空之中。

比利知道它进入了自由落体状态,然后再及时刹车以便缓慢着陆。但任何理论上的先见都没能让他对坠入地球内部带来的震撼做好准备。他双脚离开了地面。他吓得尖叫起来。他完全失去了控制。

矿工们全都笑了起来。他们知道这是他第一次下井,早就等着看他的反应,他随即意识到这一点。这太晚了,他看见他们全都抓着吊笼的栏杆,防止自己飘起来。但学到的知识对平息他的惊恐毫无作用。他只能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叫声。

制动器终于啮合。下跌的速度放慢,比利的脚碰到地面。他抓住一根栏杆,勉强让自己停止晃动。一分钟后,惊慌被一种屈辱感替代,那感觉十分强烈,他就要憋不住眼泪了。他看着板油那张笑嘻嘻的脸,大声喊着压过噪音:“闭上你的大嘴,休伊特,你个臭傻瓜。”

休伊特的脸顿时变了色,显得气汹汹的,但其他人笑得更欢了。比利不得不对耶稣抱歉自己说了脏话,但他稍稍感到自己不那么像个傻瓜了。

他看了一眼汤米,汤米一脸刷白。他是不是也尖叫了?比利不敢去问,反正他也不会承认。

吊笼停了下来,门“哗啦”一声打开,比利和汤米颤抖着走出来,进了矿井。

里面是一片昏暗。矿工的灯还不如家里墙上挂着的煤油灯亮。坑道里黑得像无月的夜晚。或许采煤也用不着看得太清楚,比利想。他哗哗趟过一处水洼,水面在昏暗的灯光中闪着微亮。他觉得嘴里有一种奇怪的味道:空气中满是煤灰。人有可能整天呼吸这种空气吗?这正是矿工们咳嗽不断、总在吐痰的原因吧。

有四个人等着坐吊笼升到地面,比利发现这几个人是消防员。每天早上在矿工开工前,消防员都要测试气体。如果甲烷浓度太高,他们就会命令矿工们暂时不要工作,直到通风扇把气体清除干净。

紧挨着他的是一排矮种马用的畜舍,一扇打开的门通向一间光线充足的房间,里面放着一张桌子,大概是助理办公室。矿工们分散开来,沿着从井底辐射出去的四条坑道走远。坑道被称为平巷,通往挖煤的矿面。

普莱斯带他们去了一个库房,打开门上的挂锁。他挑了两把铲子,递给两个男孩,再把房子锁上。

他们走到马厩那边。一个只穿短裤和靴子的男人正在把混合了马粪的干草从畜舍里往外铲,扔进一辆装煤的道车。汗水顺着他肌肉发达的后背流下来。普莱斯对他说:“要不要个男孩帮你?”

那人转过身来,比利认出他就是戴·泼尼斯,毕士大礼拜堂的长老。戴没表示出任何认出比利的迹象。“我不要那个小的。”他说。

“好吧,”普莱斯说,“另外那个是汤米·格里菲斯。他就跟你了。”

汤米显得很高兴。他如愿以偿了。尽管他只管清理马粪,但他现在算是在马厩工作了。

普莱斯说:“来吧,比利乘二。”随后便走进一条平巷。

比利肩上扛着铁锹跟在后面。汤米不在身边,让他感到更心急了。他真希望自己也去清理马厩,跟他的朋友在一起。“我要干什么活儿,普莱斯先生?”他问。

“你猜猜,猜不到吗?”普莱斯说,“你觉得我他妈给你铁锹干什么用?”

比利被他口无遮拦的话震惊了。他猜不出自己要去干什么,但他没再多问。

坑道是圆的,顶棚由弯曲的钢筋支撑着。一根五厘米粗的管道沿着顶棚延伸过去,想必是输水用的。每天晚上,平巷里都要洒水,以便减少灰尘。这不仅对人的肺部造成威胁——如果只因为这个,凯尔特矿业才不会在乎——更是因为灰尘构成火灾隐患。然而,这种喷淋系统并不完备。爸爸强调说应该用十五厘米直径的管子,但珀西瓦尔·琼斯不愿意花这笔钱。

大约走了四百米后,他们拐进了一个倾斜向上的交叉坑道。这是一条更旧、更狭窄的通道,周围用木板支撑,而不是钢圈。在顶棚较低的地方,普莱斯不得不缩着脖子。这样走了大概三十米,两人便进了矿工干活的地方,他们已经开始在那儿劈煤了。

比利听到轰隆隆的声响,普莱斯随即说:“进检修孔。”

“什么?”比利看着地面。检修孔通常在城镇人行道上才有,他在地上除了道车用的铁轨以外,什么也没看见。他抬头看见一匹矮马正迈着碎步朝他冲过来,下坡的速度很快,后面拖着一串道车。

“去检修孔!”普莱斯喊道。

比利还是没明白到底要他干什么,但他可以看见坑道比道车宽不了多少,他就要被车碾碎了。接着,普莱斯好像一步跨到了墙里头,消失了。

比利丢下铁锹,转身朝来时走的那条路跑去。他试图跑在矮马的前面,但它移动的速度快得惊人。这时,他看见了墙上凿出来的壁龛,从上到下跟坑道一样高,然后他意识到自己看见过这种壁龛,每隔二十五码左右就有一个,只是当时没太留意。普莱斯说的检修孔大概指的就是这个。他闪身往里面一躲,那一串道车轰隆隆开了过去。

道车过去后,他走了出来,大口喘着气。

普莱斯假装生气,脸上却在笑。“你还得更机灵点儿,”他说,“否则,你就会死在这儿,跟你哥哥一样。”

比利发现不少人都喜欢嘲弄小孩子的无知。他认定自己长大以后绝不会干这种事。

他捡起地上的铁锹。铁锹完好无损。“算你走运,”普莱斯品评道,“如果让道车轧坏了,你就得赔一把新的。”

他们继续往前走,很快就到了一个废弃的工作区。脚下没有那么多水,地面覆着一层厚厚的煤灰。他们拐了好几个弯,比利完全丧失了方向感。

他们走进一条被一辆肮脏破旧的道车堵死的坑道。“这块地方必须清理出来。”普莱斯说。这是他第一次费心思解释什么,但比利觉得他在撒谎。“你的工作是把垃圾铲到道车里。”

比利四下看了看。这里的尘土有三十厘米厚,他的矿灯所能照到的地方到处都是,他怀疑更远的地方也一样。就算他铲上一个礼拜也不会有多大变化。问题是,这到底有什么必要呢?这片区域已经采掘完了。不过他没再问什么。或许这是一种考验。

“我过一会儿就回来,检查你的工作进度。”普莱斯说完,便原路折返,把比利一个人留在那儿。

比利没有料到这一点。他原以为自己会跟大人们一起工作,从他们那儿学点什么。但他只能按照吩咐去做。

他把矿灯从腰带上解下来,看周围有没有地方安放。没有任何地方能当架子用。他把灯直接放在地上,但放在那儿就几乎没什么用了。接着,他想起了爸爸给他的大钉子。这下它们派上用场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枚,用铁锹背把它敲进支撑洞壁的木板,然后把矿灯挂在上面。这下好多了。

道车有大人胸口那么高,对比利来说就是与肩同高了,他一干起来就发现一半的土渣都从锹上掉落,无法倒进道车。他改进方法,弯转锹面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几分钟后他便浑身是汗了,这时他发现了第二根钉子的作用。他把它钉在另一片木板上,然后把衬衣和裤子挂在上面。

过了一会儿他察觉有人在看自己。他眼角的余光看见一个黑影雕像般一动不动站在那儿。“哎呀,上帝!”他叫了一声,转身对着那边。

是普莱斯。“我忘了检查你的灯了。”他说。他把比利的矿灯从钉子上拿下来,动了动某个部件。“不太妙,”他说,“我把我的留给你。”他把另一个矿灯挂在那儿,然后便消失了。

这家伙令人生厌,但至少还算把比利的安全放在心上。

比利继续干着活。不一会儿他就感到胳膊和腿开始疼起来。他早已习惯用铁锹了,他这样对自己说着:爸爸在屋后一块没用的地方养了一头猪,每星期铲一次猪舍里的粪便成了比利的活计。但那件事只消一刻钟就干完了。他有可能干一整天吗?

尘土下面是石头和泥地。一会儿工夫,他已经清理出一块四十平方分米的区域,与坑道同宽。煤灰刚刚填满道车的底部,但他已经感到精疲力竭。

他试图拉动道车,省得自己带着铲起的煤灰走太远,但它已经好久不用,轮子好像锁住了。

他没有手表,无法弄清到底过了多长时间。他开始放慢速度,掂量着自己的体力行事。

接着,他的矿灯灭了。

火苗一开始闪烁不定,他担心地看着挂在钉子上的矿灯,但他知道如果有沼气的话火苗会变长。眼前的情况看上去不像,所以他便打消了疑虑。后来火苗就整个熄灭了。

他从未经历过眼前的这种黑暗。他看不见任何东西,没有一块灰色,整片黑色没有任何过渡变化。他把铁锹抬到与脸同高,就快贴到自己鼻子上了,但他根本看不见它。也许瞎子看东西就是这样。

他一动不动站在那儿。他该怎么办?他应该拿着矿灯去照明站,但他根本无法按原路穿过坑道返回,就算他能看见路也白搭。他会在这种黑暗中磕磕绊绊走上几个钟头也找不到路。他弄不清这段废弃的区域延伸多少英里,他也不想让那些人派救援队寻找他。

他应该等普莱斯来,仅此而已。这位助理说过“过一会儿”就回来。这可能意味着几分钟后,或者一小时,甚至更多。比利怀疑有可能要等很久,不会很快。普莱斯肯定是故意这样做的。一盏安全灯不会被吹熄,再说这里也没有风。普莱斯拿走了比利的矿灯,换了一盏快没油的灯给他。

他感到一阵委屈,泪水涌上了眼眶。他到底做了什么坏事才会遭受这种惩罚?随后他又打起精神,振作起来。这又是一种考验,就像在吊笼里那样。他会让他们知道自己足够坚强。

他应该继续工作,哪怕黑灯瞎火也一样。他拿定了主意。自打灯光熄灭后他第一次活动起来,把铁锹放在地上,往前使劲推,尽力铲起灰土。掂起铁锹的时候,他从重量上判断上面是否有东西。他转身走出两步,然后举起铁锹,试图把垃圾倒入道车,但他错估了高度。铁锹磕在车帮上,感觉突然变轻,灰土全倒在了地上。

他要调整一下。他又试了一次,把铁锹抬高些。随后倾倒下去,感到木制的锹把撞到车帮的上沿。这次好了一些。

由于作业面让他离道车越来越远,他偶尔还是会弄错,后来他大声数着自己的步子,才准确起来。他习惯了一种固定的节奏,尽管肌肉酸疼,他还是能够坚持下去。

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着,他的脑子便腾出空来,胡思乱想起来,这实在有些不妙。他琢磨着这条坑道在自己面前还要延伸多长,已经弃置不用多久了。他想着头顶上的土地,足足有八百米厚,整个重量仅靠这些陈年的木板支撑。他想起了他的哥哥韦斯利,想起其他死在这座矿井里的人。当然,他们的灵魂不在这儿。韦斯利跟耶稣在一起。其他人可能也一样。如果他们全都待在一个地方的话。

他开始感到害怕,觉得不该去想灵魂的事。他饿了。现在该吃他带的午餐了吗?他不知道,但他觉得最好把它吃了。他朝挂衣服的地方挪动着,摸索着地面,找到了他的铁餐盒。

他靠墙坐下来,喝了一大口又冷又甜的茶水。当他开始吃那块抹了油的面包时,模模糊糊听到一阵响动。他希望那是里斯·普莱斯靴子的声音,但这不过是一厢情愿。他听过这种嘎吱吱的声响——耗子。

他不怕这个。阿伯罗温每条街的阴沟里都有很多耗子。不过,耗子在黑暗中更大胆,一会儿就有一只从他光着的腿上爬了过来。他把吃的东西换到左手,抓起铁锹拍了下去。这一招吓唬不了它们,马上他就觉得那些小爪子又爬到了身上。这次有一只想往他的胳膊上爬。它们显然闻到了食物的味道。嘎吱吱的声音变得更响,真不知到底有多少耗子。

他站起身来,把最后一块面包塞进嘴巴。他又喝了些茶,开始吃蛋糕。蛋糕很好吃,里面有不少干果和杏仁,但耗子爬到腿上了,他只得把蛋糕匆忙吞下。

它们好像也知道食物已经没了,吱吱的声音慢慢弱了下去,然后完全消失了。

吃了东西后,比利感到一时间体力大增,接着干了起来,但后背疼得火烧火燎。他放慢速度,干一会儿就歇一会儿。

为了给自己鼓劲,他告诉自己现在的时间可能比他想的要晚。或许已经到中午了。有人会在换班的时候过来找他。管矿灯的人会清点数量,因此他们总会知道有人没有上来。可是普莱斯拿走了比利的矿灯,换成了另一个。他是不是计划好了要让比利整晚呆在下面?

不太可能。爸爸会跟他们闹翻天的。老板们害怕爸爸——珀西瓦尔·琼斯多少已经承认了这一点。所以,迟早会有人寻找比利的。

但当他又觉得肚子饿的时候,他确信已经过去好几个钟头了。他开始感到害怕,这一次无法摆脱。让他感到不安的是黑暗。如果他能看见东西,那么等多久他都能够承受。彻底的黑暗让他觉得自己丧失了思考能力。他没有了方向感,每次从道车那边折返回来,他都拿不准自己会不会撞到坑道墙壁上。先前他担心自己像小孩子似的哭鼻子,但现在他得忍着不要尖叫。

然后他就想起妈妈对他说的话:“耶稣永远伴随着你,哪怕在井下也一样。”当时比利还以为她只是告诫他要遵守规矩。但她显然更加有远见。当然,耶稣与他同在。耶稣无处不在。黑暗并不重要,时间的流逝也不要紧。自然有人关照比利。

为了让自己牢记这一点,他开始唱起圣歌来。他不喜欢自己的嗓音,有点儿发尖,不过反正也没人听到,他便放开喉咙大声唱着。当他唱完所有的诗句,可怕的感觉就又回来了,他想象着耶稣就站在道车的另一头,看着他,那张长满胡须的脸上带着深沉的悲悯。

比利唱了另一首圣歌,随着歌曲的节奏铲土、迈步。大部分圣歌都很有韵律。他不时地感到恐惧,生怕别人把他遗忘在这儿,一个班次结束后,只把他一个人留在井下。随后他又记起那个跟他一同站在黑暗中的穿长袍的身影。

他会唱很多首圣歌。当他稍稍长大,能够安安静静坐着以后,他曾每个星期天去三次毕士大礼拜堂。圣歌集十分昂贵,而且并不是所有会众都识字,所以大家都把歌词默记下来。

他唱了十二首圣歌,估计已经过去了一个钟头。或许这一班应该结束了吧?不过他又唱了另外十二首。随后就不太清楚该唱哪首了。他又把自己喜欢的唱了一遍。他的活干得越来越慢。

他唱《主从墓里复活》,看到一丝灯光的时候铆足了嗓门。工作变得如此机械,他都忘了停下来,继续铲起一锹煤灰,抬到道车那边,嘴里还在唱着,直到那束光越来越近。圣歌唱完了,他斜靠在铁锹上。里斯·普莱斯站在那儿看着他,皮带上挂着那盏灯,他的脸笼罩在阴影里,神情异样。

比利不让自己有放松下来的感觉。他不打算让普莱斯知道自己的感受。他穿上衬衣和裤子,然后从钉子上摘下熄灭的矿灯,挂在自己的腰带上。

普莱斯说:“你的矿灯怎么了?”

“你知道它怎么了。”比利说,他的声音听上去很陌生,像个大人。

普莱斯扭头沿着坑道往回走。

比利犹豫了一下。他看着相反的方向。在道车的另一端他瞥见了一张满是胡须的脸,还有一件苍白的长袍,但那身影就像一个念头般消失了。“谢谢你。”比利朝着空空的坑道说。

他跟着普莱斯,感到两腿生疼,好像他随时都会摔倒,但他在意不了那么多了。他又能看清眼前的一切了,这一班已经结束。很快他就可以回家,可以躺下了。

他们来到井底车场,跟一群黑脸的矿工坐进吊笼。汤米·格里菲斯没在这群人里,但板油·休伊特在。等待上面发信号的时候,比利注意到他们在看他,脸上带着狡黠的笑容。

休伊特说:“那啥,你这第一天过得怎么样,比利乘二?”

“还好,谢谢。”比利说。

休伊特的表情充满恶意,比利叫他“臭傻瓜”,无疑让他记仇了。他说:“没出什么问题?”

比利犹豫了一下。显然他们知道了什么。他要他们知道他没有屈服于恐惧。“我的灯灭了。”他说,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十分平稳。他看了看普莱斯,但认为不去指责他才更像个男人。“一整天摸黑铲煤灰的确有点困难。”他就说到这儿。实在是轻描淡写——他们可能觉得他经受的考验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这比承认害怕要好。

一个上了岁数的矿工说话了,是绰号“小店”的约翰·琼斯,这么称呼是因为他妻子在他们家的起居室开了一个小杂货店。“一整天吗?”他问。

比利说:“是呀。”

约翰·琼斯看了一眼普莱斯,说:“你这个混蛋。本来不该超过一个小时。”

比利的怀疑得到了证实。他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听上去好像他们对新来的男孩都这么做。但普莱斯这次做得有些过分。

板油·休伊特嘿嘿笑着:“你不害怕吗,小比利,自己一个人摸黑呆着?”

他想着如何回答。他们都看着他,等着听他怎么说。他们脸上狡黠的笑意消失了,显得有点惭愧。他决定说出真相。“我的确害怕,不错,但我不是自己一个人。”

休伊特没听明白。“不是你自己?”

“不,当然不是,”比利说,“耶稣跟我在一起。”

休伊特哈哈大笑,但其他人都没笑。他的狂笑在寂静中回响,戛然而止。休伊特转过脸去。

几秒钟内一片寂静。随后便是金属的碰撞声,猛然一动,吊笼升了起来。

在这之后,大家都叫他“耶稣的比利”。 uX2Yys/GUgi7TQClUlf8R0U4Qxu+MIDOhEYNSIgH1OymyN8rBANWsXdvxm32F8md



第二章1

1914年1月

菲茨赫伯特伯爵时年二十八岁,他的家人和朋友称他菲茨,在英国富豪榜上排第九位。

他不用做任何事便可挣得巨额收入。他只是继承了威尔士和约克郡成千上万亩的土地。农场赚不了什么钱,但地表以下蕴藏着煤炭,通过颁发采矿许可,菲茨的祖父变得非常富有。

显然是上帝打算让菲茨赫伯特家族来统治自己的同胞,过上体面的生活,但菲茨觉得自己没有完成上帝的旨意。

他的父亲——以前的伯爵——完全是另一种人。他是一名海军军官,在1882年轰炸亚历山大港后升为海军上将,他还当过英国驻圣彼得堡大使,最后成了索尔兹伯里勋爵政府的大臣。保守党在1906年的大选中失利,菲茨的父亲在几个星期后去世——菲茨肯定,国王陛下的政府由大卫·劳埃德·乔治和温斯顿·丘吉尔这些不负责任的自由党人接管,加快了父亲的死亡。

菲茨接过了他在上议院的席位,成为一名保守党的上院议员。他讲一口流利的法语,也能勉强说几句俄语,本来希望有朝一日成为自己国家的外交大臣。遗憾的是,自由党继续赢得选举,他再没有任何机会当上政府大臣了。

菲茨的军事生涯同样平淡无奇。他曾在桑德赫斯特陆军军官培训学院学习,在威尔士步枪团待了三年,结束时获得陆军上尉的军衔。结婚后他放弃了全职军人生涯,但成了南威尔士本土部队的荣誉上校。不幸的是,一位名誉上校永远也不能获得勋章。

不过,他也有一些值得骄傲的事情,当列车呼呼冒着蒸汽穿过南威尔士山谷时,他这样想着。在以后的两周时间里,国王将要造访菲茨的乡间别墅。英王乔治五世和菲茨的父亲年轻时曾在同一条船上当过水手。近来国王表示希望了解年轻人的想法,菲茨便筹划着举办一场私密的家庭宴会,让国王陛下认识一些年轻人。现在,菲茨和他的妻子碧正赶往他们的别墅,提前做好一切准备。

菲茨十分珍视传统。没有任何人类已知的传统胜过君主、贵族、商人和农民这种安定舒适的秩序。但现在,望着车窗外面,他看到英国人的生活方式正经受着一百年来国家所面临的最为严重的威胁。一度绿意盎然的山坡被煤矿工人的排屋覆盖,犹如害了枯萎病的灰黑色杜鹃花丛。在那些肮脏的茅屋里谈论着共和政治、无神论,还有叛乱。法国贵族被推上大车送去断头台的历史刚刚过去一百来年,如果那些肌肉发达、灰头土脸的矿工为所欲为,同样的情况也会在这里发生。

菲茨情愿放弃他来自煤炭的收入——他对自己说——只要英国能够回到一个更加简单淳朴的时代。王室是一个抵御暴动的强大堡垒。不过,菲茨很为这次来访感到紧张,尽管同时也颇为自豪。容易出错的地方实在太多了。跟皇室打交道,任何小小的疏忽都可能被视为粗心大意的迹象,继而变成失礼。周末的每一个细节都会传出去,由访客的随身仆从传给其他仆从,再从这些仆从传到雇主那里,伦敦社交场的女人们很快就会知道诸如给国王的枕头太硬、土豆做得不好吃或弄错了香槟酒的牌子这类事。

菲茨的那辆劳斯莱斯“银色幽灵”等候在阿伯罗温火车站。碧坐在他身边,车子开了三里多地到达泰—格温,他的乡间别墅。毛毛雨下个不停,威尔士常有这种天气。

“泰—格温”是威尔士语,意思是白色的房子,但现在这个名字是种讽刺。这里任何东西上都覆盖了一层煤灰,这座房子也不例外。一度洁白的石块现在已经成了灰黑色,女士们不小心蹭到墙壁,衣裙就会染上污渍。

尽管如此,它仍是一座宏伟的建筑,汽车骨碌碌开上车道时,菲茨的心里充满了骄傲。泰—格温是威尔士最大的私人住宅,有两百间客房。当他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有一次跟妹妹茉黛数窗户,一共有五百二十三扇。房子是祖父建造的,三层楼的设计排列十分讨人喜欢。一楼的窗户又高又大,让充足的光线照进大会客厅。楼上有数十间客房,阁楼上是数不清的佣人的狭小卧室,斜屋顶的一长溜天窗显露出它们的位置。

三百多亩花园是菲茨的快乐之地。他亲自监督园丁,作出种植、修剪和移罐等决定。“这座房子十分适合国王参观。”他说。车子停在了宏伟的门廊前面。碧没有搭话,旅行让她脾气不好。

下了车,菲茨受到了格雷特的迎接,那是他的比利牛斯山犬,个头像熊一样,上前舔着他的手,然后在院子四周撒欢跑跳,以示庆祝。

菲茨在他的更衣室脱掉旅行的衣服,换上柔软的棕色花呢外套,随后穿过连通门来到碧的房间。

碧的俄国女仆尼娜正在把那顶精致帽子上的别针拔下来——碧为这次出行穿戴的。菲茨在梳妆镜里瞥见碧的脸,感觉心脏好像漏跳了一拍。他被带回四年前圣彼得堡的舞厅,在那里他第一次见到这张漂亮得让人难以置信的脸蛋,被金色卷发环绕着,显得完全无法驯服。此刻也是,她面带愠怒,倒让他觉得有种奇异的诱惑力。一次心跳的短暂瞬间,他便认定这是所有女性中他最想娶之为妻的人。

尼娜已届中年,手很不稳——碧经常让她的仆人紧张。就在菲茨看她的工夫,一根针扎到了碧的头皮,她惊叫了一声。

尼娜脸色苍白。“非常抱歉,殿下。”她用俄语说。

碧从梳妆台上抓起一根帽针。“你试试什么感觉!”她叫道,朝女仆的胳膊上扎去。

尼娜哭了起来,从房间里跑了出去。

“我来帮你吧。”菲茨用和缓的语气对他的妻子说道。

她仍然不肯消气:“我自己弄。”

菲茨走到窗前。十几个园丁在灌木丛里修修剪剪,装饰草坪,耙出碎石。有几种灌木正在开花:粉色荚蒾、黄色迎春花、金缕梅,还有散发香气的金银花。花园远处的山坡呈现出一条柔软的绿色曲线。

他必须对碧保持耐心,时刻记住她是个外国人,身处在一个陌生国家,远离自己的家人和她熟悉的一切。他们结婚后的最初几个月这么做还算容易,那时他还沉醉于她的模样、气息和肌肤的柔软触感。现在就有点儿费劲了。“你去休息一会儿吧,”他说,“我去找皮尔和杰文斯夫人,看看他们那边有什么进展。”皮尔是仆役长,杰文斯夫人是管家。统筹雇工是碧的分内事,不过菲茨为国王的到访紧张不安,也乐意找个机会参与。“等你恢复好了,我就把结果报告给你。”他掏出他的雪茄烟盒。

“不要在这儿抽烟。”她说。

他把这话当作同意的表示,往门口走去。临出门他又停了一下,说:“对了,你能不能别在国王和王后面前这样?我是说别动手打仆人。”

“我没打她,我扎她一针是让她有个教训。”

俄国人喜欢做这种事情。当年菲茨的父亲抱怨圣彼得堡英国大使馆的仆人懒惰,他的俄国朋友说他打得不够。

菲茨对碧说:“让君主见到这种事情是很难堪的。我之前告诉过你,在英国不能这么做。”

“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大人带我去看三个农民受绞刑。”她说,“我母亲不喜欢,可我爷爷坚持这么做。他说:‘这是教你惩罚你的仆人。如果他们犯了粗心大意和懒惰这种小错你不扇他们,不用鞭子抽他们,他们最后就犯下更大的罪过,死在绞刑台上。’他告诉我,从长远来看,放纵底层是残酷的。”

菲茨开始失去耐心。碧回忆自己那拥有无限财富、任性放纵的童年,被一大群顺从的仆人和成千上万快乐的农民簇拥着。如果她的祖父一直活着,这种生活可能还会持续;但家族财富已经被碧的酒鬼父亲和脆弱的哥哥安德烈挥霍殆尽,他们一直在卖木材,却从不补栽一棵树。“时代变了,”菲茨说,“我请你——可以说是命令你,不要让我在国王面前为难。我希望这些话你都听明白了。”他走了出去,关上房门。

他沿宽阔的回廊走着,心烦意乱,有点伤感。他们刚结婚时,这类龃龉让他惶惑不安,感到后悔;现在他已经习以为常了。是不是所有的婚姻都这样?他说不清。

一个高个儿仆人正在擦门把手,他直起身子靠墙站着,眼睛垂下来。泰—格温的雇员都受过培训,伯爵经过时就要这样做。在某些大宅邸里,雇工们还得面对墙壁站着,但菲茨认为这太封建了。菲茨认识这个人,看过他在泰—格温雇员和阿伯罗温矿工的板球比赛上的表现。他是一个很好的左手击球手。“莫里森,”菲茨想起了他的名字,“去叫皮尔和杰文斯夫人来书房一趟。”

“好的,阁下。”

菲茨走下大楼梯。他娶碧是因为痴迷于她,但也有一个理性的动机。他梦想着创立一个大英俄王朝,统治地球上的大片土地,就像哈布斯堡王朝几个世纪里统治了欧洲部分地区一样。

但那样他就需要一个继承人。碧的心情意味着今晚不会欢迎他到她的床上睡觉。他可以坚持,但这样做终究不能让人满意。上一次同房还是两个星期以前。他虽然不希望自己的妻子热衷这件事,但两个星期也太长了。

他的妹妹茉黛已经二十三岁,但还是单身。再说,就算她生了孩子,大概也会被培养成狂热的社会主义分子,把家里的财富拿去印刷宣传革命的小册子。

他已结婚三年,现在开始担忧起来。碧只怀孕过一次,是去年,但她在三个月的时候不幸流产。这件事发生在他们两人发生争吵之后。菲茨取消了前往圣彼得堡的计划,碧为此大吵大闹,哭着说她想回家。菲茨坚持己见——毕竟一个男人不能被自己的妻子牵着鼻子走——但她的流产让他内疚,觉得一切都怪自己。若是她能再次怀孕的话,他要绝对保证样样事情都依着她,不能让她不高兴,直到孩子生下来。

他把这件烦心事放在一边,走进书房,在皮革镶嵌的办公桌前坐下,拟出一个单子来。

一两分钟后,皮尔带着一个女仆走了进来。仆役长是个农民的小儿子,他那长满雀斑的脸和黄白相间的头发看上去像个户外干活的人,但他自打工作以来便在泰—格温当仆人。“杰文斯夫人一直不舒服了,阁下。”他说。菲茨早就不再费心去纠正威尔士仆人的语法了。“是胃部。”皮尔悲哀地补充道。

“不用跟我细说了。”菲茨看着女仆,这是个二十岁左右的漂亮女孩,隐约有些面熟。“这是谁?”

女孩自己说话了。“艾瑟尔·威廉姆斯,阁下,我是杰文斯太太的助手。”她带着南威尔士山谷那种轻快的口音。

“好的,威廉姆斯,你太年轻了,干不了女管家的工作。”

“如果阁下愿意的话,杰文斯夫人说,您可以从梅费尔带一个管家来,但她希望在这期间我能提供满意服务。”

她说“满意服务”时,眼睛是不是忽闪了一下?尽管她回答得恭顺有礼,看起来却有点儿得意忘形。

“很好。”菲茨说。

威廉姆斯手里拿着一个厚厚的笔记本,另一只手攥着两支铅笔。“我去杰文斯夫人房间看过她,她感觉还好,把一切从头到尾向我交代过了。”

“你为什么带了两支铅笔?”

“以防万一哪支断了。”她说,随后笑了笑。

女佣不应该在伯爵面前眉开眼笑,但菲茨忍不住也对她笑了一下。“好吧,”他说,“告诉我你在本子里写了什么。”

“三件事,”她说,“客人、雇员,还有物资。”

“很好。”

“从阁下的来信我们得知会有二十位客人。大多数人会带着一两个私人随从,就算平均两个吧,这就有额外四十人需要住宿。所有人都是星期六到达,星期一离开。”

“很正确。”菲茨感到既快乐又忧虑,这种复杂的情绪是他在上议院第一次讲话时经历过的——他为这件事感到兴奋,同时又担心自己做得不好。

威廉姆斯接着说:“国王陛下肯定住在埃及套房。”

菲茨点点头。这是最大的一套房间。屋里贴着埃及神庙主题的装饰壁纸。

“杰文斯夫人建议其他房间也打开,我在这边记下了。”

“在这边”是当地的说法,发音让人联想到一种中世纪的刺绣挂毯。其实是赘述,意思跟“这边”一样。菲茨说:“给我看看。”

她走到办公桌旁边,把打开的本子放在他面前。房子里的雇员必须按规矩每周洗一次澡,因此她身上并没有工人阶级常有的那种糟糕气味。实际上,她温暖的身体透着一股如花的清香。也许她偷用了碧的香皂。他读了一下她列出的单子。“好吧,”他说,“公主可以给客人分配房间,她可能有十分不同的意见。”

威廉姆斯翻了一页。“这是所需要的额外人员名单:厨房要六个女孩,择菜和清洗。两个手干净的男人在桌上帮忙。三个额外打扫房间的女仆。还要三个男孩负责靴子和蜡烛。”

“你知道我们去哪儿找这些人吗?”

“哦,是的,阁下,我已经拿到以前在这儿工作过的当地人的名单,如果这还不够,我们就请他们再推荐别人。”

“注意,不要有社会主义者,”菲茨不安地说,“他们可能会跟国王谈论资本主义的罪恶。”永远都别想弄明白那些威尔士人。

“当然,阁下。”

“物资的情况呢?”

她又翻过一页。“这是我们需要的,根据以往举办的家庭宴会列出的。”

菲茨看了看列表:一百个面包,二十打鸡蛋,四十五升奶油,九十斤培根,六百三十五斤土豆……他感到有些厌烦了。“我们是不是把这先放一放,等公主决定菜单之后再说?”

“这些东西都得从加地夫运来,”威廉姆斯答道,“阿伯罗温的商店无法应付这么大的订单。甚至加地夫的供应商都需要特别留意,确保当天他们有足够的数量。”

她说得对。他很高兴她来负责这些。他发现她具有提前计划的本事,这是一种罕见的品质。“我的军团里能有像你这样的人就好了。”他说。

“我穿不了卡其布军服,不适合我的肤色。”她莽撞地回答。

仆役长很生气:“喂,喂,威廉姆斯,不要无礼。”

“对不起,皮尔先生。”

菲茨觉得错在他自己,跟她说了句玩笑话。总之他并不介意她的鲁莽。事实上他倒很喜欢她。

皮尔说:“库克已经提出几个菜单的建议,阁下。”他递给菲茨一张脏兮兮的纸,上面是厨师小心而稚气的笔迹,“可惜春天的羊肉还不到时候,但我们可以弄到足够的鲜鱼,从加地夫用冰运过来。”

“情况跟十一月办的狩猎会十分相似,”菲茨说,“但我们不希望在这样的场合尝试任何新的东西——最好照老样子,做那些已经试过的菜肴。”

“是的,阁下。”

“现在,轮到葡萄酒了。”他站了起来,“我们去地窖。”

皮尔显得很惊讶。伯爵并不经常去地下室。

菲茨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念头,但他不打算细想。他犹豫了一下,然后说:“威廉姆斯,你也来,记些笔记。”

仆役长拉开了门,菲茨离开了书房,走下后面的楼梯。厨房和佣人的大厅在半地下室。这里的礼仪有所不同,女仆和鞋童见到他经过,或是行屈膝礼,或是用手碰一下额发。

酒窖在地下第二层。皮尔打开门,说:“请允许我在前面带路。”菲茨点点头。皮尔划了根火柴,点燃墙壁上的蜡烛灯,然后走下台阶。在下面他点燃了另一盏灯。

菲茨有一个不太大的酒窖,里面大约有一万两千瓶酒,其中大部分是他父亲和祖父放进来的。香槟、波尔图葡萄酒和霍克白葡萄酒占了一大部分,还有少量的波尔多深红葡萄酒和勃艮第白葡萄酒。菲茨并不痴迷葡萄酒,但他热爱这个酒窖,因为它让他想到自己的父亲。“一个酒窖需要秩序、远见和品味,”父亲常常这样说,“这些美德让英国变得伟大。”

菲茨要拿最好的酒招待国王,这是当然的,但需要作出正确的判断。香槟应该选巴黎之花,这是最昂贵的,但要选哪年的呢?成熟的香槟,二三十年的,较少泡沫,味道更丰富,但是一些年份较近的酒更赏心悦目,香气宜人。他随便从架子上拿了一瓶。酒瓶很脏,满是灰尘和蜘蛛网。他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白色的亚麻手帕擦拭上面的标签。昏暗的烛光让他无法看清日期。他把瓶子给皮尔看,后者戴了一副眼镜。

“1857年。”皮尔说。

“我的上帝,我记得这个,”菲茨说,“我第一次品酒,喝的就是这个年份的,可能也是我品过最好的酒。”他感觉到那个女仆朝他这边倚过来,直勾勾地看着比她自己年长好多年的瓶子。让他惊愕的是,有她在近旁,让他有点儿喘不过气来。

“恐怕1857年的可能稍稍过了它的最佳状态,”皮尔说,“我可以建议1892年的吗?”

菲茨看着另一瓶,犹豫了一下,作出了一个决定。“光线太暗,我看不清楚,”他说,“皮尔,能去给我拿个放大镜吗?”

皮尔沿着石头台阶走了上去。

菲茨看着威廉姆斯。他要做出某种愚蠢的事,但他却无法阻止自己。“你真是个漂亮姑娘。”他说。

“谢谢你,阁下。”

她的一缕黑色卷发从女仆帽下逃逸出来。他摸了摸她的头发。他知道这样做会让自己后悔。“你有没有听说过初夜权的事?”他听见自己嘶哑的喉音。

“我是威尔士人,不是法国人。”她说着,满不在乎地扬了扬下巴。他已经看出这是她特有的姿态。

他把手从她的头发移到后脖颈,看着她的眼睛。她用大胆而自信的目光迎向他。可是,这表情意味着想让他继续,还是她已经准备好大闹一番,让他颜面扫地?

他听到地下室的楼梯上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皮尔又回来了。菲茨从女仆身边闪开。

让菲茨惊讶的是,她咯咯笑了起来。“你太心虚了。”她说,“像个小男孩。”

皮尔出现在昏暗的烛光中,端着一个银托盘,上面放着象牙柄放大镜。

菲茨让自己的呼吸正常下来。他接过放大镜,接着去检查那些酒瓶。他小心翼翼地避开威廉姆斯的目光。

我的天啊,他想,这真是个超乎寻常的女孩。

艾瑟尔·威廉姆斯觉得浑身精力十足。没有任何事情能难倒她。她可以处理任何问题,应付各种棘手的麻烦。照镜子的时候,她看见自己皮肤发亮,双目闪闪。星期天做过礼拜之后,父亲以一贯刻薄幽默的口吻说:“你很快活啊,”他说,“捡到钱了吗?”

她发觉自己总是在跑,而不是走,沿着泰—格温无尽的走廊往返不停。她的笔记本一天天写满更多页面,有购物清单、员工时间表、清理桌子和重铺桌子的安排表,还有各种计算结果:枕套、花瓶、餐巾、蜡烛和勺子等物件的数目。

这对她是个绝好的机会。尽管她年轻,但她在王室到访期间成了代理女管家。杰文斯夫人看来一时下不了病床,艾瑟尔便承担起全部责任,将泰—格温的一切筹备停当,迎接国王和王后的到来。她一直认为自己能够脱颖而出,只要给她适当的机会。但在等级森严的仆人休息室,很少有机会展示自己的过人之处。突然之间这种机会就出现在面前,她决心好好加以利用。在此之后,生病的杰文斯太太也许会做一些轻松的工作,艾瑟尔会当上女管家,工资也会提升到目前的两倍,在佣人宿舍有属于她自己的卧室和起居室。

但她现在还没有走到这一步。伯爵显然对她很满意,他已决定不从伦敦召请女管家,艾瑟尔觉得这是种巨大的褒扬。但是,她很担心,任何小的闪失都可能是致命的,那么一切就泡汤了——一只肮脏的餐盘,下水道溢水,浴缸里的死老鼠。然后伯爵就会大发雷霆。

星期六的早晨,在国王和王后到达之前,她巡视了每间客房,确保炉火已经点燃,每个枕头都被拍松了。每个房间至少有一瓶花,都是当天早上刚从温室送过来的。每张书桌上都摆着带有泰—格温纹章的书写纸。毛巾、肥皂和热水都已备好。老伯爵不喜欢现代管道,菲茨还没有抽出时间给所有的房间安装自来水。整座拥有一百间卧室的大宅只有三个盥洗室,因此大部分房间要安放夜壶。房间里放了百花香料,由杰文斯夫人按照她自己的配方调配的,用来驱走不洁的气味。

王室一行将在下午茶时间到达。伯爵要前往阿伯罗温火车站迎接他们。那里无疑会聚集一大群人,人们都希望瞧一瞧皇室成员,但在这个地点国王和王后不会面见臣民。菲茨用他那辆大型封闭的劳斯莱斯把他们接过来。国王的侍从官,艾伦·泰特爵士和其他皇家出行随员会跟在后面,带着行李乘坐各色马车。威尔士步枪团的一个营已经在泰—格温正面的车道两侧列成仪仗队。

星期一早上国王和王后将面见自己的臣民。他们计划坐一辆敞开的马车巡行附近的村庄,最后停在阿伯罗温镇政厅,接见镇长和议员,然后再去火车站。

其他客人在中午陆续到达。皮尔站在大厅里,分配女佣引导客人到他们自己的房间,让马夫给他们搬行李。第一拨到来的是菲茨的姑父和姑姑,苏塞克斯公爵和公爵夫人。公爵是国王的堂兄,受邀而来是为了让君主一行感觉更为舒适。公爵夫人是菲茨的姑妈,跟其他家族成员一样,她对政治深感兴趣。她在自己的伦敦家宅举办沙龙,内阁大臣们时常光顾。

公爵夫人告知艾瑟尔,国王乔治五世对时钟有些执迷,他讨厌在同一座房子里看到时间不同的钟表。艾瑟尔在心里咒骂了一句:泰—格温总共有一百多座钟。她借用杰文斯夫人的怀表,开始挨个儿校正每个房间的时钟。

在小饭厅她遇见了伯爵。他站在窗前,显得心烦意乱。艾瑟尔探究般看了他一会儿。她还没有见过比他更加英俊的男人。冬日柔和的阳光照在他苍白的面孔上,使那张脸看起来像是用白色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他长着方方正正的下巴,颧骨很高,鼻梁挺直。他的头发很黑,却有着一双绿色的眼睛,实在是种不同寻常的组合。他下巴上没留胡子,也没有髭须或鬓须。艾瑟尔想:这样的脸干吗要用毛发遮盖起来?

他跟她四目相对。“刚刚有人告诉我,国王喜欢在他的房间里放上一碗橘子!”他说,“可这该死的房子里连一个橘子也找不到。”

艾瑟尔皱起了眉头。阿伯罗温没有一家杂货店会有橘子,这个季节太早——他们的主顾买不起这种奢侈品。南威尔士山谷其他小镇也是如此。“如果我能用电话,我可以跟加地夫的一两家杂货店联系,”她说,“每年这个时候只有他们可能有橘子。”

“可我们怎么把橘子运到这儿呢?”

“我会让店家把篮子送到火车上。”她看了看刚刚调好的钟,“幸运的话橘子会跟国王同时到达。”

“那好,”他说,“我们就这么办。”他直直地看了她一眼。“你太令人惊讶了,”他说,“我不知道是否见过像你这样的女孩。”

她回视着他。在过去的两个星期,他好几次这样跟她说话,过于亲近,有点紧张,给艾瑟尔一种奇怪的感觉,一种不太踏实的愉悦感,好像有什么既危险又令人兴奋的事情将要发生。那一刻就像童话中王子进入被施了魔法的城堡一样。

外面车道上响起的一阵车轮声打破了符咒的魔力,接着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皮尔!见到你真让人高兴。”

菲茨望向窗外。他的表情很古怪。“哦,天啊,”他说,“我的妹妹!”

“欢迎回家,茉黛小姐,”这是皮尔的声音,“虽然我们没料到你会来。”

“伯爵忘了邀请我,但我还是来了。”

艾瑟尔憋住笑。菲茨喜欢他这位争强好胜的妹妹,但他发现她很难对付。她抱有让人惊讶的自由派政治观念:她支持妇女参政,积极从事争取妇女投票权的活动。艾瑟尔觉得茉黛很了不起,她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那种具有独立意识的女人。

菲茨大步走出了房间,艾瑟尔跟着他进了大厅,这个气势宏伟的房间满是哥特风格的装饰,正是像菲茨父亲那种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喜爱的:黑暗的镶板、图案繁复的壁纸,以及中世纪宝座般的橡木雕花椅子。这时茉黛走了进来。“菲茨,亲爱的,你好吗?”她说。

茉黛跟她哥哥一样高,长得也很像,只是让伯爵看上去宛如神祇的那种雕刻般的特征放在女人身上并不讨好,因此茉黛只是惹人注目,谈不上漂亮。与女权主义者惯有的老土形象相反,她的衣着十分时髦,一步裙下是双带扣长筒靴,大袖口的海军蓝外套搭阔腰带,帽子正面还别了一根军旗似的长羽毛。

陪她同来的是赫姆姑姑——荷米亚女勋爵,是菲茨的另一个姑妈。跟自己那个嫁给富裕公爵的妹妹不同,赫姆嫁给了一个挥霍无度的男爵,年纪轻轻便破产死去。十年前,菲茨和茉黛的父母在数月内相继去世后,赫姆姑妈便搬了进来,照顾十三岁的茉黛。随后继续担当着一个不太成功的女伴角色,陪在茉黛身边。

菲茨问茉黛:“你来这儿做什么?”

赫姆喃喃道:“我都跟你说了,他不喜欢你来,亲爱的。”

“国王要来,我绝对不能缺席,”茉黛说,“那太失礼。”

菲茨生气的口吻里带着溺爱:“我不希望你跟国王谈论什么妇女权利。”

艾瑟尔觉得他没必要担心。尽管茉黛热衷激进政治,但她知道如何奉承和取悦权势强大的男人,甚至菲茨那些保守党的朋友也都喜欢她。

“莫里森,请帮我脱下外套。”茉黛说着,解开纽扣,转身让男仆把衣服脱掉。“你好,威廉姆斯,你怎么样?”她对艾瑟尔说。

“欢迎回家,我的小姐,”艾瑟尔说,“你喜欢住栀子花套房吧?”

“谢谢你,我喜欢那儿的景致。”

“你要不要吃点儿午餐,我也好把房间准备出来?”

“好吧,我快饿死了。”

“我们今天是俱乐部式服务,因为客人都是分别抵达的。”俱乐部式风格意味着客人一旦进入饭厅就能享受用餐服务,就像在绅士俱乐部或餐馆里那样,而不是全体人员同时进餐。今天的午餐较为普通:热咖喱肉汤、冷肉和熏鱼、加料鳟鱼、烤羊排,还有一些甜点和奶酪。

艾瑟尔守在门边,让茉黛和赫姆进到大饭厅里。正在吃午餐的是冯·乌尔里希堂兄弟。沃尔特·冯·乌尔里希,是年轻的那个,长得英俊迷人,看上去很高兴能来泰—格温。罗伯特则十分挑剔——他把自己房间墙上的加地夫城堡的挂画摆正了,多要了几个枕头,还发现书桌上的墨水瓶已经干了——这种疏忽让艾瑟尔很是恼火,怀疑自己是否还会忘记别的什么事情。

看见女士们走进来,他俩站了起来。茉黛径直走到沃尔特面前说:“你自打十八岁以后就一点儿没变!还记得我吗?”

他脸上的表情活跃起来:“记得,尽管你十三岁以后变了不少。”

他们握了握手,茉黛又吻了吻他的双颊,仿佛跟他是一家人。“那时我对你朝思暮想,受尽折磨。”她以惊人的坦率说。

沃尔特笑了:“我非常喜欢你。”

“可你总是表现得好像我是个可怕的小害虫!”

“我不得不隐藏我的感情,提防着菲茨,他总像护卫犬似的保护你。”

赫姆姑妈咳嗽了一声,表示她不赞成这种突如其来的亲热劲儿。茉黛说:“姑妈,这是沃尔特·冯·乌尔里希先生,菲茨的老同学,以前放假时经常来这儿。现在他是德国驻伦敦大使馆的外交官。”

沃尔特说:“我来介绍我的堂兄格拉夫罗伯特·冯·乌尔里希,”艾瑟尔知道,“格拉夫”是德语“伯爵”的意思,“他在奥地利大使馆当武官。”

他们实际上是隔代堂兄弟,皮尔曾郑重地解释给艾瑟尔:他们的祖父是兄弟,年轻的一个娶了一位德国的女继承人,离开维也纳到了柏林,这就是为什么沃尔特是德国人,而罗伯特是奥地利人。皮尔总喜欢把这类事情弄得一清二楚。

大家都坐了下来。艾瑟尔给赫姆姑妈扶着椅子。“您想来一点儿咖喱肉汤吗,荷米亚夫人?”她问。

“是的,谢谢,威廉姆斯。”

艾瑟尔朝一个男仆点了点头,后者便去餐具柜那边的保温罐里舀肉汤。眼看刚来的几个人都很惬意,艾瑟尔便悄悄离开,去给他们安排房间。身后的门关上时,她听见沃尔特·冯·乌尔里希说:“我记得你特别喜欢音乐,茉黛女勋爵。我们刚才谈到俄国芭蕾舞。你怎么看待佳吉列夫?”

没有多少男人会征求一个女人的意见。茉黛肯定喜欢这样。艾瑟尔一边匆匆下楼去找几个佣人收拾房间,一边心想:那个德国人很讨人喜欢啊。

泰—格温的雕塑馆就是饭厅的前厅。客人在晚餐前聚集在那儿。菲茨对艺术兴趣不大——那些都是他祖父收集的,但一座座雕塑让人们等待晚餐时有了聊天的话题。在跟那位公爵夫人姑妈闲聊时,菲茨焦急地看着四周那些扎了白色领带、穿燕尾服的男人和穿低胸礼服、戴着头饰的女人。礼仪要求其他客人在国王和王后之前进入屋子。茉黛在哪儿?她可别闹出什么事来!还好,她在那儿,穿着紫色真丝连衣裙,戴着母亲的钻石首饰,正跟沃尔特·冯·乌尔里希聊得起劲。

菲茨和茉黛一直十分亲近。他们的父亲是一个难以接近的英雄,母亲是个不快乐的随从和助手,两个孩子只得从互相的友爱中寻找慰藉。父母去世后他们相依为命,分担痛苦。那时菲茨十八岁,竭力保护他的小妹妹不受残酷世界的伤害。反过来,她也崇拜他。成年后,她开始变得思想独立,但他仍然相信,作为一家之长,他有权管教她。无论如何,他们对彼此的感情经受过考验,足以胜过他们之间的分歧——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

此刻,她使沃尔特注意到一尊青铜丘比特雕像。跟菲茨不同,茉黛对这类东西很了解。菲茨暗自祈祷她整晚只聊艺术,别去谈什么妇女权益。众所周知,乔治五世痛恨自由主义者。君主通常是保守派,但某些事件激化了这位国王的反感。他是在一场政治危机中登上宝座的。他违背自己的意愿,受自由党的首相H.H.阿斯奎斯的胁迫——此人深受公众舆论的支持——遏制了上议院的权力。这一屈辱余恨难消。陛下知道菲茨这位上议院保守党贵族为了对抗所谓的改革已经使出了浑身解数。但不管怎样,如果今晚受到茉黛的口头攻讦,他可能永远不会原谅菲茨。

沃尔特是一个初级外交官,但他的父亲是德国皇帝交往最久的朋友之一。罗伯特也是出身名门,他跟奥匈帝国宝座的继承人斐迪南大公是近亲。另一位活跃在权贵小圈子里的客人是那位身材高大的美国人,他正在跟公爵夫人交谈。这人名叫格斯·杜瓦,他那位当参议员的父亲是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的亲密顾问。菲茨觉得自己召集这群年轻人的做法不错,他们将来都会成为统治阶层的精英。他希望国王会感到满意。

格斯·杜瓦为人和蔼,但有些笨拙。他弓着腰,好像宁愿矮一些,不那么显眼。他似乎不太自信,但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让人愉快。“美国人民关心国内问题甚于外交政策,”他对公爵夫人说,“但是,威尔逊总统是一位自由党人,因此他势必会更同情民主国家,比如法国和英国,甚于同情那些专制君主国家,比如奥地利和德国。”

就在这一刻,双扇门开了,房间一下子沉默下来,国王和王后走了进来。碧公主行屈膝礼,菲茨鞠躬,其他人都效仿他们。接下来的几分钟是稍显尴尬的一阵沉默,因为在王室夫妇开口讲话之前,任何人都不许说话。最后,国王对碧说:“你知道吗,二十年前我在这座房子里住过。”人们开始放松下来。

国王是个喜欢整洁的人,菲茨在他们四人闲聊的时候想。乔治五世的胡子经过精心修剪,发际向后退去,但头顶还有足够的头发,用梳子分出了一道尺子般笔直的发线。贴身的晚装十分适合他纤瘦的身材——与他的父亲爱德华七世不同,国王不是贪恋美食的人。他用那些要求细致的爱好放松自己——国王喜欢收集邮票,小心翼翼地将它们粘贴成册,这一消遣曾受到无礼的伦敦知识分子们的哂笑。

王后是个更加令人敬畏的人物,长着一头泛灰的卷发,嘴角带着严肃冷峻的线条。她的胸部超群绝伦,那极低的领口恰恰是社交场合所需,将其美艳展露无遗。她是一位德国王子的女儿。先前她与乔治的哥哥艾伯特订婚,但他在婚礼前夕死于肺炎。当乔治成为王位继承人后,他也接下了哥哥的未婚妻,有人认为这种安排实在落后守旧。

这种场合是碧的拿手戏,她对一切应付自如。她穿了件粉红真丝礼服,十分迷人,金黄的卷发刻意梳理成稍显凌乱的样子,仿佛她刚逃开一个不合时宜的吻。她兴致勃勃地跟国王交谈。当她看出无目的的闲聊无法讨好乔治五世时,便讲起彼得大帝如何组建俄国海军,后者饶有兴致地点着头。

皮尔出现在饭厅门口,满是雀斑的脸上挂着一副期待的表情。他捕捉到菲茨的目光,朝他使劲儿点了点头。菲茨对王后说:“您愿意用晚餐吗,陛下?”

她把手臂伸给他。在他们身后,国王与碧手挽手站着,其他人依照地位先后纷纷结对而立。每人都准备好后,大家便列队走进饭厅。

“真漂亮。”王后看见桌上的布置,低声说。

“谢谢您。”菲茨如释重负,悄悄舒了一口气。碧做得十分出色。三个枝形吊灯低低挂在长桌上方。灯光反射在每个座位前的水晶杯子上,闪闪发亮。所有餐具都是金的,包括装盐和胡椒的瓶子,甚至连抽烟用的火柴盒都是金的。白桌布上点缀着温室玫瑰。最后的点睛之笔,是碧挂在吊灯上的纤巧绿蕨,它们自然下垂至金托盘中的大堆紫葡萄上。

众人纷纷落座,主教做了感恩祷告,菲茨放松下来。一场宴会有了良好的开始,多半也会顺利进行下去。葡萄酒和食物不大容易让人挑出毛病。

作为对碧公主故土的致意,菜单以俄国冷盘开始——鱼子酱和奶油小薄饼,三角烤面包和熏鱼,脆饼干和腌鲱鱼,这一切都被1892年的巴黎之花香槟送入肚腹,酒醇香可口,正如皮尔所言。菲茨留意着皮尔,皮尔密切注意着国王。一旦陛下放下手中的餐具,皮尔就会拿走他的盘子,这也是给其他男仆信号,以便他们撤走其他客人的盘子。哪位客人碰巧还在进食就不得不停下,以示尊重。

随后是蔬菜牛肉浓汤,以及桑卢卡尔—德巴拉梅达的干雪利酒。鱼是鳎鱼,伴着成熟的默尔索干白,犹如喝下满口黄金。菲茨为威尔士羊肉选的配酒是1875年的拉菲干红——1870年的还没到好喝的时候。红酒不停地端上来,搭配随后的鹅肝冻糕,以及最后一道肉菜,是鹌鹑和葡萄裹在饼皮中烤成的。

没有人把每样东西都吃遍。男人们只拣喜欢的吃,其他菜肴一概忽略。女人们只挑上一两个菜。许多菜原封不动地被端回了厨房。

还有沙拉、甜点、美味小盘菜、水果和花色小蛋糕。最后,碧公主谨慎地朝王后扬了扬眉毛,后者几乎难以察觉地点头回应。她们两人起身离座,其他人纷纷站了起来,女士们随后离开了房间。

男人们重新落座,侍者拿来雪茄烟盒,皮尔将一只装着1847年费雷拉波尔多葡萄酒的细颈酒瓶放在国王的右手边。菲茨感激地吸着一支雪茄。事情进展得很顺利。国王性格孤僻是出了名的,他只有跟那些同船过的海军老战友在一起时才会自在。但今天晚上他一直都很高兴,任何方面都没出问题。甚至连橘子也都送到了。

此前,菲茨跟国王的侍从官、留着老式鬓须的退休军官艾伦·泰特爵士商量过。他们一致同意明天让国王花上大概一个小时跟餐桌上的这些男人单独会晤,他们每个人都掌握着某个政府的内部消息。今天晚上,菲茨要打破沉默,引入一些常规的政治话题。他清了清嗓子,对沃尔特·冯·乌尔里希说:“沃尔特,你和我是十五年的老朋友了——我们一起在伊顿公学上学。”他转身对着罗伯特,“在维也纳上学的时候我也认识你的堂兄,我们三个人合租过一套公寓。”罗伯特笑着点了点头。菲茨很喜欢他们两个——罗伯特跟菲茨一样,是个传统主义者;沃尔特虽然不那么保守,但人很聪明。“现在,全世界都在议论我们两国之间可能发生战争,”菲茨继续说,“难道真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悲剧吗?”

沃尔特回答:“如果谈论战争就可以让它发生,那么答案就是肯定的,我们会打仗,因为每个人都做好了准备。但是,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我看不出来。”

格斯·杜瓦试探性地抬了抬手。菲茨很喜欢杜瓦,尽管他秉持自由主义的政见。大家都认为美国人傲慢轻率,但眼前这一位规规矩矩,有点害羞。更让人吃惊的是他的消息十分灵通。此刻,他说:“英国和德国有很多理由反目成仇。”

沃尔特转向他:“可以举个例子吗?”

格斯吐出一口雪茄烟雾:“海军的竞争。”

沃尔特点点头:“我们的皇帝不相信德国海军永远比英国的弱小是上帝的旨意。”

菲茨紧张地看了一眼国王乔治五世。他热爱皇家海军,很容易被冒犯。但另一方面,威廉是他的堂兄弟。乔治的父亲和威廉的母亲是兄妹,都是维多利亚女王的孩子。菲茨欣慰地看到陛下只是宽容地微笑着。

沃尔特继续说:“这在过去导致过摩擦,但这两年我们已经就我们海军的相对规模达成了一致,尽管是非正式的。”

杜瓦说:“经济竞争呢?”

“的确,德国正在日趋繁荣,经济生产可能很快赶上英国和美国。可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德国是英国最大的主顾之一。我们的钱花得越多,就意味着买得越多。我们的经济实力对英国制造商来说是件好事!”

杜瓦依旧坚持:“有人说德国想要更多的殖民地。”

菲茨又瞥了一眼国王,不知道他是否介意谈话被这两个人支配,但国王陛下好像听得入迷了。

沃尔特说:“人类为争夺殖民地发生过多次战争,尤其是在你的祖国,杜瓦先生。但现在我们似乎能够不依靠战争解决这类争端了。三年前,德国、英国和法国为摩洛哥争吵不休,但最后平息了下来,并没有打仗。最近,英国和德国也已经就巴格达铁路的棘手问题达成了一致。如果我们继续保持这种做法,就不会发生战争。”

杜瓦说:“如果我提到‘德国军国主义’这个词,你不会太介意吧?”

这就有点儿过头了。菲茨心里“咯噔”一下。沃尔特脸色变了,但他的语气很平稳。“我很欣赏你的坦率。德意志帝国是由普鲁士人统治,承担着类似于英国人在国王陛下的联合王国中担当的角色。”

把英国与德国、英格兰与普鲁士相提并论,实在太大胆了。沃尔特已经触到了一场文雅有礼的谈话所容许的底线,这让菲茨惶惶不安。

沃尔特继续说:“普鲁士人具有强大的军事传统,但不会毫无理由地发动战争。”

杜瓦将信将疑地说:“所以说,德国不具备侵略性。”

“正相反,”沃尔特说,“我希望你会同意,德国是欧洲大陆唯一一个不具侵略性的大国。”

桌子四周发出一阵吃惊的低语声,菲茨看见国王扬起眉毛。杜瓦往椅子上一靠,一副震惊的样子,说:“你是怎么作出判断的?”

沃尔特完美的仪态和温文尔雅的语调冲淡了他措辞中的挑衅意味。“首先,想一想奥地利,”他继续说,“我的维也纳堂兄罗伯特也不会否认,奥匈帝国想把它的边界向东南延伸。”

“这不是没有道理的,”罗伯特抗议道,“被英国称为巴尔干的那个地区,几百年来一直是奥斯曼帝国的领土,但奥斯曼的统治已经崩溃,现在的巴尔干半岛局势不稳。奥地利皇帝认为维持那里的秩序和基督教信仰是他的神圣职责。”

“的确如此,”沃尔特说,“但是,俄国也想要巴尔干的领土。”

菲茨觉得他有责任为俄国政府辩护,大概是因为碧的缘故。“他们也有十分正当的理由,”他说,“一半的对外贸易要穿越黑海,从那儿穿过海峡到达地中海。俄国不能让任何其他大国获得巴尔干东部地区,继而主宰海峡。这无疑是往它的脖子上套绞索,扼住了俄国的经济命脉。”

“一点不错,”沃尔特说,“再看看欧洲的最西端,法国野心勃勃,想从德国那里夺走阿尔萨斯和洛林的领土。”

这话把法国客人让—皮埃尔·夏洛易斯激怒了:“那是四十三年前从法国偷走的!”

“我不纠缠这件事,”沃尔特缓和着气氛,“应该说,1871年阿尔萨斯—洛林加入了德意志帝国,就在法国于普法战争中战败之后。无论是不是被偷走的,伯爵先生,你必须承认法国想夺回这些土地。”

“当然。”法国人坐直身子,呷了一口波尔多。

沃尔特说:“就连意大利都想从奥地利那儿夺回特伦蒂诺……”

“那儿的人大多数人讲意大利语!”贝卢斯科尼·法里嚷了起来。

“外加达尔马提亚大部分海岸……”

“到处是威尼斯名胜、天主教教堂、古罗马圆柱!”

“还有蒂罗尔,这一地区有着悠久的自治历史,大部分人都说德语。”

“出于战略的必要。”

“当然。”

菲茨觉得沃尔特简直太精明了。他毫不粗鲁蛮横,暗自却在煽风点火,刺激这些国家的代表用多少有些好战的口吻承认他们的领土野心。

沃尔特又说:“可是德国提出了哪些新的领土要求了呢?”他看了看桌子四周,谁都没有说话。“没有,”他得意地说,“只有另一个欧洲大国可以作出同样的回答,那就是英国!”

格斯·杜瓦传过波尔多葡萄酒,用他那慢条斯理的美国口音说:“我认为很有道理。”

沃尔特说:“所以说,我的老朋友菲茨,我们之间怎么可能发生战争呢?”

星期天的早餐前,茉黛女勋爵派人去找艾瑟尔。

艾瑟尔忙得不可开交,她必须忍下心里的恼火,也不能唉声叹气。时间还早,但雇工们已经忙碌起来。在宾客起床前,所有的壁炉都必须清理干净,重新点火,煤桶里要装满煤炭。几个重要的房间——饭厅、晨间起居室、书房和吸烟室,还有较小的公共区域,都必须清扫干净,收拾整齐。艾瑟尔检查了台球室摆放的鲜花,把打蔫枯萎的花枝换掉,这时便有人来唤她。尽管她很喜欢菲茨这位激进的妹妹,但她希望茉黛别给她吩咐什么过于复杂的差事。

艾瑟尔十三岁那年开始在泰—格温工作,当时她觉得菲茨赫伯特家族和他们的客人都不太真实。他们好像是故事里的人物,或者像《圣经》中那些奇怪的部族,比如赫梯人,他们让她感到害怕。她担心做错什么而被解雇,但她也会在这些奇怪生物靠近时带着强烈的好奇打量他们。

有一天,一个厨房里的佣人让她去楼上的台球室把坦塔罗斯拿下来。她太过紧张,连什么是坦塔罗斯都忘了问。她进了那个房间,四下看了看,希望它是类似一堆脏盘子那样显眼的东西,但她没看到任何属于楼下的物件。正当她涕泪涟涟的时候,茉黛走了进来。

茉黛当时十五岁,身材瘦高,像个穿着女孩衣服的成年女人,很不快活,也很叛逆。她最终理解生命的意义,将自己的不满投入到正义的运动中去,都是后话了。尽管只有十五岁,她也已经极富同情心,对不公和压迫很敏感。

她问艾瑟尔到底出了什么事。原来,坦塔罗斯是那个放白兰地和威士忌的银制酒瓶架。茉黛解释说,这酒架很逗弄人,因为它有一个扣锁机关,用来防仆人偷喝。艾瑟尔对此很是感激。后来的这些年里,茉黛多次表示出自己的善意。那是第一次,艾瑟尔对这个比自己年长的女孩充满崇拜之情。

艾瑟尔上楼来到茉黛的房间,敲了敲门,走了进去。栀子花套房里贴着精致华丽的壁纸,这种装饰在世纪之交已经不再流行。不过,它的飘窗俯视菲茨家花园最为迷人的部分——西向小道。小道笔直穿过花坛,一直延伸到凉亭那边。

艾瑟尔看见茉黛正在穿靴子,心里便不太高兴。“我要出去散步,你得给我当陪伴,”她说,“帮我戴上帽子,跟我聊点儿新鲜事。”

艾瑟尔实在抽不出时间,但除了困扰之外,也有点好奇。茉黛要跟谁一块儿散步?一直陪伴她的赫姆姑妈到哪儿去了?去趟花园为什么要戴这么华丽的帽子?会不会有个男人掺和进来?

艾瑟尔把帽子固定在茉黛深色的头发上,开口说:“今天一早下面发生了一件事。”茉黛喜欢收集闲言碎语,就像国王收集邮票那样。“莫里森直到凌晨四点还没有上床。就是那个长着金色鬓须的大个子仆人。”

“我知道莫里森。还知道他在哪儿过的夜。”茉黛犹豫着说。

艾瑟尔等了一会儿,然后说:“那你跟我讲讲?”

“你听了得吓一跳。”

艾瑟尔笑了:“那就更好了。”

“他跟罗伯特·冯·乌尔里希一块儿过夜。”茉黛朝梳妆台镜子里的艾瑟尔看了一眼,“你吓坏了吧?”

艾瑟尔出了一会儿神。“哦,我怎么会!我知道莫里森不是那种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可我没想到他会是那种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嗯,罗伯特肯定是那种人,我看见他在晚餐的时候往莫里森那边瞟了好几眼。”

“竟然还是在国王面前!你怎么知道罗伯特是那样?”

“沃尔特告诉我的。”

“一个正人君子怎么会跟一位女士讲这种事!人们简直什么话都传。伦敦那边都在聊什么?”

“都在议论劳埃德·乔治先生。”

大卫·劳埃德·乔治是英国财政大臣,掌管全国的财政事务。他是威尔士人,一位热情激烈的左翼演说家。艾瑟尔的父亲说,劳埃德·乔治应该加入工党。在1912年的煤炭罢工中他甚至谈到要将煤矿国有化。“他们说他什么?”艾瑟尔问道。

“他有一个情妇。”

“不会吧!”这一次艾瑟尔真的震惊了,“他从小就是浸礼教徒啊!”

茉黛笑了起来:“他要是英国国教徒的话,难道就会好听些吗?”

“是啊!”艾瑟尔把“那还用说”这几个字咽了下去,“那女人是谁?”

“弗朗西斯·史蒂文森。她一开始是他女儿的家庭教师,但这个女人十分聪明——她有古典文学学位,现在她成了他的私人秘书。”

“简直太可怕了。”

“他管她叫小猫咪。”

艾瑟尔的脸都红了。她不知说什么才好。茉黛站了起来,艾瑟尔帮她穿上外套,然后问道:“那他的妻子玛格丽特呢?”

“她跟四个孩子待在威尔士这边。”

“原来是五个,后来其中一个死了。可怜的女人。”

茉黛装扮好了。她们沿着走廊,从大楼梯下去。身穿黑色长大衣的沃尔特·冯·乌尔里希,正在大厅里等着。他下巴上留着小胡子,眼睛是柔软的淡褐色。看上去潇洒淡定,好整以暇,一副德国人的派头——会对你低头行礼,脚后跟相碰,随后朝你眨眨眼睛,艾瑟尔这样想着。原来是因为这个,茉黛才不愿意让荷米亚夫人当她的陪伴。

茉黛对沃尔特说:“我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威廉姆斯就来这儿工作了,后来我们就一直很要好。”

艾瑟尔喜欢茉黛,但要说她们两个是朋友,这话就有点儿扯远了。茉黛很友好,艾瑟尔也佩服她,但她们仍然是女主人和仆人的关系。茉黛这话的意思不过是说艾瑟尔可以信任。

沃尔特用对待下等人那种略显做作的客气对艾瑟尔说:“你好啊,威廉姆斯。我很高兴认识你。”

“谢谢你,先生。我去拿我的外套。”

她跑下楼去。她实在不太想去散步,国王还在这儿呢——她宁愿留下监督那些仆人——但她又无法拒绝。

碧公主的侍女尼娜正在厨房给她的主人沏俄式茶。艾瑟尔对一个负责清理卧室的女仆说:“沃尔特先生起床了,你可以去收拾格雷房了。”只要客人一出现,女佣就要去收拾卧室,铺床,清空夜壶,放上净水洗涮。她看见了仆役长皮尔正在清点盘子。“楼上有什么事情吗?”她问道。

“十九、二十……”他说,“杜瓦先生要热水剃须,贝卢斯科尼·法里想要咖啡。”

“茉黛小姐要我跟她到外面去。”

“这就麻烦了,”皮尔生气地说,“屋里还需要你呢。”

艾瑟尔很清楚。她没好气地说:“那你说我该怎么办,皮尔先生,告诉她滚一边去吗?”

“不要放肆。你尽量快去快回。”

她回到楼上,伯爵的狗格雷特正站在门口,急急地喘着气,早已猜出马上就要出去散步了。大家出了门,穿过东草坪朝树林那边走去。

沃尔特对艾瑟尔说:“我想,茉黛小姐一定把你培养成妇女参政论者了。”

“情况恰好相反,”茉黛对他说,“威廉姆斯恰恰是第一个向我灌输自由思想的人。”

艾瑟尔说:“我是从我父亲那儿知道这些事情的。”

艾瑟尔知道他们并不打算跟她交谈下去。礼节上不允许他们单独外出,但他们宁愿将就一下,退而求其次。她招呼了一声格雷特,然后就往前面跑去,跟狗玩耍的工夫能让他们单独相处,他俩大概就盼着这个。回头一瞧,两个人已经牵起了手。 uX2Yys/GUgi7TQClUlf8R0U4Qxu+MIDOhEYNSIgH1OymyN8rBANWsXdvxm32F8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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