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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华生医生的回忆录

很明显,罪犯疯狂的抵抗并不是对我们哪个人有敌意。当他意识到自己无力反抗时,竟然温和地笑了起来,同时还表示,但愿他挣扎的时候,并没有伤害到我们。“我知道,你准备送我去警察局的,”他对福尔摩斯说,“我的马车就在外面。假如你们给我松绑的话,我想自己下楼上马车。我可不像从前那么轻了,想把我抬起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互相交换着眼神,好像在说这样的要求太冒险了。而福尔摩斯竟爽快地答应了罪犯的请求,解开我们捆在他脚踝上的毛巾。那罪犯站起身子,舒展着双腿,好像再次证明一下,它们终于又重获自由了。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我当时看着他的时候,就在心里暗自惊叹,他的魁梧与健壮真是世间少有。如同那惊人的身体一样,他那饱经风霜的黑脸上所流露出的坚决而刚毅的神情,也不容忽视。

“假如警察局长这个位子空缺的话,我觉得你就是再合适不过的人选。”他看着我的同伴,语气中带着由衷的钦佩,“对于我这桩案子的侦破,你的方法的确是无懈可击的。”

“你们还是跟我一起去吧。”福尔摩斯对那俩侦探说。

“我来驾车。”雷斯垂德自告奋勇道。

“好啊,葛莱森和我们一起坐车。还有你,医生。你对这桩案子饶有兴趣,也跟我们走一趟吧。”

我欣然答应。于是,我们就一起下楼了。那个罪犯没有一点逃跑的意思,他安静地坐上原本就属于他的马车,我们跟着上了马车。雷斯垂德则爬上了车夫的位置,扬起鞭子策马前进,很快就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带到一间小屋里,那儿有个警官,他把这名罪犯的姓名和被他杀死的那俩人的姓名全都记了下来。那警官面色白皙、表情冷漠,只是机械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本周内,犯人就会提交法庭审讯。”他说,“杰弗森·霍普先生,在审讯之前,你还有什么想说的吗?我得先提醒你,你所说的每一句话,我们都会记下来,很有可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各位先生,我有很多话想说,”我们那个罪犯缓缓地说,“我想把整件事情,一五一十地全部告诉你们。”

“等审讯的时候,你再说不是更好吗?”那警官问。

“我可能永远都不会接受审讯了,”他说,“你们别惊讶,我从没想过要自杀。你是医生吗?”他严厉而深邃的眼睛看着我问道。

“没错,我是医生。”我说。

“那麻烦你用手按一下我这里。”他一边微笑地说着,一边用那双带着手铐的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

我用手在他的胸口按了一下,立刻感觉到里面的跳动有些异常。他的胸腔里有轻微的震动,就像在一间不结实的房子里,发动了一台强力的机器似的。在如此安静的小屋子里,我听见了他胸口里那异常的杂音。

“天啊,”我叫道,“动脉血瘤症!”

“他们都这么说,”他淡然地说道,“上个礼拜,我去看过一个医生,他告诉我说,这血瘤过不了几天就会爆裂。实际上,这个病都好多年了,而且一年比一年糟糕。当年我在盐湖城的深山里时,整日露宿,长期过度紧张和疲劳,再加上吃不饱肚子,就得了这种病。如今,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至于啥时候死,我根本不在乎。不过,我想在死之前,把整件事说清楚,这样就有个真实的记载。我可不想被别人当成一个冷酷的杀人犯。”

那个警官和两位侦探开始商议起来,讨论让他说出自己的经历是否合适。

“医生,你看他的病情真有可能会突然恶化吗?”警官问。

“是的。”我回答说。

“要是这样的话,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我们有责任先录取他的口供。”那位警官说,“先生,现在,你可以开始陈述了。但是,我必须再告诉你一遍,你所说的一切,我们都会记录下来的。”

“请允许我坐着说吧,”罪犯说着,就毫不客气地坐下了,“这个血瘤症经常让我觉得疲累,再说,半个小时之前,我们还有过一番打斗,这只能让病情更严重。我都是快要死的人了,所以不会说谎的。我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至于说,你们最终会怎么判决,那我就管不着了。”

说完这几句话,杰弗森·霍普往椅背上一靠,开始了下面这惊人的讲述。他从容不迫地述说着,而且还讲得很有条理,那种感觉,就像是在讲述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似的。我敢保证,这篇供词绝对准确,因为这是我直接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抄录的。当时,罪犯陈述的时候,他可是一字不差地记在笔记本上的。

“至于我恨这俩人的原因,对你们来说根本就不重要,”他说,“其实这是他们罪有应得,他们害死过两个人——父女俩,所以他们应该为此而付出代价。事情都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我根本就拿不出什么证据去法庭控告他们。但是,他们的罪行,我是永远都忘不掉的。因此,我就下定决心,一个人来承担法官、审判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任务。假如你们站在我的立场上,假如你们也是有血性的男子汉的话,肯定也会像我这样做的。”

“我刚刚提起的那个女孩子,20年前原本应该嫁给我的,却被逼迫着嫁给了那个卓伯尔,结果含恨而终。我把那枚结婚戒指从她遗体的手指上摘下来的时候,就发过誓,一定要让卓伯尔看着这枚戒指死去。而且,还得让他在临死前知道,自己是在为曾经犯下的罪行付出代价。我跨越两大洲,不远万里地追踪着卓伯尔他们,终于让我追上了,这期间,我一直都把这枚戒指带在身上。他们试图用这种方法拖垮我,简直就是妄想。就算我明天就死,当然,完全有这种可能,可是,我死之前总算没有遗憾,因为我在世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还完成得非常出色。那俩人都死了,还都是我亲手杀死的。除此之外,我再没别的奢望和要求了。”

“他们有的是钱,而我是个穷光蛋。所以,到处追踪他们,对我来说一点都不轻松。我赶到伦敦时,差不多已经没钱了。所以,我必须先找份工作来糊口。驾车、骑马对我而言,其实就像走路一样简单,于是,我就去了一家马车场,到那里就被雇佣了。每个礼拜向车主缴纳一定的租金,余下的就是我自己赚的。虽说剩下的钱不多,但我总能够勉强维持生活。最难的事情就是路太不好认了,我觉得在所有的城市中,伦敦城的街道是最复杂最难认的。所以,我只好随身携带着地图。一直等我对几家大旅馆和主要车站慢慢熟悉了以后,这份工作才算顺利起来。”

“过了好长时间,我才发现那俩人的住处。我四处打听,最后还是无意中撞上他们的。他们的落脚地是泰晤士河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旅馆。我知道,只要被我发现了,他们就再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因为我留了胡子,他们绝对认不出我来。我把他们盯得死死的,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这一次,我说什么都不会让他们逃掉的。”

“不过,还是差点让他们溜掉了。在伦敦,无论他们走到哪儿,我都紧紧地跟着,有时候赶着马车,有时候步行。其实,最好的办法还是赶着马车,那样他们就摆脱不掉我了。这样一来,我只能清晨或深夜时才能拉点生意,赚点钱,所以就不能按时给车主交租金了。可是,只要我能亲手把这俩仇人杀死,其他的我都顾不上了。”

“他们特别狡猾。对于我的跟踪,他们肯定已经有所察觉了,所以从来不一个人外出,晚上也绝不出门。我每天都赶着马车跟踪他们,连着两个星期,从未发现他们分开过。卓伯尔经常喝得烂醉如泥,斯坦杰森却从来都没有懈怠过。我整天守着他们,总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不过,我并没有泄气,因为我有一种强烈的预感,报仇雪恨的时候就要到了。我所担心的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我胸口这病,我怕它万一提前爆裂了,我这报仇的计划可就前功尽弃,那样,我死都不会瞑目的。”

“终于,有一天晚上,当我赶着马车徘徊在他们住的那条托基街的时候,突然发现他们住的那家旅馆的门口来了一辆马车。然后,就有人开始往外拿行李,接着,卓伯尔和斯坦杰森跟着出来了,他们一起上马车走了。我赶紧扬起鞭子远远地在他们后面跟着。我当时特别害怕他们会改变住处。马车到尤斯顿车站的时候停了下来。我找了个小孩帮忙看住我的马车,跟着他们来到月台上。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去利物浦的火车。车站上的人说,刚开走一趟,下一趟车还要等好几个小时。这个消息让斯坦杰森很是懊恼,但卓伯尔却高兴坏了。我混在人群里,距离他们很近,所以,他们说的每句话我都能听见。卓伯尔说他得去办点私事儿,希望斯坦杰森等他一会儿,很快就回来。可是,那位同伴不仅不赞同,还提醒他说,他俩必须待在一起,不能单独行动。卓伯尔说,那件事得谨慎些,他必须一个人去。斯坦杰森接着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只听到卓伯尔破口大骂起来,说斯坦杰森不过是自己的跟班而已,没有权利反过来命令他。那个秘书讨了个没趣儿,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只是告诉他,要是他误了最后一趟车,就去哈利迪旅馆找他。卓伯尔说他11点钟之前就能回来。说完,他就径直出了车站。”

“我等待了这么久的时刻终于到来了。仇人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了。他俩在一块儿的时候,还能互相帮助,一旦分开了,就只能任我控制了。但是,我也没有贸然行动,报仇的一整套计划,我早就制订好了:手刃仇人的那一刻,如果不让他知道自己到底是被谁杀死的,如果不让他死个明白,那就不能出我这口怨气。按照这个报仇计划,我要让毁了我一生的仇人有时间反省自己所犯下的滔天大罪,他们的报应来了。碰巧的是,几天前,有个坐我车子的人,在布里克斯顿路附近看了几处房子,下车的时候,把其中一间房的钥匙落在我车上了。虽说他当晚就领走了钥匙,不过,他领回去之前,我早已弄好了模子,还照着又配了一把。这样,我至少能在这座城市里找一个安全的处所,好放开手脚做自己的事情。接下来需要解决难题,就是怎么把卓伯尔带到那间空房里去。”

“一路上,他进了一两家酒店。在最后一家酒店停留了大约半个小时,出来的时候,差点都站不稳当了,他显然醉得不轻。我前面正好停了一辆双轮小马车,他就招呼坐上车。我紧紧地在后面跟着,我的马鼻子几乎要碰到前面车夫的身体了。我们穿过滑铁卢桥,又在街上跑了好几英里。让我感觉奇怪的是,居然又回到了他原先住的地方。我想不明白,他到底打算做什么。不过,我还是继续跟着,距离那家旅馆大约还有一百码,我就停住车子。他进了那所房子,那辆马车也走了。给我杯水吧,我说得嘴好干啊。”

我倒了一杯水递给他,他一口气就喝完了。

“这就好多了,”他接着说,“我等了一刻钟,或者更久一点,突然听见房子里好像有打闹声一样。接着,大门就开了,出来两个人,卓伯尔和一个年轻小伙子,我之前从没看见过这个年轻人。那小伙子揪住卓伯尔的衣领,把他拉到门外的台阶上,使劲推了一下,紧接着又猛踹一脚,一直把卓伯尔踹到街道中间。‘你这个狗杂种!’他对卓伯尔挥舞着手里的木棍,厉声喝道,‘让你调戏女孩子,给你点厉害尝尝!’那小伙子的样子愤怒极了,如果不是那浑蛋拼命跑掉了,我觉得,那年轻人肯定会拿着棍子痛打他一顿。卓伯尔跑到拐弯处的时候,正好看见我的马车,就喊住我,然后一脚跳上马车。‘去哈利迪旅馆。’他说。”

“他主动上了我的马车,我简直高兴坏了,心狂跳不止。我特别怕在这最关键的时刻,血瘤会突然破裂。我不紧不慢地赶着马车朝前走着,一边想着到底该怎么做。其实,我完全可以一直把他拉到乡下,在荒无人烟的小路上,好好跟他算一算总账。就在我决定这么做的时候,他又一次帮我把难题解决了。他的酒瘾又上来了,他让我停到一家大酒店外面,还嘱咐我在原地等他。他一直在里面待到人家打烊,出来的时候,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所以我更加确信自己绝对胜券在握。”

“你们别以为我会一刀结束他的性命,那样就太便宜他了,法律可能会这么惩罚他,可我做不到。我早就想好要给他一次机会,他要是能把握住的话,还可能有活的希望。我在美国流浪的时候,什么样的工作都做过。我曾经在约克学院的实验室看过门、扫过地。有一次,教授讲解毒药问题的时候,给学生们看过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那是他从南美洲土著人制造的毒箭上提炼出来的。那东西的毒性很大,只要沾上一点,立刻就会毙命。我记准了教授摆放毒药瓶子的位置,就趁他们走了之后倒出来了一点。我本来就是一个相当不错的配药高手,所以,我把那些毒药制成了易溶解的小药丸。然后,往每个盒子里放了一粒,同时还装了一粒同样的但没有毒的药丸。我当时就想,只要找到机会,那俩人就一人一盒,他们每人先挑选一粒吃下去,剩下的那粒就是我的。这种方法,就像用手帕蒙着枪口射击一样,不仅能把人杀死,还不会发出声响。从那天开始,那两盒药丸就一直带在身边。现在,终于派上用场了。”

“当时都快凌晨1点了。天气非常糟糕,狂风刮个不停,倾盆的大雨不停地下着。虽然外边环境不好,但我心里却乐开了花,我兴奋得只想大声欢呼。各位先生,假如你们有谁曾经朝思暮想地盼着一件事情,连着盼了20多年,等你终于盼到的时候,就肯定能理解我当时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了。我点了一支雪茄,吐着烟雾,试图让自己那紧张的神经放松一些。但是,因为过于激动了,我的手一直打颤,太阳穴也突突地跳得厉害。我赶着马车前进的时候,看见黑暗中的老约翰·费瑞尔和可爱的露茜正冲着我笑。我看得是那么清楚,就跟我此刻看见这间小屋里的各位先生一样。走了一路,他们始终都在我前面,走在马的两侧,一直跟着我来到布里克斯顿路的那所空房子里。”

“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只听得到哗啦的雨声。我透过车窗往车里看了一眼,因为酒劲的缘故,卓伯尔缩成一团睡得正香。‘该下车了。’我喊醒他。”

“‘哦,好的。’他应了一声。”

“他肯定是以为到他吩咐的那家旅店了,所以二话没说,跳下马车跟着我就走,我们走进了空屋子前面的小花园。他当时还没有完全清醒,走路很不稳当,我只好搀扶着他,省得他跌倒。走到门口的时候,我打开门,把他带到前屋。我敢对你们发誓,这一路上,费瑞尔父女始终都走在我们前面。”

“‘太暗了。’他跺着脚说道。”

“‘马上就有亮光了,’我擦着火柴说,顺便点亮随身带的那支蜡烛。我扭头正对着他,同时让蜡烛靠近我的脸。接着说‘好了,伊诺克·卓伯尔,现在,你好好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蒙眬地瞅了我半天。突然露出了一脸的恐惧,整张脸都痉挛起来了,这表明他已经看出来我是谁了。他吓得面色如土,趔趄着往后退着,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上滚落下来,上下牙齿不停地打架。他那副狼狈相,让我忍不住靠着门大笑起来。虽然我早知道,报仇是件非常痛快的事情,但我从没想到竟然会如此大快人心。”

“‘你这狗杂种!’我说,‘为了找你,我从盐湖城跑到圣彼得堡,可每次都让你给逃掉了。如今,你终于逍遥到头了。今天晚上,我俩当中,肯定会有一人看不到明天的太阳。’我说话时,他又往后退了几步。他脸上的表情表明,他认为我发疯了。没错儿,我当时的确跟疯子似的,太阳穴咚咚得跳得厉害,就像有大铁锤在敲打一样。我明白,当时,假如血不是从我的鼻孔涌出来,让我稍微缓解一些的话,我的病很可能就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瑞尔现在过得怎么样啊?’我吼了起来,同时把门锁上,在他眼前晃着钥匙,‘虽说惩罚来得太慢太晚,但终究还是没能让你逃掉。’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吓得嘴唇直打哆嗦,他甚至还想让我饶过他,虽然他明知道求饶根本就没用。”

“‘你要谋杀我?’他结巴地说道。”

“‘算不上谋杀,’我说,‘只不过是杀死一条疯狗,怎么能说是谋杀呢?当初你抢走我的心上人,杀死她的父亲,并强逼着她嫁给你的时候,你对她可曾有过一丝的怜悯吗?’”

“‘不是我打死她父亲的。’他争辩说。”

“‘可是你把她那颗纯洁的心给撕碎的!’我怒吼道,接着把装毒药的盒子放到他面前,‘还是让上帝做出裁决吧,挑一颗吞下去。一颗要命的,一颗活命的。我吃你挑剩下的那粒。让我们看看,这世间究竟是自有公道在,还是生死只能靠运气。’”

“他吓得躲在角落里大喊大叫,苦苦哀求。我只好把刀放在他的喉咙上,看着他乖乖地咽下一颗,同时我把剩下的那颗也吞了下去。我俩面对着面安静地站在那里,等着看最后的结果。一两分钟过去了,当异常痛苦的表情出现在他脸上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吞下的是毒药,他当时的表情,我这辈子都忘不掉。看着他那副嘴脸,我不禁大笑起来,我举着露茜的结婚戒指让他看清楚。不过,这一切瞬间就结束了,因为那种生物碱的毒性太强了。他那张脸因痛苦而痉挛起来,扭曲得变了形;他双手还在朝前伸着,然后,身子一晃,一声惨叫,就栽倒在地了。我用脚把他的身体翻过来,摸了摸他的心口,停止跳动了,他已经死了!”

“当时,我鼻孔的血一直往外冒个不停,不过我根本就没有在意。当时,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用血往墙上写字。可能是一时兴奋,也可能是想搞点恶作剧,误导警察,当时我真是太高兴、太激动了。我想起来了,纽约曾经就发生过一桩德国人被谋杀的案子,死者身上就写着‘RACHE’这个单词。当时各家报纸还有过一番争论,说是秘密党所为。我当时就想,这个让纽约人觉得神秘的单词,应该也能迷惑住伦敦人的。所以,我就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位置,蘸着自己的血,用手指写了这个单词。完事儿以后,我就回到马车上,四周还是没有一个人影,狂风骤雨也没有任何停下来的迹象。我驾着车走了一会儿,伸手摸了一下装戒指的口袋,才知道戒指不见了。我就像被雷击了一样,那枚戒指可是她留下的唯一的纪念品了。我猜想,很可能是自己弯腰看卓伯尔的时候,不小心弄掉了。所以,我只好重新把马车赶回去。我把马车停到不远处的一条街道上,壮着胆走向那所空屋。不管多么危险,我都不能失去那枚戒指。我刚走到那所空房门口,就和一个警察撞了个正着,那警察刚从空房子里出来。我赶紧装成一个醉鬼,才避免了他的怀疑。”

“杀死伊诺克·卓伯尔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就是用同样的方法对付斯坦杰森,这样,约翰·费瑞尔的仇也就报了,我当时知道斯坦杰森住在哈利迪旅馆。我整整在那家旅馆周围转悠了一天,他始终都没露面。我觉得,可能是卓伯尔的迟迟未归,让他有所察觉和警惕了。斯坦杰森这个人真的非常狡猾,他一向谨慎,处处提防。不过,他要是以为待在房间不出来,就能躲开我,那他可就想错了。我很快就弄清楚了他房间的窗口。第二天一大早,趁着天还没亮,我借着旅店外面巷子里放的那把梯子,爬进他的房间。我把他喊醒,说他很久以前杀过人,现在到他接受惩罚的时候了。我还把卓伯尔的死告诉了他,让他也挑一颗药丸。我给他活命的机会,他根本就不予理睬,只是从床上跳起来,死死地卡住我的喉咙。为了自卫,我把刀扎进了他的心脏。无论用哪种方法,结果肯定都是一样的,因为上帝绝对不可能让他那肮脏的双手,拿起那颗无毒的药丸。”

“还有几句话,干脆全都说了吧,反正我也活不了多久了。报完仇以后,我继续拉着马车,我想再拼命干上几天,等路费攒够以后,就回美国去。那天,我的马车正在广场上停着,突然看见有个衣着破烂的小孩儿在打听叫杰弗森·霍普的车夫。他说,贝克街221号B座有个先生要雇佣他的马车。我没有任何防备地跟着就来了。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这位先生非常干脆利索地给我戴上了手铐,他的动作那么麻利,我这辈子都不曾见过。各位,这就是我所有的经历。当然,你们完全可以把我当成一个罪犯,不过,我倒觉得自己跟你们是一样的,都是一个伸张正义的法官。”

他的故事是这样的惊心动魄,可是,他讲述起来又是那样地从容和淡定,我都听得出神了,连那两位见多识广的职业侦探,也深深地被这个故事吸引住了。他的故事讲完了,我们全都呆坐在那里,一言不发。小屋内一片寂静,只有雷斯垂德在飞速地记着供词的最后几句话,铅笔画在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

“我还想搞清楚一个问题,”最后,还是福尔摩斯开口道,“我的广告登出以后,来认领戒指的那个同党到底是什么人?”

那罪犯冲着我朋友挤了挤眼,扮了个鬼脸。“我只能说出自己的秘密。连累别人的事情,我不干。看见你的广告,我想过这有可能是个陷阱,可是,也不排除真是我丢的那枚戒指。我朋友自愿替我跑一趟。我想,你不得不承认,他的事情做得够漂亮吧。”

“确实漂亮。”福尔摩斯坦率地说。

“那么,各位先生,”那位警官严肃而冷漠地说,“法律手续还是不能少的。这个礼拜四,我们将要把这名罪犯提交法庭审讯,届时,希望各位先生能够出席。开庭之前的这段时间,他将交由我负责。”他说完,就打了下铃。进来了两个看守,把杰弗森·霍普带走了。我和朋友也就从警察局出来,乘马车回贝克街去了。 OEWshjeH++eztDnnaPHbNrhxD8oJ86Y8nk35Ona6+sxkPHcLFvLKNZ5+aDEsoY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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