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时,乔治·杰克斯吃了母亲给他做的蓝莓薄饼,还有配着谷物的培根。“如果全都吃下去,我就能去练重量级摔跤了。”乔治重达一百七十磅,是哈佛大学摔跤队的中量级选手。
“放开吃,只是别再去练什么摔跤了,”他母亲杰姬说,“我养你这么大不是让你去当一个可笑的傻子的。”她坐在餐桌的另一边,正在往碗里倒玉米片。
杰姬知道,乔治可不是个傻子。他正要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他刚参加了学校的毕业考试,必定能顺利通过。现在他正在母亲在华盛顿边缘马里兰州乔治王子县的不大的家里。“我想保持体形,”他说,“也许我应该找个高中摔跤队当教练。”
“这倒值得一做。”
乔治深情地看着自己的母亲。他知道,母亲曾经非常漂亮——他看见过杰姬·杰克斯还是个青少年时,立志当上电影明星那会的照片。现在杰姬看上去依然非常年轻:她那黑巧克力色的皮肤一点都没起皱。“漂亮的黑人不会显老。”黑人妇女们常这么说。但老照片里那张开怀大笑的大嘴,现在则嘴角下倾,显示出一股坚定的决心。杰姬没能成为一位女演员。或许这是因为她从未获得过机会——本来就少量的黑人女性角色一般都提供给肤色浅一些的美女。但这条路真正终止的原因还是她十六岁时就怀上了乔治。乔治六岁以前,她们住在联合车站背后的一间小房子里,而她在一家餐馆做女仆,饱尝艰辛,那段时间她一下子苍老了不少。她也教给了乔治对勤奋、教育和受人尊重的渴望。
乔治对母亲说:“妈妈,我爱你,但我还是要参加自由之行运动 。”
杰姬不赞同地噘起嘴。“你已经二十五岁了,”她说,“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这可不行,我以往做过的每个重要决定都是和你讨论以后得出的,今后多半也会如此。”
“你可没都依我。”
“是的。但你依然是我遇见过的最聪明的人,连哈佛大学的老师和同学都没你聪明。”
“你现在是在讨好我。”尽管嘴硬,但乔治知道母亲其实非常开心。
“妈妈,最高法院已经裁决在跨州的公共汽车和公车站上进行种族隔离是违宪的——但那些南方佬就是目无法纪,我们必须对此做些什么。”
“你觉得自由之行运动会有多大帮助呢?”
“我们将在华盛顿上车,然后向南前进——我们将坐在前排座位,使用白人专用的候车室,到白人专用的饭店吃饭,白人提出反对时我们会告诉他们法律在我们一边,他们才是麻烦制造者和罪犯。”
“儿子,我知道你是对的,道理你不说我也明白。我知道宪法规定了什么。但你觉得后果会是如何呢?”
“我猜我们迟早会被捕。接着会有审判,我们会在全世界的人面前进行抗辩。”
杰姬摇了摇头:“真要那么容易脱身就好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你是在特权阶层长大的,”杰姬说,“至少六岁你父亲认了你以后,你就生活得非常优越。你根本不知道大多数有色人种是怎样生活的。”
“真希望你没这样说。”乔治被刺痛了,黑人社会活动家也常这么说他,这让他非常苦恼。“有个供我学习的富爷爷没有蒙蔽住我的眼睛,我知道这个社会正在发生着些什么。”
“那你就应该知道被捕已经算是最好的结果了。如果情况变得更糟会怎么办呢?”
乔治知道母亲说得对。自由之行运动所承担的风险可能比坐牢更糟。但他希望能说服母亲。“我已经上过消极抵抗的课程了。”他说。所有自由之行的参加者都是从有经验的民权活动积极分子中挑选出来的,都经历过包括角色扮演在内的特殊训练课程。“一个扮作南方乡巴佬的白人把我叫作黑鬼,他推我攘我,拽着我的大腿把我拖出房间——尽管我一只手就能把他扔到窗外,但我没有作任何抵抗。”
“这个白人是谁?”
“一个民权活动者。”
“这和实际情况完全是两码事。”
“当然不是真的,他只是在扮演他的角色。”
“好吧。”但从语调看,乔治知道母亲说的是相反的意思。
“妈妈,肯定会没事的。”
“我不再多说了。你还想吃点烤薄饼吗?”
“你看看我,”乔治说,“马海毛的西服,窄版的领带,头发剪得这么短,皮鞋擦得可以当镜子用,你觉得怎么样?”乔治通常都穿得很体面,但自由之行运动者的穿着尤其需要令人尊敬。
“如果不算那只花椰菜一样的耳朵,你看上去棒极了。”乔治的右耳在摔跤时被摔得变形了。
“谁会想伤害这么一个优雅的黑人男孩啊?”
“你根本不知道,”杰姬突然生起气来,“那些南方佬,他们——”乔治惊慌地发现母亲眼中含泪。“老天,我只是在害怕他们会杀了你。”
乔治把手伸过桌子,抓住母亲的手。“妈妈,我发誓我会小心的。”
她用围裙擦干了眼睛。为了让母亲高兴,乔治吃了些培根,但他实际一点胃口都没有。尽管装得很平静,乔治其实非常焦虑。他的母亲并没有夸大其词,有些民权活动家以很可能引发暴力为由反对进行自由之行运动。
“你坐车得花很长时间。”杰姬说。
“从这里到新奥尔良需要十三天。每天晚上我们会停车开会休整。”
“你带什么书去读?”
“圣雄甘地的自传。”乔治觉得他还应该对甘地多了解一些,他的非暴力不合作抵抗策略启发了很多人。
杰姬从冰箱顶上拿下一本书。“这是本畅销小说,你也许会觉得它很有趣。”
母子俩经常会换书看。杰姬的父亲在黑人学院当文学教授,她打小就很喜欢读书。尽管书中的英雄都是些白人,但杰姬在乔治小时候就跟他一起读过鲍勃西双胞胎和哈代兄弟的故事。现在母子俩经常会交换各自喜欢的书。乔治接过这本书,发现书的外面包着透明的塑料书封,就知道这本书是从当地的社区图书馆借来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他读了书名,“是刚得到普利策奖的那本书,对吗?”
“故事的背景就设在你要去的阿拉巴马州。”
“谢谢你。”
过了一会儿,他吻了吻母亲,和她道了别,手拿小行李箱离开了家,坐上了前往华盛顿的公共汽车。在华盛顿市中心的灰狗长途车站下车时,一小群民权运动积极分子已聚集在车站附近的咖啡店。乔治在培训课上认识了他们中的几个人。他们年纪跨度很大,男女都有,除了黑人之外,还有些白人。积极分子中除了自由之行运动的参与者以外,还有种族平等大会的组织者,几个来自黑人报刊的记者,以及一小部分民权运动的支持者。组织者决定把这些人分成两组,其中一组人将离开长途车站走到街对面,他们既没标语牌也没有摄像机,整个活动必须确保非常低调。
乔治和同是法律系学生的约瑟夫·乌戈打了个招呼。乔 是个有着一双湛蓝色眼睛的白人青年。两人一起组织了马萨诸塞州剑桥市抵制伍尔沃斯便利餐馆的运动。伍尔沃斯便利餐馆在大多数州都是各种族混用的,但在南方实行与公共汽车类似的种族隔离制度。约瑟夫总有办法在正面冲突前失踪。乔治把乔看成一个心怀善意,但事到临头却决心不够的懦夫。“约瑟夫,你和我们一起去吗?”乔治尽量不流露出怀疑的语气来。
乔摇了摇头。“我只是来祝你们好运的。”他吸着一根白色过滤嘴的薄荷醇长烟,焦躁不安地用烟敲打着锡制烟灰缸的边缘。
“不去真是太可惜了。你不就是来自南方的吗?”
“我来自阿拉巴马的伯明翰。”
“他们肯定把我们称为外来的搅局者,公共汽车上有个证明他们错了的南方人会非常有用。”
“我不能去,我有别的事要办。”
乔治没有向约瑟夫施压。他本人也非常害怕。如果细思起此行的危险性来,他或许会劝自己也别去了。他看了看周围的同行者,欣喜地在他们中间看见了民权运动中最激进的团体:学生非暴力委员会的创始会员,来自神学系的约翰·刘易斯。
他们的领导人让大家集中注意力,对媒体发表了简短的声明。讲到一半时,乔治看到一个穿着褶皱西服的四十岁白人男子走进了咖啡店。这个男人体态发胖,面露醉意,长相比较英俊。他看上去像是个搭长途汽车的乘客,没人对他多加注意。他坐在乔治身旁,用一条胳膊搂了搂乔治,草草地给了他一个拥抱。
来人是乔治的父亲格雷格·别斯科夫参议员。
华盛顿的圈内人都知道这个秘密,但这个秘密从没被公开过。格雷格不是有此类秘密的唯一政治家。斯特罗姆·瑟蒙德参议员也在给家里女仆生的女儿付大学学费:据传那个女孩是瑟蒙德参议员的私生女——但这不妨碍他当个偏激的种族分离主义者。格雷格出现在六岁乔治面前的时候,他让乔治叫他格雷格叔叔,两人一直没找到更为委婉的称呼。
格雷格是个靠不住的自私男人,但却在以自己的方式关怀着乔治。青少年时期的乔治曾长时间地和父亲怄气,最后却还是接受了他。毕竟,有半个父亲比完全没有父亲要好一些。
“乔治,”格雷格轻声说,“我为你担心。”
“你和妈妈完全一样。”
“她是怎么说的?”
“她认为南方的种族主义者会把我们全给杀了。”
“我觉得不会发生这种事,但你会丢掉饭碗。”
“伦肖先生说了些什么吗?”
“没有,他还不知道这件事,但你一被捕他马上就会知道。”
来自布法罗的伦肖是格雷格儿时的伙伴,目前是华盛顿一家很有声望的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去年夏天格雷格安排乔治去伦肖的事务所打暑期工。父子俩希望,乔治毕业以后能在这个律师事务所里谋得一个职位。这将是一个伟大的变革:乔治将是律师事务所除清洁工外第一位黑人职员。
乔治带着丝怒气地说:“参加自由之行并不违法乱纪,我们正努力坚持执法。种族分离主义者才是罪犯。我本期望伦肖这样的律师能理解。”
“他理解。但是他也不会雇一个惹上警察的人。就算你是白人也一样。”
“可我们站在法律正义的这一边啊!”
“生活中没有公平可言。你的学生时代已经结束了——欢迎来到现实世界。”
组织人的发言到了尾声,他大声疾呼:“各位,拿上你们的车票,检查一下各自的包,准备出发了。”
乔治站起身。
格雷格问:“我没能说服你,是吗?”
他的表情如此凄凉,乔治真想就此屈服,但他无法这样做。“不行,我已经下定了决心。”他说。
“那你千万要小心。”
乔治很感动。“我很幸运,有为我担心的人。”他说,“我会小心的。”
格雷格捏了捏乔治的胳膊,悄悄走开了。
乔治和其他自由之行运动参与者在购票窗前排成一列,购买了前往新奥尔良的车票。他走向蓝灰相间的长途汽车,把手提箱交给搬运员,由搬运员放进了车上的行李箱。汽车侧面画着长途汽车公司的灰狗标志和公司的口号:“乘我们的汽车非常舒适……开车让我们来就好。”乔治上了车。
一个运动组织者把他引到了前排附近的座位,其他的人被安排坐在人种混合区。司机对参加自由之行运动的人没有多加注意,其他乘客也只是微微有些好奇。乔治打开母亲给他的小说,开始读第一行。
没一会儿,运动组织者把一个女孩带到乔治身边的座位。他高兴地对女孩点了点头。乔治见过她几次,很喜欢她。女孩的名字叫玛丽亚·萨默斯。玛丽亚穿着淡灰色的高领毛衣和宽下摆的连衣裙,打扮得非常得体。她的肤色和乔治的母亲一样黑,长着一只可爱的扁平鼻子,她的嘴唇非常性感,常会使乔治产生想吻的欲望。乔治知道她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读书,和他一样即将毕业,所以他们的年龄应该很接近。乔治觉得除了聪明以外,玛丽亚一定还是个极具意志力的人:作为一个黑人和女人,仍能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这种地方读书。
司机开动长途汽车时,乔治合起了书。玛丽亚低下头,看着小说的标题说:“是《杀死一只知更鸟》啊,去年夏天我就在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
蒙哥马利是阿拉巴马州的州政府所在地。“你在那儿干吗?”乔治问。
“我爸爸是个律师,他的一个客户起诉了阿拉巴马州的州政府。假期时我为爸爸工作。”
“你们赢了吗?”
“没赢。你继续看吧,别被我打扰了。”
“没关系,书什么时候都能看。但长途车能碰上美女邻座的机会能有多少啊?”
“我真是服了你了。”她说,“有人警告过我,你油嘴滑舌。”
“想听的话,我可以把我的秘密告诉你。”
“说来听听。”
“我很真诚的。”
她笑了。乔治说:“千万别说出去,这会坏了我的名声的。”
公共汽车穿越波托马克河,沿着一号公路进入弗吉尼亚州。“乔治,你已经进入南方了,”玛丽亚说,“你害怕了吗?”
“当然害怕。”
“我也是。”
高速公路笔直狭窄,穿越春色青葱的树林。他们经过了很多小镇,那里有很多无事可干的人,会停下脚步看着长途汽车驶过。乔治没怎么往窗外看,一直在和玛丽亚交谈。她告诉他,她在一个虔诚信教的家庭里长大,爷爷是个传教士。乔治说他去教堂只是为了让妈妈高兴,玛丽亚承认自己也一样。聊着聊着,长途汽车不觉已经开出了五十英里,到了弗雷德里克斯堡。
在进入弗雷德里克斯堡这个具有历史意义的小镇后,自由之行运动的参与者立刻安静下来。在这里,白人仍具有极高的统治地位。灰狗长途的终点站位于两座红砖白门的教堂之间,但这里可不像是讲求基督精神的首善之地。长途汽车停下时,乔治看见了厕所,吃惊地发现厕所门上并没有“白人专用”或“黑人专用”的标志。
乘客们走下长途车,在炽热的阳光下眯缝起眼睛。走近了看,乔治发现厕所门上还留有浅显的印记,推测门上的种族隔离标志想必是不久之前才去除的。
行动的参与者们还是展开了行动。首先,一个白人行动组织者走进了位于车站后部显然只对黑人开放的肮脏厕所。他毫发无伤地走了出来,但这只是计划中容易的部分。出发前,乔治誓言要做个打破种族隔离制度的黑人。“看我的。”对玛丽亚说完,他便朝粉刷一新的、“白人专用”的标志刚刚被去除的厕所走去。
厕所里只有一位梳理大背头的白人青年。他从镜子里看了乔治一眼,但什么也没说。乔治害怕得尿都尿不出,但他不能这就离开,于是到洗手池边洗了下手。年轻人离开以后,一个老头走进厕所,进了个小隔间。乔治在纸巾筒里拿了纸擦干了手。实在找不到别的事情可做,他这才离开了厕所。
其他人都在等他。他耸耸肩:“没发生任何冲突。没人阻止我,也没人说三道四。”
玛丽亚说:“我在柜台上要了罐可乐,女营业员二话没说就卖给我一罐。我想这里一定有人不希望惹麻烦。”
“抵达新奥尔良之前会一直都这样吗?”乔治问,“他们会不会装做没发生任何事?等我们走了以后,却又重新树起种族隔离的标志?那不就就是无意义的吗?”
“别担心。”玛丽亚说,“我见过阿拉巴马州的官员。依我看,他们可没这么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