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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无效与可撤销

隐瞒自己性病情况结婚的婚姻关系有效吗

【案例】

赵先生在与于女士的交往过程中,向对方隐瞒了自己的性病情况。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赵先生与于女士两人决定结婚。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赵先生刻意地回避了自己的健康问题,也没有做婚前检查,两人遂建立了婚姻关系。那么,这样的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吗?

【法律解析】

赵先生与于女士两人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赵先生患有性病,这在医学上被认为是不应该结婚的传染性疾病,男女双方结婚前最好做婚前医学检查。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什么情形才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案例】

刘某在2004年与丈夫领取了结婚证,现在想与丈夫离婚。刘某的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是1984年,而她实际出生日期是1988年,也就是说,她结婚的时候还不到法定年龄。她现在想到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那么,法院会支持刘某的申请吗?

【法律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但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的规定,刘某提出申请时已经达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法院不会支持刘某提出的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刘某如果想与丈夫离婚,可以采取协商或者离婚诉讼途径解决。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婚姻被法院确认无效以后能否提起上诉

【案例】

小翠20岁的时候与同村的小壮结婚,一年以后,小翠觉得两人不合适,于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审理后判决小翠与小壮的婚姻无效。但是小壮不想跟小翠离婚,想要上诉。那么,婚姻被法院确认无效以后还能否提起上诉?

【法律解析】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或另行诉讼。但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因此小壮与小翠的婚姻被判无效后,小壮不能提起上诉。

【法条链接】

《婚姻法解释(一)》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受男友威胁而结婚的婚姻可以撤销吗

【案例】

赵某与女朋友吴某交往了4年,正当赵某以为两人即将结婚,并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婚礼时,吴某告诉赵某,自己从来没有结婚的打算,并且以性格不和为由提出分手。赵某情急之下,威胁吴某与其结婚,声称如果吴某不答应,就杀她全家。吴某受迫之下,无奈与赵某结婚。婚后,吴某无法忍受赵某的折磨,半年以后请求法院撤销婚姻。法院会受理吗?

【法律解析】

法院会受理并会支持吴某的诉讼请求。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本案中,吴某是因为受到赵某的胁迫才与之结婚的,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法院会受理并支持吴某的请求,作出婚姻可撤销的判决,保护吴某的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冒充富商欺骗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案例】

40岁的离异男子廖某自从结识从事模特表演职业的女子黎某以后,便冒充富商频频与其约会。廖某还四处向亲朋好友借钱,给黎某买了许多高级化妆品和衣服,带黎某出入各种高级消费和娱乐场所。半年以后,两人决定结婚。结婚以后,黎某才知上当,于是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那么,廖某和黎某两人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吗?

【法律解析】

廖某和黎某两人的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法院对采用欺骗手段与另一方结婚的,视不同情况给予不同认定:如果隐瞒了法律上禁止结婚或婚姻无效的情形,则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判决婚姻无效;如果只是隐瞒了家庭经济条件等信息的,那么以有效婚姻论处。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父母可以代替子女申请撤销婚姻吗

【案例】

黄某容貌姣好,性情善良,村子里一个横行霸道的恶棍张某多次提出想要与黄某结婚,黄某每次都拒绝。张某于是威胁说如果黄某不同意结婚,就放火烧了黄某家,令黄某及其全家不得安宁。黄某无奈之下便与张某结婚,但是婚后张某时常打骂黄某,黄某为了家人的安全均隐忍不言。黄某的母亲见女儿生活如此痛苦艰难,便向法院申请撤销张某与黄某的婚姻。那么,黄某的母亲有权代替女儿申请撤销婚姻吗?

【法律解析】

黄某的母亲无权代替女儿申请撤销婚姻。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也就是说,撤销婚姻的请求权只能是由受到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行使,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亲属都不能代为行使。

【法条链接】

《婚姻法解释(一)》第十条《婚姻法》第十一条所称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吗

【案例】

高某(女)到外地打工,受到当地青年潘某的胁迫与之结婚,婚后潘某经常对高某凌辱打骂,并将其软禁。2年以后,高某千方百计出逃成功,想要到法院申请撤销两人的婚姻,又担心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有时间限制,过了2年的时间,法院还会受理吗?

【法律解析】

本案中,高某在结婚后被剥夺了人身自由,不能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因此,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高某在恢复人身自由后1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受理并支持高某的诉求。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QkLt3BIIPMKG1Pz5Ba4BpSmMEuc3EWX9em6VT5beShRDxa4MqkOQXzBUoM+K7mk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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