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在夜间散步,正穿过一条胡同的时候,老远看见一个人——因为我们眼前的这条胡同向上伸展,而且正是月圆的时候——朝我们跑来,这时,我们千万不要抓住他,即使他身体虚弱、衣衫褴褛,即使他身后有人呼喊着追来,也不要去管他,而是让他继续往前跑。
因为这是黑夜,对我们眼前这条在满月照耀下向上伸展的胡同,我们没有过错;此外,这两个人也许是追着玩的,或者说不定他俩正在追逐第三者,也可能第一个人是无辜的,但受到追逐,也可能是第二个人想杀害他,要是我们抓住他,很可能就会成为参与谋杀的罪犯,也许这两个人彼此并不认识,只是各自跑回家去睡觉,也许他们是夜游者,也许第一个人还带有凶器。
总而言之,难道我们没有权利感到疲乏吗?我们不是喝了好多的葡萄酒吗?我们感到高兴的是,第二个人已经跑远了,我们再也看不到他。
洪天富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