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垂德带来的这个重大消息,简直太突然了,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全都惊诧不已,不知道该说什么。葛莱森猛地跳了起来,杯子里剩余的兑水威士忌都被弄翻了。我静静地望着福尔摩斯,他一言不发,眉头紧皱,低垂在眼睛上。
“斯坦杰森也被害了,”福尔摩斯咕哝着,“案情变得更复杂了。”
“原本已经够复杂了,”雷斯垂德发着牢骚,在椅子上坐了下来,“我感觉自己就像参加什么战争会议一样,摸不着一点头绪。”
“你这,你这消息准确吗?”葛莱森有点结巴地说。
“我就是从他住的地方直接过来的,”雷斯垂德说,“我还是第一个到案发现场的人呢。”
“我们刚刚一直在听葛莱森关于这起案件的高见呢,”福尔摩斯说,“不知你是否愿意给我们讲讲你的所见所闻啊?”
“当然没问题,”雷斯垂德把身子坐正,说道,“我不否认,我一直以为卓伯尔的死肯定与斯坦杰森脱不了干系。这个重大消息,让我知道自己彻底错了。我一直坚持自己最初的想法,才开始调查这个秘书。3号晚上八点半左右,有人在尤斯顿车站见过他俩。4号凌晨两点,就在布里克斯顿路发现了卓伯尔的尸体。所以,我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搞清楚八点半到案件发生的这一段时间里,斯坦杰森到底在做什么,他后来又去了哪里。我给利物浦发了份电报,把斯坦杰森的外貌特征告诉了他们,让他们密切关注美国船只。同时,挨个地查找尤斯顿车站周围的旅店和公寓。我当时是这么想的,假如卓伯尔和他的秘书已经分开了,正常情况下,斯坦杰森当晚肯定会在车站周围找个住的地方,然后,等第二天早上再去车站。”
“而且,他们极有可能已经定好了碰面的地点。”福尔摩斯说。
“确实如此。为打听他的下落,我昨晚奔波了一整夜,可惜一无所获。今天一大早,我接着查找。大约8点钟,我走到小乔治街的哈利迪私人旅店。我问店里有没有一个叫斯坦杰森的先生,他们说有。”
“‘那他恭候的那位先生肯定就是您了,’他们说,‘他一直在等一位先生,都等两天了。’‘那他现在哪儿呢?’我问。”
“‘还在楼上睡觉呢。他让我们9点再叫醒他。’”
“‘我得马上找他去。’我说。”
“当时,我想着我的突然出现,有可能会让他措手不及,吃惊之余,他没准儿还能说露点什么。旅店一个打杂的主动要求带我上楼。他的房间在2楼,一道很短的走廊通向他的房间。打杂的给我指了指房门之后,就转身准备下楼。这个时候,我眼前的场面,恐怖而令人作呕,虽然我已经有20年这样的经验了,当时也觉得恶心。房门下边流出来一条曲折的血路,一直流到走廊上,在墙脚处汇集成一摊。我忍不住叫了起来,那个打杂的听见以后,又掉头回来了。他看见之后,吓得差点晕过去。房门在里边反锁着,我们只好用肩膀把门撞开。房间里的窗子敞开着,那具男尸就躺在窗户旁边,身上还穿着睡衣,蜷缩成一团。他断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四肢僵硬。尸体刚一翻过来,那打杂的就立刻认出来,他正是住在这间房里叫斯坦杰森的那名客人。凶手用刀深深地刺入了他身体的左侧,想必是刺到了心脏。最为离奇的尸体上方有什么,你们知道吗?”
听到这儿,我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在福尔摩斯还没说话之前,我都感觉到恐怖了。
“用血写的‘拉契’吧。”福尔摩斯说。
“一点没错。”雷斯垂德说的时候,语气里还带着一丝恐惧。屋里一时间安静极了。
这个无名凶手的作案手段貌似很有策略,但同时又令人费解,所以,整个案件就更加让人觉得恐怖。虽然尸体遍地的战场,已经把我这神经锻炼得很坚强了,可是,只要想起那种场面,还是觉得毛骨悚然。
“有人看到过凶手,”雷斯垂德接着往下说,“是一个送牛奶的小孩儿看见的。他去牛奶房时,经过旅店后面那条通向马棚的小巷子。他发现平时躺在地上的梯子今天是竖起来的,正好对着2楼的一个窗口,那扇窗敞开着。那小孩儿过去以后,还扭头看了一眼,看见有个人正在下梯子。那人下梯子的时候,从容镇静、不慌不忙。那小孩儿以为是旅店做活儿的木匠,也就没太在意那个人,只是觉得那会儿就开始做活,好像过早了点。他模糊记得他的个子很高,脸色通红,披着棕色的长外衣。他把死者杀害以后,肯定还在房间里逗留过一段时间。因为我们在脸盆里发现了血水,表明凶手在里面洗过手。被单上留有血迹,说明他杀完人以后擦拭过刀子。”
听见凶手的身材和长相完全符合福尔摩斯的推断,我就望了望他,但他脸上没有一丝得意的神情。
“在案发现场,你有没有找到什么能抓捕凶手的线索?”福尔摩斯问。
“没有。斯坦杰森装着卓伯尔的钱包,不过,钱包好像一直都是他保管着的,因为所有的开销都是他负责的。钱包里共80多英镑的现金,一分不少。这桩案子确实有点奇怪,不管凶手是出于什么动机,绝不可能是为了钱财。死者的口袋里也没发现有文件或笔记本之类的东西,就找到一份电报,还是一个月以前从克利夫兰城发过来的,电文是‘J.H,现在欧洲’,不过,电报没有署名。”
“再没其他东西了吗?”福尔摩斯问。
“没啥重要东西了。对了,床上还扔着一本小说,估计是被害人睡觉时翻看的。床边的椅子上还放着他的烟斗。桌子上有一杯水。窗台上还摆了个木匣子,里面有两颗小药丸。”
“最后这个就是关键,”福尔摩斯激动地叫了起来,“现在,我的推论总算完整了。”
那俩侦探莫名其妙地望着他。
“我已经全部掌握了,”我的同伴信心百倍地说,“整个案件的所有线索,我都已经理清楚了。当然,有些细节部分还有待于完善。不过,从卓伯尔和斯坦杰森在火车站分手开始,一直到发现斯坦杰森的尸体为止,这段时间发生的所有重要事情,我都弄明白了,如同我亲眼所见一样。现在,我把我的想法证明一个给你们看看。那两颗小药丸,你带了没有?”
“我带着呢,”雷斯垂德说着,掏出来一只小木匣子,“小药丸、钱包、电报我都带上了,打算把这些证物放到警察局里,那儿相对保险些。我之所以还带着小药丸,完全是偶然。我事先声明啊,我觉得这算不上什么重要的线索。”
“把药丸给我看看吧,”福尔摩斯说,“嗨,医生,”他冲着我说道,“你看这是一般普通的药丸吗?”
看上去确实有点特别。灰白的珍珠色,又小又圆,对光看的时候,几乎是透明的。“根据它这么轻的分量,还有透明的特点判断,这药丸应该能溶解在水里边。”
“说得对极了,”福尔摩斯说,“你能否下楼一趟,帮忙把那只小狗抱上来啊?那可怜的小狗都病了好长时间了,昨天,房东太太不是还叫弄死它,省得它活受罪吗?”
我去楼下把小狗抱了上来。那条狗连呼吸都不顺畅了,两眼迟钝,看着就活不了多久了。没错,只用看它下巴那发白的毛,就知道它已经比一般的狗长寿了。我又放了一块垫子在地毯上,然后才把狗放到垫子上。
“现在,我把其中一颗分成两半,”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用小刀切开药丸,“一半装回木匣子里以备将来用,我把这半个放到杯子里,然后再加一勺水。注意看,我们这位医生朋友说得没错,它在水里很快就能溶解了。”
“应该很有意思,”雷斯垂德说,听声音好像有些生气,他觉得福尔摩斯在耍弄他,“可是,我搞不懂这个跟斯坦杰森的死有什么关系。”
“别着急,朋友,耐心一点!你很快就会明白,这关系大着哩。我得再加点牛奶,这样味道就更好了,要是把它放到狗的嘴边,它肯定会一口气添完的。”
正说着,他就把杯子里的东西倒进盘中,放到狗的嘴边,盘子很快就被舔干净了。福尔摩斯那严肃而认真的态度,让我们不敢贸然怀疑,全都安静地坐着,观察着那条小狗,期待着出现什么惊人的结果。可是,什么都没有,那只狗卧在垫子上,仍旧艰难地呼着粗气。很显然,药丸对它没有一点影响,情况既没有好转,也没有恶化。
福尔摩斯早就把表掏出来了,时间一分一分地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结果,他脸上露出了非常失望和极度懊恼的表情。他咬着嘴唇,用手敲着桌子,看着很是着急。他的情绪过于激动了,我不禁有些替他担心。而那两位官方侦探却幸灾乐祸地面露微笑,还带着明显的嘲讽,福尔摩斯的挫败,让他们很是高兴。
“这绝对不可能是巧合,”福尔摩斯大声嚷道,他站起身,焦躁不安地踱着步子,“不可能只是巧合。在卓伯尔的案子里,我就怀疑可能存在着某种药丸,现在,斯坦杰森遇害之后,竟然真的发现了这种药丸。怎么可能没有反应,到底是为什么呢?我确信,我所有的推断都不会有错!不可能的!可是,这可怜的小家伙吃了以后,竟然一点事儿都没有。哦,我知道了!我知道了!”福尔摩斯兴奋地尖叫着,跑向那只木匣子,把另一颗药丸也拿出来切开,然后把半颗放进水里,又加了点牛奶,放到狗的嘴边。那个倒霉的小家伙,舌头还没完全碰着,四条腿就抽搐起来,接着,就跟遭了电击似的,硬挺挺地死掉了。
福尔摩斯长舒一口气,擦着额头上的汗。“我应该坚信自己的推断才对。我刚才就应该想到的,假如某个事实好像有悖于一系列推论的话,那这个事实肯定还有别的某种解释。木匣子里的两颗药丸,一颗是烈性毒药,另一颗根本就没毒。事实上,我没看见木匣子之前,原本就应该想到这一点的。”
福尔摩斯最后说的那些话,让我感觉太不可思议了,我甚至怀疑他的神智是否清醒。可是,小狗确实死了,事实就在眼前摆着,他的推断一点错都没有。我感觉脑海中的疑团好像正在慢慢消散,关于这桩案子的真相,我似乎也隐约有了新的认识。
“二位可能会觉得这一切过于奇怪,”福尔摩斯接着说,“你们从一开始,就没能抓住眼前那条唯一正确的线索。幸亏我抓住了这条线索,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都证明了我最开始的假设确实是正确的,而且,后来的事情全都符合我的逻辑推断。所以,那些你们觉得无法理解和让案情变得更加复杂的事情,总会让我有所收获,而且还能证明我的推论。把理解不了的事情神秘化,是不对的。那些堪称神秘的案件通常都是最普通的,就是因为几乎找不到什么能据以推理的离奇或特殊的证据。假如在这桩案件中,我们是在马路上发现死者尸体的,而且,也没发现任何异于寻常和耸人听闻的细节,那要想破获这起谋杀案,可就麻烦多了。所以,我觉得这些离奇的情节,不仅没有增加让案子真相大白的难度,反倒还减少了查案的许多困难。”
葛莱森先生勉强耐着性子听他发表议论,这个时候,再也忍不下去了。“我说,福尔摩斯先生,”他说,“我们都不否认你的确是个聪明干练的人,你也有一些独创的高招。但是我们眼下需要的不是你的这些理论和说教,而是把凶手缉拿归案。我所做的调查及进展情况已经说过了,我知道自己错了。至少夏邦提耶这小伙子不可能跟第二桩案件有关。雷斯垂德坚持追查他那个斯坦杰森,看来也错了。你这儿说一点,那儿说一点,感觉就像比我们高明一样。可是,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觉得我们有权利直接问问你,关于整个案子,你到底掌握了多少。凶手的名字,你能说出来吗?”
“先生,我不得不同意葛莱森的说法。”雷斯垂德接过话头说,“我俩都已经努力了,而且都没能成功。从我来你这儿到现在,你说你已经掌握了你所需的全部证据,而且还说了不止一遍。你现在不能再继续保密下去了。”
“假如不赶紧把凶手抓住,”我说,“他极有可能再干出什么暴行来。”
我们这样步步紧逼,福尔摩斯还是很犹豫的。他在房间里来回走着,头垂得很低,眉头紧锁,他思考问题的时候总是这个样子。
“谋杀不会再有了,”他突然停下来对我们说道,“大家尽可放宽心,我敢肯定这一点。至于凶手的名字,我确实知道。不过,这个不算什么,抓住凶手才叫真本事呢。我有预感,我很快就能抓住他的。关于这件事情,我想亲自部署,自己动手。必须考虑周全,做到万无一失,因为我们的对手异常狡猾和凶残。而且,事实证明他还有个跟他一样机敏的帮凶。绝对不能让凶手察觉出有人掌握了线索,只要他有一丝的怀疑,就会立刻更名改姓,瞬间消失在这座城市的400万人海之中。我没有丝毫伤害二位感情的意思,可我不得不说,我觉得警方应该对付不了他,也正是因为这个,我才没有要求你们协助。万一我失败了,不用你们说,在拒绝你们协助这一点上,我难辞其咎。不过,我已经做好了承担这种后果的准备。我现在保证,等不会影响到我的全盘计划时,我肯定会马上告诉你们的。”
福尔摩斯的保证,加上他对警方的不信任和藐视,让葛莱森和雷斯垂德非常不满。葛莱森的脸涨得通红,都快红到发根了。雷斯垂德那双圆溜溜的眼睛,惊讶而又愤怒地瞪着福尔摩斯。不过,还没等他们张嘴争辩,门外传来了敲门声。来者竟是那群小混混的代表,那个不起眼的小维金斯。
“先生,走吧,”维金斯举起手,敬了个礼,说道,“马车准备好了,在下面等着呢。”
“好极了。”福尔摩斯轻声说了几句。“你们苏格兰场怎么不用这种手铐啊?”他一边从抽屉取出一副钢手铐,一边接着说,“多好的锁簧啊,轻轻一碰就拷上了。”
“反正老式的也能用,”雷斯垂德说,“重要的是,我们得找到被拷的人。”
“也是,也是。”福尔摩斯说着,笑了一下,“维金斯,你最好去把车夫叫上来,让他帮我把箱子搬下去。”
我顿感惊讶,听我同伴的话音,感觉他好像准备出门旅行一样,他可从未跟我提起过。房间里正好放着一只很小的旅行箱,他把皮箱拉出来,忙活着系箱子上的带子。这个时候,车夫进来了。
“车夫,帮我把这个皮带扣系好吧。”福尔摩斯只顾蹲在那儿摆动皮箱,说话时连头都没回。
那家伙的脸绷得紧紧的,不情愿地朝前走了几步,伸着双手准备帮忙的时候。刹那间,就听见“咔哒”一声,是钢手铐,福尔摩斯立刻跳了起来。
“各位,”他双眼放光尖叫道,“还是让我为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杰弗森·霍普先生吧,杀死卓伯尔和斯坦杰森的凶手就是他。”
这一切简直太突然了。我甚至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胜利的表情,从福尔摩斯的脸上一闪而过,他那响亮的声音,闪亮的手铐魔术般地突然铐住凶手手腕时,他脸上露出的那种迷茫凶狠的神情,我到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我们愣了差不多两秒钟,跟雕像一样。接着,那个车夫狂怒地嘶喊一声,从福尔摩斯的掌控中挣脱出来,直奔窗户,木框和玻璃全都被他撞得粉碎。就在他往外钻的时候,葛莱森、雷斯垂德和福尔摩斯三个人,跟猎狗一样地拥上去,把他拖了回来。然后就是一场激烈的打斗。那家伙确实凶猛,我们四个人对付他都很吃力。他那股蛮劲儿就跟癫痫病发作了一样。跳窗户时,他的脸和手都被划破了,血一直往外流得厉害,可他的反抗并没有因此而受到影响。最后等雷斯垂德掐住他的脖子的时候,他几乎喘不上气来了,他才意识到抵抗已经没有用了。但我们还是不放心,就把他的手脚全都绑起来了。绑牢以后,我们才站起来,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他的马车就在下面,”福尔摩斯说,“正好送他去苏格兰场吧。好了,各位,”他开心地笑着说道,“这桩神秘的小案件,我们总算搞定了。现在,你们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我肯定有问必答。”