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又名《道德经》,是道家的主要经典著作之一,被梁启超誉为“道家最精要之书”。作者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阳,春秋末期楚国苦县(今鹿邑县)人,被后世称为老子。他曾做过周朝管理图书的史官,后因不满于当时动荡变革的社会现实而悄然隐退,不知所终。
关于《老子》的成书年代,一直存在着争议,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奠基于春秋末年,定型于战国初年。成书后共分上篇《道经》和下篇《德经》两个部分,八十一章,约五千字,集中体现了老子的哲学系统,即由论宇宙而论人生,再由论人生而论政治。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语如长河瀑布,催人警醒。他的整个思想中,“道”是最高范畴,也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含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其社会政治观则集中体现为“无为而治”,后世帝王采取“休养生息”的政策,多多少少地体现了老子的政治思想。
通观《老子》全篇,洋洋五千言全用韵文写成,多有对偶,以古音读之,大致合韵,今音读来亦有诗歌之节奏韵味。细细品读,却又不得不感叹其文字简约而意境深远。
《庄子》又称《南华经》,被誉为先秦最有文采的哲学著作。作者庄子,名周,战国时期睢阳蒙县人,曾做过漆园吏,后厌恶仕途,隐居著书。书成后,共五十二篇,后散失,只剩得三十三篇,其中内篇七,外篇十五,杂篇十一。全书以内篇为核心,其中的《逍遥游》、《齐物论》和《大宗师》等集中反映了庄子的哲学思想。
庄子继承和发展老子“道法自然”的观点,认为“道”是无限的,强调事物的自生自灭,否认有神的主宰。他的思想包含着朴素的辩证法因素,看到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中。他主张齐物我、齐是非、齐生死、齐贵贱,幻想一种“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安时处顺,逍遥自得。
在写作上,庄子以“寓言”、“重言”和“卮言”为主要表现形式,文风恣肆汪洋、意出尘外,论说诡谲神秘、奇妙瑰丽,篇篇都成为先秦散文的典范,被鲁迅先生叹为“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
因庄子的思想和老子的学说有一脉相承性,故二人被后世并称为“老庄”。本书将《老子》和《庄子》辑录在一起,让读者在阅读的同时,感受到先秦道家思想的传承和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