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认为“期货风险很大”,将其视为洪水猛兽,宁愿退避三舍,老死不相往来。有些人认为“期货也没什么可怕”,怀揣一颗雄心贸然杀入,结果是撞到南墙、头破血流。毫无疑问,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和错误的。正如反复强调的,期货是专业的风险管理工具,这需要一分为二来看。一方面,期货市场自身对运行风险管控十分严格,是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是让人放心的;另一方面,期货买卖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对参与者要求很高,控制不好容易造成损失,不适合一般中小投资者参与。
打铁先要自身硬。作为一个专业的风险管理场所,期货市场高度重视自身风险控制,全球近170年的实践中探索形成了一套与期货市场特征相适应的风控手段,总体是一个成熟安全、风险可控、令人放心的市场。我国更是在二十多年的实践中,结合我国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期货市场风险控制机制,即便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期间部分商品期货品种连续跌停的情况下(如铜期货在2008年10月连续5个交易日跌停、一个月内累计13个交易日跌停),也成功化解风险,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那么,期货市场是如何做到风险可控的呢?
第一,制度强制保障风险及时消除。期货市场处理风险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快刀斩乱麻”,及时消除,绝不拖延。一是实行当日回转交易(T+0交易),与保证金交易相配套,允许投资者当日第一时间反向了结头寸,及时化解自身风险,避免风险累积。二是实行当日无负债制度,“当天债,当日了”,绝不拖泥带水,拖延至第二天,确保每一天都从头来过,每一个交易日开始保证金都是充足的,避免风险“滚雪球”式积累放大并酿成危机。三是实行强行平仓制度,会员及交易所为客户提供双重照顾:一旦客户未能自主化解风险,导致保证金不足,会员有义务代为砍仓;如果会员仍没有及时代为平仓,交易所将直接动手平仓,帮客户“割肉止损”,直至风险降低至资金充足程度。四是实行强制减仓制度,即便遭遇市场连续多个涨跌停、亏损一方根本平不出来的极端行情,也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双方“友好协商”、“冷静离场”的风险处置方式。这就为市场备有“逃生舱”机制,大大增强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能力,属于针对特殊情况备而慎用的手段。
第二,充分发挥平台集中透明的制度优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期货市场越来越有能力发挥集中平台清晰透明的制度优势,将风险防范落实在各个环节。一是集中交易。维护开放性平台,汇集参与者集中交易,产生唯一、公开、透明、权威的价格信息。二是集中清算。交易所作为中央对手方,提供成交担保,组织资金交收。除了传统的到会员的期货清算模式外,巴西已成功建立了直接清算到投资者的模式,层级减少,透明高效。三是集中监控。目前,我国期货市场设有监控中心(即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逐日核对交易所、存管银行和期货经纪商三方的交易及资金数据,充分发挥“电子眼”功能,确保期货客户资金安全,对期货市场系统风险有着整体、清晰和翔实的把握,大大提高了期货市场风险可测可控程度。以此为代表的一整套监管制度安排得到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境外交易所的赞赏。
第三,努力构建健康和谐的市场生态,重点就是限制投机、鼓励套保。期货市场利用投机承载套保者转移的风险,但又严格控制,防范投机过度。一是实行限仓制度,限定单个投机账户最大持仓量,让投机束手束脚,钱再多也不能敞开做;限制单个会员的最大代理成交量,避免交易及风险过度集中。二是实行大户报告制度,要求超过一定标准的大客户及时追报有关信息,以便掌控投资者实际交易情况及市场风险整体情况。三是我国期货市场不但“限仓”而且“限量”,不但限制持仓而且限制单日开仓量,对投机交易的频繁报撤、日内累计开仓、日内交易手数等指标进行明确规定限制,将超过上述标准的行为视为异常交易行为,重点加强监管,进一步抑制投机。四是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推行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有知识、有经验、有资金”、有足够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防止散户盲目涌入,加剧市场炒作。五是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在证监会的统一安排下,沪深证券交易所、中金所、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立了跨市场协调监管机制,加强跨市场监管合作。与此同时,为促进风险管理功能发挥,期货市场普遍建立套保管理制度,对避险交易给予“豁免持仓限制”等一系列政策优惠,充分满足他们以现货交易为基础的真实避险需求。在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风险管理交易需要开立专门的套保账户,需要严格遵循期现货匹配要求,还需要遵守交易频度等相关行为要求。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无论是多头还是空头,只要有合理的避险需求,都能够获得相应的套保额度,满足合理的避险需求。
此外,我国股指期货在上述基础架构之下,遵照严格风控原则,还综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抗风险能力,确保市场安全可控。一是精选标的指数。比如,目前股指期货三个标的指数,即沪深300指数、上证50指数和中证500指数,成分股较分散,且都是自由流动量加权指数,避免了有些指数按照总市值加权计算所带来的单个成分股对指数的过度影响,有助于提高抗操纵性。二是选用大乘数、大合约。选择了较大的股指期货合约乘数,使得合约面值从国际比较来看也是比较大的。大乘数、大合约提高了交易门槛,有助于抑制过度投机。三是提高保证金比例。股指期货保证金比例最初设置为近月合约15%、远月合约18%,后随着市场的发展,最低调整至10%,即便是这样在全球也属于较高水平。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保证金调高至套保20%、其他交易40%。较高的保证金有助于提高资金成本、降低资金杠杆、抑制过度投机。四是压低投机持仓及日内开仓限制。股指期货持仓限制最初只有100手,三年之后才逐步有所放宽。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又进一步限制日内投机开仓不超过10手。严格限制投机持仓及开仓交易,对于遏制投机氛围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五是调整交易成本,调节市场热度,抑制过度交易。
为提高风险管理效率、保证市场的高度流动性,期货市场通常采用保证金交易。因此与股票现货相比,股指期货具有杠杆比例大、专业性强、风险较高等特征。为防范期货市场的结算风险、操纵风险和大幅波动风险,确保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和安全运行,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建立了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整套业务规则体系。
一是为防范结算风险,保证到期履约,建立了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是指为保障股指期货平稳运行,提高风险管理效率、保证市场流动性,设置了全球较高水平的保证金标准,会员、客户必须足额缴纳保证金后才能进行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是指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按当日结算价对会员或投资者交易盈亏和费用进行清算,对清算净差额从结算准备金中进行划转的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指为防范具备结算会员资格的期货公司的违约风险,由其缴存担保资金的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则是指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行,要求交易所、期货公司按规定计提的资金,用于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损失。
二是为防范操纵风险,建立了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报告制度、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异常交易监管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为防范部分客户利用持仓优势操纵市场价格,交易所通过设置最大持仓限额控制持仓集中度的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会员或者客户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报告标准时,应当于规定的时间内向交易所报告资金来源、现货持有情况等材料的制度。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是指为防范期、现货市场间的风险传递及跨市场操纵,证监会协调上证所、深交所、中金所、中国结算及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建立的股票市场及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异常交易监管制度是指为加强异常交易行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指导交易所制订的对异常交易(包括自成交、频繁报撤、大额报撤及合并持仓超限等交易行为)进行监测、认定的制度。
三是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建立了涨跌停板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风险警示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是指为抑制过度投机、保障市场稳定,股指期货市场规定涨跌停价格均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10%的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为防范结算风险、及时处置违规行为,在会员保证金不足或会员、客户出现违规行为时,交易所有权对其持仓予以平仓的强制措施。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在出现极端风险时(比如合约出现连续单边涨跌停板),为及时释放市场风险,交易所可以将该合约的多空持仓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方法强行撮合成交的制度。风险警示制度是指在交易所认为必要时,采取的要求报告情况、谈话提醒、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以警示和化解风险。
此外,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引导投资者理性认识市场风险,合理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探索建立了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资金规模、专业知识、投资经验等方面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检查,在根源上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专业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减少市场盲目参与和过度投机行为。
“交易风险大”是大多数人对期货的第一印象。但这背后还存在至少四层认识。
第一,期货“市场风险可控”与“交易风险较大”并存。
期货以对冲立世,充满了辩证思想。比如说,期货市场采用了包括保证金交易等一整套交易及风控机制,这就在实现市场整体上的多空对锁、风险冲销、可测可控的同时,也的确使得个体的、单方向的、暴露在外的风险处于高压状态之下。因为没有对个体的、单方向的、局部的风险的严格管控和及时处置,就不会有市场整体大局的平稳安全。“个体单方向的交易风险较大”与“整体的市场风险可控”并行不悖,构成期货风险认知的完整统一。
第二,“交易风险大”是高效风险管理工具的另一面。
期货市场是在一级发行市场、二级交易市场之外的第三级风险管理市场。为了提高风险管理效率、维护流动性、保持吸引力和服务能力,期货市场进行了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安排,使得其与股票现货相比,具有杠杆比例大、专业性强、风险较高等特征。比如,股票是全额交易的,有多少钱买多少票,而期货采用了保证金交易、提高保险效率,买100块钱的东西只用了10块钱,杠杆买卖盈亏风险自然大些。再比如,大部分股票交易是单方向的,只有买卖两个操作动作,但期货对冲多空两种风险,两个交易方向都要通畅,必须有买多、卖多、买空、卖空四个操作动作,自然要比股票复杂一些。因此,从使用者个体角度来看,期货等衍生品的确是一把“双刃剑”,提高了风险管理效率,同时也提高了专业性、复杂性和风险程度,完全可能在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割伤自己的手,不可能幻想着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第三,股指期货市场是个小众市场,但根基很牢固。
说到这里应该很清楚了,股指期货与股票债券不同,是用来避险的,而不是用来投资的;天然存在较高的参与要求,是个地地道道的小众市场,而并不是一个分享型的大众理财市场;严格来讲,参与者不是投资者,叫“客户”更恰当。
从定位来看,期货市场是一级发行和二级交易市场之上的风险管理市场,服务于投资者的避险需求。作为一个衍生的市场,其服务的范围和层次不会超出基础现货市场。比如,股指期货投资者比股民少得多,只做期指而不做不看股票的人存在但不多,是少数选择细分领域的专业交易者。
从性质来看,期货市场多空平衡,整体上盈亏一致,优化了风险配置,但并不能直接增加投资者整体的财富,不能像股票债券那样间接分享经济成长成果、具有“财富效应”,成为大众理财的基础市场。
从属性来看,期货交易规则复杂、专业性强、风险较大,对参与者提出了更高的资质要求。大部分人并不具备期货交易参与能力。简单来看,期货变化快、盈亏大,需要实时盯盘,甚至开玩笑常说“不敢开盘去上厕所”,非专职投资者就难以做到。
从经验来看,境外股指期货市场上的主要参与者就是各类专业投资者,尤其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如投资银行、对冲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从我国情况来看,股票账户1个亿,但是期货账户100万,这其中大部分还是商品期货账户,金融期货账户只有30多万,少而精的特征十分显著。
但这些并不是说股指期货受众有限、可有可无。股指期货等衍生品就好比饭菜中的盐。我们天天、顿顿都要吃饭,尽管不会直接去吃盐,但要是没有了盐,饭菜就没了应有的味道;长此以往,将要危及健康。如果这一顿、这一天盐摄入的不够,就会不由自主地通过其他方式补充盐分、满足身体生理内在需求。实际上,在“交易所—专业机构—广大受众”这种结构下,股指期货等衍生品的服务触角经由专业机构伸向整个社会的各类主体。直接参与交易的专业市场机构,精巧使用期货等衍生品管控自身经营风险,设计发行风险偏好各异、种类丰富的理财产品,将有效风险管理的制度红利传播惠及到各类金融乃至社会主体。
因此,股指期货的确是个小众市场,不是谁都适合直接参与的;但股指期货也同样具有扎实的社会需求和牢固的群众基础,专业的中介机构在弥合交易所发行的标准化风险管理工具与社会大众个性化的避险需求之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第四,散户不适合也未必需要直接参与期指避险交易。
我国股市投资者以散户为主,这是基本国情。简单地放任散户投资者直接交易股指期货,这也并不恰当。如何妥善处理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避险需求,这要统筹安排。
一方面,想舞“双刃剑”要有硬功底。一般来看,绝大部分散户投资者资金量小、投资知识储备有限、风险承受能力不足,很难充分了解产品、掌握技巧并控制风险,因而并不适合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如果投资者不熟悉、不了解股指期货,甚至以现货思维认识乃至操作期货,那一定是十分危险的,弄不好是会伤到自己的。实践来看,剑气所至,必有损伤,参与者在期货市场上亏损十分普遍。这就好比飞天茅台酒的确是好东西,但也只能给成年人喝,不应该让小孩子喝,更不能劝小孩子喝。东西无好坏,一定要把合适的产品给合适的人用。
另一方面,问题解决并非只能靠“舞剑”。机构投资体量大,一遇市场调整转身不易,因此才依靠期货调整降低现货市场冲击成本,化解紧急避险时的流动性难题。靠“舞剑”解决问题,已经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散户资金量小,“船小好调头”,风向不对马上就可以抛出跑掉,市场冲击影响也小,何必大费周折再去期货市场上避险呢。更何况,期货避险也是有技术要求和操作风险的。散户持股集中,大多集中持有少数几只股票,期现匹配度不高,对冲效果未必令人满意,期现货两头亏损的情况不是没有发生。专业机构尚且如此,对散户又谈何容易?现货上就能较好解决的事,用不着绕道期货去办。从全球股指期货市场来看,参与者主要就是各类机构投资者,也客观说明了这个道理。
当然,如果是冲着投机去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也更加容易解释了。必须坚持期货市场的功能导向,严格控制各类投资者包括散户的投机倾向。这就要需要加强甄别,必须分清楚社会各种呼声中多少是避险的成分、多少是投机的成分,不能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避险的旗号而要去做投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