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概念自2013年被提出以来一直被国内热炒,相关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实践活动愈演愈烈,一系列标志性事件打破了传统金融竞争格局与商业模式(详见表1-1),甚至大有颠覆传统金融垄断格局的趋势。尤其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展普惠金融”及201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互联网金融的正面定调,已经让更多的人相信互联网金融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201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首次定义中国互联网金融形态,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借贷、众筹融资等模式被纳入。《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融资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发生的投融资案例共计402起,获得融资的企业数为370家,融资金额约为944亿元。其中,互联网支付市场稳定增长,交易规模达140064.3亿元,同比增长55.4%;全国范围内P2P网贷平台数量已经达到了3000多家,年成交量达到9823.04亿元,截止到2015年12月底,P2P网贷历史成交量为13652亿元 ;非P2P网贷增长迅猛,截止到2015年6月底,仅“蚂蚁小贷”已累计为170万家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需求,累计投放贷款超过4500亿元。
从发展轨迹上看,互联网金融的爆发,一方面得益于互联网公司对金融业务的积极涉足;另一方面则是传统金融行业对互联网的日益重视。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公司以其一贯生猛的营销方式,强势介入人们的日常金融活动,让人耳目一新,同时也促生出一个模模糊糊的“互联网金融”概念。当前中国的实践表明,互联网金融实质上是“金融的互联网”和“互联网的金融”两个层面。金融的互联网,即传统的金融机构借助网络技术,突破时间、空间和物理网点的限制,实现业务全面升级,通过网络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互联网的金融,则指原本与金融毫无关系的互联网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外部力量正不可逆转地开始通过互联网作用于金融业,并导致金融业的生态发生巨大的变化。
表1-1 互联网金融标志性事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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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发展元年。依托社交网络、移动支付、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互联网金融掀起一次又一次创新实践高潮,对传统金融行业及其运营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尤其是对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存在的理论基础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在政策方面,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普惠金融”政策,并进一步提出了“互联网+”的行动计划,为推动互联网金融的深入发展释放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2015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不仅明确了业务边界,还落实了监管责任,有助于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及服务的创新与发展。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创新活动日趋活跃,交易规模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并在业务层面上对传统银行构成了直接竞争和侵蚀(见图1-1)。
图1-1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竞争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