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在约定的时间跟福尔摩斯见了面。见面之后,我们就去贝克街看他提到的那套小公寓。那套公寓共有两间舒服的卧室,一个客厅不仅宽敞,通风也好;房间里的装修让人感觉很舒服;两扇窗户又宽又大,敞亮的房间,采光很好。不管从哪个角度说,那套公寓都很让人满意。如果我们合租的话,租金也就非常划算了。所以,我们当场决定把房子租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收拾好自己的行李,搬出旅馆住了进去。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紧跟着搬过来几只箱子,还有几个旅行包。我俩打开行李,归置各种东西,连着忙活了两天才整理得差不多了。我们安顿下来后,慢慢地适应这个全新的环境。
事实上,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很安静,生活也非常有规律,每天晚上坚持10点之前上床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已经吃完早饭出去了。他有时候会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待上整整一天,间或也会徒步去特别远的地方,去的通常都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之类的地方。当他热衷于工作的时候,他那股不怕累的劲头和精力是无人能及的;不过,他也经常会有另一个极端的表现,就是整天在客厅的沙发上躺着,一整天几乎一句话都不说,甚至连动都不动一下。每次他这个样子的时候,我总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到一丝飘忽不定和失落。要不是我看他平时的生活那么严谨,那么有节制,我简直要怀疑他是不是对服用麻醉剂有瘾。
几个礼拜之后,我对他这个人的兴趣,还有对他的生活目标的好奇与日俱增。其实,仅凭他的长相和外表就能引起旁人的注意。6英尺高的个子,因为太瘦的缘故看起来格外的高;抛开他怅然若失的样子不说,他的目光总是那么犀利;鹰钩鼻子又细又长,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机警而果断;方正的下巴有些突出,这表明他这个人很有毅力。他那双手,虽然经常被墨水或化学药品弄得斑斑点点的,不过,摆弄起那些精致易碎的化验仪器时,动作可是相当娴熟和灵巧。我经常在一边观察他。
假如我直言自己对福尔摩斯有极强的好奇心,而且我一直在尝试着攻破他对自己的事情保持绝对缄默的壁垒,那读者可能就要把我当成一个无药可救的好事鬼了。可是,在你下结论之前,不妨再想一个问题:我当时的生活是那么的空虚和无趣,在那样的日子里,我所能关注的事情真的极其贫乏。我当时的身子骨,只有在天气特别晴朗的时候,才能稍微去外面转转;再加上,平时几乎没有朋友来看望我,来打破我这寂寞的生活。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自然而然地我就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经常陪伴着我的这个同伴身上,他身上的秘密激发了我极大的兴趣,我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到了怎样揭穿他的秘密上面。
他的确不是在钻研医学,斯坦福所说的这一点,在他回答我的一个问题时得到了证实。他所做的实验和研究,不像是为了取得科学学位证书,也不像为了跻身学术界。可是,他对某些问题研究的那股热情却令人叹服,而且,就算是一些冷僻的领域,他也能说得有理有据,经常语出惊人。按照常理,一个人假如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不可能工作得如此勤奋,只是为了寻求知识的精密与准确。因为那些毫无目标、随意阅读的人,很难获得精确的知识。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或者明确的目的,绝对没人肯把精力花费在过多的细枝末节上面。
跟他某些方面的知识非常丰富一样,他无知的那面一样让人吃惊。对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一窍不通。当我引用托马斯·卡莱尔 文章里的话时,他傻乎乎地问我卡莱尔究竟是何许人也,他是干什么的。最不可思议的是,我无意中发现关于哥白尼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他竟然一点都不知道。这可是19世纪啊,知识如此丰富的一个人,竟然连地球绕着太阳转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知道,这件事简直让人难以相信。
“你看起来很吃惊啊,”他看见我那吃惊的表情,不由得笑着说道,“就算我知道这些知识,我也会尽可能忘掉的。”
“忘掉?”
“你应该知道,”他解释说,“我觉得人的大脑就好比一个空的阁楼,往里面添置家具的时候,得是有选择性的。不管遇到什么,对自己有用没用的东西一股脑儿全都往里装,那这个人肯定是个傻瓜。要是东西装得太多,对他有用的那些知识就可能会被挤出来;就算勉强留在里面,顶多也是跟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混淆在一块儿。所以,他想用的时候就会觉得非常困难。因此,那些会工作的人,往自己那个阁楼一样的大脑中装东西的时候,都会非常谨慎认真地选择一番。除了自己工作时会用到的那些工具之外,其他的他什么都不要;而且,装进去的那些工具还摆放得井井有条。那种认为阁楼的四壁是富有弹性的、能随意伸缩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相信我,假如某个时间你的知识突然增加了,你之前熟悉的那些东西就可能被忘掉。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绝不能让那些对自己没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给挤出来。”
“但是,这可是有关太阳系的常识啊!”我争辩道。
“这个跟我有关系吗?”他把我的话打断了,看起来有些不耐烦,“你说我们都是围着太阳转的,但是,就算我们是围着月亮转,这个问题对我、对我的工作而言,又有什么意义呢?”
就在我准备问他他研究和工作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的时候,他的态度告诉我,我的问题可能会惹他不高兴。所以,我就把刚才那简短的谈话思量了一番,努力地想从那段谈话中得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他说与他的研究无关的知识他都不会在意和关注,那么,他所拥有的知识肯定就是对他非常有用的了。我在脑海中一样一样地考虑着,罗列着他所擅长的学科,然后又拿铅笔把这些东西写了出来。写出来以后,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起来。竟然是这个样子的: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知识——无;
4.政治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有限,他对莨菪和鸦片非常熟悉,对毒品的了解一般,但实用园艺知识几乎为零;
6.地质学知识——片面,只注重实用,他能一眼辨认出各种不同的土质。他散步回来的时候,曾经让我看过他裤管上的泥污,他根据泥污的颜色和干硬的程度告诉我那些泥点分别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湛而博深;
8.解剖知识——精确,但不成系统;
9.惊险文献知识——丰富,他几乎知晓近一个世纪发生过的所有的恐怖事件;
10.提琴拉得很不错;
11.善于使用棍棒,也擅长刀剑和拳术;
12.有足够的实用性很强的英国法律知识。
把这些写出来以后,我感觉非常失望,全都扔到火里去了。“就算我把这些本领全都联系在一起,然后去寻求看哪个行业是需要所有这些本领的,也不一定能搞明白这位仁兄到底在做些什么,”我自言自语道,“那我最好还是立刻放弃这样的尝试。”
我刚才在前边提到了他拉小提琴的本领。他的小提琴拉得非常棒,不过,跟他别的本事一样,也有一些让人费解的地方。我很清楚他会拉不少曲子,而且还都是比较有难度的。因为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他给我拉过几首门德尔松的抒情曲,还有一些他自己喜欢的曲子。但是,他一个人的时候,很少能拉出一些像样的乐曲或大家熟知的旋律。黄昏时分,他坐靠在扶手椅里闭目养神,随手拨弄着横放在膝盖上的小提琴。琴声时而激昂忧郁,时而古灵欢畅。很明显,琴声都是他当时某种情绪的一种反映,可我无从知道,那些乐调到底是他某种情绪的宣泄,还是一时兴之所至地任意拨弄。他那些嘈杂刺耳的独奏,让我觉得很不舒服;要不是他为了补偿对我忍耐力的考验,经常在独奏之后连着拉上几首我所喜欢的曲子,我肯定会暴跳起来提出抗议的。
前两个礼拜,没人来拜访过我们。我还以为这位同伴也跟我一样,孤孤单单的没有朋友呢。但是,没多久,我就知道他认识的人很多,而且来自各个截然不同的社会阶层。其中有一个面色蜡黄的人,獐头鼠目的,眼睛特别黑。福尔摩斯告诉我说,他是雷斯垂德先生。那个人每个礼拜都会来个三四次。有一天早晨,来了个非常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小时就走了。同一天下午,又来了一位客人,灰白的头发,穿着破烂的衣服,样子很像一个犹太小贩,他看上去心神不定,身后还跟了个老妇人,邋里邋遢的。还有一次,有个白发绅士来和我的同伴会谈;此外,还有个身穿棉绒制服的车站的服务生来找过他。每次有稀奇古怪的不俗之客出现时,夏洛克·福尔摩斯都会恳求叫我把客厅让给他,我不得不回到自己的卧室里待着。就因为给我带来的诸多不便,他经常给我道歉。他说:“我只能把这间客厅当成自己的办公室了,那些都是我的顾客。”这样,我终于又找到了一个直接向他提问的好机会,可是,为了慎重起见,我也没有勉强他对我吐露实情。我当时的想法是,他不愿意谈论自己的职业,肯定有自己的理由。不过,没多久他自己就主动地提到了这个问题,与我之前的想法大相径庭。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是3月4号,我起床比往日早了一点。福尔摩斯还在吃早饭,房东太太一直都知道我有睡懒觉的习惯,所以桌子上根本就没有安排我的位置,也没准备我那份咖啡。我突然就莫名地有些恼火,立刻摁铃,粗暴地吩咐房东太太,我打算吃早饭了。然后,我拿起桌子上的一本杂志翻了起来,以此打发等待早餐的那段时间。我那位同伴自顾嚼着面包,一声不吭地坐在那里。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下面,有人用铅笔画了道横线,我很自然地先看起那篇来。
那篇文章的标题似乎有点夸张,叫什么“生活之书”。那篇文章想表达的观点是:一个喜欢观察的人,假如他能够准确而系统地去观察自己所遇到的各种事物的话,他就会有非常大的收获。我感觉那篇文章写得很精明,可也有荒唐至极的地方:从理论上看,它貌似无懈可击;但是我感觉它的推论非常牵强,还有夸大其辞的嫌疑。文章的作者宣称,一个人瞬间的表情,肌肉的每一下颤动,还有眼睛的每次转动,都能反映出他内心深处的某种想法。按照文章作者的观点,在那些观察和判断能力训练有素的人面前,说谎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作者还说,这个推论就如欧几里得定理那样准确。可是,在不懂的人眼里,这个结论的确有点神乎其神。在没有搞清楚他是如何得到这个结论之前,大家可能真的会把他当成一个圣人,能够未卜先知。
“仅凭一滴水,”文章的作者说道,“逻辑学家就可能推断出大西洋或尼亚加拉大瀑布的存在,根本就无需亲眼所见或亲耳所闻。因此,生活就像是一条巨大的链条,看见其中的一个环节,就能把整个链条的形势推断出来。这些推断和分析的能力,如同别的技术一样,如果没有长时间的耐心研究和练习,是不可能掌握的。有的人,即使花费一生的精力,也不见得能达到登峰造极的境界。初学者,最好不要一上来就去钻研那些非常难的关于事物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应该先从一些简单容易掌握的问题开始。比如说,遇见一个陌生人,一瞬间就应该能判断出对方的经历和职业。这种训练,看上去可能会觉得可笑无趣,不过,它确实能提升一个人的观察能力,让他变得灵敏起来。而且,还能告诉人们应该观察什么地方,都观察些什么。人的指甲、衣袖、鞋子和裤子膝盖的地方,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茧子、脸上的表情、衬衣的袖口,等等,以上这些,无论是哪一点,都能把对方的职业清楚地显露出来。把这所有的情形都联系起来,调查案件的人还没有恍然大悟的情况,几乎是无法想象的。”
“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读到这儿,我不由得把杂志摔到了桌子上,大声说道,“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看见这种谎话连篇的文章呢。”
“哪一篇啊?”福尔摩斯问我。
“喏,就这篇。”我一边坐下开始吃早饭,一边拿汤匙指出那篇文章给他看,“想必你早就看过了,标题下面还有你用铅笔做的标记呢。我承认这是一篇很精彩的文章,可我读完以后,还是想生气。很明显,这套神乎其神的谬论,肯定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不切实际的家伙,坐在自己的书房闭门造车,瞎编出来的。太荒唐了。我倒觉得应该把他弄到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去,让他挨个儿地说出同车厢人的职业。我敢和他打赌,一千比一的赌注,我都敢。”
“那你可就输惨了,”福尔摩斯沉着地说道,“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你?”
“没错,在观察和推理上,我有一种特异功能。这篇文章在你的眼里可能是荒唐至极,事实上,里面谈到的那些理论都是非常实用的,实际到甚至能为我挣到牛奶和面包。”
“那你究竟是怎么靠它生活的?”我忍不住问他。
“哦,我有一套独创的生存手段。我估计全世界以这种行当生存的人可能也就我一个。我是一个‘侦探顾问’,你应该能明白这个行业是做什么的。伦敦有很多政府的官方侦探,还有许多私家侦探,他们有什么困难时都会来找我,然后我想办法帮他们理清思路。通常情况下,他们只要告诉我所有的证据,然后我凭借着自己对犯罪史知识的了解,就能把他们那错误的思路矫正过来。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有极其相似的地方。假如你已经详尽彻底地掌握了一千个案件的所有情节,而还无法解释第一千零一个件案件的话,那就太让人感到奇怪了。雷斯垂德先生是一个很有名气的侦探,他之所以来找我,是因为最近处理一件伪造案的时候,陷入了僵局。”
“那其他人呢?”
“他们大多数是经私家侦探介绍来的,都是碰到了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有人指引方向。我只不过是认真倾听他们案件的详细情况,而他们则采纳我的建议,这样一来,我就能赚到钱了。”
“按照你的说法,别人掌握详尽细节都解决不了的麻烦,而你足不出户就能把那些疑团解开吗?”
“确实如此。因为我拥有一种只凭直觉就能把问题分析出来的能力。偶尔也会碰到一两件比较麻烦的案子,要是那样,我就只能跟他们跑一趟,亲自去勘查一番。你知道,我可以把自己拥有的那些特殊知识全部都运用到案子上,那样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了。这篇文章中所谈到的那些推断理论,虽然你很不屑甚至嘲笑,但是在我的实际工作当中,却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敏锐的观察力,是我的第二种本能。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就说过你在阿富汗待过,当时你似乎还觉得特别不可思议。”
“没错,那肯定是有人跟你说过。”
“绝对没有。当时我一眼就看出来你刚从阿富汗回来。那是这么长时间以来形成的一种习惯,我的脑海中闪过一连串的线索,我得出结论前所经历的那些步骤,几乎是觉察不到的。可是,这当中的那些步骤是肯定存在的。对于你的这件事,我是这么判断推理出来的:首先,这位先生是做医务工作的,还具有一种军人的风度。很显然,他肯定是军医。而且,他之前应该在热带待过,因为他脸上的皮肤黝黑,但手腕的皮肤看起来则黑白分明,所以,黝黑肯定不是他原本的肤色。他看起来很憔悴,很明显,他应该是大病初愈,而且还颇为劳顿。他的左胳膊曾经受过伤,眼下行动起来还有点不太方便。那么敢问,一个胳膊受过伤的英国的军医,在某个热带地方受尽艰辛,那会是哪里呢?当然只可能是阿富汗。这一系列思维过程,用不了一秒钟我就能立刻说出你刚从阿富汗回来的,当时你还觉得惊讶不已。”
“听你这么一分析,这件事不是还挺简单的嘛。”我笑着说,“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 笔下的侦探——杜宾。真是太出乎我的意料了,除了小说之外,现实中居然真的存在这样的人。”
福尔摩斯站起身,把他的烟斗点上。“你肯定觉得把我跟杜宾放到一起,已经是高看我了。但是,在我眼里,杜宾这个家伙简直太不值得一提了。他总是先沉默一刻钟,然后再突然把他朋友的心事戳穿,这样的做事风格真是太做作、太肤浅了。没错,他的确具有一些分析问题的能力,但他还称不上天才,只不过是爱伦·坡把他想象得太过完美了。”
“加伯黎奥 的作品,你读过吗?”我问道,“你觉得勒寇克这个人物怎么样,在你眼里,他算得上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不屑地哼了一声。“勒寇克简直就是个没一点用的大笨蛋,”他没好气地说,“关于他,就有一点还值得一提,那就是他的精力。那本书真是让我恶心透了。整本书都只是在讲一个如何分辨无名的罪犯,这样的问题,我用不了24小时就能解决掉,而勒寇克竟然花费了大约6个月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简直能为那些侦探写本教科书出来了,告诉他们应该注意避免一些什么问题。”
听见我所佩服的那两个人物被他贬得一文不值,我这心里特别不是滋味。于是,我走到窗前,看着外面喧闹的大街。“或许这家伙真有这么聪明,”我自言自语道,“可他也太骄傲了,自负得都有点过了。”
“最近一直都没什么案件,”他有些抱怨地说,“也没抓到什么罪犯,我们这些人的脑子简直一点用都没有了。我非常清楚自己的才能足以能让我出名。自古以来,还从未有过像我这样的人,不仅在罪行的侦查上具有天赋,还做过这么多如此精湛的研究。而结果是什么呢?居然没有案件让我侦查,即便有,也只是一些简单得有点幼稚的案子,犯罪的动机很容易就能看出来,连苏格兰场的那些工作人员都能一眼识破。”
他那种傲慢的态度,自以为是的话语,让我很是恼火。我觉得还是转移话题为妙。
“我想知道那家伙在找什么。”我指着一个身材魁梧、穿着朴素的人说道。那个人正在街道对面慢慢地走着,在寻找门牌号,看上去很着急的样子。他手里拿了个蓝色的大信封,很明显是送信的。
“你说的是那个退役的海军陆战队的军士吧?”福尔摩斯问。
“他又开始吹牛了,”我心里暗想,“我根本就没有办法证实他的结论是不是正确,这一点他是明知道的。”
我正这样想着的时候,发现刚才说的那家伙看见我们的门牌号以后,飞快地从街道对面跑了过来。接着就传来一阵非常急促的敲门声,楼下有人说话,声音听起来很低沉。然后就听见沉重的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
“这儿有福尔摩斯先生的信件。”那人一进来就把信给了我这位朋友。
这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可以好好杀杀福尔摩斯的傲气。他刚才胡说八道,肯定想不到会走到眼下这一步。“小伙子,我能问一下,”我尽可能温和地说,“你的职业是什么吗?”
“我就是一当差的,先生,”那人生硬地回答,“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呀?”我一边问,一边幸灾乐祸地瞄了我那位同伴一眼。
“我以前是个军士,先生。我曾经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团当过兵。先生,没有回信吗?那好,先生。”
他并拢脚后跟,举手敬了个礼,然后就走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