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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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某自从女儿出嫁后,孤苦伶仃,没人照顾。去年村委会将他评为五保户,享受五保待遇,但没有签订扶养协议。今年初汪某病故,留下一套房子和1万元存款,没有遗嘱。村委会认为遗产应归集体所有,汪某女儿回来后认为遗产应归她所有。那么,汪某的遗产应当归谁所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本案中,汪某跟村委会没有签订扶养协议,所以汪某的女儿是合法的继承人。但是村委会有权在汪某的遗产范围内要求扣回所支出的五保费用。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刘某在一次车祸中丧生,单位为此发了一笔抚恤金。请问,单位发的这笔抚恤金能否作为刘某遗产的一部分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不能。抚恤金是死者生前单位或有关民政部门发放给死者直系亲属或其供养亲属的费用,具有抚恤性质。根据《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抚恤金不包含在遗产范围内,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共同继承。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合法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司机小周生前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小周因伤势过重而死亡,后来保险公司赔偿了巨额的保险金。请问,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吗?
保险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在是否将保险金作为遗产继承的问题上,要区别对待。财产保险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但人身险的认定比较复杂。人身险通常会涉及受益人的问题,如果人身险指定了受益人,则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应支付给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应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本案中,小周生前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没有指定受益人,可以作为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一个遗产纠纷案件。死者钟仁正,他的遗产中有国家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对国家有着重大意义。钟仁正的弟弟钟敬宽依法应该继承钟仁正的遗产,当然包括这些历史文物资料。这些国家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可以按照一般遗产认定吗?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在公民死后,可以成为公民的遗产。但是,对于遗产中涉及国家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的,没有相关规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珍贵的文物应上缴国家,国家会给予公民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鼓励。如果公民不愿意捐献,那么,国家将采取收购的方式,将珍贵文物收归国有,所支付的价款,继承人可以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年8月31日(81)京高法字第96号《关于钟仁正遗产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关于继承权问题,我们同意你院第二种意见,即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法律规定,钟仁正五弟钟敬宽应有继承权。钟仁正遗产中的文物处理问题,应依靠当地党委和群众,动员钟敬宽将重要的历史文物和资料捐献给国家,国家给予钟敬宽一定的物质报酬和精神鼓励。如钟敬宽不愿捐献,可参照中共中央〔1971〕12号文件精神和1978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中的有关规定,判决由国家收购,价款列入遗产,由钟敬宽继承。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